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居首页->军事历史->《獒》
加入书签 发表书评 返回封面 推荐本书

作者:华文庸
作品相关及修改章
1、关于章节修改及本书内容 第五十九章的修改添加内容    
卷一
第一章、退役 第二章、相遇 第三章、第一次鄙视 第四章、狼来了
第五章、选择和放弃 第六章、我的误解 第七章、出发 第八章、幼弱的生命
第九章、别样天使 第十章、狼崽 第十一章、大城市来的人 第十二章 卖獒
第十三章、想打架吗 第十四章、狼群 第十五章、与狼搏斗 第十六章、准备迁移
第十七章、袭扰村落 第十八章、狼的攻心术 第十九章、出发前的准备 第二十章、帐篷外的清晨
卷二
第二十一章、毛毛 第二十二章、獒的悲哀 第二十三章、长大的小狼 第二十四章、送狼
第二十五章、与熊的搏斗 第二十六章、打酥油 第二十七章、羊皮袄子 第二十八章、采药
第二十九章、翻车 第三十章、救人 第三十一章、一车獐子 第三十二章、登山
第三十三章、我的保护神 第三十四章、再去日喀则 第三十五章、思念 第三十六章、蛋大的雹子
第三十七章、獒的天性 第三十八章、草原风暴 第三十九章、风暴中 第四十章、回来
卷三
第四十一章、怀崽子了 第四十二章、97年的雪 第四十三章、猎人的往事 第四十四章、捕鱼
第四十五章、打猎 第四十六章、小狼群 第四十七章、大狼群入侵 第四十八章、第一声枪响
第四十九章、子弹不多了 第五十章、亲手杀狼 第五十一章、攻击 第五十二章、解救
第五十三章、我的后悔 第五十四章、大草原的神兽 第五十五章、獒之谦和 第五十六章、领地之争
第五十七章、生存之道 第五十八章、探子 第五十九章、牛粪羊粪 第六十章、瞭望台
卷四
第六十一章、重伤的母狼 第六十二章、母狼产崽 第六十三章、生产 第六十四章、新生的小獒
第六十五章、绝别 第六十六章、听天由命 第六十七章、残断的无线信号 第六十八章、前往雪山
第六十九章、天子峰 第七十章、雪峰装备 第七十一章、艰险重重 第七十二章、陷入雪坑
第七十三章、露宿暴风雪 第七十四章、卡进裂缝 第七十五章、雪下的小红帽 第七十六章、找到被困者
第七十七章、要命的下降 第七十八章、南卡的小坟 第七十九章、拉肚子 第八十章、格格被狼叼走
卷五
第八十一章、獒不需要怜悯 第八十二章、忠于主人 第八十三章、落单的狼王 第八十四章、狼和人的交易
第八十五章、N年后的灭绝 第八十六章、决战颠峰 第八十七章、狼的教科书 第八十八章、三只眼
第八十九章、巾帼不让须眉 第九十章、老狼的复仇 第九十一章、母狼送崽 第九十二章、獒眼中的狼
第九十三章、大雪封门 第九十四章、不做成长的烂根 第九十五章、雪灾后的救援 第九十六章、半空的暴风雪
第九十七章、紧急迫降 第九十八章、迷路 第九十九章、危境设局 第一百章、与狼斗智
卷六
第一百零一章、杀一儆百 第一百零二章、饥不择食 第一百零三章、雪原辨路 第一百零四章、寻觅
第一百零五章、第一次误伤 第一百零六章、自我惩罚 第一百零七章、责任和义务 第一百零八章、授课的狼
第一百零九章、扎西木的“请求”      
作品相关及修改章 1、关于章节修改及本书内容
    今天犯了个错误,因为VIP是扫描的图,不能进行文字修改,所以将卷三第五十二章的章节修改内容发在第五十三章的章尾,是我的失误,以后如再有章节修改内容,就统一发在这个免费章节中,算是对大家的补偿:)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小庸,谢谢!

    另外,本书主要是写人类与獒及各种自然生物及大自然间的事情,对于各方面情节的细节的轻重安排就有些偏差,为了突显主要的部分,最初相关于“特种兵”的描写就惨淡了许多,以后章节中会多注意,以后如有时间和机会的话,会重新专门描写“我”以前的部队及国外生活,希望大家到时能够继续支持,谢谢!

    再有,本书不是在宣扬獒的神化,也不是抬高獒的身价,只是希望人类既然喜欢獒,就要尊重獒,还獒以天性,不要将人类的价值观和某些其它思想强加在一个动物的身上,更不要借此以牟利,这是对獒的扼杀和侮辱,希望所有像我一样喜欢獒的朋友能支持这个观点:)谢谢!
作品相关及修改章 第五十九章的修改添加内容
    藏区的牧民烤火没有木碳,能源就是收集起来的干牛粪和羊粪,牛粪、羊粪是牧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那曲地区,几乎一年四季都要烤牛粪火取暖,即使在夏季,夜晚的时候也会在屋里燃起一盆牛粪火。

    (一般烧牛粪的比较多,但也有烧羊粪的时候,夏季雨水多,羊粪不成形,多吉家也会烧些牛粪,到秋冬季节便烧羊粪了,毕竟家里养的羊比牛要多很多。)

    其实,牛粪、羊粪远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样腌脏,相反,在藏区却是像金子一样金贵的东西,它的燃点很低,在含氧量较低的高原地区,也只要一张报纸就能点燃,没有烟灰,也不会把你的眼睛熏出眼泪。
卷一 第一章、退役
    我是一名退役特种兵,本想在服役期满后申请再留两年,但是因为身体上的伤痛,不得不提前退役了。

    虽然自己也很留恋军营那片热土,虽然自己也不知道退役后的自己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走的那天,队里接到上级的任务,时间很紧迫,战友们不能来送我,只有黑子,我最要好的铁哥们,申请了十分钟的假,来为我送行。

    行李其实很简单,除了从军营里带走的一点留恋,再没有其它的东西,我像所有要离开部队的兵一样,很惆怅,仿佛世界的末日就在眼前,而我是一个刚找到家却又迷途了的孩子,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

    虽然,在很远的地方,还有另一个叫作“家”的地方在等着我。

    黑子已经全副武装,脸上涂了花花绿绿的迷彩,右肩上挎着他那把心爱的黑色狙击,左手提着我的行李。

    黑子总爱把他的枪擦得油光水亮,然后和别人的枪比,最后炫耀一番。

    我和黑子一样,爱枪如命,我们都是狙击手,毫不厚脸皮的说,我们的狙击枪法可以算得上一流,比武大赛中拿过奖,但现在,黑子还可以拥有那份独特的殊荣,而我,却要远离这个地方,再也摸不着我心爱的狙击步了。

    我的心在痛!

    黑子不愧是铁哥们,大大咧咧地拍拍我的肩,说:“别回家了,去我老家逛逛,我保证你会喜欢那个地方,给你介绍个好朋友,女的,也叫黑子!”

    黑子在拿我开涮,他明明知道我苦恋了八年的女友上个月刚和我提出分手,八年啊!这么沉重的感情,她竟然也可以一朝付于东水流。

    严格的说,我应该是个冷酷的狙击杀手,但冷酷的外表下面裹着的却是一颗滚烫的心,但是她却在坚守了八年之后,放弃了。

    我的心在痛!然而表情却依然坚硬,我是男儿,当自强!

    “臭小子,拿哥们开涮!好好干,你是最好的!”我没有再像往常一样擂黑子的胸,而是捏了捏他涂着油彩的下巴,好哥们,真不想和你们分开啊!

    黑子其实并不黑,人长得挺白,战友们都说他长得人高马大,却细皮嫩肉的,像个小娘们,黑子脸一红,说:娘胎里钻出来就这样,晒不黑,没办法。

    黑子是藏族人,后迁居到北京,去年回老家探亲,从青藏高原下来之后,一到部队就和战友们滔滔不绝地讲起他的见闻,还有那只被黑子称为哥们的狗,确切的讲,不能说是狗,而应该称之为獒,獒名黑子,母性,她的主人也叫她大黑。

    黑子刚才说的那个好朋友,女的,就是这只母獒,在黑子的口里,这只母獒有着一种神圣的神秘感,我现在还无法理解,希望将来会。

    我对于狗,没有太多的好感,小时候家里养过几只小吧狗,常常东一堆屎西一泡尿,搞得家里臭不可闻,可恶的是,还常常撕烂衣服啃破沙发,上窜下跳,直搞到全家鸡犬不宁,才肯善罢甘休。

    “好了,不能再送你了!真舍不得你走!”黑子把包递给我,我接过来,两个人拥抱在一起,互相拍了拍背。

    黑子的眼里有泪,虽然我看不到,但感觉到他的手在擦拭眼角。

    我流不出泪来,只有喉头在滚动,我亲爱的战友们,再见了!

    “黑子,上车!”队长仍然用他那熟悉而有些沙哑的破嗓子在嘶吼,冲黑子打着手势。

    那熟悉的手势啊,那曾经属于我的战车,我的枪,我的迷彩,我的理想,一切都随着车轮扬起的尘土而远去了。

    队长看起来像是个很绝情的人,但其实,他是队里最热心肠的一个了。

    我的火车票是昨天队长亲自去买的,他说:你刚来的时候还是个毛头小子,我这个作队长的,虐待了你这么多年,也没什么好送你的,谁让咱们是当兵的呢,进了这个部队,身边也就别无长物了,只能送你张火车票,一路好走,兄弟!

    队长从来都是扯着破锣嗓子呼喝队里每个人的绰号,我一直被队长叫作驴子,因为我犟,而且有股子不屈的劲,就像一头拉磨的驴,一上了套,就拼死也要磨到底。

    第一次听队长叫我兄弟,这是我在部队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第一次流下的泪!

    队长其实很多情,但他不善于表达他的情感,就像他的绰号簸箕,把坏的簸出去,把好的留下来,普实无华,默默无闻。

    我不得不澄清一下,我不是那被簸出去的一部分,在几次任务中,我是为了保护战友,才受下了这些伤,轻重不等的伤,我的腰椎扭伤过,在一个地方趴得太久,就会痛,这是狙击手致命的地方。

    我的小腿曾经骨折过,为保护队友,从山顶上滚下去摔的,还有我的胳膊,我的手,都曾在训练中不同程度的受伤。

    队长说,可以帮我在部队里谋一个好的工作,我说:不了,回去,或许更适合我。

    其实,队长心里也很明白,英雄就要有英雄的样子,没有任何一个英雄的人会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

    树木飞快地从窗外飞过,火车在加速,我的脑子很乱,想很多事情,但我的心,却出奇的平静,默默地盯着窗外,身边拥挤的人群和嘈杂的声音都仿如被隔在另一个世界。

    转车的时候,我站在站台上,忽然想给家里打个电话。

    “喂——”一声喂之后,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像队长一样,我也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而只会把最深沉的感情融进那份执拗的固执中。
卷一 第二章、相遇
    “是兵兵吗?到哪儿啦?几点下车?我和你爸去接你,对了,吃午饭了吗?带的东西多不多?……”

    母亲永远是唠叨的,充满爱的唠叨,让我觉得很愧疚,我更不敢说话,只有静静地听。

    父亲在阳台上和王大爷下棋,我听到他在喊:“将军!”

    大姐刚从国外回来,好像在厨房里,在给她的那位金发蓝眼的外国夫君做中国菜,锅碗瓢盆叮咚响,天知道她有多久没摸过中国式的锅铲子了。

    大妹在扯着嗓子叫喊:“妈,我的包呢?里面有一枝刚买的口红,还有一条手链,小妹瞧见没有?叫你呢!……妈!我的鞋怎么又只有一只啦?……”

    小妹在书房里不知找什么东西,我听到电话里传来一阵唏哩哗啦,然后是咕咚咕咚的声音,像禁卫军抄家一样。

    隔壁王姨家的两个孩子正在我家玩,他们在追着一只狗跑,一个拉狗的耳朵,一个揪狗的尾巴,然后又传来一阵揪心裂肺的狗的呼嚎,接着听见母亲在喊:“别拉尾巴,狗要拉稀屎了,快拿到洗手间去!……兵兵……”母亲又把嘴巴对准了话筒。

    “妈……”顿了一下,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嗯,我在听!”母亲提醒我接着往下说。

    “我,我想先不回家,去看一位战友。”我撒了个谎,就当是个善意的谎言吧,我不想让我的家人看到我现在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我更不想我的家人为我担心为我操心。

    的确,刚从部队里下来,我还不能立刻适应这个喧闹的城市,也许黑子说的对,去他的家乡看看,那里有一个他的好朋友,女的,也叫黑子,或许,那个神圣的带着神秘感的黑子姑娘可以疗我的伤,疗我的痛,疗我无谓的失落和迷茫。

    “哦……”母亲有些失望,父亲在电话那边喊:让他去吧,他是大人了!

