作者:冷凝
秋已残,夕阳满天。
西风漫卷,尘沙飞扬。
落满尘埃的古道上,一个少年笔直地站着,就像冰雕般,仿佛亘古以来他就站在那里,与天地同在。
西风又起,尘沙扑面,可是他仍一动不动,甚至连眼睛都不曾眨过。
他的眼睛始终望着前方,冷静而坚定。
忽然,远处尘烟突起,尘沙纷纷。
少年的眼睛也突然有了亮光。
一匹枣红大马如风般狂奔而来,带着漫天的尘沙。
马是骏马,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坐在马上的那个红衣少女。
她的眸子很亮,如同天上的星星;她的眉毛很弯,犹如春天的柳叶。
她的出现给寂寥的黄昏,苍凉的古道平添了几分生气,如同一朵盛开的玫瑰,娇艳动人。
她手中的马鞭刚高高扬起,忽然看见挡在路中央的少年,不由喝道:“闪开!”她双腿猛然一夹马肚,马已如箭般飞来。
马已冲了过来,那少年仍一动不动,目光也不曾移动,不知道他是真的将自己当成了石头,还是一心寻死?
红衣少女咬着嘴唇,终于用那双纤纤玉手勒住了缰绳,怒道:“你要怎样?”
少年冷静的眼睛已如火般燃烧起来,道:“我要带你走。”
红衣少女如星的眸子中已有丝厌恶之色,道:“你凭什么?你有什么?你什么都没有,有什么资格说这话?”
少年的牙已咬紧,道:“他呢?”
红衣少女道:“他有身份,有地位,有钱有权,他可以给我一切我想要的。你能么?”
少年垂下了头。
红衣少女冷笑着,双腿一夹,马已向前奔去。
马刚动,忽然仰天一声嘶鸣,怒马已人立而起,硬生生地停了下来。
少年的左手挽着马的缰绳,仰起倔强而刚毅的脸,一字一句地道:“我的心是真的。”
红衣少女轻蔑地看了看他,鼻孔里“哼“了一声,一脸不屑,忽然一鞭抽下,那匹红马受惊,前蹄奋疾,但缰绳被少年一手挽住,任凭它怎样努力,仍然不能前进半步。
红衣少女大怒道:“滚开!”手中的马鞭已狠狠抽去,只听“叭“地一声,少年脸上顿时出现一道血红的鞭痕。
少年仍倔强的站在那里,挽住缰绳的手却在微微地抖。
红衣少女手中的马鞭又抽了下来,少年倔强的脸上又出现一道深深的鞭痕。
少年还是站在那里,但眼中那燃烧的火已渐渐熄灭。
红衣少女手中的马鞭再次打下,少年的脸上又是一道长长的鞭痕。
这三鞭打在少年脸上,无疑是打在他心上。
红衣少女冷眼瞧着他,决然道:“你听着。过去已经是过去,我是不会回头的,绝不会!因为我不想吃苦,更不会傻到陪你流浪天涯!”
少年的目光渐渐黯淡,挽住缰绳的手缓缓松开。
红衣少女再不看他,毅然一鞭抽下,骏马已如箭般冲了出去。
变心的女人就如脱缰的马,无论怎样都拉不回来。
又一阵尘沙飞扬,红马已绝尘而去,载着永不回头的红衣少女。
残阳斜照。
西风又卷,尘沙漫天。
少年还站在古道上,眸子里已有泪光闪动。
血色的残辉撒在他身上,黄色的尘沙已堆积在他衣服上,他还是一动不动地站着,仿佛是一尊冰雕,一块石头。
他似已与古道,西风,斜辉,尘沙融为一体,化作永恒。
当古道旁那棵老树上的乌鸦扑腾飞起时,少年眸子里的泪珠终于滚落下来。
残阳下,一个披着斜辉的人缓缓向他走来。
他手中提着一柄带鞘的刀。
银白的刀鞘,银白的刀柄。
但在银白的刀鞘插口处有一抹殷红。银白的刀柄中间也有一抹殷红。
红得如同残阳如血。
他缓缓将刀递到少年面前,道:“这才是你的生活。”
秋意已浓,夜已深沉。
无月的街道,寂静冷暗。
肃杀的秋风,透骨般地冷。
又是一个冰冷的夜!
如此冷的夜,本不会有人出现在街头。
然而,突然,黑暗寂静的街道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很轻,很轻,轻得几乎没有。
北风呼啸,一个人迎着卷落纷飞的枯叶缓缓地走着。
呼啸的秋风吹熄了街边的灯笼,但却有间当铺屋檐下的灯笼却奇迹般地燃烧着。
虽然只有一盏,但却令漆黑的街道有了一丝人间的味道。
秋风渐紧,那盏灯笼摇摇曳曳,就像大海中的一叶孤舟,似乎要拼命燃尽它最后一丝辉煌。
灯光忽明忽暗,将灯影印在苍白的墙上,如同鬼魅。也将他的身影长长地拉伸在青石板路上。
他停住了脚步,怔怔地看着墙上那鬼魅般地影子。
风仍在呼啸,地上的枯叶卷尘翻滚。
好冷的夜!
他好像根本没知觉一样,一动不动。劲风“哗哗”撕拽着他的衣袖,几乎像要将他的衣襟撕破。
好久,他才缓步走上石梯,坐在当铺门外的那处没有光亮的石梯角落。
他一扬手,将手中酒坛的酒倒入嘴中。喝酒如喝水。再烈的酒他竟然感到和水一样无味。
他缓缓放下酒坛,从怀中取出一支洞箫。
这支洞箫很短,很旧,也很普通,普通得实在没有什么特色,也并不值钱。但他捧着箫的手却禁不住开始发抖。
他几乎想跳起来,找个角落将这支箫深埋,从此再也莫要看到。
但是他却做不到。
这支箫,像针,刺他的心;像刀,剜他的心。
他甚至想知道自己若死了会不会更快乐?
然而,他却不能死——他的生命已不属于他。
死对他来说,根本没有任何恐惧,甚至可以说已麻木。
因为他见过太多的死亡。
这些死亡没有为他带来快乐,只有深入骨髓的痛苦!
他凝视着这支洞箫,但看到的却是回忆——那段永生难忘,却又足以令他心尖滴血的回忆。
他的心虽在滴血,但他却没有流泪。
自那一天后,他就发誓不再流泪,此后他再没流过泪。他只流过血!
他知道他这一生,终究会因血竭而亡!
他什么也没有,无钱无权,无名声无地位,无亲人无朋友。
他唯有酒。
这件东西,是他生命的全部。
因为有了它,他才能享受片刻的轻松,他甚至才感到自己是活着的。
还有一件东西。他最恨的东西——绛露刀!但他却不能去恨。
当他接过这柄刀的那天,他的生命已与这柄刀休戚与共,这是他的生命——这应该才是他生命的全部!
许久,他捡起地上的石子,在地上缓缓写道“甲子十一月廿九”。
他久久盯着那七个字,忽然抓起酒坛,将酒灌入嘴中,冰冷的酒流过他的喉咙,已变得燥热。
每夜独自坐在石梯上喝酒,这对他来说已是最大的享受。因为他已无更大的追求。
他所有的追求在十八前已粉碎,在八年前彻底消失殆尽。
自八年前古道之别后,多年来,他就是这么过的。
风依旧冷,冰得刺骨钻心。
半夜时分的风更是冰冷肃杀。
忽然,在寒冷的夜中,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而近。
马几乎在飞,可马上的人却仍不停地甩鞭子催马狂奔。转眼间,两个褐衣人一前一后已经飞驰到这条街上。
然而,他们却突然拽住缰绳。都忍不住倒吸了两口冷气。
他们身体在颤抖,可能因为夜太冷了。
他们都盯着对面,目光中有一丝绝望与恐惧。
截住他们去路的只有一人一骑。
马高大强壮。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人,那个坐在马上冷若冰霜的人。
他背上背的那支剑本来很稳,但现在剑柄却似乎在抖。
他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两个褐衣人。冰冷的目光中慢慢掠过一丝惋惜。
他在为谁惋惜?
那两个褐衣人来不及看这一切,急忙打马掉头,意欲狂奔。
然而,已然有两匹快马飞驰过来,截住了他们回头的路。
两个褐衣人一见马上的人,他们的马鞭同时掉到了地上,脸上出现了绝望的神情。或许是极度的绝望,反倒让他们平静了下来。
其中一个体型较瘦的褐衣人忽然仰天哈哈一笑,盯着对面其中那个锦衣华服,相貌堂堂的贵人,道:“哈哈,了不起,我孟终的面子还挺大的,让彭城王亲自出马了。”
彭城王只是冷冷地看了看孟终,忽又转过目光,盯着另一个身型稍魁梧的褐衣人半响,缓缓地道:“杨绝,你对得起曲儿吗?”
杨绝的心猛地一痛,竟已说不出话来。
彭城王仍慢慢地道:“十七年了,本王一直待你不薄,一心栽培你,曲儿对你更是情深意重,你居然想背弃她?”他仍盯着杨绝,心情似乎也变得沉重,道:“你回头吧。”
夜很静,没有人再说话,只有风呼呼地吹,似乎想吹散快要凝固的空气。
过了半响,杨绝缓缓地下马,提着剑慢慢向彭城王走过去,一步步地走过去,他走得很慢,但很坚定,每一步都走得很踏实。
孟终轻呼了一声:“绝哥,你...”
他的呼声没能阻止杨绝的脚步,他仍向着彭城王走去,没有片刻犹豫。
他离彭城王越来越近了,彭城王冷冷的嘴角慢慢有了一丝淡淡的笑意。
忽然杨绝在离他三米的距离停住了,缓缓地跪了下去。
在场的人都吃了一惊,没人明白他到底在干什么。彭城王不禁问道:“难道你...”
杨绝抬起头,看定彭城王,只听“唰”地一声,忽然一道寒芒一闪,就如夜空中划过的一道闪电,迅猛而耀眼,随即一股殷红的血柱划向长空,又纷纷下落,铺撒在大地。
杨绝的剑已出鞘,清冷苍白的剑身已被鲜血染得殷红,血沿着剑尖缓缓滴下,一滴,两滴...
而鲜血已自他的胸前喷涌而出。
孟终已急急下马奔来,拉着杨绝道:“绝哥,你回去吧,我,我害了你。”
杨绝轻轻推开孟终,看定彭城王,一字一句地道:“这一剑,是我偿还欠你的债。”
又一道白光一闪,“嘶”地一声,第二剑已然刺进了他的胸膛,随着剑锋的抽出,又一串鲜血划向长空,夺目般地红。
他将剑插在地上,紧紧抓住剑柄,才将身子稳住。他双目茫然的看着远方,吃力地道:“这一剑,是我偿还心曲的。”当他再次抬起头时,眼中似有泪坠下。
孟终的眼泪也几乎夺目而出,嘎声道:“绝哥,你,你还是回去吧。郡主她,她一定在等你。”
杨绝的目光中闪动着一丝留恋,但更多的却是痛苦。
彭城王看了他半响,忽然冷冷地道:“你不回头了,为了谁?”
杨绝脸上掠过一丝痛苦之色,缓缓地道:“我不想再看到更多的血腥。”
彭城王冷笑道:“笑话,你以为你是谁?拯救天下苍生的神?你不过是个孤儿,一个被世间唾弃的孤儿!是本王给了你一切,财富、地位、权利、名声,还有女人!你不知恩图报,居然还学着孟终背叛本王,你太令本王失望了。”
彭城王身旁那个灰衣人忽然道:“杨绝,王爷一直待你不薄,你快把紫水晶交出来,王爷会原谅你的。”
孟终早已冷笑道:“谢成,你为刘义康卖命,也不会长的。”
彭城王身旁那个灰衣人正是彭城王的侍卫长谢成,他怒道:“大胆叛贼,竟敢直呼王爷名讳!”
孟终冷笑一声:“王爷?他只不过是个国贼!”
此话一出,勾起彭城王刘义康万丈怒火,他冷声道:“不交出紫水晶,只有一条路,死!”
他冷冷的目光看了看孟终,随即又盯着杨绝,冷冷地道:“本王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
孟终冷笑道:“我孟终既然走上了这条路,就绝不回头!”
谢成道:“你不怕死?”
孟终忽然仰天大笑,道:“大丈夫死就死,有何惧?”
谢成的脸色一变,想说什么,终于忍住了。因为他看到了彭城王的脸色难看得可怕。
彭城王冷冷的目光停在了孟终脸上,半晌嘴角浮现出一丝冷笑,又过了半晌,他冰冷地目光才落到杨绝身上,道:“你呢?”
杨绝缓缓站起身,灯光照在他坚若磐石的脸上,竟像笼罩着神圣的光辉,他坚定地道:“不!”
话音刚落,彭城王更冷的声音已然响起:“杀!”
这是命令,是来自地狱的声响!“杀!”字令一出口,杨绝和孟终就知道生死一搏了。只是在电光石火一刹那,两支冰冷的剑直刺彭城王。
剑又快又亮,混着闪烁的灯光,映出了彭城王那异常难看的脸色。
千钧一发之际,只见一道青光一闪,紧跟着“当”地一声,一阵浸人肌骨的声音直钻耳中。
谢成早已抽剑挡下了他们的快剑。
孟终冷笑一声,立即一个“白鹤冲天”凌空而起,忽双手举剑,对准谢成头顶俯冲下来,谢成惊出一身冷汗,他慌忙纵身上马。
马刚动,只见一道白光如电,杨绝手中的快剑已挡住了他的去路,谢成挥剑横挡,“当”地一声,他的剑竟然挡下了杨绝的剑,他还未来及舒口气,忽然又一声浸人肌骨的冰冷声响起,,杨绝手中的剑擦着他的剑锋直滑下去,将他的手臂划出一道长长的血口。
谢成捂住手臂倒退数步,,他的脸色已经发青。因为他已明白自己决非二人的对手
忽然他一挥手,冷声道:“杨绝,你不愧为天下第一绝剑,武功果然了得。”他“唰”的展开利剑,迎风一抖,在长长的龙吟声中,那支剑悄声无息地向孟终卷去。
孟终似乎没有看见来剑,直到剑快到胸前才抬手去挡。谢成猛地一惊,“他是怎么了,血肉之躯怎可能挡住利剑?莫非...”他猛然醒悟,立即抽剑回身,但已晚,杨绝的剑早悄声无息的刺进了谢成的左肩。
鲜血飞溅,谢成大叫一声,剑险些掉在地上。
与此同时,孟终的剑直追谢成咽喉。
也在同时,彭城王刘义康更冷的声音从地狱传来:“杀!”