    没等母亲拒绝我的提议,我匆匆挂断了电话。

    也许,父亲说得更有道理,的确,我是个大人了,可以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了。

    黑子的老家在靠近日喀则的一个小村落里,我叫不出那个地方的名字,很拗口,黑子说,进了村,听见谁家的獒第一个叫,走进去,就是多吉大叔的家。

    那个地方的人喜欢獒,不少人家养,我所知道的是,那个地方的人应该家家都养牛放羊,因为獒的胃口据说很大,古代的时候,也只有牧民或者贵族人家才养得起,我不敢奢望能养一只属于自己的獒。

    那个地方很偏僻,到日喀则之后,就没有车了,只好找了家小旅馆住下来,店主很热情,虽然语言不通,还好店主的儿子懂汉语,他告诉我,要去那个地方,必须租一辆车,然后就很热情的帮我联系。

    第一天的高原反应让我有点吃不下饭,虽然自认为身体还算是很强壮,但心里却还是反胃得要命,我想,肯定是心情的原因,自从离开了部队,我的心情就一直很阴郁。

    那里的酥油茶很好喝,据说,藏族朋友可以三月无肉,但不可一日无酥油茶,我真正的体会到了。

    为了早早的能到多吉大叔家报到,天刚亮,我就起了床,店主的儿子帮我叫来一辆草原吉普,谈妥了价钱之后,我上了路。

    草原上的路一马平川,知道我是新来的远方客人,车开得并不快,因为怕我有高原反应,会吐在车上。

    在草原上,如果说靠近某个地方,确实到达那里,也至少要大半天的时间,草原上计算路程的方式和大城市里没法相比。

    下午的时候,车子变得很颠簸,路开始变得不平整起来,早餐喝的那些马奶似乎还在胃里翻滚,马奶的味道我不大接受,据说,藏族朋友不吃驴、马和狗肉,我搞不清楚是为什么,也许是遗留了许多个世纪的风俗吧。

    到了村口,付清剩下的一半车费,从车上提下那个孤独的旅行包。

    车子一溜烟的开走了,把孤独的我抛弃在荒凉的大草原上。

    这是个看起来似乎有些荒凉的小村落,土砖块,泥巴墙,低矮的房屋,几株老树,埋藏着古老的藏族同胞们最原始的热情和渴望。

    沉寂,在下午即将斜落的太阳光下,一切都变得毫无生机,我开始怀疑黑子的话,在我面前的这个地方,沉默的就像是一座雕塑。

    提着包,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向村落中走去。

    “嗷!——”一声雄壮而气韵悠长的獒的吼叫声乍然响起。

    在部队里这么多年,虽然打造了一副钢铁般的骨格,虽然练就了一身的胆识,但我还是被这声虎胆龙威般的獒吼声震得哆嗦了一下。

    这一声獒吼之后,村子里其他人家的獒才跟着吼叫起来,显然,领头吼的这只獒是村子里这些獒们的王,也或者是后,因为我现在还不能确定这只獒是公是母。

    按黑子的指示,顺着第一声獒吼的方向寻去,我找到了一座宽大的院落。

    院门敞开着,一只狮子般雄武的獒正气势汹汹地站在院门之内,面南背北地占据了主位,鄙视着呆立在院门外的我。

    在这只目空一切、气势高昂的獒面前,我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是枪口下的一只猎物,或许这只獒,也正像当年我从狙击步枪镜里守望自己的猎物一样,正牢牢地盯着我,或者是嘲笑着我。

    这只獒竟然没有拴链子,自由得就像是这个家的主人。我后退了两步,重新打量它。

    这是只全身乌黑的獒,如果我没摸错院子的话,这只獒应该就是大黑,她全身黑得没有一根杂毛,像是刚从黑色染缸里跳出来,根根毛发蓬松着,像一头发怒的狮子,正在冲我龇牙咧嘴。
卷一 第三章、第一次鄙视
    我的脑中立即闪过了书上看来的对獒的映象:

    藏獒头大而方,额面宽,眼睛黑黄,嘴短而粗,嘴角略重,吻短鼻宽,舌大唇厚。颈粗有力,颈下有垂,形体壮实,听觉敏捷,视觉锐利,前肢五趾尖利,后肢四趾钩利,犬牙锋利无比,耳小而下垂,收听四方信息,尾大而侧卷。

    全身被毛长而密,身毛长10--40厘米,尾毛长20--50厘米,毛色以黑色为多,其次是黄色、白色、青色和灰色,四肢健壮,便于奔跑,动如豹尾,搏斗助攻,令敌防不胜防。

    一只纯种成年藏獒重60公斤左右,长约四尺,肩高二尺半余,强劲凶猛,即使休憩,其形凶相,常人绝不敢靠近。

    藏獒力大如虎,足以使一只金钱豹或三只恶狼败阵,凶狠劲斗,使之赢得神犬美誉,也是世界上唯一敢与猛兽搏斗的犬类。

    这些资料像电脑扫描图层一样从我的脑细胞中一一闪过,然后过滤、核对,最后得出结论,这是一只绝对纯种的獒!

    “你是兵兵吧?”听见獒的吼叫声,多吉大叔从屋里走了出来。

    不用多问,这一身军装就证明了我的身份,我,是黑子在多吉大叔面前提起的唯一一个部队里的战友。

    黑子是个苦命的人,父母离异,从小跟着外婆生活,外婆死后,便随着母亲迁居到北京,在那段无忧无虚的童年生活中,多吉大叔成了黑子最亲最近的亲人。

    多吉大叔把黑子当自己的亲侄子一样看待,所以对我也就格外的亲切,很热情的招呼我进屋里坐。

    屋里的摆设很简单,虽然现在藏族同胞也都自己盖房子了,许多已经脱离了随牧草而迁徙的帐蓬生活,但还是保留了不少藏族人民独有的生活习惯。

    我在宽大的地毡上盘膝坐下,黑子曾经告诫过我,藏族人有许多忌讳和规矩,坐的时候,一定要盘腿而坐,绝对不能把你的两只脚底板对着别人,我知道藏族朋友的强悍不是曾通民族能相比的,所以也就格外小心。

    多吉大叔呵呵地笑了一下,给我端来手抓羊肉和酥油茶,还有藏族朋友们独制的烤饼。

    差不多快两天了,我开始慢慢适应高原气候,所谓的高原反应也在慢慢消失,早上没吃什么东西,现在感觉到很饿,我大把地抓着鲜嫩的羊肉,美美地吃起来。

    藏族朋友的手抓羊肉不是一般的鲜美,平时在大城市的馆子里绝对吃不到,就算有,那也是假冒伪劣产品,不推荐朋友们选用,免得打坏了藏族同胞真正手抓羊肉的招牌。

    看着我吃得狼吞虎咽,多吉大叔笑呵呵地,在藏族朋友们面前,狼吞虎咽并不算失礼,反而是粗放豪迈的一种体现,那种细嚼慢咽的吃法却是令人鄙视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大黑站在门口,要用一种极端鄙视的目光看我,她是那样的高傲,像一个皇后,我却仿佛成了在她面前乞食的奴才,我有一种受伤的感觉,在大黑那咄咄逼人却又十分冷漠的目光之下。

    多吉大叔自言自语起来,在我听起来,却仿佛是对我的一种安慰。

    他吸着一袋旱烟,说:“大黑是我一手养大的,抱回来的时候,它还在吃奶,家里没有别的獒,只能喂羊奶给它喝,大黑很喜欢和羊们亲近,家里的那群羊也都喜欢围着大黑跑。”

    多吉大叔敲了敲旱烟锅子,又往里面蓄了点烟叶,部队里一直不允许抽烟,一来是纪律,二来也是为了保证战士们有健康的身体,我对烟味有些习惯性的过敏,打了个喷嚏。

    就是这声响亮的喷嚏,更加深了大黑对我的厌恶,她鄙夷地吸了吸鼻子,吸饱了浓烈的烟叶味道之后,扭过身去,把屁股对着我的脸,开始欣赏起天边的落霞。

    我不得不承认,大黑有一个肥硕而强健的屁股,我想把它推开,但是又不敢,摸了驴屁股,驴还要尥橛子呢,何况是一只凶猛的獒。

    多吉大叔笑了一下,这是他预料中的事,他拍了拍我的肩,笑着说:“黑子刚来那会,也闻不得烟味,慢慢就习惯了。”

    我很奇怪,为什么多吉大叔会说汉话。

    多吉大叔解释说,他年青那会子,也曾经当过一阵子兵,后来流浪到南方,在衣食找不到着落之后,不得不又回来了,回到这片生他养他的老土地上。

    大黑像尊雕塑一样矗立在门口,令我可望而不可及,我似乎很不招大黑待见,她根本连再看我一眼都不屑回头。

    然而,黑子所说的话,一直在我的头脑中保留着深刻的印象,就是大黑对我这样带着歧视的冷漠,更激起了我想了解她的冲动。

    天色慢慢地黑暗下来,落霞像姑娘头上的彩色丝帕,被草原上的一阵风吹走了,大黑欣赏完美丽的夕阳,终于缓缓掉转过她的屁股,迈着步子,走到多吉大叔身边,在不远处的一块红地毡上卧下。

    那是一块为她特制的精美的红地毡,很漂亮,这令大黑更有一种无比的优越感,在我这个陌生人面前。

    多吉大叔最小的儿子格桑放羊回来了,本来格桑是要带大黑去的,因为多吉大叔早听说我要来,所以就把大黑留了下来。

    格桑还小,才十三、四岁,脸蛋子上两团草原红,纯朴得可爱。

    因为家里就我一个男孩子,其他三个都是女孩,不知道母亲当年为什么会生那么多,但我还是希望能有一个弟弟。

    俗话说: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我想在回到家里,听完那一千五百只鸭叫之后,还能有一个可以谈天聊理想的人。
卷一 第四章、狼来了
    在生完小妹之后,母亲便没有再生孩子了,我把格桑叫过来,捏捏他的小脸蛋。

    他憨厚地笑着,从头到脚地打量我,怯怯地用藏语问:叔叔会使枪吗?会打狼吗?

    问过多吉大叔之后,我才听明白,笑着回答:我是个神枪手,打过坏人,但是没打过狼,因为城市里面没有狼,但是,那些坏人却比狼还要凶狠。

    格桑很神往地听我说了一遍,然后又听多吉翻译了一遍,然后抓住我的手,恳求着说:叔叔,我要学打枪,学会了,就可以去打狼。

    我笑起来,让多吉大叔帮我翻译,告诉他:我管你爸爸叫叔叔,你应该叫我大哥才对。大哥以后会叫你打枪,但是,你有枪吗?

    格桑听明白之后,忽然跑开了,过了一会,不知从哪里翻出一枝土制的猎枪来,紧紧地抱在怀里,跑到我面前,递给我看,枪杆子几乎要高过他的头。

    看着他认真的样子,我和多吉大叔都大笑起来,多吉大叔告诉我,这只猎枪是他很久以前的东西了,那时家里还没有养獒,因为穷,养不起,仅有的几只羊是家里最值钱的财富,为了保卫自己的财富,所以从一个猎人手里买下了这条枪,现在,这条枪都已经生锈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用。

    我笑着把格桑搂在怀里,亲了亲他通红的小脸蛋。

    看见我这个没有丝毫地位的陌生人和格桑亲近,大黑有些不悦,她低低地吼了两声,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我有一种时刻要被她驱逐出境的感觉。

    毕竟,我现在是呆在她的地盘上,我不得不看着她那阴沉的脸色,格桑似乎也有点怕大黑,不大和她亲近,反而更愿意偎在我身边,听我讲部队里的故事。

    多吉大叔坐在旁边,一边卷他的烟叶,一边当业余的翻译。

    多吉告诉我:格桑对部队的事很感兴趣,以前就天天缠着他讲他年青那会当兵的事,天天听也听不厌,这孩子,也许长大了,应该去当兵。

    我说:那就让他去吧,部队是个能磨练人的地方,再锈的枪,到了那里也能磨得锃光瓦亮。

    天晚了,多吉拿出食物来,还有一些青稞酒,白天的时候没有给我喝,因为看我脸色不好,知道是高原反应,怕我会吐。

    对于酒,我还是有些兴趣的,虽然在部队里的时候喝的也不多,格桑在擦那条生了锈的枪,擦得很仔细,也不知多吉是怎么和他翻译的,他擦了一遍又一遍,连饭也忘了吃。

    我看见大黑坐在她独享的红地毡上,威风凜凜地看着我们用餐,为了讨好她,我把手上的一块嫩羊肉递了过去。

    大黑很不屑地从鼻孔里喷出两股粗气,然后冲我龇了龇牙齿,意思是要我缩回自己的手。

    多吉只得告诉我:大黑不吃生人给的食物,而且,她从来不吃熟食,在獒们的眼里,他们天生就是大草原的宠儿,你给他吃熟食,他就会认为你这是对他的一种鄙视,凶猛的獒还会认为你这是在向他挑衅,但大黑不会,因为她有良好的教养。

    教养?我很吃惊。

    多吉笑了一下,解释说:这是天生的,纯种的獒并不是人们所理解的那样凶蛮而没有理性,相反,他们很高贵,有气质,根本就不屑于理会那些不知所谓的挑逗。

    我讪讪地缩回了手,大黑很鄙夷地盯着我,抬了抬下巴,相反,我现在倒有一种被狗挑衅的感觉,我又一次感觉自己受到了伤害。

    多吉大叔咽喉不太好,睡到半夜,常常咳醒,为了不打扰到我休息,多吉让我和格桑睡在一起,这到增大了我的麻烦。

    我不会说藏语,而格桑也不会说汉话,我想多听些草原上的故事,格桑也想多了解些部队里的情况,两个不是哑巴的哑巴只好一边说着各自的语言,一边打着手势,一边讲,一边猜,一边用手指在半空或是床上乱画。

    尽管这样,双方理解的都还不够透彻,常常说的是驴头不对马嘴,搞了半天也搞不明白之后,格桑有些泄气,翻过身去便睡。

    我睡不着,仰头看屋顶,屋顶上的椽子一根一根的。

    我在想,如果以前没有汉藏间的交流和融合,没有两个民族间文化的传播,现在的藏民是否仍然在随着牧草而迁徙,世界就是这么奇怪,当初一点点的改变,在数百年后,竟会有意想不到的大变化。

    格桑叹了口气,又翻过身来,他也睡不着,他想了半天,终于吞吞吐吐地说出一句话:你,教,汉语,我!

    格桑想当兵,就必须学会说汉语,本来现在藏族学校里也有教汉语这门课了,但在这个偏僻的地方,穷苦的孩子们大多不上学,他们每天放羊放牛,仍然过着类似远古牧民的生活,多吉虽然会些汉语,但他也不精通,平时更不会和格桑用汉语交谈。

    我很诧异格桑这句汉语是怎么说出口的,他看见我脸上惊奇又欢喜的表情,知道是他那句汉语的功劳,就又生硬地说:爸,教我,晚上。

    我摸了摸他的头,笑着学他的话:哥,教你,以后。

    格桑笑了,露出两排小牙,一头钻到我怀里。

    半夜,忽然听到村落里的獒们一齐嚎叫起来,我和格桑都被惊醒了。

    格桑从被窝里爬出来,跳到床中央,冲我龇牙裂嘴,又摇头又摆屁股,做了个大灰狼的样子,然后披上衣服,就往院子里跑去。

    狼来了?我脑子里一热,血就往头顶上冲,脑子里现过凶残的狼撕咬猎物的场景。
卷一 第五章、选择和放弃
    狼这种动物,我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真正的狼,还没有亲身领教,不知道会是一种什么样子。

    我一个翻身跳起来,连衣服也没披,就光着脚丫子冲到了院子里。

    多吉大叔不在家,獒吼第一声的时候,他就提着油灯出去了。

    我和格桑跑到院门口,向外张望,格桑和我一样,表现得也很兴奋,因为,不知什么时候,他怀里已经抱着那条枪,枪杆子被他一个晚上就给擦得雪亮,在微薄的月光下闪闪发光。

    多吉大叔回来了,格桑接过他手里的油灯,兴奋地用藏话喊:狼呢?来了吗?多不多?有几条?

    多吉大叔咳了两声,告诉我们:是只被狼群抛弃的老狼,这只狼以前可能是头狼,现在受了伤,没有吃的,就跑到了村子里,听到獒的叫声,又吓跑了。

    大黑站在门口,一声也没叫,不用多吉解释,我也知道,大黑是不屑于对这样一只可怜的狼吼叫的,她是一只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尊贵的獒,根本就没把那只被狼群抛弃的小混混放在眼里,只有那些车前小卒,才会在风吹草动的时候吠叫不止。

    看见我和格桑都丝毫没有睡意,多吉大叔也许是随着年龄的增大,半夜一醒就睡不着了,叫格桑帮我拿了衣服和鞋子过来,然后他就在院子里的一块石头上坐下,又卷起他的旱烟,把烟袋锅子里塞得满满的,点着了火。

    格桑兴奋的心情还没有平静下来,他抱着那条枪,在院子里作冲刺状。

    大黑慢慢地走到院门口,仰头呼吸半夜清新的空气,一边欣赏天上的月亮,她的神情很专注而且庄重,就像是穆斯林教徒在一条坚苦而漫长的道路上,远远地望见了圣地麦加。

    格桑练了一会突刺,忽然说:阿爸,我今天遇到狼了。

    哦,几条?多吉大叔似乎漫不经心地问,一边抽他的旱烟,草原上的孩子迟早会遇到狼,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格桑坐了下来,把枪紧紧地搂在怀里,眨着眼睛说:一条,是母的,左后腿断了,带着两只没睁眼的小狼。

    格桑说这些话的时候,语声里没有对狼的仇恨,我反而倒听出了几分怜悯,草原上的孩子纯朴而天真,这个时候的他们还不知道仇恨,他们或许也不愿意去区分谁是他们牧民的仇人,谁又不是。

    多吉大叔没有说话,他抽着自己的旱烟,抽得津津有味。

    一袋旱烟很快抽完,他敲了敲烟袋锅子,才缓缓地说:好几年前了,雪天,我赶着羊到村里的牧场上吃草,一群狼大概是饿疯了,冲进了牧场,那时候,有两家养了獒,还有几条猎枪,狼群围住了一条待产的母羊,咬住了,死命往外拖,枪在响,獒也在叫,狼群只好撤退,有一条狼被獒咬断了腿,跑不快,拖得雪地上到处是血,头狼走过去,在它的咽喉上咬了一口……

    阿爸,都是狼,头狼为啥要咬同类?

    格桑瞪大了眼睛,他还不明白什么叫“优胜劣汏,适者生存”,也更不明白,要保存一个团队的战斗力和荣誉,有时候,团队的首领必须要残忍而果断地做出选择。

    这,是狼的生存法则,格桑不是狼,更不会像狼那样残忍而绝情,他不能体会,所以也就无法明白。

    多吉大叔知道我是听明白了,就冲我点了点头,转头问格桑:要是你的羊群被狼袭击了,后来狼跑了,很快又会回来,但是有一头羊受了重伤,快死了,你必须赶快回到村里,你说,你是要那头快死的羊,还是要保住整个羊群?

    格桑眨了眨眼,毅然地说:都要,咱们牧民的衣食住行都在羊身上,咋能放弃呢?

    多吉大叔笑了,摸着格桑的头,说:傻孩子,都要,你保得住吗?人啊,有时候就要学会放弃,到了那个时候,你不想放弃也不行,你看,狼都懂得这一点,咱们是人,两条腿的还能比四条腿的笨吗?

    多吉大叔是在对格桑说话,教导他作为一个牧民应该俱备的心理素质,而听在我的耳里,却成了我受伤之后的一剂膏药,这剂膏药辛辣的贴在我的伤口上,刺激得我的心打了个哆嗦。

    人啊,有时候就要学会放弃,到了那个时候,你不想放弃也不行……

    我突然有一种想法,我所在的特种部队,曾经被战友们戏称作狼队,我们每一个尖刀般的特种战士都自称为狼牙,为什么叫狼牙呢?因为我们准!我们狠!就像锋利的狼牙一样深深插入敌人的心脏!

    而现在的我,就像是那头被咬断了后腿的狼,队长头狼当然舍不得在我的咽喉上咬上一口,但我自己明白,为了一个团队的战斗力和最高昂的战斗情绪,我必须自我放逐,我要给我自己的咽喉咬上致命的一口,所以,我离开了那个一生都不愿离开的部队。

    当时离开的时候,没有想到这是件很壮烈的事情,现在听多吉大叔这么一说,我才深切地体会到,原来学会放弃,有时候也很悲壮!

    不知道大黑是否听得懂,她一直站在门口看月亮,我不知道,对于一只獒来说,太阳、月亮,又有什么好看的?或许,用獒眼来看人,人才是一种可笑的动物,整天忙忙碌碌,忘记了大自然的美,也不懂得欣赏大自然的美,就像一头拉磨的驴,就知道整天转啊转啊……

    我认定大黑有这种想法,是因为我终于看见大黑回了一次头,而且是用一种嘲笑的眼神,盯了我两秒钟。

    我真的很有点怀疑,这只巨大的獒是不是能猜透人类的想法,她是不是知道了我脑子里在想的东西,所以要用这样嘲笑的目光看我。

    大黑很快转过了头,又往院子外望去。

    村落里稀稀落落地座落着牧民的土房子,这个村落的人不多,最多也就十几户,当天刚黑开始点灯的时候,村落里的灯就像棋盘上的结局,东一颗,西一颗,寥寥几盏。
卷一 第六章、我的误解
    藏边的夜晚有些寒意,格桑眨着眼,静静地听多吉大叔说着,怀里的枪越抱越紧。

    多吉大叔又往锅子里蓄了一撮烟叶,但是没有点,拿在手里,想了一想,说:格桑啊,在狼的家族里,为了保存一个狼群的实力,初生的小狼就像掌上明珠一样精贵,你今天看到的那只母狼,可能是被狼群抛弃了,母狼后腿有伤,这是她致命的地方,她捕不了食,狼崽很快会饿死。

    多吉大叔用藏话说一遍,又用汉语说给我听。

    我听明白了他的意思,格桑大叔要救下那两条狼崽,对于牧民来说,对狼的仇恨是世世不息的,他为什么要救狼?

    听说要去救狼,格桑很是奇怪,他问多吉大叔:阿爸,为什么要救狼?狼吃我们的羊,伤我们的人,救了狼,村子里的人会骂我们的。

    多吉大叔皱了皱眉,他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着:如果牧草没了,草原荒了,变成了一片沙漠,羊群也就没了,食物链啊!有时候选择就是放弃,放弃也是选择。

    我突然觉得这个没有读过多少书的藏族老牧民,竟然有着哲学家一样的思想和头脑,这不是从书本上得来的,而是从世世代代无穷尽的苦难生活中淬炼出来的人生法则。

    在这个老牧民面前,我觉得很惭愧,一个藏族的老牧民都懂得的道理,而我却没有体会到,至少,在此刻之前还没有。

    狼少了,兔多了,草荒了,羊没了,这就是草原上不同物种之间的联系,选择等于放弃,放弃等于选择!我现在到底是在放弃还是在选择?

    看着格桑还不太明白的表情,多吉大叔细心地和他解释:孩子啊,现在草原上的狼在一天一天地减少,野兔子在一天一天地增多,我们的牧场眼看就要荒了,如果牧场荒了,又拿什么来喂我们的羊?我们是牧民,为了喂壮我们的羊,我们打狼杀狼,但有时候,也必须救狼保护狼。

    格桑听懂了,点点头。

    多吉大叔在呼唤大黑:大黑,过来吧,那狼早走了。

    大黑可能是听懂了,听话地走了回来,站在她主人的身边,任由她主人抚弄着她的头顶,很温顺,目光如炬的眼神也变得温柔起来。

    原来大黑一直站在门口,是为了守卫这座院落,虽然狼来的时候她没有吼叫,因为她嗅出了狼的气味。

    獒的嗅觉比狼还要灵敏,从这气味上,她能辩别出来的是公狼母狼,有几头,强壮还是瘦弱,从狼走动发出的震动频率上,她能辩别出狼有没有受伤,行动是否迟缓。

    对于一头受伤的老狼,大黑不屑于吼叫,但她还是有很强的责任心,一直静静的守护在院落门口,而我,却可笑地认为她是在欣赏天上的月亮。

    难怪大黑刚才要用那种可笑的眼神来看我,也许是我先在心底里嘲笑她,嘲笑一头会欣赏太阳、月亮的獒。

    而大黑则只不过宽容地回头望了我一眼,在她的心里,或许我也像那头受伤的老狼一样,是不值得她吼叫的。

    看见我自从进了这个院子,就时时刻刻地在关注着大黑,多吉大叔脸上的皱纹都笑开了,有人如此关注他养的獒,这无疑更是对他本人的一种赞赏。

    摸摸吧,看你这么喜欢。多吉大叔说。

    大黑垂着一对小耳朵,两颗细小如豆却精光闪闪的眼睛左右瞟视了一下,就像是武侠小说中一位深藏不露的大侠,市井的打扮,悠闲的喝着小酒,吃着牛肉面,却在受到突然袭击的时候,又能迅捷地发出致命一击,于是,对手惨叫着倒在血泊中,两腿一蹬,断气。

    请原谅我是一名特种战士,当危难临头的时候,总是会在头脑中构画出一副副不可思议的画面,一想到这些,我就感到有点恐怖,大黑在我的面前,仿佛成了一位世外高人,而我就是那个鬼鬼崇崇的偷袭者。

    格桑用藏话说:摸吧,有阿爸在,大黑不会咬人的。

    多吉大叔却笑着翻译成:格桑说,敢摸大黑的战士,才是他敬佩的。

    为了不让格桑失望,我小心地凑过去,大黑看到我向她靠近,龇了龇牙,向我示威。

    上学的时候,物理老师说,触摸可能带电的物体时,要掌心向上,用指背去触碰,因为人的神经在受到刺激的时候会自然地紧缩,如果你掌心向下的话,就会被带电体牢牢地抓住,而掌心向上,则可以迅速地缩回。

    感谢那个我已经忘记了姓名的物理老师,这个时候,我伸出了自己的右手,手指微曲,掌心向上。

    突然,多吉大叔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把我的手掌反了过来,他的手是那样的粗壮有力,带着藏族人民纯朴而敦实的体温。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格桑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他有些不太相信,我会作出这样的举动,在他的眼里,兵哥哥是世界最厉害最所向无惧的人,比狼还凶狠的坏人都敢打,还有什么不敢的呢?可是我的这种做法却刺伤了他的心!

    我鼓足了勇气,用自己的手掌去抚摸大黑颈背上的毛。

    第一次真正触摸到獒的毛,感觉是那样的奇妙,尤其是像大黑这样高傲的獒,我觉得大黑在獒的家族中一定具有着皇族的血统,她既使不吼叫,就那样静静地站着,也能让观赏者从心底油然而生一种崇拜的敬意。

    大黑开始冲我龇牙,鼻子上的皮毛皱了起来,目光中充满了敌意。

    獒,只对自己第一个主人忠心,在主人的面前极其温顺,但是,却对任何一个陌生人充满着随时进行攻击的敌意。

    在多吉大叔的呼喝声中,大黑还在坚持不懈地冲我龇牙,她很不满,在她的眼中,我这样一个不入流的小角色,怎么也配抚摸她的毛?这无疑于是触犯了獒族中的法例。

    大黑一下子站了起来,她弓了弓背,用力地把头一甩,然后又坐下来。

    她还在龇牙,而且伸了伸硕大的脑袋,把宽大的嘴巴凑到我鼻子跟前,一股凶野的獒的气味从她的口腔中喷出,混着热浪喷了我满脸。
卷一 第七章、出发
    我相信,有多吉大叔在,大黑绝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我是一名特种战士,从狙击镜里瞄准自己的猎物并扣动扳机的一刹那,我都没有畏惧,在一条四条腿的动物面前,我又怎么能败下阵来?