还是在同时,“当”地一声,孟终的剑被一支冰冷的剑挡住了。
孟终吃惊的回头,挡下他快剑的人果然是他——那只冰冷的剑的主人,就是那个坐在马上截住他们去路的那个冷漠的人!
彭城王的“杀!”字令,没有人能违抗,包括他!
杨绝来不及多想,他早已抽剑回手。
风仍在呼啸,冷得令人发抖。
风过之处,杨绝的剑早已如闪电,在风中直划下去,一道白光在黑暗中异常闪亮,好像要穷尽它最后的光辉。
他就赌这一把。这是他最得意的成名绝技“灿若朝阳”。
他,杨绝,号称天下第一绝剑,绝不是浪得虚名。
没有人有他的剑快,更没有人挡得住他的“灿若朝阳”!
这是他是经过大小七百三十二场战斗得到的答案。
只是在落叶飘过的刹那间,冷漠的人手中的剑已出手,急风中只听“呛”地一声,四周突然安静。
死寂般的安静!
冷漠的人的剑仍握在手中,离杨绝的胸口只有一寸。而杨绝的剑却稳稳地插在地上,亮汪汪的剑膛映出了杨绝痛苦的脸。
他太痛苦了。或许这样好些。
他从没败过,若有一次,就是这次。
他喃喃地道:“我败了,我败了...”
孟终已然冲了过来:“不,你已受伤在前。你不能认命!”
他哑声对冷漠的人道:“莫浪,我纵不是你的对手,但我也不会放弃!”话音刚落,一柄快剑已在风中刺向莫浪的背心。
莫浪没有回头,甚至动也没动,忽然黑暗的夜中,一道刺目的白光闪动,如同闪电一般亮。莫浪的剑已将刺出!
莫浪的剑一旦刺出,绝不空还。没有人能躲得过他的剑,连天下第一绝剑的杨绝亦不能。
他的剑刚动,杨绝忽然用血肉之手紧紧握住了将那即将飞出的剑锋!
血,从掌心流出,顺着冰冷的剑锋而下,那骄人的白光竟被鲜红遮掩住。
杨绝乞求的目光看定莫浪,轻轻摇头道:“浪哥,不要杀他!”
莫浪忽然将左手向后一挥,一股凌厉的内力直泄而出,惹得狂风大作,狂风呼啸中,只听“平”地一声,孟终顿觉手腕一麻,剑已自手中脱掉,但他却丝毫无损。
孟终呆在原地,杨绝自己都在生死边缘,却拼命用自己仅有的能力救他,将生的机会留给他。
这就是朋友吗?
没有经过生死关头,永远也无法明白“朋友”是什么。孟终的朋友很多,虽然他们常常一起去喝酒、赌钱、找女人,但此刻竟然不见一个他的朋友。
杨绝也许还算不上他的朋友,同在王府十余年,他们甚至连一次坐下喝酒都没有过。
但他现在为救他却不惜以命相搏。
这不是朋友是什么?
真正的朋友并不一定要在一起喝酒,就如真正相爱的人不一定要在一起。
他突然觉得什么东西涌上喉咙,目中已泪光闪动。
谢成在旁全看在眼,冷声说:“莫浪,你是不是也想造反?你的剑本已在杨绝的胸膛前,为什么还不下手?”
莫浪缓缓地转过头,第一眼就看见了彭城王冰冷的脸。
这张冰冷的脸似乎代表着一个讯号,使他停在半空的剑在微微地抖。
他握剑的手从没抖过,若有一次,就是这次!
他冷峻的目光中,慢慢地充满了悲哀,但更多的是痛苦!
他突然感到好怕,怕得让他几乎没力气拿剑。他从来没有怕过,若有一次,就是这次!
他不愿,不想,不敢听到任何声音,他更怕听到任何声音。
然而,彭城王冷冷的声音却准确地送入他的耳帘:“杀!”
这是来自地狱的“杀!”字令,从来没有人违背过,他亦不能。
“杀!”似一支剑,刺碎了他的心。
“杀!”如一阵刺骨的寒风,冷得他几乎倒下。
“杀!”像一双无形的手,控制着他的剑。
风在呼啸,在怒吼。
杨绝缓缓松开抓住剑锋的手,忽然笑道:“浪哥,你动手吧。死在你手上总比死在那些小人手上强。”
莫浪握剑的手抖得更厉害。
谢成忽然道:“我来!”话音未落,他手中的那柄快剑已如闪电在风中闪过。
黑暗中,那道光芒尤其的耀眼,格外的夺目。
然而,与此同时,另一道更快、更耀眼的光芒如流星般划过,长河落日般悄声无息地插进了杨绝的胸膛。
一股鲜血标出,喷了莫浪一身。而莫浪手中的剑却稳稳地插在杨绝心脏正中。
杨绝脸上虽已呈痛苦之色,但却凄然一笑,道:“浪哥,谢谢你。让我免受小人侮辱。”
莫浪忍不住伸出手,却被杨绝挡住,道:“你不要费心救我了。这就是我最好的结局...浪哥,你我都是身不由己,我并不怨你。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忘记,你是我的朋友。”
莫浪的心一阵刺痛。
朋友?他居然亲手杀了他的朋友!
杨绝艰难地喘了一口气,笑道:“我不会忘记你曾为我挨了三十九刀,你是条汉子,从那刻起,你就是我杨绝一生认定的朋友。”
朋友就是朋友,只要他认定了这个朋友,这个人就是他一生的朋友。绝没有什么可以让他改变。
如此冷的天,莫浪的额角竟然渗出了汗。
杨绝看着莫浪,嘴角呈现出一丝凄然的笑意,道:“浪哥,走到今天,我并不后悔,只是,只是对不起心曲...你能,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么?”
他将他最爱的女人托付给他,因为他认为他是可以信赖的朋友。
莫浪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他已没有勇气去看杨绝。
杨绝望着冷冷的夜空,一滴清泪已沿眼角滑落:“心曲...”
那滴清泪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闪闪生光,似乎在诉说着一个未路英雄的无奈,诉说着一种欲爱还休的心痛。
清泪已入土,他亦倒下。
莫浪缓缓睁开眼,忽然跪倒在地,一颗水珠悄然滴在杨绝渐渐冰冷的脸上。
是泪还是汗?
莫浪忽然跳起身,将倒下的杨绝抱入怀中,策马而去。
谢成忍不住哈哈大笑,道:“莫浪不愧为莫浪,只有他才能打败杨绝,天下绝剑的杨绝,最终却死在剑下,这是多么大的讽刺。”
“叭”的一声,谢成只觉眼冒金星,一股鲜血自嘴角流下。
彭城王脸色铁青,双目透出令人敬畏的光,只听他冷冷地道:“你敢再说一句,我宰了你!”
谢成诺诺点头。
孟终悲愤已极,声音中含着泪声道:“刘义康,你不用假仁假义。绝哥为你卖命十几年,终归还是死在你手中,你好狠啊!”
彭城王冷冷一笑,道:“东西给我,饶你不死。”
孟终哈哈大笑,凄然道:“饶我不死?刘义康,你手上沾着兄弟们的血还少么?绝哥为你出死入生,曾三次救过你,曾为你挡过十七刀,你竟然都能杀了他。走到今天,我只是好悔。”
他看着彭城王,嘶声道:“我悔当初为什么要给你卖命!”
彭城王怒火万丈,恨声道:“杀!”
寒风刺骨,落叶飞卷。
一片落叶被风卷起,从孟终与谢成中飞过。与此同时,两人都出手了。
只不过在落叶飞过的刹那间,他们已经交了十数招。
四周的空气仿佛被寒冷的夜凝固了。
黑暗的夜空中,只看见白光如电。
孟终知道自己决不能败,因为在这场争夺战中已多了条杨绝的命。
他想起了十几年的卖命生涯。
卖命!一个连自己生命都卖给了别人的人,还算有命吗?
因为他穷,因为他向往富贵的生活,他要得到这些,唯一的资本就是他的一条命。
从他卖掉命那刻开始,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别人做的。
甚至连吃饭,睡觉都是为别人。
别人,不是其他人,而是彭城王刘义康。
他忽然感到一种很深,很深的悲哀。
这种悲哀就是他没有自己的命,自己的灵魂。
因为他的命,他的灵魂是别人的。
他又想起了杨绝。
他们交往不多,但却有着共同的地方——男儿的热血。
就因为这,当大将军江海量让他们带出这方紫水晶时,他们没有考虑就答应了。这个承诺,让他们背弃了自己的主人,辜负了一段真情,更赔上了他们的生命!
在他们生活的世界中,宁可自己死掉也不能背叛主人,但没有主人的命令,连死都不行。这就是他们的真理,他们的原则。
这是他们心中永不改变的信念!
但是,他们却叛变了。纵然逃出升天,也无颜苟活于世。死,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结局。这也是杨绝拒绝莫浪救他的原因。
纵是这样,他仍无悔;纵是死,他仍无怨。
杨绝走了,这个无愧于立于天地间的男子汉走了,无声地带走了他的友情,无奈地带走了他的爱情,也带走了他那套绝世剑法。
孟终的心仿佛被刺了一下。
但是杨绝终于可以有自己的命了。尽管他如今已经不能支配他的命了。
孟终闭上了眼睛。
他再次举起了手中的剑。
突然,他挥剑如风,伴着呼啸的冷风直啸下去。静空中,除了风声还是风声。
谢成早已横剑当胸,突见寒剑裹着风声直啸下来,他凌空便闪,却在闪眼间孟终的剑已直刺他的眼睛,他大惊之下,跌落于地,急退数步,还未站稳,孟终的剑已深深刺进了他的左肩。
他大叫一声,几欲栽倒。
孟终收剑便走,却被一道寒芒挡住了去路。
那道寒芒是剑发出的,但握剑之人却是彭城王。
他吃了一惊,在王府十余年,竟不知彭城王有如此身手。
彭城王脸罩寒霜,双目却目光炯炯,射出逼人的光!
这种逼人的光令人忍不住打寒颤!
因为那光就是腾腾杀气!
孟终忍不住后退了一步,但却感到杀气越来越浓。
纵然孟终杀人无数,但却从没感到过今天这么逼人的杀气!
孟终紧握着剑的手心已沁满了冷汗。
突然,他呼啸一声,疾剑狂冲,只见天空中白光点点。
瞬间,一股殷红的鲜血撒向天空。
一柄剑已然插入孟终的胸膛!
孟终定定地睁大眼睛,他死也不相信世上竟有如此快的剑。
一阵钻心的痛立即传遍他的全身。
他几乎倒下,但他却不能死!
他忽然狂喝一声,侧手成掌向那支插入自己心脏的宝剑斩去。
“咣”地一声,那支彭城王引以为豪的销金断玉的神兵利器竟被孟终的手掌活生生斩成两断!
孟终重重地倒在地上。
彭城王着实吃了一惊。
但他们都明白孟终为什么能劈断宝剑。因为他在拼命!
一个连命都不要了的人,释放的力量往往惊人。
彭城王冷冷地看着孟终,伸出手,冷声道:“东西呢?”
孟终捂住伤口,往后移动,目光却扫视着四周。
四周除了落叶飞卷,就是肃杀的秋风。
彭城王步步逼近,孟终拼命往后移动。
忽然他的身体竟被石梯抵住,他猛一回头,吃了一惊。
石梯上角落里竟然坐着一个人!
那人右手紧握一支洞箫,左手抓住酒坛。他目光停在那支箫上,一动不动。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他似乎根本就不知道。
孟终忽然感到那人身上透出一种夺人的气质。不仅是他,连彭城王,谢成都感到了那夺人的气质。
人未近,气质逼人!孟终阅人无数,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到。不仅是他,包括彭城王与谢成。
孟终忽然哈哈大笑,猛从怀中掏出一方紫水晶。
这紫水晶紫光闪闪,如鹅蛋般大小,全身晶莹剔透。最难得的是这紫水晶形如展翅欲飞的隼,栩栩如生。特别是隼的眼睛,欲开还闭,目中所发出的紫色光芒更深更亮,如同待食而噬一般。
紫光刚露光芒,彭城王已经出掌。孟终随地一滚,还没稳住身子,后背早已被彭城王一爪抓下,顿时血肉横飞,被抓下的衣襟和血肉被风吹去。
与此同时,孟终怀里的紫水晶被巨大的内力震飞,“叭”地落在了石梯上的地上。
孟终用尽全力去抢,刚伸出手,手就被彭城王一脚踩住。
谢成捂住伤口,走上石梯去捡。
谢成刚要摸到紫水晶,突然被一股排山倒海的内力一震,震得他肝胆俱裂,一股鲜血从口中喷了出来。
彭城王一惊非小,他猛地盯着角落那人,而脸上的肌肉已经僵硬了,不见一丝血色。
显然,彭城王已经感到了一丝恐惧。
孟终却忍不住狂笑几声,喷血而亡!
但很快,彭城王的脸色恢复了正常。他一步步走上石梯,轻轻弯腰。突然,一阵风过,他已探手摸到了紫水晶。
忽地,彭城王的手一阵发麻,他心下大骇,人已倒退数步。
放眼当今整个江湖,没有人能胜得了彭城王!