    我深切地认识到,我离开了我的部队和战场,但是却要和一只桀骜不驯的獒展开一场持久战了。

    多吉大叔笑了,拍了拍大黑的头,示意她安份下来,格桑也冲我竖起了一根大拇指。

    也是后来,在一次聊天中,我才知道,大黑是村子里的王,女王,满村子所有会走路的动物都不敢在大黑面前晃悠,包括村民们在内,其他的獒们也只能跟在大黑后面,讨好地闻她的屁股。

    多吉不在的时候,就连格桑都不敢招惹大黑,每次出去放羊,不是格桑领着大黑,倒像是大黑领着格桑在放羊一样。

    大黑就像是一个监工,监护着格桑,监护着多吉大叔,监护着自家的羊群,监护着这个院落,也监护着整个村子的羊群和牧民,她很自觉地承担起了一村之长的责任。

    我很惭愧,并且由衷的敬佩大黑,但那是以后的事情。

    多吉大叔从格桑手里接过那条枪,拉动了几下枪拴。

    这把土枪也的确太土制了些,打一发子弹,就要拉一下枪拴,枪拴也不灵活了,虽然枪还可以用,但准星已经锈出了不少缺口,并且有些变形,枪托后缘也不知被什么虫子给蛀过,都有些腐烂了。

    我天生对枪有一种执着的热爱,虽然是这样一把烂枪,但总比没有枪摸要好,我说:给我看看,或许还能用。

    多吉大叔把枪递给我,点着了那袋旱烟,烟头那点微弱的红光在黑夜里特别耀眼,他说:明天去那个草坡上看看,不知道有没有别的野兽,带把枪防身,总是要好些。

    这把枪修一修还可以用,我说。

    格桑跑过来,兴奋地摇着我的胳膊,连声问:要多久?要多久?

    多吉大叔起身,按我的要求,帮我找来了一些修枪的工具,格桑往那盏老油灯里添了些油,光线明亮起来。

    修枪是一件费力的事,尤其是像这样一把破烂不堪的老枪,但我总算在天明之前把它给修好了,准星经过了打磨和校准,现在已经光滑而平整,枪拴子擦了点油,灵滑了许多,枪托也重新打制了一个新的,更换掉了。

    格桑兴奋地抱着修好的枪,满院子里乱蹦,一边举着枪,到处瞄准,然后射击。

    我看着很好笑,想起自己刚进部队第一次摸枪的时候,训练场上,枪很沉,倒霉的我偏偏遇到了一只卡壳的枪,我拉开了枪拴子,抱着枪冲连长喊:连长,打不响。

    这是所有新兵最容易犯的错误,我不可避免。

    连长吓出了一身冷汗,就地卧倒,回头我就挨了训,连长冲我吼:还说打不响?会死人的!

    我走过去,从背后搂住格桑,握紧他的手,校正他托枪的姿势,虽然语言上不通,但格桑很聪明,立即明白过来,做了一个动作之后,就回头望我,然后用疑问式的鼻音寻问我,做的对不对?

    我如果点点头,他就很开心,我如果摇头,他就会把枪递给我,让我做示范。

    我仿佛也成了一个训练场上的教官,看着格桑兴高采烈丝毫不觉累的样子,我也重新找回了自己失落掉的东西,开心地笑起来。

    多吉大叔从老箱子底下翻出一袋子弹来,虽然年月很久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用,也可能藏族牧民们自己特制的土枪子弹有更好的保存方法吧。

    他把子弹袋递给我,问:试试还能不能用。

    我拿出一颗子弹,装入枪膛,拉开枪拴,向着半空瞄准,我在寻找自己的目标,忽然,从准星里望出去,我看见隔避院子里的那株老树上停着一只草原上的鸟,我叫不出名字,但是却扣动了扳机。

    枪声响了,然后格桑就跳起来,往隔避院子跑去,回来的时候,手里提着那只鸟,高兴地喊:胜利,胜利!

    我昨天来的时候,静悄悄的,除了多吉家,没有别人知道,但是这声枪响却引得满村子的人都跑过来看,这个村子里,有许多年没响过枪了,有的只会是獒的吼叫。

    格桑兴奋地拉着我的手,在那些藏族牧民朋友们面前喊:神枪手,神枪手!

    感谢这个古老的小村子里藏族朋友们的纯朴和热情,每一户人家都热情地邀请我去他们家吃饭,而且有种不去不行的意思,尤其是隔壁院的扎西木大叔,说:鸟是在他家院里打下来的,就要第一个去他家吃饭。

    多吉大叔笑着替我回答:都会去的,但现在不行,我们马上要出发了。

    村民们陆续散去,扎西木大叔却还不肯走,他说:他儿子在外面大城市读书,暑假了,今天会回来,所以,一定要我去他们家吃饭,他说,他儿子会说汉语,在大城市呆过,有见识。

    我只是呵呵地笑,像个傻瓜一样,因为我听不懂,多吉大叔似乎并没把扎西木大叔的话放在心上,他准备了一些吃的干粮,还有一袋水,就出发了。

    今天,可以说是全家出动,格桑要去牧场放羊,而那个草坡离牧场也不远,我和多吉大叔要去看那只受了伤的母狼,大黑就走在队伍的前面,她领着格桑,领着羊群,领着全家出动了。

    清晨的风吹过来,把大黑的颈毛吹得更威武了,她就像一座大山挡在我们和整个羊群的前面,慢慢地走着,不时地回过头来,看一眼自己的主人,顺便鄙视一下我。

    第一次在草原上漫步,我兴奋的心情难以言表,左看右看,不时地向多吉大叔寻问。

    格桑跟在羊群屁股后面,而羊们又跟在大黑屁股后面,我和多吉大叔则跟在格桑的屁股后面,慢慢地走着,说着。
卷一 第八章、幼弱的生命
    辽阔的大草原,像一块碧绿无边的大毡子,远处起伏着一个个山包,蓝天,白云,一个藏族老人,一个年轻孩子,一个穿着绿军装的我,一群白羊,一只黑獒,在一片汪洋般的绿色中向前移动。

    你想象不出,那有多么美,美得让人心醉,连草原上的风和空气都带着一种抚慰人的温柔。

    牧场不算近,我问多吉大叔,家门前就有许多草,为什么不在最近的地方放羊?

    多吉大叔笑着回答:家门前才更要养草啊!我们生活在草原上的牧民,草,就是我们的命。

    我在沉思:草,是牧民的命,而像我这样的人呢?像我这样生活在喧闹大都市里的人们,什么,又是我们的命?

    我找不到答案,多吉大叔也不可能给我答案,我希望,当我离开这片绿色之海的时候,我,终究能得到一个圆满的答案。

    到牧场的时候,时候已经不早了,多吉大叔把水壶递给我,取下肩上的干粮袋子,我们开始吃东西,真的有些饿了,藏民的羊肉干真好吃,不知是怎么做出来的,有一种从未尝过的鲜美。

    我一边吃,一边望着远处的美景,一边在心里想:如果我离开了大草原,以后就再也吃不到这样美味的东西了,带着古老村落乡土味的羊肉干。

    草原上没有什么遮挡物,羊肉干的香气被风吹送到很远。

    我是个狙击手,有极佳的视力并不奇怪,但多吉大叔的目力比我更要好,草原上的人一定不会得近视眼,我在想,因为他们一生下来,就看得开,望得远,怪不得黑子的狙击枪法那么准,我拼死训练,才和他傍个比肩。

    格桑也发现了,在对面的山包上有个黑点在缓慢地移动,他小声地喊起来:瞧,是那只母狼,她的左后腿断了,骨头戳在外面,只能用三条腿往前蹦跶。

    风,传送了香气,也传送了声音。

    那只母狼可能是发现我们了,她有点犹豫不决,想后退,但是肚子里又饿得厉害,就向前伸了伸脖子,用尽全身的力气呼吸空气中的香味,仿佛那一缕缕的香味也可以暂时填一下空瘪的肚皮。

    大黑已经赶着羊们到牧场里吃草去了,她很聪明,围着羊群转,把老羊、小羊还有待产的母羊及一些体质稍弱的赶到羊群中间,让强壮的羊站在外围吃草,这样,危险来临的时候,羊们就可以更加团结起来,快速撤退,不至于把老弱病残给落下。

    獒,也懂兵法?打死我也不相信。

    格桑留下来看守羊群,我和多吉大叔向那个草坡走去。

    母狼发现我们在向她的领地上移动,警戒性立即提高,已经转身,然后拖着那条断腿,一瘸一拐地走下了山坡,消失在融融的草色中。

    我们到了草坡下面,母狼的窝可能在草坡的另一边,反正我是没有发现什么特殊情况。

    多吉大叔在草坡上趴了下来,他在思考什么东西,停了一会,说:小狼就是狼群里的宝贝,狼们把小狼当命根子看,没道理会被狼们抛弃,这只母狼应该是在还没生产的时候就被抛弃了,她受了重伤,走不了,头狼可能是她的丈夫,还算是仁慈,没有咬断她的咽喉。

    停了一会,多吉大叔又说:小狼应该还不算大,说不定还没睁眼呢!

    我问:狼崽出生后几天睁眼?

    多吉大叔说:跟狗差不多,现代的狗也就是从最远古的狼进化来的。

    母狼的确是饿了,她竟然不顾危险,大着胆子又从草坡后面爬了上来,缩着那条断了的后腿,远远地望着我们。

    她很瘦,肩骨高高地耸着,目光中已经没有了狼的血性和残忍,而仅仅是像一个可怜的母亲一样,哀戚地望着我们,我仿佛能听到她肚子里传出的咕噜咕噜的肠鸣声。

    母狼见我们没有要伤害她的意思,大着胆子,又向前蹦跶了一步。

    我看见她肚皮下的乳房,空瘪地悬挂在那里,她的左后腿断了,半截白森森的骨头戳在血淋淋的皮肉外面,皮毛上的血迹已经风干。

    估计她每蹦跶一次,伤口就会牵起一阵钻心的痛,因为我看见母狼的另外三条腿在打哆嗦。

    我从口袋里掏出还没吃完的一块羊肉干,准备扔给母狼。

    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疑惑,狼,是一种凶残的动物,当他们因为没有食物而叼走人类的孩子时,从来没有丝毫的手软过,在鲁迅的《祥林嫂》里,我曾一度为祥林嫂悲哀,她连自己孩子的尸骨都找不到,只找到一双小鞋。

    我这样做,对,还是不对?

    多吉大叔按住了我的手,有动静,草坡后面传来几声狼崽揪心的哀鸣,像狗崽子一样,吚吚嗯嗯的,用最大的力气嚎叫着,呼喊着自己的母亲。

    母狼的耳朵剧烈地抖动了一下,根本顾不上自己的那条断腿,她疯了一样往回跑,几乎是滚下草坡去的。

    我再一次深刻地体会到了,在母爱面前,没有贵贱,也不分物种,我想起我在站台挂掉母亲电话时的决然,心里疼痛了一下。

    草原上,虽然长的是草,但吃肉的动物却多,幼小的狼崽随时有被其它动物吃掉的危险,母狼一般是不会轻易离开她自己的孩子,食物都是公狼们从外面带回来,现在这只母狼被抛弃了,只有自己出去找吃的,小狼崽说不定早就已经死了几只了。

    多吉大叔说着,站起身来,往草坡上走去,我也跟了过去,我的一身绿军装在大草原上,是天然的伪装,而多吉大叔的藏族服装却是那样的显眼。

    一只草原熊袭击了狼窝,动物之间的联系真是很奇妙,熊虽然视力有限,但大多时候,却总能如愿地找到它们想要的东西。

    熊也饿了,它的半截身子钻在一个洞里,肥大的屁股和两条短粗的后腿露在外面,正一点一点地倒退出洞,狼崽的哀嚎又一次清晰地响了起来,却在熊蠕动着两片嘴唇开始咀嚼的时候,嘎然而止。
卷一 第九章、别样天使
    看着自己的宝贝被一头熊吃掉,母狼竭斯底里地哀豪起来。

    请允许我用这个形容人类的词语来形容她,因为我觉得那只母狼在此时此刻更像一个慈爱的母亲,而不仅仅是一只狼。

    不是只有人类才会审时度势,动物们也会,看见母狼受了致命的重伤,熊又贪婪地把半截身子钻进了狼窝,里面还有狼崽。

    母狼发怒了,她决定放弃自己的性命,来保住她的孩子,她拖着一条断腿,开始向熊发起并不能构成多大威胁的攻击。

    母狼连续不断地几次攻击,惹毛了饥饿中的熊,熊退出身来,和母狼搏斗,我和多吉大叔就像是坐在罗马角斗场上的两个观众,看着场中一强一弱两个对手在拼命厮杀,一个是为了食物,一个是为了孩子。

    其实,多吉大叔应该也像我一样,他不知道是应该向熊开枪,还是向狼开枪,或者两个都不帮,任其自生自灭,自生自灭,也许就是大自然对待弱者最好的生存法则。

    突然,多吉大叔开了枪,是向天鸣枪,他的意思是要惊走熊,保住母狼。

    熊视力不好,听力也并不怎么样,但它的嗅觉却十分灵敏,它也许没发现我,但却发现了多吉大叔,一个孤零零的影子在熊模糊的视线中晃动。

    被母狼挑起了战斗欲的熊冲上了草坡,迈动着两条粗壮的腿,向多吉大叔站的方向冲来。

    “嗷——!”一声宏钟般震耳的獒吼声传来,我惊然地回头,看见大黑像一股黑色的旋风,闪电般从斜对面的草场冲了过来。

    我没有想到,大黑那看起来粗壮结实的身体,竟然也能像兔子一样灵敏,惊得我目瞪口呆。

    大黑风驰电掣般地冲到了草坡上,目露凶光,龇着满嘴匕首般锋利的牙齿,怒吼着,毫不犹豫地向熊猛扑上去。

    那一声响彻长空的獒吼吓住了熊,在近距离的对视中,熊可能感觉到自己面前的家伙更像是一只雄壮威武的狮子,饥饿中的熊为了保存实力,掉转屁股,荒不择路地撤退了。

    谁侵犯了獒的主人,谁也就和獒结下了深仇大恨,大黑愤愤不平地继续冲熊逃跑的方向吼了几嗓子,然后威风凜凜地站到了她主人的身边,用耳朵蹭了蹭多吉大叔的衣服。

    母狼已经没救了,后腿断了不说,肚子上被熊豁开了一个大洞,内脏血淋淋地洒在草地上。

    对于狼,我说不清是爱还是恨,只是觉得面前的这只母狼很可怜,也很委屈。

    大黑也跟了过来,守在主人的身边。

    母狼还没断气,嘴巴大张着,舌头耷拉在外面,拼命地喘息,看见大黑走过来,母狼低低地哀嚎了几声,然后目光死死地盯住洞里。

    多吉大叔说:母狼在说,让我们救她的孩子,里面可能还有一只小狼,你听,还有动静,狼崽可能是吓坏了,都叫不出声了。

    大黑没有像别的獒那样围住一头快死的狼兴奋地奔跑,像是自己毫不费力地打到了一只猎物,相反,大黑很安静,她用一种宁静的眼神端详着快要死的母狼。

    阳光直射下来,大黑被一层金色的光芒笼罩着,她就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天使,坐在一个快死的母亲面前,给她最后的安慰。

    我忽然有一种从内心里发出的感动,觉得大黑并不是那么冷漠和无情,獒这个字眼,在我的心里,除了忠诚、勇猛之外,又加多了另一个词汇,那就是:仁慈。

    也许,獒的那种目空一切的神情,正是源自于它们内心深处的仁慈。

    母狼死了,大黑仰头嚎叫,似是在向一个遇难的母亲致礼。

    我撅着屁股钻进狼洞,从里面掏出了最后一只幸存的幼崽,这是只出生才几天的狼崽,还没睁眼,灰不溜湫的,一点也不好看,抓在手里,软绵绵的,像个肉球。

    小家伙晃动着四条柔弱的腿,张着嘴巴,它的确是吓坏了,几乎已经叫不出声音,却仍在努力地寻找它的妈妈。

    我不知道,大黑原来对幼小的东西是那么地感兴趣,她凑上来,闻了闻狼崽,然后,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大黑竟然伸出舌头,轻轻地舔小狼崽的毛!