这并不夸张。
只有一个莫浪。
但他却不可能胜得了彭城王。因为他的命是彭城王的!
彭城王叫他站他就站,彭城王让他死,他就会立即去死!
所以纵然莫浪武功高过彭城王,但他却胜不了彭城王。
所以莫浪并不可怕。
还有一个张毫。
但他只不过是个疯子。一个醉心于武术的疯子。
更何况,他也只是彭城王门下的一个食客。
所以张毫也并不可怕。
所以天下再没有人的武功能胜得了彭城王。这点,他很明白,也很自负。
但很少有人知道彭城王是个武功绝世的高手,包括在王府卖命十几二十年的杨绝和孟终。
所以彭城王是个很可怕的人!
然而,今晚,这角落处的那个人比彭城王更可怕!
彭城王深吸了一口冷气。
他自认为天下无敌的内力却抵不住角落那人内力的冲击。这个打击对彭城王而言确实不小。
彭城王的眼力是极好的。
但他却没看到那人出手,甚至就连手都不曾抬起过。
然而,谢成被震伤,自己被震退。
好可怕的人!
更可怕的是,他到底是谁?
没有知道,这才是最可怕的!
彭城王忍不住又吸了一口冷气。他是杨绝、孟终的朋友?
不可能。因为尽管他一直坐在那里,却从未出手相助过他们。朋友怎可能见死不救?
但又为何阻止他捡那紫水晶呢?
难道他已知里面的秘密?不可能,他根本也没碰过那紫水晶。
他是谁?
彭城王紧盯着那人的目光开始慢慢的扫视。
那人坐在石梯上,目光停在箫上,头始终没抬起来过。似乎天地间,就只有他一人!
好消沉的一个人!
彭城王蓦然觉得,他与莫浪有种惊人的相似和神韵。
但他又比莫浪更消沉!甚至比莫浪更冷,更有夺人的气质!
彭城王突然对他又怕又爱。
怕,是因为他是个可怕的人;爱,也因为他是个可怕的人。
彭城王的目光落到了地上的那方紫水晶上。紫水晶虽名贵,但不重要,重要的是紫水晶里的秘密。
就因为要追回那方紫水晶,他不惜动了最后一张王牌-—莫浪!也因为那紫水晶,他不惜杀了他的爱将杨绝!甚至连他都亲自出马了。
如今,紫水晶近在咫尺,但他却只能远看而不能近。
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忽然他发现那紫水晶下的地上有七个字:“甲子十一月廿九”,而那隼的爪子正好压在那个“子”字的右上角。
彭城王忽然双抱拳,笑道:“小王多有冒犯,请大侠见谅赐还。”
角落那人仿佛聋子一般,仍然看着手上的箫,仿佛天地间就只有这支箫最值得看。
彭城王正要说话,忽然一个人影惊鸿般飘在了他面前。
来人是个中年人,魁梧的身躯,一双虎目格外有神,他一笑,道:“王爷,你要拿那紫水晶,怎么不先问问我?”
彭城王也一笑,道:“江将军,你喜欢就让你拿吧,再怎么说,你辛辛苦苦策反杨绝和孟终不就是为了它吗?请便。”
中年人仍在笑,道:“王爷你客气了。”他没有去拿紫水晶,却径直走到孟终的身旁,笑道:“王爷,给江某一个面子,把他给我吧。”
彭城王也笑道:“江将军既然喜欢,就带走吧。我王府还有很多,江将军有空可以再去挑几个。”
中年人的脸上居然还挂着笑,道:“王爷就是大方。”
彭城王的脸上也漾着笑意,道:“不大方怎么能交到江将军这样的朋友呢?”
中年人笑道:“这么说,我们是朋友了?”
彭城王道:“那是自然。既然江将军喜欢那方紫水晶,本王还可以和你联手帮你拿回来。”
中年人道:“哦,王爷越来越客气了。不过哪敢麻烦王爷,王爷千金贵体,这么冷的天,应该在王府高床暖枕。”
彭城王笑道:“既然这样,那本王就失陪了。”他居然真的转身离去,而且绝没回头。
谢成也捂住伤口跟在彭城王身后离去。
中年人也不看他们,径直走到孟终身旁,轻轻将他抱起,放靠在墙角边,低低地道:“好兄弟,我们一起战斗。”
他缓缓地站起身,向着石梯走去。
前面等着他的是什么,他已不去想。
他慢慢地走上了石梯,停在了紫水晶前。
风还在吹,撕扯着他的衣襟,已在哗哗作响。
他的手已经伸了出去,很慢很慢,就像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在拾东西。
他的手已经碰到了那紫水晶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没有人知道。
也许他也会被震伤或震退。
然而,他不去想,他只知道这方紫水晶绝不能落入彭城王之手,为此他可以拼命,这就够了。
他已经将紫水晶轻轻拿了起来,竟然没有发生任何事!
角落的那人仍然一动不动,难道先前那霸道的内力不是他发的?
中年人已经拿到紫水晶,缓缓走下石梯。
忽然,一阵狂风呼啸,一支泛着寒光的剑已到他的胸口。
他慌忙侧身,那支冰冷的剑从他耳旁擦过,还没等他出手,那支剑忽然转向,直刺向他的背心,中年人心知不好,立即转身,闪眼间已见彭城王左手早探过来直夺那紫水晶。
中年人腹背受敌,忽然凌空而起,大喝一声,一记浑厚的掌力早就自彭城王的头顶拍下。
彭城王本欲硬接他那掌,却不料那掌风凌厉霸道,如排山倒海般在风中锐不可挡,他心下一惊:“想不到他如此深厚的内力。”他慌忙收剑闪身,直退数步,岂料,中年人不容他退,侧身一翻,另一掌已如狂风暴雨般直泄下来,顿时落叶纷纷扬扬,飘荡在空寂的街上。
彭城王已无法再退,凌空而起,将剑一抖,一阵浸人肌骨的龙吟声响绝长空,冰冷的青锋泛着咄咄逼人的杀气。
四周房顶上的瓦片显然已被他们逼人的内力所震,竟然纷纷掀翻下落。
突然间,一个声音划破长空:“江海量,你还要不要孟终!”
话间,谢成手中那柄亮如白昼的刀早就向孟终砍去。
谢成虽已受伤,但他的身手绝没有慢下来,依然快如疾风。
孟终已死,难道连他的尸首都不能保住吗?
江海量已不多想,急急转身,一只手掌竟然生生去挡谢成的那柄钢刀!
而彭城王的快剑已飞般的刺进了江海量的衣襟!
他的剑实在太快,没有人能挡得住,躲得开!
江海量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在狂风怒吼的天地间,只听“呛”地一声,江海量重重摔在地上,而手上仍牢牢地抓住那紫水晶。
四周瞬间静下来,只有风还在吹,却不再是呼啸,不再是那么冷。
彭城王呆呆地站着,目光盯着的却是一支掉落于地的断剑和旁边的一颗石子!
这是他的第二支断剑,第一支被孟终生生斩断,而这支却被人用石子打断。
这个打击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种耻辱!
他自负而骄傲的心被狠狠地刺了一下。从来他都要求自己做得最好,不会因为他是王爷而放松练武,更不会因为他是王爷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这一切竟然挡不住角落那人所发出的一颗小小的石子!
过了许久,彭城王才移过目光盯着角落那人,瞳孔似在收缩。又过了半晌,他突然翻身上马,道:“走。”
一个“走”字未落,他们早已策马而去。
尘土飞扬,马蹄声渐行渐远。
角落那人仍坐在石梯上,又抓起酒坛往嘴里倒。
然而,却点酒未滴!
那坛用来麻醉自己痛苦的酒早已空了。
他这才缓缓地抬起了头。
冷风稍减寒意,黑夜微见亮光。
冰冷的夜快要隐去了。
他又过了一个这样的夜!
多年来,夜就是这么过的,他也是这么过的!
他低头看着地上那七个字,许久,许久。
他放下酒坛,忽然用左手轻轻抓起地上的细沙灰尘,慢慢地洒在那七个字上,直到那七个字全都被盖上了层细沙灰尘。
蓦然,他收箫入怀,缓缓地起身。
风渐柔和,轻轻吹起了地上的落叶。
江海量起身走上前,抱拳一礼道:“多谢大侠相救之恩,在下...”
然而,他竟似听不见,已走下石梯,向风中走去,转眼已消失在无月的街道。
江海量望着他消失的街道,除了落叶轻飞,已无任何踪迹。
他是谁?凭他随意打出的那颗小石子,内力已可见一斑了。他绝不是江湖上禄禄无为之人,江海量自认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都认识,可这人为什么从来没见过?
难道他是来自地狱的幽灵,只在夜晚才出现?
许久,他才转回身抱起孟终,慢慢消失在街头。
风仍在轻柔地吹,街道已恢复宁静,仿佛这儿从来就没发生过什么。
险峻的绝命崖,万千丈深。
层层陡峭的山峰,大有誓不回头之势。
两岸绝壁,寂静凶险。
这是杨绝最喜爱的地方。
落叶还在飘零。
在片片纷飞的落叶中,依稀可见一个人蹲在地上,弯着腰。
他的头发零乱不堪,已坠到前额的一缕头发被风吹起,不断打在他的脸上。
但他却没有用手拂开。因为他的双手没法离开。
他的双手应该不能说是双手了。
因为他的十个手指头全破了,已经肿得不能看出是一双手了。
但那不像手的手,却不停地动。
十个血淋淋的指头插入深深的泥土,再用力将土扒起来,放在外面。
每一触到那生硬的泥土,伤口就钻心彻骨地痛。毕竟十指连心啊!
然而,他似乎没有感到那钻心彻骨的痛。因为他的心更痛。
那双血肉之手到底不是钢铁,被磨破的十指又在淌血,染红了粘在指上的泥土。
那带血的泥土掉在坑外,融进了堆在坑外的土中。
那淌血的双手又粘满了新的泥土,再次将新的泥土浸红。
这哪是用手挖坑?这分明就是用血在挖坑!
飞舞漫卷的落叶似不忍看,轻轻飘到他流血的手上,似在轻抚他的伤口。
但落叶怎知,他的伤又岂是落叶能抚平的?
手指上的伤口虽能看见,却是能愈合的。
而心里的伤口虽看不见,却是久久不能愈合的。或许根本就不可能愈合的。
但这些痛却没有一个人能理解。而他也从来没有想到会让别人理解他的痛。
此时,或许那些飞卷的落叶略懂一二。
在飞卷的落叶的相伴下,坑终于挖好了。
他停了下来,回头看着躺在一旁的杨绝。
如果说让他与杨绝交换,他情愿躺在地上的是他。
但现在躺在地上的偏偏不是他。
他的心在深深地痛,但更多的却是恨。
他恨自己为什么身不由己。
身不由己!多么沉重的一句话!
他永远不会忘记二十一年前。
那年他八岁,随母亲逃难来到京都建康。建康固然富贵,但也挤满了难民。
他们只不过是孤儿寡母。他们快饿死了。
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让与自己相依为命的母亲不再挨饿。
他顶着十二月的寒风,光着上身,打着赤脚,走遍建康的大街,终于得到了一个馒头,然而他还没将馒头送到生病的母亲的身旁,早就被一群难民哄抢而去,他还太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这也不能全怪难民们,他们也饿。
他望着清冷而陌生的街道,迎着风却落泪了——他连母亲都照顾不好,他枉为男子汉。
寒冷和饥饿让他昏倒在陌生的建康大街。
是一双温暖的手给了他生的希望。
这双温暖的手告诉他,男子汉不能轻易掉泪。
这双温暖的手给了他吃不完的食物。
更重要的是,这双温暖的手的主人为他的母亲请来了大夫,为他们安排了房舍,更给了他一生从没见到过那么多的银子。
因为这,他的母亲多活了两年。
他永远无法忘记他母亲临死前的话:“孩子,记住我们的恩人,你要用自己的一生一世去报答他!”
他流着最后一滴泪葬了母亲,便擦干泪,走进了主人的府门。
富人报之于钱财,而穷人却只能报之于生命!
他将用自己的一生,自己的生命去报答恩人,这是母亲在人世间的最后一个愿望,也是他的愿望。
这个主人就是彭城王!
风仍在静静地吹着。
满地的落叶时而飞舞,时而静卧。
在绝命崖上,他已将杨绝抱放进坑中。
他久久盯着杨绝那张年轻而俊美的脸,许久,许久,他才轻轻抓起泥土撒在坑中。
逝者如斯,已无可挽回。可是他还在。
从此以后,他将替杨绝活!他在心底最深处发下了这个誓言。
他猛地将坑外的泥土推入坑中。
他削了一根粗大的树杆,深深插进泥里。
他伸出右手指,在光洁的树杆上刻写“挚友杨绝之墓”。
这六个字鲜红欲滴,三分入木。
他缓缓地放下手,手指的血一滴滴掉入泥土。
忽然,寂静如夜的绝命崖上,传来一声凄绝的呼声:“绝哥!”一团粉红色如惊鹤般已奔到墓前。
飞奔到墓前的是个少女,他就是彭城王的女儿刘心曲。
她“扑”地跪倒在碑前,那双盈盈秀目紧紧盯着碑上的血字,似乎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突然,她发疯似的将面前才填上的泥土拼命的刨开:“不,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她反反复复重复着这句话,反反复复的刨着泥土,而血,从她嫩葱般的纤指流下。
忽然,她的双手就被挡住了。
只听莫浪悲痛地道:“他已经死了。”
刘心曲摇摇头,猛地推开他,发疯似的喊道:“不,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他还在,他还在...”突然,她眼前一黑,栽倒在地。
莫浪立即扶住她,右手按在她的后背,一股柔和的内力输入了刘心曲的体内。
片刻,刘心曲才慢慢地醒转过来,已恍如隔世。她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她第一眼就看见了那碑上的六个触目惊心的血字!