    嗅到了陌生的气味,小狼崽示威似地从喉咙里发出丝丝的声音,四只小爪子拼命地抓动,然而大黑毫不在意,依然我行我素地继续舔小狼崽的毛。

    回去吧,看看牧场里的羊。多吉大叔说。

    看见我们回来,格桑远远地站在牧场边上招手,他跑过来,从我的手里接过小狼崽,然后叫着:哟,真小,长得好丑,皱巴巴的。

    休息的时候,多吉大叔告诉我:去年的时候,大黑怀过一次崽,也是怪我自己,没照顾好她,后来没生下来,难产……

    我同情地望向大黑,大黑正用嘴拱格桑的手,然后把小狼崽叼过来,自己卧在草地上,把小狼崽放在怀里,轻轻地舔着。

    伟大的母爱,不分国界,不分物种,不分贵贱,也不分恩怨世仇……

    狙击杀手在人们的眼里是没有感情的,或许也十分冷血,我不知道怎么样来为自己辩解,但是现在,我看着大黑,喉头却有些哽咽。

    大黑轻轻地舔着小狼崽的毛,从头舔到尾巴,好像怀里的这个就是她失散了许久的孩子,小狼崽却还不适应,那种凶猛的獒的气味令它不安,它只是感到恐慌,在拼命地爬啊抓啊,努力想摆脱大黑的束缚,去寻找它的妈妈。

    小狼崽又怎么知道,它的妈妈刚刚为了救它,拖着一条断腿和一头饥饿的熊搏斗,最后却永远地躺在了这片无疆的大草原上,过不了多久,就会被草原上的野兽分解得不剩一根骨头。

    不知道多吉大叔在想什么东西,他默默地抽着烟,目光深邃地望着远方。

    远方是一片汪洋般的绿色,这美丽的绿色下面不知掩盖了多少野兽的尸骨,当然也有人类的。
卷一 第十章、狼崽
    格桑不太喜欢这只小狼崽,他觉得它长得太丑,又不可爱,很招人烦,极不安份,于是就很不待见。

    看看天色不早,羊群也都喂饱了,多吉大叔说:回去。

    看着大黑对小狼崽那种慈爱的神情,这次,我没敢去抱小狼崽,我怕大黑会咬我一口。

    多吉大叔拿过小狼崽,我接过来,大黑这才站起身,跑到羊群的前面,开始领路,她依然是那样雄纠纠,气昂昂,只是回头的频率却多了一些,她不停地回头看我手中捧着的狼崽。

    快到村口的时候,遇到了扎西木大叔,他再一次盛情邀请我去他们家吃晚饭,而且还邀请了多吉大叔和格桑一起去,因为他的儿子从大城市里回来了,听说,还带了个漂亮的女朋友回来。

    多吉大叔不好推却,只得点头答应,扎西木大叔十分高兴,忽然,他发现了我手里捧着的小狼崽,很吃惊,试探性地问:这是啥?灰不溜湫的,像是个狼崽。

    其实,扎西木大叔早就瞧出来了,这就是个狼崽,而不是像,他一直就在盯着我的手看,包括说话的时候,眼睛都没离开过我的手,这让人觉得有点虚伪。

    多吉大叔回答:母狼死了,就剩下这只狼崽,看着挺可怜的。

    啥?你要养狼?你们家羊多啦?疯子!扎西木大叔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对于狼,扎西木大叔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仇恨。

    几年前的一个风雪天,扎西木大叔赶着自家的羊群到另一个背风的草场里去放羊的时候,遭到了一个小狼群的袭击,命是拣回来了,但是羊群却被冲得七零八散,死伤过半。

    那些狼不是抓一头吃一头,而是把羊咬死了以后,再去咬别的羊,它们要多贮存一些食物,那些羊的尸体埋在雪地里,就像是存放在一个天然的冷库里,狼们饿的时候,想吃了就去刨一头。

    后来,扎西木大叔回去找羊的时候,除去被咬死的和跑丢的,只找回了三分之一还不到,他哭得死去活来,再后来就养了只獒。

    没疯!多吉大叔只说了两个字,他不想解释多余的话,把烟袋锅子随手在旁边的一株老树杆上磕了磕,烟灰扑出来,模糊了扎西木大叔的视线。

    扎西木大叔有些不高兴,嘴里嘀咕着什么,转身走了,快到自己家门口的时候,他又回过头,换上了一张热情洋溢的笑脸,再次招呼我:晚上一定要来啊!

    回到家,多吉大叔望着小狼崽犯愁,怎么养呢?

    家里有羊,当然不能由着狼崽四处转,拴起来?

    狼是自由欲极强的动物,你拴着它,迟早会出大事,你就算给它吃的,它也不会对你感恩,狼和獒不同。

    大黑那么喜欢它,就让它跟大黑过。格桑说,然后就抱起那条枪跑到院子里,练他的瞄准去了。

    多吉大叔又往烟袋锅子里蓄烟叶,他的咳嗽可能就和这常年累月的抽烟有关。

    我劝他少抽一点,他笑了一下,说:唉,格桑他娘死的早,我的大儿子和二儿子都在大都市里做生意,一年也难得回来一趟,你说这大草原上,啥也没有,除了羊就是草,我这个老头子,不抽点烟,还能干什么呢?

    我不好再往下说,我相信,多吉大叔一定也知道抽烟的危害性,但是他不抽又不行,就像收养这只小狼崽,明知道狼崽是个祸害,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把它救了回来。

    看着大黑躺在地毡上,狼崽已经慢慢熟悉了她的气味,开始在她的肚皮下面拱来拱去,找奶吃。

    多吉大叔说:先养几天吧,等狼崽大些了,差不多能自立了,就放回到远一点的地方,让它自生自灭吧,狼大了,咱们不管不算绝情,可一个没睁眼的小东西,咱们要是见死不救,也就太没良心了。

    我深同多吉大叔的话,找了个小碗,主动跑到羊圈里,找到那只待产的母羊,挤了些奶,然后端给小狼崽喝。

    大黑没有奶,干巴巴的奶头被小狼崽吸得通红,大黑也感觉到被吸得很不舒服,看到小狼崽跑到羊奶碗边去舔碗边,大黑抬头看了我一眼。

    可能是我对小狼崽这种关爱的举动博得了大黑的好感,大黑不再用那种冷漠的眼神看我了。

    她第二次再看我的时候,目光中充满了另一种深深的东西,像深井一般,深不见底,我感觉,那种眼神像极了人类在思索什么时的目光。

    多吉大叔端来了大黑的食物,一盆新鲜的羊肉和碎骨,我从日喀则带来的那篓鸡蛋中拿出两个,打碎,倒进羊肉里,抖匀。

    大黑这次没有拒绝我的讨好,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边看着,虽然对我还是那样没有任何反应,但至少不再冲我龇牙齿了,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始,我更知道,这完全是小狼崽的功劳,为了博取大黑的好感,我对小狼崽也就更加格外的关心起来。

    晚上,去扎西木大叔家吃饭,屋子里很热闹,几乎全村的人都来了,再一次让我感受到了藏族同胞们的那份团结和热情。

    屋子里的人挤得满满的,我见到了扎西木大叔的儿子。

    他刚从北京回来,听说是读北大,全国的名牌大学之一,在扎西木大叔眼里,儿子读名牌大学,人自然也就跟着变成名牌了,他拉着自己的儿子在人堆里四处转,到处炫耀。

    扎西木大叔的儿子名叫宗哲,在藏语里是一种佛教的术语,就是“精进”的意思。

    多吉大叔一早就告诉我,扎西木大叔家以前也很穷,生下宗哲后,本打算把宗哲送去当阿卡(藏族朋友对僧人的一种敬称),后来还是留了下来,如今儿子上了名牌大学,扎西木大叔更不愿提起以前的事了,所以就嘱咐我,别问这些事情。

    宗哲在人群中看到了我,可能是我的一身绿军装离开了大草原的掩护,就变得十分刺眼,他从人堆里挤过来,主动和我打招呼。
卷一 第十一章、大城市来的人
    我的长相第一个出卖了我,宗哲张口和我说的就是汉语,他问我:从哪里来?当兵的?为什么要来这个穷乡僻壤?

    从宗哲的口气中,我听出他似乎对自己的家乡并不十分热爱。

    我回答他:刚从部队下来,听一个战友说,这里很美,我也一直很向往大草原,所以就来了。

    宗哲笑了一下,说:美什么?不就是一片大草原吗?没有公交,没有大厦,没有网吧,也没有酒楼,人生下来,又不是就该受苦的,你怎么不呆在大城市里,却跑来这里自找苦吃?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和他说我是为了看一只狗,所以千里迢迢赶到这里?

    宗哲一定会以为我是个疯子,因为我一早就发现,宗哲对自己家的那只獒一点都不待见,理也懒得理一下,而那只獒却不识趣地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转。

    我只好回答他:从小家就在大城市,我也是北京人啊,看惯了灯红酒绿,人的骨子里就冒出点犯贱的思想来了!

    宗哲笑了一下,他似乎觉得有些尴尬,也许,他可能是以为我在说他犯贱,脸上有些讪讪的,说:哦,这样啊,那很好嘛!

    宗哲的女朋友对这个环境还有些陌生,虽然宗哲在来之前就教了她一些简单的藏语,但她仍然像我一样,无法和藏族同胞们交流,看见宗哲在和我交谈,就从人群中走了过来。

    不可否认,宗哲的女朋友很漂亮,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优雅的美丽,像是从书香门第出来的女子,明知道我是个汉人,可她却竟然用藏语向我打招呼:你好!

    我很吃惊,解释说:我是北京人。

    她然后才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点点头,不知道她这样做是为什么,难道是为了在宗哲面前向他的家人们示好,以示自己对藏语的热爱?

    虽然宗哲的女朋友十分懂礼貌,而且神情举止都极为优雅,我还是不大和她讲话,从一个军人的本质来说,我觉得她虚伪,甚至还不如宗哲,至少宗哲还可以毫不避讳地对自己的家乡说:不!

    交谈中才知道,宗哲的女朋友叫宁丽,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竟然和我那个分手的女朋友是同一所大学,她的英语很好,认识许多外国朋友,她笑着说,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一些外国朋友来这里参观呢?

    参观什么?我惊问,这里什么也没有,就像宗哲所说,这里就是一个穷乡僻壤,再说难听点,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宁丽适时地住了口,岔开话题,笑着说:我让宗哲给我也取了个藏语名字,叫达哇吉,达哇在藏语中就是月亮的意思,宗哲说,我就是他的月亮。

    说到这里,宁丽笑得脸上像开满了花儿,爱情的甜蜜洋溢在脸上。

    气氛缓和了一些,宗哲说:宁丽也给他取了个汉名,叫成阳,意思就是成为她的太阳。

    我感觉到有点恶心,老实说,不排除我那个分手了的女友产生的影响,但更多的是因为,这两个人的品质令我感觉到不大舒服。

    没办法,我是名军人,军人这两个字已经深深地刻进了我的骨子里,我更喜欢和黑子、簸箕那样的朋友呆在一起。

    吃饭的场面很盛大,宁丽小心翼翼地坐在宗哲身边,两个人小声地交谈着什么,看起来像是窃窃私语,有点见不得人的感觉。

    我不好形容那个场面,对于那样一个终日沉寂在无声电影中的小村落,宗哲的归来和宁丽的到来,不能不算是一场盛大的宴会,人们都吃得很开心,但多吉大叔却阴郁着脸,我的心也开始有些惶惶。

    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酒过三巡,菜罢五味,扎西木大叔在介绍完自己的儿子和未来的那个有才学又美丽的媳妇之后,开始和村民们闲聊。

    扎西木大叔说:现在咱们这个村子,那是越来越落后了,瞧瞧人家大城市的人,那过的是怎么样豪华的日子?咱们却在这里脸朝草地背朝天,除了每天放羊,还能干啥?钱赚得不多,罪受得不少,再加上个天灾人祸的,不好受啊!

    为了捧扎西木大叔的场,不少村民们随口付和:是啊,咱们这日子过得也够苦的,啥时候咱们也能过上大城市人的生活啊?

    扎西木大叔笑呵呵地说:只要咱们有钱了,有很多很多钱了,咱们就能过上和大城市人一样的好日子,咱们现在缺的不就是钱嘛!