万千悲痛齐涌而来,她再也忍不住,纵声痛哭!
凄绝悲凉的恸哭直冲云霄!引得漫天落叶纷飞,似乎也在为她掉泪。
但又谁知这恸哭中包含了多少痴情和悲痛!
当她从谢成那儿隐约听到了关于杨绝已死的消息时,她根本不信。天下又有谁能杀得了天下第一绝剑的绝哥?她的绝哥曾经答应过她一定会好好的活着,而且,他从没食过言,以往不论多么艰难和凶险的战斗,她的绝哥都平平安安的活着回来见她。
所以,她在耐心的等。一直等了一天。但她的绝哥始终没有再出现在她的面前。
她坐不住了,在大街上疯了似的找了半天未果。
最后,她想到了令人不寒而栗的绝命崖。
这是她的绝哥最喜欢的地方。
于是,她不顾一切的来了。
她拼尽全力攀上了这座孤峰,任峭壁磨破她的纤手;任尖石挂破她的衣袂;任荆棘刺破她的皮肉。
这些,她都不在乎,她只想攀上这座孤峰,只想看看她的绝哥在不在上面。
她终于看到了。
看到的不是绝哥,而是绝哥的墓。
尤其是那六个夺目惊魂的血字,像把锋利无比的刀,狠狠地将她的心剜去。
她此刻已经没有所谓的痛与不痛了。
有的,只是空,一切都是空,头脑是空白的,目光是空洞的,人是空虚的,心是空寂的。
而后,这一切全化为直冲云霄的恸哭。
一滴滴晶莹透明的泪珠滑落脸庞,和着脸上划伤伤口的血一起滚入泥土。一滴,两滴...
那是情人啼血的泪啊!
带血的泪串串融入泥土里,而哀怨的悲声响绝长空。
情到凄绝处,无声落叶萧萧下。似乎在为这柔肠寸断的痴情女子无语悲伤。
连冷漠无情的莫浪也被深深的震憾了。
他轻轻地看着她。她的锦衣华服已被尖石挂破多处,她的如雪肌肤已被荆棘刺伤,还在汩汩地淌血。
她一定吃了很多苦,才攀上这万丈深的绝命崖。而这些,只不过是为了上来看看杨绝在不在上面。
风仍在静静地吹逝着。无声的落叶仍在萧萧而下。
直贯长空的悲音在绝命崖上久久不绝。
“绝哥!”随着一声悲呼,她忽然象一只受伤的惊鹤向崖边飞奔而去,纵身坠入万丈深谷。
莫浪掠了过去,已伸手抓住她的手腕往后一带,刘心曲站不住脚,扑在了莫浪怀中。
刘心曲大叫一声,狠命推开莫浪,再次发疯般地向崖边冲去。
莫浪忽然伸手紧紧抱住了她!
刘心曲一边拼命挣脱莫浪,一边狂呼道:“放开我,你放开我。让我死,让我死!为什么不让我死!...”
但莫浪仍没松手!
拼命也挣不脱莫浪怀抱的刘心曲忽然双手使劲地捶打着莫浪,怒吼道:“你这凶手,我杀了你!我杀了你...”
莫浪静静地站着,任凭刘心曲无情的捶打。
而他的心早已被捶打得粉碎!
落叶纷纷飘零,似不忍再看。
悲痛欲绝的刘心曲早已筋疲力尽。她停止了捶打,也停止了恸哭,更不再挣脱。
她缓缓地抬起头,一双翦水双瞳紧盯着莫浪。那盈盈双瞳中闪烁出灼人的光。
那光就是恨!
如果说先前只有悲和痛,那么现在就只有恨。
恨!无法磨灭的恨!
她灼人的目光紧逼着莫浪,如果说目光能杀人的话,莫浪已经死了几千回了。
半晌,她才冷冷地道:“绝哥一直把你视为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朋友,你却亲手杀了他!”
莫浪的心再次刺痛!
刘心曲冷笑道:“为什么不说话?你怕?怕天下人耻笑,还是怕我?”
莫浪心中顿感一丝怕意,脚下踉跄一步,双手不觉已松开。
这是他生平第二次怕。
第一次怕,是怕王爷的“杀”字令,就因为这个“杀”字,他杀了他的朋友。
第二次怕,是怕刘心曲的目光,不管是带泪的目光还是带恨的目光!
巨大的怕,让他不敢再看刘心曲的目光。
刘心曲踉跄走了几步,扑地跪倒在杨绝的墓前。
那几个血红的字再次夺目惊心的出现在她的眼帘。
她轻轻地伸出手,抚摸着六个字。每摸一个,心就一阵刺痛。尤其是“杨绝”二字,就像烧红了的烙铁,深深烙在她的心窝,剧痛却又抹不去。
泪无声地滑落。
往事历历,浮现眼前。如一曲悲歌,响绝耳帘,久久不绝。
而今,她的绝哥长眠绝命崖,她欲见不能!连他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如今往后,她与他咫尺天涯,遥不可及!
这份相思之情,啼血之痛谁解?
曾经的微雨燕双飞。而今却是落花人独立!
这一切的一切悲哀,都是他——莫浪一手造成的!
“莫浪!”她心中忿然疾呼,奋力抽出了莫浪插在泥土里的剑。
她目光如炬,熊熊燃烧着她的悲痛愤恨!
“啊!”她大叫一声,一剑刺向莫浪!
顿时,一股殷血划过长空!片片落叶溅血纷飞。
刘心曲恸哭着向来时的路疾冲下去!
莫浪静静地站着。他一直没动,从刘心曲那剑刺下之前到现在,他始终没动过,也许他根本就没想过要动。
那一剑刺得极准,正中心脏。
血仍在流,剑仍还插在身上。他的脸色已苍白得几乎透明,双目的神采已荡然无存。
他还是一动不动,任伤口的血浸湿衣襟,再滴落泥土。
风仍在吹着,似一曲挽歌轻奏。
深秋的风很冷,无情地吹着枯叶片片飞舞。
院内那棵树本来很大,枝繁叶茂,可是如今却零星挂着一些枯叶。
就是这秋风,使那原本长满绿叶的大树慢慢凋零,若不是那几片苦苦留恋树枝的枯叶,那树恐怕早已是光秃秃的。
尤其是昨晚的秋风,几乎将树枝上挂着零星枯叶全部吹落。
彭城王望着窗外那从树上飞舞而下的枯叶,似乎已痴了,他是在为那落下的枯叶惋惜,还是在为那即将光秃秃的大树伤感?
一个手下轻步进来,跪地禀道:“王爷,梁御医也说...”
彭城王没有回头,仍然站在窗边一动不动,如一尊雕像。然而,这尊雕像的肩却不经意的微微抖了一下,许久才道:“这是第几个?”
手下道:“已是第十个了。”
彭城王怒道:“再找!不管是一百个,还是一千个,不管你是把华佗从坟里挖出来,还是到地府把扁鹊找回来,必须要把莫浪治好!”
手下诺诺称是,急退下去。
随着手下的出去,彭城王的心也沉了下去。
他养了几百个门客,却只有莫浪和杨绝最得力,最出众。
尤其是杨绝,他不但武功高强,而且聪明能干,他总能准确地知道彭城王的心思,而把事情做得很好。
更重要的是,很多彭城王无法办到的事,他都能办到。
他没想到杨绝居然会背叛自己。他爱才,惜才,他不想杀杨绝,但他却必须保守自己的秘密,更重要的是,他绝不能容忍有人对他的叛变。所以,他必须杀了杨绝。
而能杀得了杨绝的,天下就只有莫浪。
于是,他亲自带着莫浪和谢成追杀杨绝和孟终。
孟终死了,杨绝也死了,而莫浪...
他不能容忍一下子失去两员爱将。
绝不能!
因为他绝不想成为那光秃秃的大树,所以他一定要将这些叶子留在树上,不管是绿叶还是枯叶。
他轻轻叹了一口气。
正在此时,谢成走了进来,禀道:“禀王爷,事已成功。”
彭城王仍未回头,道:“拿了几人?”
谢成道:“余党七人。不过江海量已孤身逃往北方,看样子可能要逃到徐州。”
彭城王骤然回头,道:“什么?”
谢成道:“可能他已察觉我们早已派人守在宫门四周,所以他并没亲自去。”
彭城王怒道:“那东西呢?”
谢成道:“还在江海量身上。”
彭城王半晌不语,慢慢握紧的手指发出“咯咯”之声。
谢成面露惧色,汗已流下,道:“属下已派了好手。这些人追不到江海量誓不罢休,请王爷放心。只是对江海量...”
彭城王脸罩寒霜,怒道:“杀!”
谢成忙拱手作礼,道:“是!”
彭城王道:“派何承欢去,一定要把东西给本王拿回来!”
谢成吃惊地抬头,这何承欢人称“冷面快剑”,王爷派他出马,已足见王爷夺回紫水晶的决心。他不由道:“是。”
彭城王转身又看着窗外,道:“昨晚那人的底细查清楚了吗?”
谢成道:“属下无能。还没有。”
彭城王转回头,脸色青得可怕,道:“嗯?”
谢成一脸骇然,汗如雨下,急跪于地,道:“属下该死。”
彭城王的心又沉了下去,暗自叹了口气,若是杨绝或莫浪,不管昨晚坐在角落的那人是人是鬼,一定会被他们查得清清楚楚,可是他们都...
千金易得,人才难求。
他长叹一口气道:“你退下吧。”
谢成应了一声,人已退出门去。
此刻,又一个手下轻步进来,跪地道:“禀王爷,骆掌门请王爷会仙楼饮酒。”随即送上帖子。
彭城王接过帖子,看了看,又抬头望着窗外的落叶。
会仙楼是建康城中最豪华的酒楼。
楼上天字1号雅座是会仙楼最好的地方,不仅因为它设施精美,而且地势也好,从窗往外看,建康城繁华尽收眼底。
彭城王刚走到楼梯边,正要上楼。
只听“叭”地一声,一个人叽哩咕噜从楼梯上滚了下来,直滚到离楼角三米远的地方才停住。
他的头都跌破了,连哭都哭不出声来。
只听楼上传来喝骂:“妈的,也不看看五爷是谁,活该找死!”
只听另一个声音道:“五爷,你老息怒,小伙计不懂事,活该找死,你老请。”
只听“叭”地一声,一个清脆的耳光响起,紧跟一声喝骂:“妈的,你找死!我们门主要的是天字1号房,你居然敢拿2号房来搪塞!”
彭城王很少见过如此嚣张的人,不禁走上楼去。
楼上人不多,但有七个人最惹人注目。
他们一身红衣,腰间统一各佩着一柄钢刀。
他们前面一个穿暗红色衣服的人,长得高高大大,粗粗壮壮,一身健壮的肌肉似乎要将他的红衣撑破。
在他们旁边,一个五十来岁的掌柜模样的人正用手捂着脸。
但他很快将手放下,居然一脸笑容,道:“我怎敢搪塞五爷呢?你老是我们会仙楼的贵客,请都请不到。”
在掌柜身旁的一个红衣人道:“算你识相,还不把我们门主请进1号房。”
掌柜陪笑道:“五爷,1号房已经有位客人要了,2号房是一样的,酒早已为你老人家备下了。”
暗红衣人大怒,道:“没长眼的东西!”一脚踢断一张凳子,一块残木撞在掌柜胸口上,掌柜顿觉胸口一阵闷痛,禁不住“哇”地吐出一口血。
另一块残木飞溅起来,径直飞到邻座一个大汉的酒碗里,溅起的酒喷了大汉一身。
大汉狂怒,拍案欲起,却被身旁的同伴拉住,耳语一番。
那大汉竟然重新坐下,继续喝酒,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彭城王发现大多数人都面露愠意,却各行其事。
彭城王还很少看见过如此霸道的人,不由冷声道:“他是谁?”
身旁的谢成忙道:“王爷,他就是雷火门门主刘铁,一记雷火掌鲜有对手。”
彭城王冷冷一笑。没有再问。
那掌柜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道:“五爷,天字1号房的客人小人实在得罪不起啊。”
刘铁冷冷一笑,道:“是什么人这么大的面子!五爷我自从娘胎出来到现在就没怕过谁。哼,谁能接得住我一掌,我刘铁自甘围着建康城爬一圈!来人,给我血洗1号房。”
七个红衣人应了声,早已抽刀在手。
七柄钢刀亮如白光,七道寒瑟之气顿生。
正在此时,1号雅座的门帘一动,一个人已然站在门边。
这个人宽眉窄眼,一身华服。他冷冷一笑道:“刘门主是要找老夫吗?”
刘铁一看来人,突然像被人点了穴一般,竟说不出话来。
但冷汗却层层冒了出来。
他突然像疯子一样撕扯着自己的衣服,边撕边喊:“我错了,我错了,我认输,我愿围着建康爬一圈!我错了,我错了...”
他不停的说,不停的撕。
片刻,红衣已被撕成碎片,飘落在地上。
而人,却冲下楼去了。
那七个红衣手下已然追随而去。
对于不可一世的刘铁为何仅仅见到华衣人一面就变成了一只丧家狗,居然没有人感到吃惊。
因为很多人都认得华衣人。
他就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金剑派掌门人,四大掌门之首的骆飞鹰。
他仅凭一套“仿蛇剑法”独步江湖。
二十余年,未逢对手。
他并没理会刚才的闹剧,径直走到彭城王身旁,微微一笑,道:“迎接来迟,请。”
彭城王点点头,跨进了雅间。
酒席早已摆好。酒,果然是好酒。
因为彭城王刚走进门,就闻到一阵淳正的酒香。
酒的香味似乎驱散了彭城王的不快。
他靠窗坐下,骆飞鹰已然为他斟好一杯酒。
酒很香,只要懂酒的人都无法抗拒。
彭城王无疑是个很懂酒的人,但他却没喝。
他在等。
因为他明白,越好的酒越不好喝。
果然,骆飞鹰开口了:“金钱豹张毫死了,被人一刀杀死的。”
彭城王本是个很沉得住气的人,此刻,他的心已禁不住抖了一下。
真是祸不单行。
张毫是他的秘密武器,人称剑疯子,武功一流,是他见过的人中,武功最高的一个。
张毫的武功甚至在莫浪之上。
张毫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谁又能杀得了他?
他明知骆飞鹰会说,却仍忍不住问道:“谁?”
骆飞鹰沉吟了片刻,才缓缓地道:“冷风。”
彭城王不由为之动容。他本不是个轻易动容的人,但这消息令他太吃惊了。
冷风?到底谁是冷风?
他端起酒,一口吞了下去。
这么香的酒,竟然有一丝苦味。
他不想再问。
在短短两天之内,他最顶尖的人才已凋零两三个,这太多不好的消息,令他十分疲备,更令他十分郁闷。
张毫的死,无疑雪上加霜;张毫的死,破坏了他的整个计划。
为了笼络张毫,他不惜为张毫盖了一座豪华府邸,而且不惜每月供他千两黄金,三十个美女。
因为张毫带给他的远远不止这些。
而今,张毫却被人杀死。
彭城王握酒杯的手已然握出了汗。
骆飞鹰已然为他又倒了一杯酒,道:“这个冷风,是个职业杀手。他刀法干脆利落,从来只是一刀正中心脏,如同一阵冷风挂过,再没踪迹可寻。他是被人用五千两黄金雇请买张毫一条命的。”
彭城王端起酒杯,将酒一口吞下。
这酒的滋味更苦。
他缓缓地道:“谁是雇主?”
骆飞鹰摇摇头,道:“毫无线索。但一定是怀有某种目的人,不然也不会挑张毫下手。想必他也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才雇杀手冷风。”
彭城王沉默了半晌,道:“冷风?为什么从没听说过江湖上有这号人?”
骆飞鹰道:“他不像其它杀手,待价而沽。他不接生意,只执行任务。他们这类杀手越无名越好。”
彭城王道:“哦?”
骆飞鹰道:“若不是因为李威,老夫恐怕也不知道有这号人。”
彭城王:“李威?”
一个干瘦的中年人忽地从骆飞鹰身后冒出来,笑道:“王爷,在下就是李威。”
李威身材瘦小,以致于他站在骆飞鹰身后,彭城王没有注意到他。
骆飞鹰道:“此人便是冷风义父的师弟。”
彭城王道:“哦?”
李威忙道:“小人李威,来自夺魂庄。”
彭城王忽然动容道:“一入夺魂庄,从此无故乡?”
李威忙道:“是。就是这个夺魂庄。我师兄就是夺魂庄庄主薛溅城。他专以训练杀手谋取报酬为职业。他手下有十个杀手,个个都是顶尖高手,人称‘三魂七魄’。其中‘三魂’最出众,一个是老大‘灭魂’赤天,一个是老三‘惊魂’冷风,再一个是老八‘追魂’残命。七魄有老二‘落魄’孤鸿;老四‘索魄’别离;老五‘引魄’无愁;老六‘收魄’肃杀;老七‘慑魄’天迹;老九‘勾魄’饮血;老十‘招魄’怜涸。每次接生意都是我师兄出面,杀手不和雇主见面,由我师兄安排杀手完成任务,因此江湖上很少有人见过他们,名字就更不为人所知。”
彭城王忽然道:“这个冷风很特别吗?”
李威道:“王爷有所不知,这个冷风特别古怪。他生性冷酷,对人间的一切无所求。他活着,他做杀手,都只因我师兄养大了他。他只听命于我师兄,不会为任何东西动心,无情无欲无所求。他承诺为我师兄做十年杀手。而且在这十年中,他提出了三不杀。”
彭城王道:“为什么承诺做十年?”
李威道:“因为我师兄养了他十年,他做十年报恩。不过到现在还有两年多。”
彭城王道:“你的意思是还有两年多他就是自由身了?”
李威道:“是。”
彭城王道:“那何为三不杀?”
李威道:“这一不杀不会武功的人。”
彭城王点头道:“这个自然,杀鸡焉用牛刀。”
李威道:“这二不杀跪地求饶的人。”
在场之人均面露不解之色。如果每个被他杀的人都跪地求饶,他怎么完成任务?
李威接着道:“这是冷风的狂妄之言。因为他认为自己无论杀谁,无论对方武功再高,都没机会求饶。他总是一刀正中心脏,决无偏差。”
此言一出,在场之人都吸了一口冷气。
因为他们都想到了张毫,这个武功第一的剑疯子竟然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谁还会有机会求饶?
彭城王也为之动容,道:“那三不杀呢?”
李威道:“这三不杀不想杀之人。”
彭城王道:“不想杀之人?”
李威道:“对,我师兄答应过他,他有一次‘拒杀’的权利。但至今冷风还没拒接过任务。”
彭城王道:“拒杀?”
李威道:“就是我师兄让他杀的人中,如果有他不想杀的人,他可以拒绝接受,但是他只能拒接一次。”
彭城王轻轻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忽然,他的脸色微微变了。
他脑中突然浮现出了追杀杨绝那晚,一直坐在角落里的那个神秘人!
那高深莫测的内力和夺人的气质,彭城王永远不会忘记。
这样可怕的人,江湖上不可能无名。
除非...他就是冷风!
“平”的一声,彭城王手中的酒杯已然被捏碎了。
骆飞鹰道:“怎么,难道王爷...?”
彭城王凝视着酒杯的碎片许久,忽然道:“你能确定人是他杀的?”
李威道:“怎么不确定。冷风的刀法很奇特,凡是他杀的人,致命伤都是一刀正中心脏,没有其它伤口,而心脏处的伤口长一寸九分,宽半分,深一寸二分。张毫的伤口正是这样。”
彭城王道:“每次都一样?”
李威道:“是啊。因为天下没有跟他相同的刀。”
彭城王道:“刀?”
李威道:“就是绛露刀。没有人见过这柄刀到底长什么样子。因为它是杀人的刀,所以出鞘必饮血,没人能在此刀下生存下来。只知道刀鞘银白,插口处有一抹红,刀柄中间也有一抹红。刀鞘身宽三寸七分,厚三分,长二尺三分。它最神奇的地方是,每年七月十五夜晚,这柄刀就会发出浸人肌骨的呜鸣声,很象悲怆的哭声,虽微但却清晰。据说这柄刀浸满了血红的泪,滴滴泪水就像凌晨颗颗欲滴的露珠,故名绛露刀。”
所有的人都没说话,似乎都在想像那神奇又充满血腥的绛露刀。
有如此可怕的内力,又有如此可怕的刀。那么冷风,他该是怎样可怕的人?
彭城王只觉指尖发凉。
彭城王望着窗外远处那几乎快光秃秃的树,沉默了很久,忽然不经意的笑了,枯叶虽已凋零,但必会有绿叶长出。
以新替旧,这本是大自然的规律。倘若这真是一片与众不同的绿叶,他还何愁大树枯萎?
他收回了目光,道:“谢成,你用万两黄金雇冷风买富贵侯一条命。期限,三天。”
谢成尽管不明白彭城王用意,却也不问,只应了声:“是。”
彭城王又道:“追风逐月,你不管用什么法子,把冷风看住。”
彭城王身后一个俊朗的年轻人应了声:“是”。
骆飞鹰却猛地抬起头看着那年轻人,惊道:“阁下就是千里追风,万里逐月的追风逐月叶秋?”
叶秋抱拳一礼道:“不敢,正是在下。”
骆飞鹰不由叹了声,道:“王爷手下真是高手如云哪。”
追风逐月叶秋一身轻功天下无敌。
他追踪人的本事更是一流。
他曾追踪过名动江湖的十三侠十天十夜,而十三侠却一无所知。
他曾追寻过隐藏于江湖十五年的盐帮帮主张疾。这个江湖中人都以为他死了的却被叶秋找到的帮主曾说,他唯一佩服的人就是叶秋。
从此他名声大振,江湖都称他为追风逐月。而他的真实名字叫的人却少了。
叶秋已经站了很久,但他却没有丝毫想坐的意思。
冷风就在他前方三丈远的崖边伫立着,他只是静静地凝望着南方,任风吹着他的衣襟。
叶秋实在不知道冷风到底在干什么。这是他接到任务的第一天,整整一个上午,冷风都站在那里。难道他忘了他的任务——杀富贵侯?不然,他只有短短三天,却怎么还在这儿浪费?富贵侯府守卫森严,高手众多,而他自己武功也不错,要杀他谈何容易。更何况彭城王已经把有人要杀他的消息泄露给了他,他肯定有所准备。
再说富贵侯府地形复杂,要找他也难。难道冷风不该把府中的地形摸熟吗?
要想摸熟地形起码也要过三五天,而冷风只有三天,却还在这儿站着。
难道他有富贵侯府地图?不可能,他府中机关重重,地形怪异,不说他,连彭城王都不尽然知道。府中的地图别人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拿到的。——正因为这一点,彭城王才会选中富贵侯作为试冷风本事的目标。
叶秋抬头看了看天,快是正午时分。
他们两个仍像冰雕一样,站着不动。
也不知过了多久,冷风收回了目光。他又望了望着前方,许久,他终于转身下山去了。
叶秋紧跟其后,追踪而去。
“闻香识味”酒楼离富贵侯府有三千多米,虽说不太远,但比它近的酒楼却还有几家。叶秋实在不理解冷风为什么选择这家酒楼落脚。
但冷风却住了进去,而且订了三天。
叶秋知道,冷风已经走出了第一步。
他坐在楼上,一抬眼就能看见坐楼下角落那张桌旁的冷风。
冷风正在慢慢吃饭,吃得很慢,而且吃得很仔细,每一粒饭粒都要嚼碎才慢慢咽下。
“闻香识味”酒楼的味道确实很好,来往的人不少,难免有些嘈杂。
靠窗的那桌人,想必是江湖中人,正在大声吹嘘自己的武功如何高强,又做过些什么伟大的事。
连叶秋在楼上都觉得烦躁。
但坐在离他们不远的冷风却像是聋子,仍在慢慢吃他的饭,仿佛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就是饭。
叶秋实在没胃口吃饭,他忽然觉得有些奇怪,冷风为什么没带刀呢?难道一个杀手不应该把刀带在身边吗?他的刀在哪里?他的刀到底是什么样子?
叶秋实在想看看那柄被李威吹得传神的刀——绛露刀。
他看了看冷风,忽然发现冷风的脸庞轮廓分明,像是冰雕一般。他虽然看上去有些落寞,但冰雕般的轮廓却凸现了他刚毅。
也不知过了多久,冷风才吃完饭,缓缓走上楼来。
叶秋马上聚中精神,他知道冷风要回房间休息。他忙急闪出后门,轻轻一飘便上了房顶。
他轻走几步,靠着一根横梁坐下,这根天然的横梁将他的身子完全隐藏。而在他面前有一张亮瓦。是室内房间采光用的,虽不是很透明,但以叶秋的眼力足以将室内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
这个地方是叶秋精心选的。他知道这下面便是冷风的房间。
透过亮瓦,他看到冷风已经走进了房间。
冷风径直走到床边,很仔细地铺好被子,然后脱下靴子,竟然很安心的睡着了。
叶秋觉得简直无法解释,到了这个时候他居然还能安心睡觉。难道他在养精蓄锐,晚上行动?
叶秋不由笑了,双手抱胸,看着亮瓦,静静地守着。
天渐渐黑了,冷风仍在熟睡。
直到店伙送晚饭来,冷风才起身。
店伙放下饭菜,为冷风点亮两支新的烛火,道:“客官,你慢用,我亥时来收。”
冷风点点头,店伙退了出去。
叶秋看了看天,现在大概是戌时。
他虽然觉得有点饿,但他决不离开半步。这么多年的追踪生活,这些他早就习惯了。
他看了看冷风,却发现他正在喝酒。
他没用酒杯,直接将酒坛对着嘴喝。
也许喝的有点急,他低低地咳嗽了几声。
冷风开始吃菜。桌上那三盘菜,一盘炒肉丝,一盘烧乳鸽,一盘卤牛肉。因为天气冷,这三盘菜都弄得很热,尤其是那烧乳鸽,更是热气腾腾,冒着白雾。
叶秋只是看了看那冒着的热气,就知道那三盘菜肯定是才弄的。他轻躺在房顶上,望了望天空,虽然云遮住了月亮,但月亮仍然有一丝光亮透了出来,虽不亮,但不至于漆黑一片。
叶秋静静地等着。
冷风终于吃完了饭。
叶秋轻翻起身,看来冷风要行动了。
不料,冷风站起身,却又回到床上,开始睡觉。
不一会儿,敲门声响起:“客官,亥时了,我来收拾的。”
店伙推门进来,拿起桌上的酒坛,笑道:“客官真是好酒量,一坛酒都喝尽了。看来这菜也合客官的胃口,几乎没有剩余的。”他利索的收拾好杯盘,退出门去。
叶秋实在不了解冷风,他怎么那么多瞌睡呢?他到底在想些什么,这么宝贵的时间,他全拿来睡觉,难道他能在梦中将富贵侯杀死?