    到哪儿去找那么多钱呢?靠这养的几头羊?还不够自家吃的,咱们这穷乡僻壤的,路也不通,条件又苦,钱不好赚啊!难道说去偷去抢?人们七嘴八舌地说着。

    静一静,静一静!扎西木大叔见人们的情绪已经有些高涨,就拍了拍巴掌,示意大家安静下来,然后笑眯眯地说:想赚钱很容易嘛!其实,咱们现在就守着一堆堆的钱呐!

    扎西木大叔冲自家的獒瞟了一眼,喝道:巴顿,过来!

    巴顿这名字明显不是扎西木大叔取的,应该是宗哲,可那只獒一点也没有巴顿的风度和威严,在讨好了自己的主人半天却始终没有得到一句夸奖之后,那只獒垂头丧气地走了过来。

    瞧瞧,这就是钱!扎西木大叔抓着獒项上的毛,说。

    你不会是要把自家的獒卖了吧?那能卖多少钱啊?咱们牧民可还要靠着它们来过日子呢!人群中有人不同意了,毕竟世世代代这么久,獒已经和牧民朋友们结下了生死不离的情谊。

    在战场上,抛弃自己的战友是个罪,在草原上,抛弃自己的朋友也是个罪,哪怕那不过是头獒。

    扎西木大叔笑呵呵地说:能卖多少钱?吓死你!你们知道不知道,现在好多外国人爬山涉水,千辛万苦来到中国,就为了买一头纯种的獒!为了买一只纯种的獒,他们可以倾家荡产,你们知道一只好的獒能卖多少钱吗?少的几十万,多的几百万,上千万,不是人民币,是美元!
卷一 第十二章 卖獒
    说到这里,扎西木大叔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就像是从一只贪婪的狗嘴巴里流出来的哈喇子,我感觉到恶心,有点想吐。

    人群像油锅里滴进了一滴水,噼里啪啦地炸开了。

    我看见宗哲和宁丽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甜美的笑容,有了钱,他们就可以全家搬到大城市过好日子了,也可以办一个最完美的婚礼,还可以买房,买车,买一切他们想要的东西。

    我知道这个主意绝不是扎西木大叔想出来的,他一定是受到了某两个人的唆使,或者说是某一个聪明的人。

    我不说,朋友们也猜得到是谁,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大草原上,藏族同胞的纯朴和憨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绝对不会想到要出卖自己生死不离的朋友——獒,来满足自己贪婪的欲望。

    只有大城市的人才会,只有大城市来的人才会具有这种发家致富的“眼光”!

    一说起要卖獒,而且可以赚大钱,人们就全部把目光投到了多吉大叔的身上,因为多吉大叔的獒是全村最纯种的獒,那是獒王,别人来买獒,自然第一个要买多吉大叔家的,然后再是别人。

    多吉大叔不肯卖,有可能,全村的獒都会卖不掉。

    多吉,也译作多杰,在藏语中是“金刚”的意思,也许大家都看过《金刚》这部影片,现在的多吉大叔就像是那座金刚一样,牢不可摧地坐在众人面前,脸上坚硬的像一块铁,吧嗒吧嗒地抽自己的烟。

    扎西木大叔沉不住气了,焦急地问:多吉,你到是说句话呀!

    想让我卖大黑,除非你把我全家人都害死!多吉大叔阴沉着脸,站起来,抖了抖衣服,好像身上沾染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扎西木大叔不高兴了,反问:咋说是我呢?卖獒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主意,全村人都想卖呐!有了钱,咱们就可以搬到大城市里去住了,再也不用在这里受苦,也不用担心羊群会被狼吃了,多好!

    谁想卖谁卖,我不卖!多吉大叔二话不说,走出了扎西木大叔的家。

    在他从我面前走过去的那一刻,我感觉到他突然变得十分高大,让我可望而不可及,他远比一座金刚还要高大许多,我几乎看不到他的脸,他的下巴,他是那样的威武,令我敬佩。

    我问下朋友们,当有人愿意出几十万,或者几百万,甚至有可能上千万美元买你们家的一条狗,你会卖吗?

    我敢说:绝大部分人都会卖,至少我会!

    我不虚伪,我是想卖,因为,我和大黑的感情还不深,我那个时候还没有真正地去理解大黑,直到后来那次雪谷之旅,大黑从狼群中救了我的命,我才深刻地感觉到,自己已经和她结下了生死不离的情谊,那个时候,就算有人出几十亿美元的天价,我也要断然地说“不”!

    钱,算什么东西?钱可以买到所以东西,唯独情谊买不到,情谊二字贵比千金,那绝不是可以用钱来衡量的!

    看到多吉大叔离去,我和格桑也站起身来,从宗哲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我听到宁丽小声地在嘀咕:这老头怎么这么顽固?不就是一条狗嘛!

    我嫌恶地回头看了她一眼,我要记住这个女人势利的面孔,顺便奉劝大家,就算以后找女朋友,也绝对不能找这样的。

    回到多吉大叔家,多吉大叔正在看羊圈里的羊,见我和格桑也回来了,就说:这几头母羊生了以后,又有一批母羊要怀崽啦!等过了冬,正好春天里下崽,呵呵。

    陋壁扎西木大叔家仍然还很热闹,鼎沸的人声不断传来,人们在讨论自家的獒能卖多少钱,互相攀比着,仿佛此时此刻他们就已经把獒都卖出去了,而怀里搂的是满满的票子,堆成山的票子!

    多吉大叔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只知道他老毛病又犯了,心里堵得慌,开始大声地咳嗽。

    我向格桑使了个眼色,格桑跑到屋里呆了两秒钟,大声地喊起来:阿爸,快来看大黑!

    闹了今天这搭子事,多吉大叔更加心疼大黑,他不知又出了什么事,烟叶子也不蓄了,把烟袋锅子一丢,就往屋里跑,边跑边问:咋啦?出了什么事?

    没事,格桑憨憨地笑着,说:阿爸,你瞧,小狼崽好像长大点了。

    多吉大叔瞧了两眼,点点头,说:只要够吃,狼崽长得很快,等大一点了,就送回大草原上去。

    格桑又问:大黑肯吗?

    多吉大叔说:不肯,那咋办?把狼留在村上祸害咱们的羊群?

    我插了句口,我说:大叔放心,大黑会答应的,她是只聪明的獒,她明白这些道理。

    多吉大叔点点头,摸了摸大黑的脑袋,反正格桑是听不懂我说的话,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闭着眼睛的大黑在听到这句话后,猛然抬头看了我一眼,用一种很深沉的目光。

    在那一刻,我的心突然有一种悸动,我突然感觉到,大黑可以听得懂我的话,但又觉得不可能,她是藏民养的獒啊,又怎么可能听得懂汉语?

    隔壁的喧闹声渐渐散去,村民们在陆续经过多吉大叔家门前的时候,都有意无意地伸头进来望一眼。

    我听到有人在嘀咕什么,我问多吉大叔:他们在说什么?

    多吉大叔没吭声,吧嗒吧嗒地抽烟,过了好一会,才说:他们说,多吉家是村里的祸害。

    为什么?我吃惊地问:就因为大叔你不肯卖獒?

    多吉大叔点点头,说:他们说村里太穷了,多吉家有钱不赚,还养了头狼,是疯子,唉!

    说到这里,多吉大叔叹了口气,默默地望着小狼崽。

    可能是我们的聊天惊醒了睡梦中的小狼崽,它又开始四处爬动,找妈妈了,我想,小狼崽可能是饿了,幼小的生命为了快速地长大,以防更凶猛的野兽来吃它,生长十分迅速,所以每天吃得也就会很多。
卷一 第十三章、想打架吗
    我搞了点羊奶来喂小狼崽,可怜的小家伙的确是饿了,它慌不择路地在奶碗里乱扒,两只小爪子紧紧地扣着奶碗,当我的手触碰到它的头时,它张着没有牙齿的肉乎乎的嘴,盲无目标地示威,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

    这就是狼的本性,从小就是,但没办法,大黑喜欢它,竟然还用舌头舔着小狼崽的肚皮,帮助它排便。

    我知道狼是养不熟的,为了大黑,只好忍耐。

    突然听到院子里有脚步声传来,我探头望去,是宁丽和宗哲。

    两个人笑眯眯地走了进来,一进屋,宁丽就夸张地惊叫起来:哟,好漂亮的獒呀!我喜欢!我喜欢!

    不错,从宁丽的表情看得出来,她的确很喜欢大黑,因为用大黑可以换回成堆的钞票,我看见宁丽的两个瞳孔里现出了一对“¥”图案。

    人们都说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也许狗是吧,但獒不是,獒不会以贫富来决定自己是否应该巴结某人或不应该巴结某人,獒只会忠于它们的主人,现在就可以证明了!

    宁丽穿着光鲜的外表和娇美的相貌并不能博取大黑的好感,也许,獒的第六感远远比人还要灵敏得多。

    大黑站了起来,龇开满嘴的每一根利齿,鼻子皱成了一团疙瘩,喉咙里低吼着,做出一种准备扑击的姿势,全身的每一根毛都像电打了一样直立起来。

    我到多吉大叔家这两天,从来没见过大黑这样愤怒过,此时她的表现,就像早上在草坡上遇到了那只袭击她主人的熊一样,愤怒而且凶恶,像一个恶魔或是一个嗜血的杀手。

    我吓了一跳,不敢上前拉,远远地闪开,格桑也吓着了,拉了拉多吉大叔的衣袖,颤声说:阿爸!

    多吉大叔没有要上前阻拦大黑的意思,他知道他不下命令,大黑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大黑只不过是不喜欢这两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而已。

    宁丽尖声惊叫起来,宗哲也被吓倒了,全村的獒都怕大黑,别说宗哲只是个人,就算长得相貌英俊又怎么样,大黑可不喜欢小白脸,我劝他们:走吧,大黑在发飙!

    宗哲生气地喊:多吉,看好你家的狗!

    多吉大叔没理他们,自顾自地卷着烟叶,像是出了心中的一口恶气。

    大黑还在吼叫,把扎西木大叔也引来了,扎西木大叔一进院子,就不高兴地喊:走走走,都回家去,他不肯卖就算啦,劝也没用,死脑筋的老家伙,尽做些不是人做的事,竟然还养狼!

    宁丽被大黑吼了一顿,此时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嘤嘤地哭起来。

    宗哲搂着她的肩,心疼地说:走,咱们回家去,他不卖,咱们卖,过几天,你就和那些鬼佬们联系联系……

    憨厚的多吉大叔包容了扎西木一家的刻薄,他没有辩解什么,只是默默地往烟袋锅子里塞烟叶,就连格桑都看不下去了,愤怒地喊:你们家才尽做些不是人做的事,卖獒?你们是在卖咱们牧民的命!

    宗哲冲上来要揍格桑,我哪里能容忍自己的弟弟被人欺负,虽然说藏族人是很野蛮,但我不相信一个受了高等教育的人也会这样。

    宗哲冲上来揪住了格桑的衣领子,挥拳就要去砸格桑的脸,我一个箭步冲上去,扭住了宗哲的手腕子,别忘了我曾经是一名优秀的特种兵,我不想解释给宗哲听,我只想用拳头来证明。

    扎西木大叔一开始并没有劝宗哲住手,现在见自己儿子吃了亏,才嚷嚷起来:打什么打?还大城市来的呢!宗哲,我们回去,人家不懂礼数,你还不懂啦?

    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宁丽也一脸的不满,拉着宗哲,一家人拉拉扯扯地回去了。

    后来,我问多吉大叔,扎西木大叔刚才站在院子门口吼什么?

    多吉大叔翻译给我听,我肺都要气炸了,后来的日子里,再见到扎西木大叔一家的时候,他们不和我说话,我绝不会第一个和他们打招呼。

    第二天,仍然要去放羊,多吉大叔可能是昨天憋了一肚子闷气,烟抽得多,又咳了一晚,一直在想心事,晚上小狼崽又闹腾,白天身子就不大舒服,像病了一样。

    我决定学习藏民的饮食风俗,亲自帮多吉大叔做一顿饭,在格桑的指导下,我做了馅饼和酥油茶,味道还可以,反正自己还比较满意,毕竟是第一次动手做饭。

    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搞野外生存,那个时候只想到将来饿了可以吃虫子,吃猎物的生肉,从来也没想到有一天会自己动手做饭。

    我和格桑吃了一点,带足了白天的干粮,多吉大叔还在睡,我们给他留了饭,准备去放羊了。

    大黑好像不大肯出去,格桑说,她一直搂着小狼崽。

    把小狼崽一起带去吧,大叔病了,留它在家里,闹腾,我说。趁给小狼崽喂奶的时候,我把那小家伙抓着脖子提了起来,塞到格桑的挂包里。

    大黑跟过来,一个劲地嗅那只挂包,她有些不乐意,又想龇牙齿了。

    格桑不喜欢小狼崽,就把挂包递给我,说:哥,你背着吧,你不是喜欢大黑吗?背着这个包,大黑就会跟着你转啦。

    这倒是个好主意,的确,当我把挂包往脖子上一挂,大黑就开始把目标转到了我身上。

    她是开始关注起我来了,但我不希望是用这种方法,因为大黑一直在龇牙,为了保护她的小狼崽,她的警惕性十二分地提高了起来,寸步不离地跟着我。

    我们赶到牧场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就因为早上的那顿饭,耽搁了不少时间。

    这几天,我和格桑在多吉大叔的帮助下,都互相在教对方语言,格桑很聪明,我当然也不笨,为了加强记忆,我一边学,一边在本子上记录下来,格桑也学习我的方法,大家进步都很快。

    两个人想交流的时候,就会拿出本子来,一边对照,一边想一边说,平静的放牧生活也变得多姿多彩起来,尤其是格桑给我讲草原上的动物和故事的时候,我感觉生活其实真的是七彩的。

    当我在军营的时候,我发现了美丽的橄榄绿,当我在大草原的时候,我发现的又是另一种别样美丽的绿,像海一样,深深地包容了我这个外来者。
卷一 第十四章、狼群
    小狼崽又饿了,开始叽叽哇哇地叫,在包里乱爬,努力地想往外钻,我把它拿出来的时候,它突然尿了,尿在我的手上,臊臊的,很难闻。