那两支新的烛火已经燃了四分之三了,看来快要燃尽了。
叶秋听到了冷风睡着了的呼吸声,看来他是真的睡熟了。
但他没有丝毫放松,仍静静地守着。
天开始亮了,预示着新的一天开始了。
冷风终于起床了。
叶秋看了看天,大概是巳时。正好是昨天冷风接到任务的时辰。
冷风穿戴好,走出了房间。
他仍没有带刀。
叶秋急忙纵身一翻,轻身跟随而去。
冷风和昨天一样,没有吃饭就径直出去了。
他走的路线也和昨天相同,出门往北,经过“丰昌”当铺,再经过“聚宝轩”珠宝店,再经过“枫林酒楼”,再经过“富满楼”,再经过“姚记”杂货铺,再经过“酒仙楼”就是富贵侯府,富贵侯府旁就是“凤来客栈”再往北走还要经过三个当铺,两个杂货铺,一个珠宝店,四家酒楼,就可以走出城。
冷风已经走出了城,又来到了昨天来的那个山上。
他还是站在崖边,凝望着南方,如一尊雕像。
叶秋仍站在离他三丈远的地方,静静地看着。
还是整整一个上午,直到正午时分,冷风才又沿着来时的路走了回去。
他仍坐在昨天那个角落里吃饭。他还是没喝酒,而且还是吃得很慢,吃得很仔细。
叶秋坐在楼上,终于开始吃饭了。他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从昨天中午到今天中午。
他吃得很快。多年来追踪人,他已经习惯了快速吃饭。
他吃完了,而冷风仍在慢慢地吃饭,和昨天一样。
冷风终于吃完了,他还是缓缓上楼,走进了自己的房间,然后脱靴睡觉。
仍然是戌时,店伙送来晚饭,仍然还是点亮了两支新的烛火。菜还是一样的,酒也是一样的。
还是在亥时,店伙来收杯盘。烛火快要燃尽,酒和菜都吃完了。
一切都是一样的,和昨天一模一样。
叶秋躺在房顶,耳旁听着冷风熟睡的呼吸声,他使劲地甩了甩头,感到自己快要疯了,他实在弄不明白冷风到底在想什么,要干什么,如果不是冷风疯了,那么他就要被冷风弄疯了。
他望了望天空,是子时了吧?也就是说第二天已经结束了,冷风只剩下最后一天了。不管他怎么说,这最后的一天他肯定会行动了。
叶秋抖了抖精神,借着还没燃尽的烛光看了看冷风,开始静候。
天又亮了,冷风还是在巳时起床。
冷风还是没吃早饭,也没有带刀,径直走出门往北而去。
一夜不眠的叶秋追踪而去。
冷风还是走昨天那条路出城,来到山上。
他还是静静地站在崖边,整整一个上午,直到正午时分。
而后,他按来时的路走回去。
但是,这次他在富贵侯府前停住了。
叶秋一个激灵,提起了精神。
只见冷风来到了府外的侧墙,忽然凌空而起,空中一滚,人已没入墙内。
叶秋急忙一个凌空追去。
他脚刚一触地,一张网已经向他扑天盖地撒来,将他牢牢网住。
只听耳边大喝道:“大胆恶贼,敢闯侯府!”
叶秋心知不好,定眼一看,满院卫士约有三百来人已将他牢牢围住。
在这些卫士旁边有四个彪悍的大汉,一脸肃穆,一人已弯刀在手,另三人也刀柄紧握,蓄时待发。叶秋心里一惊,这“弯刀四虎”竟然会出现在富贵侯府,可见富贵侯已做足了准备。这“弯刀四虎”以弯刀扬名江湖,他们出道这几年来,死在他们弯刀下的武林高手已难以数计。听闻他们心志颇高,没想到富贵侯竟然能请得动他们。
这“弯刀四虎”紧紧围着一个人,那人身长玉立,笔直的背就像一杆枪。他站在中央,更像临风的玉树,他一身浅紫绣花丝袍,腰间却整整齐齐两排飞枪,那红缨鲜红,在秋风中飘飞;那枪尖锃亮,在淡淡的秋日下闪闪发光,就像两排野兽的牙齿,在等着择而噬。
这人正是富贵侯赵旭,大多数人都知道富贵侯赵旭是富贵美男子,却很少有人知道他会武功。
当今江湖上,用飞枪做武器的人不少,但有名的却很少,能排入江湖一百名之内的,只有两个,而排入江湖前十的只有一个,人称“玉面神枪”。这“玉面神枪”曾仅凭手中的飞枪单挑据说是当时名噪一时,排名第七的金刀门掌门谢勤,这个桀傲一时的掌门面对他的飞枪,只说了三个字“我败了。”从此,“玉面神枪”代替谢勤而名声大噪。但奇怪的是这“玉面神枪”却很少在江湖走动,有人说他闭关静修;有人说他去寻能增加百倍功力的仙药去了;也有人说他代替谢勤做掌门去了;还有人说他早被人杀死了。
赵旭也听说了,但他不信。因为他知道“玉面神枪”干什么去了。
他就是“玉面神枪”。
叶秋看到赵旭那两排飞枪,心里突然明白王爷选中赵旭做目标的真正原因,原来王爷早知道赵旭真正的身份,像赵旭那样的身手,想要近身已相当艰难,更何况还有“弯刀四虎”在侧,再加上府内地形怪异,赵旭以逸待劳,胜负已在一目了然中。
叶秋不再往下想,急忙高声道:“侯爷,是我,叶秋。”
赵旭仔细一看,已然认了出来,边命人松网,边道:“是你?追风逐月,你怎么闯到我府里来了?”
叶秋道:“我刚路过府门,见一个人鬼鬼祟祟掠进了府内,我怕侯爷有危险,特进来保护侯爷。侯爷,你快将他搜出。”
赵旭道:“没有啊,本侯府内一直都戒备森严,除了你,没有任何人进来过。”
叶秋急道:“不可能,他刚才用轻功进来的。会不会你们没看见?”
赵旭身旁一个灰衣人道:“不要说一个人,就是一只蚊子飞进来我也不会不知道的。追风逐月,不要以为只有你的听觉才是最敏锐的。我张顺不在你之下。”
叶秋看了看张顺道:“阁下就是江湖上人称“灵耳”的张顺?”
张顺道:“正是。”
叶秋心道:“既然张顺都不知道冷风来过,那么冷风根本就没有进来过?”
他忙道:“既如此,侯爷,那在下告辞了。”
叶秋凌空而起,施展轻功,一路追回酒楼。
他刚跨进酒楼就看见冷风正坐在角落的那张桌旁慢慢地吃饭。
他轻轻走上了楼,坐在他昨天那个位置上。
他看了看冷风,他仍然吃得很认真,吃得很慢。他碗里的饭和菜都不到一半了,看来,他已经吃了一段时间了。
叶秋也叫了饭菜匆匆吃过。
冷风吃完了饭还是和昨天一样,上楼回房间开始睡觉。
叶秋躺在房顶上,心中充满了疑惑:难道冷风发现了他吗?应该不可能,他一直很小心,以他的功底,应该不会被发现。那冷风刚才在侯府前到底想干什么呢?自己明明看见他进了府,却怎么没人呢?张顺证实了冷风没有进去过,而且赵旭和满院的卫士都没看见。看来他真是没有进去过。
可是他为什么假装进去?难道说,他是诱自己进去?那么...那么,他已经发现了自己,而用这种方法来警告自己?
叶秋的心抖然一惊,好厉害的冷风。
叶秋看了看天,此时已是申时,再有几个时辰,冷风的期限就要到了。
不管怎么说,冷风必然会在这几个时辰内动手。
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随时提高警觉,监视冷风的一言一行。
天慢慢黑了下来。已是戌时了,店伙按时送来了晚饭。
还是一样的酒,一样的菜,一样热气腾腾。
店伙仍然点燃了两支新烛火。
冷风和昨天一样,坐在桌旁喝酒吃饭。
叶秋躺在房顶,心中却有一丝烦闷。他实在想不通冷风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个冷风到现在还安心的吃饭,而富贵侯还好好的在府中。还有,他今天之举到底意欲何为?他猜不透。
越想越烦,他忽然觉得很累。这是他从来没有感觉到的。以前他追踪过不少高手,吃过不少苦,就算再累,心却不累。而这此,身体不累心却很累。
他看着冷风还在不紧不慢地喝酒,脸上既不忧虑,也不坦然,只有一脸平静,仿佛忘了他的任务。他的刀呢?那柄杀人的刀呢?他既然要杀人,为什么到现在还没看到他的刀呢?杀手没有刀怎么杀人?没有刀的杀手,又怎么是个杀手?他恨不得冲下去揪住冷风的衣襟,问问他到底要干什么?是不是知道赵旭就是江湖上有名的“玉面神枪”而怯场了?还是想好好享受自己还能活在这世上的最后几个时辰?
他只觉自己快被冷风折磨疯了,他甚至希望赵旭的飞枪直插入冷风的咽喉,为他出口恶气。
叶秋心底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只觉头有些痛,眼皮也渐渐沉重,不由闭上了眼睛养神。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他感到有一丝凉风。
他立即惊醒过来,全身的神经都绷紧了。
他透过亮瓦,冷风还在吃饭。
酒还没喝完,菜还有一半,而且还有热气。
那两支新点的烛火才刚刚燃到一半。
看来还未到亥时。
他闭目养神也就一会儿的功夫,看来没有误事,更何况他眼睛虽然闭着,但他的听觉却很敏锐,如果有风吹草动,他一定会觉察的。
但他再也不敢松懈,两眼盯着亮瓦,因为他知道冷风吃完饭一定会行动了。
冷风终于吃完了。
他缓缓起身,又来到床边,铺好被子,脱靴上床。
一会儿,门外响起敲门声:“客官,亥时了,我来收拾。”
店伙推门进来,很利索的收拾好,退出门去了。
而冷风竟然倒在床上,很安心的睡着了。
叶秋突然有种窒息的感觉,他简直要疯了,这个时候,冷风居然还在睡觉,居然还睡得着。
看样子他是不准备起来了,因为他把靴子和衣服都脱掉了。
正在此时,街边传来打更声。
叶秋听得很清楚,正是子时的更声。
四周一片寂静,只有风在冷冷地吹着。
叶秋双手抱胸,静静地守候着,一双眼睛却瞬也不瞬地盯着冷风。
一切那么静,连虫蚁都懒得叫,只有风声和冷风的呼吸声传入叶秋耳帘。
天边慢慢变亮,风渐渐变得柔和。
已是辰时时分了。
叶秋终于看见冷风缓缓起床。
他比昨天早起了一个时辰。
冷风走出房间,走下楼,却在昨天那个角落里坐下。
叶秋也坐在了楼上那个位置。
他看见冷风正在吃早饭。
他的早饭很简单,仅仅两个馒头一碗稀饭,但他却吃得很香。
叶秋简直想不明白,三天期限已过,这个人此时怎么还这么安稳的吃饭?他是压根就没接这个任务,还是忘了他的任务?自己辛辛苦苦跟了他三天,除了看他吃饭,伫立,睡觉,居然没有做一件与任务有关的事。这人是大智若愚,还是浪得虚名?还是他根本就是个疯子?
不管怎么样,反正已与自己无关,叶秋决定吃完早饭就回去向彭城王复命,从此莫要再见到这个疯子。
叶秋抬眼望望四周,却发现虽然是早上,可“闻香识味”的客人已有不少。
这种地方,往往是消息传递的场所。
叶秋刚拿起筷子,邻座的谈话已入他耳帘。
只听一个穿灰衣的人道:“是不是真的?”
另一个蓝衣人道:“怎么不真,我的表弟就在侯府当差,他亲口告诉我的,千真万确。”
穿灰人的人好像还有些不信,疑惑道:“是吗?”
蓝衣人道:“当然是了。侯府如此多的卫兵和侯爷的家眷都平安无事,明显是冲着侯爷来的。”
叶秋一听,心下一震。
灰衣人接着道:“知道是什么人干的吗?”
蓝衣人道:“好象是侯爷的仇家雇杀手做的。”
灰衣人道:“知不知道是谁?”
蓝衣人道:“怎么会知道。那杀手手段残忍,一刀正中心脏,侯爷防卫森严,通宵不眠,还是惨死刀下。”
“平”地一声,叶秋手中的筷子已经折断。
幸好人多嘴杂,并没有人注意他。
灰衣人道:“不知是什么人跟侯爷结仇那么深,下手这么狠。”
蓝衣人道:“不要乱说,朝廷的事,咱们不懂。”
灰衣人四周看了看,果然没有说话了。
过了一会儿,灰衣人又道:“不对呀,昨天下午我看侯府还是风平浪尽的,怎么...”
蓝衣人道:“侯爷是昨晚子时遇害的,下午当然没事了。”
子时!
叶秋只觉脑中一阵昏眩。一种说不清的恐惧感立刻涌上心头。
他“攸”地一声,抱着头冲出了酒楼。
不知跑了多远,他开始倒在地上,不停的呕吐。
冷风!
这个人太可怕了!
自己被他玩在股掌之间,竟然毫不知晓。
他要杀自己,简直比捏死一只蚂蚁还简单。
他杀人于无形,刀法惊魂。
子时?
冷风明明在睡觉。这一点他能以自己的人头来保证。
但是,他是怎么杀死富贵侯赵旭的?
他追踪高手无数,从来没有失败过。若有一次,就是这次。
叶秋只觉自己的胃都快吐出来了。
冷风还在喝酒。这已是第三坛了。
他坐在枯叶上,背靠着一棵大树。那是一棵挂着枯叶的大树。
这已经是初冬了,一切都凋零,一切都萧索。只有阵阵冷风吹着,卷起满地黄叶。
在乱叶丛中,站着一个人。
他白衣如雪,纤尘不染,在雪白的袖上有朵小小的梅花,那五瓣小小的花瓣鲜红如血,如同雪地盛开的红梅,艳丽而夺目;更像雪地的鲜血,令人血脉贲张。他身材颀长而又伟岸,站在飞舞的黄叶中,如同一座永不倒下的标杆,绝没有什么他能折腰。有一种人,无论他走到哪里,他的光辉都会令其他人黯然失色,他无疑就是这种人。
他就是夺魂庄的“灭魂”赤天。
赤天一直在看着冷风,他深遂的眸子里透出一种无人能及的光芒。
那光芒就是自信和骄傲!那种光芒使本已出众的他更加夺目,让人不敢逼视。
冷风右手拿着酒坛,指尖却夹着一张纸条。
他不知是看酒坛还是纸条。
许久,他才收回目光,望了望远方,道:“你不愿去,我去。”
冷风仍在喝酒。
赤天忍不住冷笑道:“哼,有时我真怀疑你是不是哑巴。我真搞不懂义父怎么这么看重你。”
他走了两步道:“不过,徐州之行,我可以替你去,你的任务,我也可以替你接。”
他拍了拍白衣上的黄叶,冷笑道:“只要你不肯接的任务,我都可以替你去,你没兴趣的事,我都有兴趣。你若想通了,随时可以来找我。”他一转身,大步下山去了。
冷风还在喝酒。
风,吹起了他的衣襟,吹乱了他的头发。
广阔天地之间,只剩下他一个人,如同被天地遗忘的弃儿,是那么孤独,又是那么落寞。
只有漫天的黄叶默默地陪着他。
他猛地将酒坛提起,将酒倒入嘴中,许是喝得太急,他突然猛烈的咳嗽了几声,这一咳,咳出了血。
忽然,一方淡黄绣花丝绢递到了他面前。
这方丝绢轻柔如水,带着淡淡醉人的芳香。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拿丝绢的手。纤纤玉指,柔若无骨,完美无暇。穷尽天下文字,竟不足以形容这只柔荑的美。
这只手在风中,显得纤柔眩美,令所有的男人都忍不住想抱入怀中。
冷风不由抬起了头。
眼前那张脸更是绝美。尤其是那双眸子,亮而媚,如一汪春水,轻盈而柔美;又如昨夜星辰,明亮而恬静。
冷风从没看见过如此美的眸子,也许只仙子的美眸能比拟一二。
还有就是她嘴角的一丝浅笑,更是将这种美推到了极至,让人醉死这笑涡中亦无怨无悔。
一个声音道:“怎么?要我为你擦吗?”声音莺啼婉转,比出谷黄莺还动听。
就凭这声音就足以令天下的男人心甘情愿做任何事。
冷风不禁轻轻站起身来。
他这才发现,眼前的少女纤纤细腰,不禁一握。一身淡黄色纱裙飘飞婉转,在纷纷黄叶中,如一只蝴蝶翩飞。
少女正歪着头凝视着他,忽然轻轻一笑,如同美艳的花在瞬间盛开,满园春色。
冷风似乎呆住了。
少女轻轻抬手,正要用丝绢给冷风擦嘴角的血。忽然,一阵风吹起,满地黄叶纷飞。不知是风大还是少女不小心,她身披的轻盈纱裙竟随风吹落,如同一只风中飞舞的黄蝶。
少女的身上只有一层薄薄的内衣了。雾里看花,更是销魂。她的肌肤胜雪,细腻光滑。更重要的是她的腿,修长笔直。
冷风这才真正明白了为什么世上有那么的男人会心甘情愿的拜倒在石榴裙下。
少女似乎有些不安地用双手抱在胸前,头轻轻低下,脸上却飞上一抹红晕,娇羞中透出妩媚。
天地间,散发着醉人的甜香。
冷风忽然轻轻的笑了。
谁也想不到,他笑起来会是如此的好看。他的笑容就像冰山在融化,就像春的到来。
少女忽然风一般的扑到了冷风的怀里。
她的身体已经紧紧的贴在了冷风身上。冷风已经感觉到了少女的体温,她的身子柔若无骨,轻轻摆动着。
这样的温香软玉在怀,世上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抵挡得住。
那娇柔的声音已在冷风的耳畔响起:“抱着我,我好冷。”冷风已经感觉到了少女紧促的呼吸声。
少女梦呓般的声音再次响起:“也许你不知道,我...我好喜欢你。抱抱我...”冷风已经感到了少女喷在他脖子上的热气。
世上不可能有任何一个男人能够拒绝这样一个美人的要求。
少女道:“你...你喜欢我吗?”
没有人能够在这个时候说不。
少女笑道:“我真怀疑你是不是哑巴。不过,就算你是,我还是很喜欢你。”
少女勾在冷风脖子上的一只手开始滑了下来,落在了冷风宽阔的胸膛上,柔声道:“我在想,不知道你这衣服里的肩膀是不是还是那么浑厚坚实呢?”
她的手开始往下滑,忽然,她感到胃一阵收缩,难受得想呕吐。她神色微微一变,但很快,她忽然“吃吃”笑道:“好深的内力啊。”她媚眼含春,娇笑道:“我想告诉你一件事。”她的嘴已在他耳边,柔声道:“我喜欢你这样的男人。”
冷风冷冷地道:“我也想告诉你一件事。”
少女轻轻抬头,媚笑道:“什么?”
冷风道:“在我说完之后,你若不消失,我保证你会更难受。”
少女闪动着那动人的眸子,道:“我知道你是不会忍心伤害我的。”她话音刚落,突然感到心脏一阵痉挛,痛得她弯下了腰。
冷风道:“那你何不试试?”
话音未落,少女脸色突变,一跃而起已在两丈之外,她看着冷风,脸已涨红,恨声道:“冷风,你,你,你竟这么狠心对我?”
冷风没有看她,只是又重新坐在枯叶上继续喝酒,仿佛那少女是透明般的。他既对那少女不感兴趣,也对那少女的来意不感兴趣。好像这世上没有让他感兴趣的事。
少女显然有些意外,但更多的却是气愤,她如此美貌,天下的男人无不动心,而眼前这人却如此不解风情。她咬着嘴唇,停了半晌,忽然忍不住大笑道:“你果然是个没有感情的冷血!你根本就不懂这种事!人生最大的快乐你却不懂享受,你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不如死了更好...”她大笑着,人已凌空而去。
一切又安静如初,那少女仿佛梦一般,乘着雾来,踏着风去,已无踪迹可寻。
“没有感情的冷血!...不如死了更好。”天地之间似乎还在萦绕着她这句话。
死了也许更好,可是他偏偏还活着。
“没有感情的冷血”,他是不懂?还是不愿懂?亦或是懂得太多,背负得太多?
多情自古空余恨,没有感情岂非比多情快乐得多?
若没有感情,是不是就没有痛苦?
冷风展开了手中的纸条,脸上掠过一丝痛苦,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痛苦,更是一种厌倦的痛苦。
他手中经常会接到这样的纸条。一样的纸条,三寸长,一寸宽。
所不同的是纸条上的内容在变。
每变一次,就有一个人死亡。不是他死,就是纸条上的人死。
这就是他的生活。
今天他手中的纸条,字迹已有些模糊,但仍可看得清楚。
徐州沈陌两个月,短短七个字,却如一支剑刺在他心里。
因为在离这儿千里之外的徐州里,那个叫沈陌的人,他不会活过两个月。
他根本不认识沈陌,无仇无怨。
但他必须杀了他!这是他的任务。
他不喜欢杀人,甚至憎恶杀人。但他偏偏是个专门杀人的人。
当刀锋穿过皮肉,刺破心脏,腥血如注时,他的胃就会痛得要命。然后他只能拼命的喝酒,麻醉他的理智,忘却他的痛苦,埋葬他的生命。
他杀过太多的人,所以他也喝了太多的酒。
他的手忍不住又在微微地抖。他从树后拿出一柄带鞘的刀。
银白的刀鞘,银白的刀柄。但在银白的刀鞘插口处有一抹殷红,银白的刀柄中间也有一抹殷红。红得如火,在熊熊燃烧生命;红得似血,在疯狂吞噬生命。
没有人知道这柄刀是什么样子,因为见过它出鞘的人都已是死人。
它是人世间的地狱,人心中的魔鬼。
这就是绛露刀!冷风最恨的东西——但却不能去恨的东西。
他最痛恨拿这柄刀。
因为这柄刀就是人间的催命符。
当他拿起这柄刀时,他的生命也变得毫无意义。
冷风注视着绛露刀,脸上痛苦之色更甚。
风冷冷地吹着,如同冷风的心情。每当他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他的心就跟这初冬的风一样冷。
他永远不会忘记他第一次执行任务的情景,他独自来到漠北杀号称漠北第一高手的于成边,他拔刀,刀落,这个狂傲一时的漠北第一高手也未能躲过他的一刀,他以为他应该很有成就感,至少应该有丝骄傲,但他却没有,非但没有,当那个鲜活的生命倒在他脚下时,他的胃突然痉挛,心突然冰冷,冷得令他禁不住发抖,如同掉进了黑暗的冰窟,看不到出去的路。
冷风走得不快,一路从南而北,他都走得很慢,他也说不清究竟是想让那个目标多活一会儿,还是不想过早看到那熟悉而又痛苦的场面?
他虽走得慢,但他也绝没有停下来,因为他的期限已不多了,走出这个树林,前面就是他最终的目的地——徐州。
这个树林虽大,但树却不是很密,阵阵冷风吹过,天地间还飘着片片落叶。
冷风抬眼望了望前面,落叶飘零,枯叶满地,光秃秃的树杆更为这初冬增添了几分清冷和萧瑟。
万物萧索,他的心也更加冰冷,他刚要收回目光,竟突然发现左前方有一朵怒放的白牡丹花。在满地的枯枝败叶中,那朵白牡丹花仿佛成了最动人的颜色,似乎使天地也因它而充满了生机。
但那却不是花。
那是一个背靠在树杆上,已经睡着了的姑娘。
她的睡姿很美。坐在落叶上,背靠着大树,双腿弯曲,双手环抱着膝盖,头枕在手臂上。
她一身白裙,一件白披风。白披风领上的细绒羽毛在风中摇摇曳曳,像层层翻动的花蕊。风吹起了她的衣裙和披风,犹如起舞的花瓣,将她包在中央,远远望去,犹如一朵怒放的白牡丹花。
风一阵紧似一阵的吹着,这朵白牡丹花似乎弱不禁风,抖得花枝凌乱,香魂尽散。
许是风太大,那姑娘突然醒了过来。
她缓缓地站起身来,抖了抖披风上的落叶,抬眼望了望四周。
她的目光落在了冷风身上。
冷风第一眼就看见了她的眼睛。
那是怎样的一双秀目,是怎样的一对眸子!犹如一轮明月,照出人心中的柔情,照去人心中的忧伤;又如一弯溪水,映出她的清澈透明,映出她的飘逸脱俗。
她的眸子能温暖冷却的心,能抚平淌血的伤口。
她只是随意的站在那儿,却是那么的飘逸出尘,美丽不可方物。使人见之忘俗,望之惊艳。
只是一瞬间,那姑娘收回了目光。
也是一瞬间,冷风已经走出了树林。
待那姑娘再抬起头时,四周的一切仍是那么静,什么也没有,只有风卷着落叶在漫天的飞舞。
那冰雕般的脸庞,那冷峻的面容和忧伤落寞的眼神,莫非是在梦中?难道刚才是在做梦?那姑娘又望了望四周,这才缓缓地蹲下身去拾地上的包袱。
忽然一把折扇托住了她的下巴。
她不由抬起了头。
那把折扇的主人是一个很年轻很俊俏的少年公子,头戴一顶镶着红宝石的貂帽,一身华服。在他旁边站着一个也很年轻的书童。
只听那少年公子嘻嘻笑道:“果然是个美人。好美的一张脸。”
那书童也道:“是啊,是啊。公子果然好眼光。”
那姑娘将头移开,正欲向旁边走去。
身形刚动,就被少年公子挡住了去路:“干吗忙着走啊?你这么漂亮的美人,本公子很喜欢,做本公子的夫人怎么样啊?”
那姑娘没有说话。
少年公子道:“不回答就是默许了。你跟了本公子,我一定让你做大老婆怎么样?你伺侯得我舒服呢,我就少讨两个小妾了。”
少年公子笑着,探手欲摸姑娘的下巴,却不料那姑娘轻轻一闪,让少年公子摸了个空。那少年公子一愣,忽又大笑道:“哟,看不出你还挺敏捷的嘛。本公子是越来越喜欢你了。”
姑娘也不搭理,抬脚便走。
少年公子忽地一个“怀中抱月”,伸手便揽姑娘的腰,却不料那姑娘早已抓住了他的手,轻轻一折,那公子痛得忍不住叫出了声。
书童已急急跑来:“别伤我家公...公子!”
少年公子连连讨饶,道:“姑娘,我错了,我的手好痛,好痛啊,快,快断了。”他一脸惨白,似乎已不能忍受痛苦。
书童眼泪汪汪的望着那姑娘,似乎已有泪欲滴。
那姑娘不由松开了手。
只是一瞬间,少年公子挣脱的手忽地从那姑娘脸上滑过,轻轻一飘,人已到了一丈远。
少年公子得意地笑道:“好滑好嫩的脸。”他抬手闻了闻手中的香气道:“看来我以后用不着洗手了,好香啊。”他嘻嘻一笑道:“常言道,男女受授不亲,我摸过你的脸,那你只有嫁给我了。”
那姑娘似乎有些微怒,道:“你年纪不大,心眼还不少。”
少年公子笑道:“这是三十六计中的兵不厌诈。好好学着。要不这样,你做了我大老婆之后呢,本公子再好好教你,怎么样啊?”
那姑娘忽然冷冷一笑,道:“是吗?那你趁早多用用你的三十六计,反正你也用不了多久了。”
少年公子笑看着她,道:“你该不会告诉我活不了多久了吧?难道你要谋杀亲夫?你有这本事吗?”
那姑娘笑道:“你不已经试过了吗?”
少年公子愕道:“你什么意思?”
那姑娘却不再说,转身就走。
那书童突然想起那姑娘抓住公子手腕的情景,难道在那时她已下了毒手?他不由急了,道:“喂,你还没说呢?你把我家公子怎么啦?”