    我有些气愤,小东西真难侍候,我想,如果将来养孩子也这么难侍候,我宁愿不养,或者花钱请个奶妈。

    我一边皱眉,一边艰难地用结巴的藏语说给格桑听,格桑听了,仰躺在草地上,放开肚皮地笑,我就把小狼崽的尿往他袖子上揩。

    格桑急忙一个翻身,他想躲,可草坡是斜的,这一翻身,就咕噜咕噜地一直往羊群中滚了下去,我开始笑起他来。

    羊们看见草坡上滚下个人来,一下子都散开了,大黑也不嫌累,总是一会坡上一会坡下地跑,她把羊群重新聚拢来,一抬头,看见我提着小狼崽的脖子,就飞快地向我冲来。

    出来的时候忘记了带瓶奶,狼崽饿了,咬住我的一根手指头,死命地吸,它的力气好大,我冲草坡下喊,格桑,牵头母羊上来,喂奶。

    大黑第一个冲上来,给小狼崽舔尿,她闻到我的手上有尿味,就伸舌头舔了一下,热热的,带着一股獒的体温,真应该感谢小狼崽,让我和大黑有了一次如此亲密接触的机会。

    大黑的舌头软绵绵的,好像有些砂砂的感觉,可能她平时吃那些生肉,就要靠这砂砂的舌头来抓住猎物。

    我趁热打铁,趁大黑全神贯注地舔小狼崽的时候,我摸了摸她的头,大黑竟然没有冲我龇牙,我的心里一阵狂喜,又得寸进尺地抚摸了几下。

    大黑终于不耐烦了,她甩开我的手,又往草坡下跑去,看那群羊,不辞辛苦。

    格桑把快生产的母羊牵上来,小狼崽终于吃上了奶,我用手托着小狼崽的屁股,小狼崽一边吃,一边用两只前爪使劲地抓母羊的奶头,它怕别人抢,于是就想把这个奶头据为己有。

    狼是残忍的,也是自私的,无情的,不然又怎么会有“白眼狼”这个说法?

    我坚信,这头小狼崽要不了几天就会显露出它的本性来,或者再大一点的时候,它和大黑就会很难相处下去了,至少和圈里的羊们是过不去。

    忘了交待一下,这头小狼崽是公性,将来就算他长大了,也不可能像大黑那样具有母性的慈爱,他会忘本,忘记他是怎么从灾难中存活下来,然后,他可能会袭击自家的羊群,或者再跟大黑发生冲突。

    我不能猜想,那时的大黑会怎样的悲伤,一个自己养大的孩子,到头来却要和自己站在两条对立线上。

    我正在胡思乱想,母羊可能是被小狼崽抓痛了,开始甩头扭屁股,终于挣脱了格桑的手,跑下了山坡。

    小狼崽意犹未尽,还在不住地咂着嘴巴,我发现小狼崽的两只眼睛都露开了一条缝,那条缝在慢慢地扩大,他可以看见东西了。

    大黑又飞快地跑上来,再次确认小狼崽是否安全,我把小狼崽递到大黑的面前,说:瞧瞧吧,你的小命就是大黑救下来的,好好地看,记住了,将来别忘了本!

    小狼崽不可能听懂,他只知道睁着模糊的眼睛,把脑袋四处乱转,狼的本性迫使它要迅速了解周围的生存环境,狼就是这样,哪怕你把他养在家里,有吃有喝,他也不会相信,那个家是绝对安全的。

    看见小狼崽睁开了眼,大黑也很兴奋,但她没有表现出迫不及待的样子,也没有要把小狼崽从我手里夺下去的意思,她似乎也隐隐地感觉到,这个小东西不属于獒的家族,她有一种兴奋感,同时也显露出一点失望。

    我说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就好像一个母亲发现自己的孩子丢了,就报了警,然后警察告诉她,孩子找到了,当母亲兴奋地跑到面前时,才发现,这孩子根本就不自己的。

    那种充满希望之后的失望,是全世界最痛苦的感觉,我深深地体会过,所以我理解大黑。

    大黑突然竖起了耳朵,开始警戒起来,然后她箭一样跑下了山坡,围着羊群打转,打转的节奏不同于寻常,一种紧张的气氛降临,大黑在通知羊群,有危险。

    羊群紧张起来,停止了吃草,一只只竖起耳朵,四面环望。

    大黑又冲上了山坡,格桑说:可能有狼来了,不是独狼,是一群,羊也差不多吃饱了,咱们快走吧。

    大黑的预感没错,她可能是闻到了空气中狼的气味,所以才会如此紧张,她四下里张望,又围着格桑和我绕圈,这是一种护主的意思。

    虽然知道是狼群来了,心里有点恐惧,自从上次见到那条断腿又发狂的母狼之后,我对狼就有了一种真真实实的恐怖感。

    老实说,英雄不是靠嘴巴吹出来的,可能有人会说,特种兵还会怕狼?

    特种兵也是人啊,集团做战和单体行动那是两码事,更何况是在没有任何火力装备的情况下,一头狼不怕,两头狼不怕,要是一群狼呢?谁心里不发毛,那我就是孙子!

    虽然有些怕,但看到大黑围着我和格桑跑,我心里还是蛮激动蛮开心的,大黑也开始把我当作是这个家里的一份子了,我要好好表现,博取大黑的好感。

    人的鼻子远没有动物灵敏,就连小狼崽也从空气中嗅到了本族狼们的气味,他开始躁动不安起来,四条爪子在半空中乱蹬,像腾云驾雾一样。

    我毫不留情地将他一把塞进包里,然后说:回去。

    就在我们赶着羊群离开牧场的时候,我远远地发现了一群狼,我的嗅觉比不上大黑,可视力不差,我一边走一边回头数:一头、两头、三头……一共七头狼!

    我知道,一只獒可以打退一头豹或是三头狼,可现在是七头狼,而且还有羊群和两个手无寸铁的大活人,一头狼的攻击力是有限的,当七头狼协同做战的时候,那就像是一个特种小队,集团火力远比分散火力要强大得多。
卷一 第十五章、与狼搏斗
    狼是一种凶残的动物,看过《狼图腾》的朋友们就会知道狼有多狡猾了,只要发现了自己想要的猎物,狼们就是损兵折将,也要千方百计地把猎物搞到手。

    看那书的时候,我还呆在部队,可现在,却真实地体会到了身临狼群的感觉。

    我想,大黑可能也计算出了这些不利的因素,她要分身保护羊群,要保护家里的两个大活人,还要应付七头凶残的狼,她预感到大事不妙,所以就领着我们迅速地撤退。

    很奇怪,那些狼们为什么不快速地追上来,反而却走走停停,不住地向我们这张望,然后东闻西闻,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草原上的孩子就是聪明,格桑突然叫起来:啊!它们是来找小狼崽的,刚才小狼崽撒了泡尿,狼们一定是闻到尿味追过来的!

    格桑建议我把小狼崽扔掉,反正那些狼们会追上来,也会把小狼崽叼走。

    我想了一下,还是没答应,如果回到家里,大黑发现她的小狼崽不见了,而那个包又挂在我的脖子上,没准她会把我五马分尸也说不定。

    想到这里,又望望身后不远的狼群,我的汗毛就竖了起来,心里有点寒,狼们一步一步地紧跟在后面,慢慢地,快跟到了村口。

    大黑突然停住了脚步,转过了身,她可能是预感到这些狼会一直跟进村子,而自己的主人就住在村子里,大黑护主,她准备首先发动攻击。

    走吧,我们先赶羊群回去,大黑在这里拦住狼群,那些狼不敢上来的,格桑说。

    我摇了摇头,把挂包递给格桑,说:你先赶羊群回去,我再走,这样好一点,狼们不敢很快跟上来。

    格桑被我骗了,善意的欺骗,他赶着羊群飞往地往村口方向跑去。

    我留了下来,和大黑并肩做战,我明白协同做战的力量远比一个人孤军奋斗要强得多,哪怕是獒和狼们的搏斗,而我这个手无寸铁的大活人基本上帮不了什么忙,但至少也可以给大黑打打气,壮壮威。

    我从路边的树权上扭断一根树枝,我把树折的前端折得很尖,用来当作武器,别看是一截小小的树枝,但拿在我这个当过兵的人手里,那就是一件足以近距离防身的武器。

    从大黑的表情来看,她似乎并不屑于我留下来给她帮忙,也许在她的眼里,两条腿的动物基本上就算是半个废物,当然她的主人除外,她都没有看我一眼,也没有什么感激的意思,只是把全身的神经都紧绷了起来,准备战斗。

    一想起战斗两个字,我全身的血就开始沸腾,战斗这个词眼,现在已经离我很遥远了,我想起以前在任务中,我举着那把心受的狙击步,守望自己的猎物,然后开枪,猎物中弹倒下,血从眉心里流下来。

    可能大伙只是从电影里看过特种兵杀死敌人,但没有人真正地从实战中体会过,也不可能猜想出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景,我也说不上来,只知道开枪的一刹那,心里很痛快,有一种同时也刺伤了自己的痛快。

    也许,我的骨子里天生就有一种不安份的躁动,我渴望战斗,此刻,机会来了!

    我把树枝紧紧地握在右手中,左手铁拳紧捏得像块石头。

    我再次看了看大黑,她的神情很专注,除了紧盯着前面的七头狼,对别的东西根本就目不斜视,时间是静止的,周围的一切仿佛成了真空,而现实中,只有她和七头恶狼。

    狼们不敢妄动,毕竟这是一只狮子般威猛的獒,狼们也知道先比较敌我双方的实力,因为我的加入,明显这一方的优势又壮大了一些。

    几头狼开始窃窃私语,有两只狼向旁边迂回,我知道狼是懂战术的,它们从实战中悟出了不少的捕猎方法,迂回包抄是一个不错的计策,而且据说狼们也是屡屡得手。

    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两只狼的迂回行为,更激起另外五只狼的斗志,五只狼有些跃跃欲试,准备在适时的时候发起攻击。

    可时机被大黑抢先了,大黑突然向前猛窜了一大步,仰头向着狼群,疯狂地吼叫起来,树枝上的树叶震得唏哩哗啦的一通响,草原上的草都伏倒了一大片。

    一只獒就有如此巨大的威力,我实在难以想象,当年成吉思汗的那只藏獒部队是如何的威猛,如果我军现在也都以藏獒为军犬,那又是何等的威风啊!别的不说,光那气势就……

    我真佩服自己,这个时候还能胡思乱想。

    大黑的一通发泄,吓得狼们集体后退了几大步,那两只迂回的狼也被震退了回去,狼们开始在原地踱步,似乎有些想放弃的意思,因为小狼崽早被格桑带走了,羊群也在茫茫大草原上消失了踪迹。

    狼们不打无把握的仗,也不打没有丝毫利益可图的仗,虽然狼是很凶残,但这一点对敌我双方的清醒认识还是值得人类学习的。

    但大黑不同,她就算明知道没有必胜的把握,但还是勇猛地冲了上去,她要在狼们有撤退思想的同时,再给狼群敲上一个大大的警钟,那就是:再不给老子滚,老子就让你们好看!

    为了助威,也为了压住阵脚,我也怒吼着,跟着大黑冲了出去,我准备先打最外边的那只看起来稍瘦一点的狼下手,我要卡断它的脖子,然后用尖利的树枝插穿它的心脏。

    听说,狼们最怕铁器敲击的声音,因为他们知道铁器的锋锐可以令他们致命,在狼的面前,你弱它便强,你强它便弱,没有铁器的时候,吼声也很奏效,我的吼声和大黑的吼声混合在一起,产生了不错的混响效果,雄壮的在大草原上久久回荡。

    听说有狼群,村子里的几户牧民在格桑的带领下,领着自家的獒们赶来了,狼们害怕起来,开始撤退,大黑趁势追击,她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一头狼的后半截屁股。

    我还没有瞧清楚大黑那闪电般的动作,就听“喀嚓”一声响,狼的血液像喷泉一样从大黑锋利的牙齿下溅射出来。
卷一 第十六章、准备迁移
    那条倒霉的狼,它的左后腿连着左半边屁股被大黑硬生生地撕咬了下来,血淋淋的内脏从伤口处滑出,拖拉在草地上,血呼呼的一片。

    我在这里写,大伙可能没什么感觉,如果当时大伙在场,就能真实地体会到那股浓浓的血腥味。

    无耻的狼群风一般在大草原上消失了,那只被大黑撕烂半截后身的狼还在放声怪嚎,却被赶来的两头獒们一齐围住,就看见血肉飞溅,内脏在半空乱飞,没几秒钟的时候,那只狼就没有声音了,它已经被撕成了碎片,连骨头都被拆散。

    这是獒凶狠的一面,我终于亲眼目睹了,在数个世纪与牧民们的合协共居中,使獒们和狼变成了天然的对手。

    这一次,只不过是让我见到了一个小场面,后来那次要命的雪谷之旅,才让我真正见识到了獒的凶猛和壮烈。

    大黑不屑于那样对一头死了的狼进行报付似的发泄,她赶走了狼群,也没有想要邀功,仍然像平常一样,默默地站立着,望着大草原上远处的天空,凝视良久。

    在此时此刻,大黑又变成了一座雄伟的雕塑,就像是这个古老村落的守护神,凝视着发生在这个村落周围的任何风吹草动。

    回去的路上,几个牧民和格桑在叽叽咕咕地说着什么,他们说得很快,不像格桑,为了能让我听懂,说话慢吞吞的,我只隐约听到他们在说:狼……崽子……羊群……村子……

    到家以后,我就问格桑,刚才都说什么了?

    格桑说:那些人说,那些狼是来找他们的小狼崽的,得把小狼崽扔掉,不然村子里会有大麻烦的。

    我说:狼群不是已经被赶跑了吗?它们还能找到村里来?