少年公子道:“你不用叫她。我好得很,我看她只是想了这个法子脱身。”
姑娘没有回头,只是轻轻一笑,道:“你以为占了本姑娘的便宜就那么容易抽身吗?得罪了本姑娘的人通常只有一条路。”
书童忙道:“什么路?”
姑娘道:“死。”她的声音还是很轻,但书童却一惊。
少年公子一脸不以为然,悠然道:“哼,想吓唬我?可惜你还没到火候。”
那姑娘道:“你看看你的手掌,是不是有一块豆大的青色。”
少年公子展开手掌,笑道:“好啊,我倒要看看你这戏法怎么变...”他忽然停住了,因为他已看到自己的手掌中果然有一块青色。
只听姑娘道:“你用手指按一下离手腕处二分的地方,是不是很痛啊?”
少年公子依言,果然一阵痛楚。
又听姑娘道:“你是不是全身很热,但手脚冰凉。”
少年公子听他这么一说,细细感受,果然如同她说一般。
少年公子像被人打了一闷棍,惊呆了。
只听姑娘自言道:“很好,这‘腐骨散’确实好用,当真是无孔不入,就是发作的时间太长了点,要一天才能将骨头完全腐烂。”她边说边走,人已走出了两丈远了。
忽然,书童已冲上去:“姑娘,求求你救救我家公子。他不能死。”
那姑娘道:“我为什么要救他?他得罪过我。”
书童道:“没有,他本是...本是...”
忽然只听少年公子一声断喝:“不用求她!就凭我的本事也能拿到解药。”话音刚落,少年公子已经欺身过来,在纷纷扬扬的落叶中,他的掌已向姑娘重重拍下。
那姑娘急退数步,闪过了那一掌。
少年公子道:“看不出来,你居然会武功。好,我陪你走两招。”他忽然凌空而起,空中侧身一翻,一掌已然拍出,那凌厉的掌风直而下,一阵狂风大作,他已然拍出了七八掌,让人根本没有躲避的余地。
掌风所到之处,树上的枝叶根根折断,纷纷下落。
那姑娘笑道:“有两分功力,怪不得狂得很。”她轻闪几步,右手轻轻一挥,手指尖已然多了一片落叶。
少年公子不由大笑道:“你想一叶障目啊?只可惜那片枯叶挡不住你的。美人,只要你讨个饶,本公子就怜香惜玉放了你,怎么样啊?”他嘻嘻笑着,扑身过来拉她的衣袖。
那姑娘只轻闪一步,手轻轻一挥,那片落叶犹如流星一般划了过去。
只听“啊”地一声,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少年公子惊呆了,因为他的貂帽被那片落叶订在了身后的树上。只要那片落叶再下来一点点,那么他的头...
那姑娘也惊呆了,因为她看到了少年公子那被罩在帽子下,而今却纷纷散落下轻柔如云的长发。
少年公子分明是个姑娘。
书童更是惊呆了,他踉踉跄跄跑过去,泪已然飘落:“不要伤我家公子,不,不,是小姐,不要伤我家小姐。你要杀就杀我吧。”
四周落叶纷纷,没有人说话。
半晌,那姑娘笑道:“原来是个小姑娘。”
少女嘟着嘴,嚷道:“什么小姑娘,你以为你多大啊。”
那姑娘闭上了嘴,转身离去。她实在不愿再和这个小姑娘纠缠。
书童忙冲上前,急切地道:“姑娘,求求你把解药给我家小姐。她不能有事啊。”
那姑娘回头看看书童焦急的脸,忽然道;“她没事。”
书童急道:“她中了毒,怎会没事呢?”
姑娘笑道:“她并没中毒,怎会有事?她手上的青色只是皮外伤,她手腕痛,那是因为那里有个穴位,用力按自然很痛。至于她全身很热,但手脚冰凉只不过是受了我心里暗示的影响。”
书童喜极而泣,道:“真的?”
那姑娘还没说话,那少女忽然道:“喂,你好大胆,竟敢戏弄本小姐。”
那姑娘道:“你戏弄了我两次,我才戏弄了你一次,对你而言很公平啊。”
那少女歪着头想了想,点头道:“这么想来是很公平。”她忽然一笑,道:“哎,我忽然发觉你很有趣,我叫刘冰儿,交个朋友吧。”
姑娘道:“不必了。”
刘冰儿道:“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我刘冰儿难得看得上一个人,这也算你的福气。”
那姑娘只顾往前走,竟不再理她。
刘冰儿忽然有些生气,还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她。每个人都以和她交朋友为荣,谁对她都是七分奉承,三分畏惧。今天这人不仅戏弄了她,而且竟然还敢拒绝她,实在应该好好教训教训她,至少也应该整整她方能解今日之气。
忽然一阵冷风吹来,刘冰儿忍不住抖了一下。
她看了看那姑娘身上厚厚的披风,忽然道:“你是从北来的,是不是?你想去南方,对不对?我可以给你带路。”
果然,那姑娘停下了脚步:“你熟悉哪里?”
刘冰儿得意地扬了扬头,道:“我哪儿都熟,真的,尤其是建康。要不要我带你去啊?”
那姑娘道:“好。”
刘冰儿道:“可是我们不是朋友,我为什么要带你去?”
那姑娘道:“如果我们从现在开始是朋友呢?”
刘冰儿翘着嘴,道:“可是我连朋友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能叫做朋友吗?”
那姑娘不由笑道:“说得对。我叫秦凝语。”
刘冰儿笑道:“秦凝语?好,我记住了。”
刘冰儿记住了她的名字,这是她踏上南方故土第一个记住她名字的人。不知不久的将来,南朝的人会不会记得她这个从北而来的人的名字呢?
南方果然富庶。不仅仅是建筑辉煌富丽,不仅仅是穿着多样光鲜,还有风景如画,人流如炽。街道繁华热闹,处处生机。酒楼当铺,百货小摊应有尽有。
“晚香楼”是这个城里最好的一家酒楼,不仅设施精美,而且菜色齐全。
酒楼的“凤栖”雅座是“晚香楼”最好的贵宾房。
“凤栖”里,刘冰儿已经叫了一桌子菜。菜不仅样式颜色多样,而且很香。
刘冰儿和衔玉忍不住开始吃起来。
而秦凝语却望着窗外已经呆了。
这里离自己的故乡越来越近了,秦凝语心中涌起一股温暖之意。
人常道,月是故乡明,水是故乡美。
刘冰儿拉了拉秦凝语的袖子,道:“秦姐姐,你在看什么,你饿了那么久,怎么还不吃啊?”
秦凝语收回了目光,片刻才道:“没什么。”
刘冰儿笑道:“没什么就好,你尝尝,这道‘金勾银丝’可是名噪一时的,还有这‘绿枝莺啼’也是绝美的。还有,这螃蟹很鲜,你快尝尝啊。”
秦凝语看了看刘冰儿夹到她碗里的菜,无可奈何的笑了。
从北而南,刘冰儿每走一个地方必去最好的地方吃饭,最好的地方睡觉,买最好的衣服,尽管每次都是秦凝语出钱,可秦凝语也不介意。但是,钱总有花光的时候,秦凝语有点担心自己的银子还够不够付帐,够多久。
但看见刘冰儿吃的开心的样子,秦凝语忽然也觉得很开心。能为别人的开心而开心,这难道就是朋友?刘冰儿机灵活泼,性情开朗,秦凝语实在是不能不喜欢她。
秦凝语忽然发觉刘冰儿其实很可爱,她忍不住问道:“冰儿,你不在家做大小姐,跑出来干什么?”
刘冰儿道:“如果把你关在一个豪宅里,每天除了吃饭就是睡觉,你会不会跑呢?”
秦凝语道:“难道你没有事可做吗?”
刘冰儿道:“有啊,全是被逼做不愿做的事。”
每天被逼做不愿做的事,确实是件很痛苦的事。看来富人还是有富人的烦恼。
秦凝语笑了笑,道:“这儿离建康还有多远?”
刘冰儿道:“不远了,大约还有十天的路程。”
秦凝语一怔,道:“十天?还不远?你不是说,只有十二天的路程吗?我们走了九天了,怎么还有十天的路程?”
刘冰儿道:“是啊,本来只有十二天的路程,谁叫你走得慢,而且还要吃饭睡觉,这怎么能怪我呢?”
原来她把吃饭睡觉的时间都算上了,秦凝语实在是哭笑不得,无可奈何。
刘冰儿道:“秦姐姐,你这么急着去建康干什么?去和情郎约会?”见秦凝语不说话,刘冰儿笑道:“一定是我说中了,他是谁?你们成亲没有啊?”
秦凝语道:“不是,我去建康找我失散多年的哥哥。”
刘冰儿道:“这么巧,我这次出来也为了找我姐姐呢。我们也是失散了很多年的。”
衔玉忽然插嘴道:“小姐,我们不是逃出来玩的吗?”
刘冰儿瞪了她一眼,道:“多嘴。我难道不可以边玩边找姐姐?”她看了看秦凝语道:“我说真的。听我娘说,我姐姐刚出生不到三天就和家人失散了。”
秦凝语道:“那你岂不是不知道你姐姐的模样?”
刘冰儿道:“是啊。”
秦凝语道:“那你凭什么找呢?”
刘冰儿道:“凭感觉呗。我想亲姐妹之间,总有些相同的地方吧。”
秦凝语不由低下了头,她何偿不是也不知道哥哥的模样。
刘冰儿道:“你找哥哥,我找姐姐。我们也算是同病相怜了。”
秦凝语轻轻地叹了口气,多年前的那场战乱,在国破家亡之际,亲人失散,骨肉分离的,又岂止她们两家。找寻哥哥,这是她母亲心底最深处的心愿,也是她的心愿。
她无法忘记母亲临终前的两个心愿——也是她的心愿。
一个是找寻失散十八年的哥哥。
一个是回到南朝宋国,因为她是汉人,她要回到自己的故土。
她必须完成这两个心愿。
其实她还有一个心愿,她的母亲虽然没说出来,但是她已经感觉到了。她的母亲一生都想回到故乡,去看看父亲的墓在哪儿,老宅还在不在。
可惜她的母亲一生都没能回来,她替她回来了。
她已无心吃饭,放下了筷子道:“我们走吧。”
她刚叫店伙,掌柜赵小二已经进来了。
从她们进酒楼,店里的店伙们就争着侍候她们这一桌。因为这样可以有机会多瞧瞧这三个大美人。只可惜他们只是伙计,有掌柜的在,这种好事自然论不到他们头上。
赵小二很快将帐单拿了过来:“一共是十三两银子。”
秦凝语愕然:“有这么多吗?”
赵小二边偷偷地看着秦凝语,边笑道:“你们要的是小店最好的雅座,点的是小店最好的菜,我们小店还给你们算的便宜了,本来该十三两三钱的。”
秦凝语数了数自己的银子,却只有七两了。她忽然有些发窘。她还从没遇到过吃饭给不起银子的时候。
她递上银子,道:“你看...能不能...?”
赵小二已然明白,不由沉下脸来,道:“姑娘,你可别开玩笑,这种招式,我可是见多了。”
秦凝语道:“我不是...只是,我没有...”她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手心竟然沁出了汗。
赵小二忽然怪怪地笑了,道:“没钱也没关系,你还有其它法子啊。”
秦凝语茫然道:“其它法子?”
赵小二阴笑道:“你可以用你自己抵债啊。”他一双鱼眼盯着秦凝语再也舍不得离开,这个机会他等了好久,从秦凝语走进酒楼开始,他就在想,如果能摸摸她的手那是一件多么美的事,只是没想到这个想法居然可以成真。只要能摸到她的手,不要说帮她付这六两银子,就是把自己的家产给她一半,他也心甘情愿。
忽然,只听刘冰儿道:“小二哥,你看我来抵债怎么样啊?”
赵小二回过头,只觉眼前一亮。眼前的刘冰儿娇美动人,光彩照人,用国色天香来形容她简直一点不为过。
赵小二只觉自己口舌发干,竟说不出话来。
刘冰儿笑了,笑得很可爱,道:“你看我这双手值不值六两银子啊?”她伸出纤纤玉指,那是一双晶盈剔透,柔若无骨的手。
赵小二的眼睛都直了,他还从没见过如此完美的手,比起自己黄脸婆的手,简直是天上地下。
能摸一下这柔荑,别说六两银子,就是做牛做马他都心甘情愿。他慌忙点头,连声道:“值,值!”他迫不及待的伸出了干瘦油腻的右手。
衔玉几乎忍不住想跳起来。
但她还没有跳起来,赵小二却已跳了起来。
他一脸惨白,而那只干瘦的手已被他抱入怀中,谁都看得出他必是中了带毒的暗器。他的声音已然变了:“冒犯了姑娘,小的错了,小的错了。”他“扑”地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刘冰儿慢悠悠地看了他一眼,道:“我又没下毒,你怕成这样干什么?”
赵小二的汗已流了出来,道:“姑娘,是小的该死,是小的该死...”
刘冰儿叹了口气,道:“可是你刚才已经摸了,是不是?”
赵小二嘴唇已开始发白,喉咙开始发干,他艰难的咽了一下,道:“小人根本没有,没有摸到。”
刘冰儿怒道:“什么?你还想赖账。”
赵小二忙道:“不,不,我摸到了,我不赖帐。”
刘冰儿嫣然道:“既然这样,那你是不是该付银子?”
赵小二忙爬起来,哆哆嗦嗦掏银子:“是,是该。”
刘冰儿看了看他递上银子,道:“那我们的饭钱呢?”
赵小二忙道:“不用了,不用了。”
刘冰儿怒道:“混蛋!我们像是赖帐的人吗?”
赵小二简直快被折磨疯了,他实在不知道这女人的心思为什么总是善变,让人捉摸不定。
他不敢再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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