    格桑回答我:那当然,狼是很凶残的动物,也很狡猾,它们肯定能找到这个村子,再说吓跑了没用,哪怕到最后死得就剩一头狼了,它也还是要来的,狼就是这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我惊叹得咂舌,没想到狼竟然是这样一种坚持而有毅力的动物。

    看我有些吃惊的样子,格桑又笑起来,说:放心好啦,等这几天过去,那片牧场的草也被羊们吃得差不多了,我们就要搬出去住了,离开这个村子。

    什么?我更吃惊了,急忙问:为什么要搬走?搬到哪里去?家里的东西怎么办?一起带走吗?

    看着我急切想得到答案的样子,格桑却笑而不答,他在故意和我卖关子,这小屁孩真有意思,一头钻进屋里去了,从屋里传来他的声音:阿爸,牧场的草吃得差不多了,咱们啥时候走?

    我急忙钻进屋里,多吉大叔正盘腿坐在地毡上,卷着一撮烟叶,看着他那张黑瘦的脸和颜色并不健康的嘴唇,我真想说句:大叔,少抽点吧!但我却不能说出口。

    多吉大叔一边卷烟叶,一边自语着:家里储的肉也差不多快完了,酥油还有几斤,过两天和大伙商量一下,咱们就一齐搬出去。

    我到现在还没有搞明白,住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搬家?于是我就问多吉大叔。

    多吉大叔笑着说:牧民的生活就是这样,随牧草而迁徙,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还是不太明白,又问:你们现在不是都住在房子里吗?难道连房子一起搬走?这附近不是还有很多牧草吗?绿绿的一片。

    多吉大叔笑得脸上皱纹都舒展开了,我感觉在部队里聪明机警的我,现在就像是一个超级的大白痴,竟问些痴不拉叽的问题,就连大黑都不想听下去了,她把两片耳朵紧贴在脑壳子上,半眯起眼睛,瞅都不瞅我一眼。

    多吉大叔把烟卷点燃,美美地吸了一口,才告诉我:咱们牧民本来就是要随水草迁移的,因为那片牧草离村子比较近,所以我们才搬回来住了一阵子,你来的正是时候,若是再早一点或是再晚一点,咱们也不知走到什么地方去搭帐篷啦。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最初的理解是错误的,我还以为现在的牧民们都只是住房屋了呢,搭帐篷已经成为很遥远的事,但现在看来,我却赶得正是时候。

    我还以为我这次来大草原,要与帐篷失之交臂了,随知现在又有了机会,我很兴奋,又连珠炮似地问:大叔,家里这么多东西都要带走吗?咱们什么时候再回来?

    格桑插嘴说:带走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其它的就留在这里,等冬天的时候,牛羊只能吃干草的时候,咱们再回来。

    多吉大叔又深深地猛吸了一口烟,目光望向门外的远山,喃喃地说:咱们过几天搬去一片水草更肥美的地方,等到冬天了,家门前的这片草也快干了,咱们回来,牛羊就有干草吃,等到干草吃完,要是冬天还没过,就只有把羊赶到背风的暖坡下面去,那里的积雪薄,牛羊还可以拱雪下面的草芽、草根吃,咱们牧民的一年,就这么着又过去了……

    我在想,多吉大叔说这些话的时候,可能就没有经过他的大脑,因为这些生活对他来说太熟悉了,祖祖辈辈都是这么着过来的,他娓娓地说着,两只眼睛却空落落地望着外面,那种眼神流露着一点失落和迷惑。

    我听到他说那句“咱们牧民的一年就这么着又过去了”时,忽然心中也萌发了一种对岁月流失的感慨。

    生活在大城市里的人或许感觉不到这一年生命的艰苦,他们过的是有吃有喝不愁生计的日子,可牧民们却要时时为自己的羊群操心,茫茫的大草原上,有许多动物为了生存,在动物与动物之间,动物与人之间,每一天都在发生着为了生存资源的抢夺而展开的斗争。

    我忽然想起了那只小狼崽,提醒格桑,格桑这才想起来,把小狼崽从挂包里掏出来,小家伙已经憋屈得快不行了,因为那个挂包刚才就垫在格桑的屁股下面。

    奇怪的是,大黑此刻却并没有像昨天那样走过去,和小狼崽亲热,或是舔一舔他的毛,而是用一种陌生的眼光望着小狼崽,这个变化太让我吃惊了。
卷一 第十七章、袭扰村落
    难道是因为白天的那群狼?

    还是大黑此时此刻还沉浸在对狼群的警惕中,所以对小狼崽也就提不起任何兴趣来?

    大叔,我们今天遭到狼群袭击了!我说,表情有些紧张并且兴奋。

    哦?多吉大叔也有些吃惊,他说:怪不得听到村子里有人往外跑,还有獒在叫,那个时候,我正在储窖里,几只狼?

    七只,我回答,后来有几个村民赶去帮忙,狼群被吓跑了,大黑还咬伤了一只,只跑掉了六只。

    多吉大叔沉思了一会,他是草原上的一个老牧民了,凡事坚信“所听不如所见”,别人和他谈论的事情,他总是要深深地思考一阵子,然后才得出自己的结论来,他说:有大黑在,没有必胜的把握,小狼群应该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格桑马上说:是小狼崽引来的。

    格桑对小狼崽很不待见,因为是他阿爸收养的,他也没有办法,现在一见有机会扔掉小狼崽,格桑的脸上就笑起来。

    我不知道格桑为什么对小狼崽那样讨厌,可能是因为他天天去放羊,而狼群却是羊们最大的威胁,格桑每次放羊走得稍远一点,就要提心吊胆一整天。

    多吉大叔说:难道上次我看错了,那只母狼并没有被狼群抛弃,只是在狼群外出觅食的时候才断了腿,等到狼群带着食物回来的时候,却发现母狼已经死了?难道真的是跟着小狼崽的气味找来的?

    狼群会不会把母狼的死也算在我们账上?我有些担心地问。

    不会,母狼是被熊咬死的,狼们又不傻,精明着呢!多吉大叔说着,又抽了几口烟,很快,烟袋锅子里的烟就抽完了,他又不由自主地随手卷了一撮烟叶,他最喜欢在想事情的时候抽烟,想得越多,抽得也就越多。

    那就把小狼崽还给它们,我们牧民还不想养,村子里的人都有意见呢!格桑说。

    小狼崽现在还在吃奶,送回去,它也是个死,你们瞧,刚睁眼,牙都没长全。多吉大叔说着,提起小狼崽的脖子,捏开他的嘴巴,给格桑瞧。

    小狼崽嗷嗷地叫起来,露出一张肉呼呼的嘴,小狼崽长得真快,声音已经开始有些变化。

    听见狼崽的叫声,大黑才伸过头来,舔了舔他的毛。

    再过几天吧,等狼崽大一些,再送回去。多吉大叔深深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他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其实心里也很矛盾。

    狼是羊群的大敌,多一头狼,羊们就多一份危险,然而少一头狼,草原上却不知要多出多少只野兔子来,兔子的繁殖能力是你想象不到的迅速,尤其是生命力旺盛的野免子,一个大家族的野免,眨眼间就可以毁掉一片肥美的草场。

    唉!多吉大叔又深深地叹了口气,喃喃地自语:其实,狼吃野兔比吃咱牧民的羊要多得多啊,它们只是在找不到吃的时候,才会来攻击我们的羊群……

    在牧民们的压力和牧民们的长远利益面前,多吉大叔顶着压力,默默地承担了所有的指责和不耻的目光。

    我忽然觉得,多吉大叔真的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就像是一座金刚,站在牧民们的长远利益前面,顶住了所有的风险和压力。

    人们常说,“有其父,有其子”,此时此刻,我把这句话曲解成另一种意思,那就是,“有其主,有其獒”,怪不得第一眼见到大黑,就让我产生了一种从心底里的震撼。

    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大黑主动承担起了保护整个村落的责任,现在,我似乎有点明白了。

    晚上,吃的是风干的牛肉和一些少量的鲜羊肉,牧民们所吃的肉类大多是生食,风干牛肉就那样生着吃,它不同于鲜的生牛肉,比起我在特种部队搞野外生存时吃的生鸟生鱼肉来,不知要鲜美多少倍了。

    晚上的时候,村落里又寂静下来,大黑没有睡在她那张舒适的地毡上,而是走到院门前站着,一直站了很久,草原上的风把大黑的毛掀起来,使她的体形顿时变大了一倍,更加的威武雄壮。

    经过了白天的事情,此时的大黑仿佛有什么不祥的预感,多吉大叔喊了她好几声,她仍不肯休息,而是像尊门神一样,雷打不动地钉在那里。

    也许,獒们中间也有它们自己互相沟通的语言,有几家的獒也像大黑一样守在了自家门口,它们互相对望两眼,然后再望望村口。

    夜深了,其他的獒终于都回到自家的院子里去,院门关上,整座村子都沉睡起来。

    我一直躺在床上,扒着靠床那面墙上窄窄的窗户洞,偷偷地看着大黑,也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打起瞌睡。

    突然,几声悠长的狼嚎划破了夜空的寂静,大黑猛地窜出院门,疯狂地吼叫起来。

    我、格桑,还有多吉大叔,三个人一直都没有踏实地睡着过,一听到狼叫和獒吼,同时惊醒过来,一齐跑到了院子里。

    多吉大叔怀里抱着那条土猎枪,格桑随手从院角操了把扠草的铁钗子,我只有空着两手,捏紧了拳头。

    村子里的獒们也吼了起来,村民们都被惊醒,纷纷操着各自的武器冲出了院子,獒们也跟着自己的主人跑出来,四处乱吼。

    一时间,死气沉沉的村落立即闹腾起来。

    村子里的人们都涌到了村口,远远望去,村口对面的那片草坡上有几个黑点在移动,突然,几声悠长的狼嚎又从那个草坡上传来,有人就喊:我看清了,有六只!

    本来应该是七只的,有一只在白天被大黑咬断了腿,后来被赶来的另两只獒撕成了碎片,我一直就在想,这些狼们一定会跟踪而来,为它们的同伴报仇。

    狼是一种善于报付也喜欢报付的动物。

    几只獒一齐冲着村口狂吼起来,那阵势足以气吞山河,我再一次想起了当年成吉思汗的那只强大的藏獒部队,有人说,老成的那只藏獒部队拥兵五万,全是清一色的勇猛藏獒,也有说三万、两万的。

    我不敢想象,就算只有一千只,那气势也足以令人吓破胆,我想着那铺天盖地而来的藏獒部队,一路横扫,风卷残云,威风八面,心里就冷得发毛。
卷一 第十八章、狼的攻心术
    草坡上的黑点消失了,狼嚎声也听不见了,一切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

    獒们又各自吼了几嗓子练声,然后就在主人的哟喝下被带回了家。

    大黑还不肯回去,她又蹲在村口观望了一会,草坡上的草被风吹得斜向一边,我想起一首北方民歌:风萧萧,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由此可见,大草原上的草是长得多么茂盛,狮子匍伏在草原上,如果它不是窜出来捕食,你也会很难发现。

    风吹得草在抖动,像波浪一样,一波一波地斜扫过去。

    大黑忽然掉转头,甩开四只粗壮的腿,奋力往村后跑去,她要干嘛?

    我跟在大黑屁股后面喊:大黑,回来!

    大黑有她的想法,所以她不想跟我白费口舌,何况她的语言我也听不懂,大黑一直往村后跑去,头也不回。

    多吉大叔说:走,去村后看看。为了怕家里的羊群出事,就叫格桑先回家,有事就喊一嗓子,这村子本来也就没多大,一声大吼,全村都听得清清楚楚。

    大黑的预感是正确的,当我和多吉大叔赶到村后的时候,大黑正龇牙咧嘴地冲着村后的草丛弓起了背,正准备发起攻击。

    村后的草丛在哗哗地动,很明显,草丛里有东西在移动,大黑突然放开嗓子,大吼了一声。

    草丛里的狼受到了震撼,一只头狼扬起头嚎叫起来,另外几只狼立即分散,准备包抄,为了给它们的同伴报仇,这只小狼群看来是准备豁出去了。

    又听到动静,村子里的獒们又一齐吼叫了起来,然后冲出各自的院子,村民们也操着家伙都赶了出来,还有人把铁器敲得当当狂响。

    终于,狼群受不住惊吓,一轰而散了。

    这一晚,村子里始终就没有安静过,狼群虽然散了,但不一会又聚拢来,进行攻心术似的骚扰,一会在村头叫一嗓子,一会又跑到村后嚎两声,反正就是不让你安宁。

    村子里的人们也许是长年累月地居住在大草原上,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日子,除了忠心耿耿的一群獒们,时不时地吼几声回应,人们再也不出来了。

    这几只狼,也成不了什么气候,有獒在,狼们不敢进村的,它们只是想报付、发泄。多吉大叔说,就在屋里的地毡上坐下,开始抽烟。

    大黑一直守在院门口,威风凜凜的,左右环视,看见我向她走过去,她就回头瞪了我一眼,有些不满的神情,示意我走开,那意思好像是说:没见有危险?小子,滚回你位置上去。

    我突然想起了簸箕,我那亲爱的队长。

    格桑蹲在羊圈里,突然惊喜地喊起还:阿爸,母羊下羔子啦!

    真的?多吉大叔也很兴奋,赶忙跑到了羊圈里。

    我没见过母羊下羔子,也没见过刚出生的小羊羔是什么样子,等我从大黑身边跑到羊圈里的时候,小羊羔已经顺利地出生了。

    那只英雄的母亲一共生下了四只小羊羔,小羊一生下来,过不了一会就能走能跑了,这一点比人类要强得多,看着四只小家伙把头拱在母羊的肚皮下面抢奶走,身上的毛还没有干,我突然心里也生出了一种温柔的感觉。

    不知道大黑将来生崽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那个时候的她会不会也对我特别的温柔?

    总之,现在的大黑对我还是很不客气,龇牙齿是常见的事,拿眼瞪我一天也至少要N回,有时候,仍然会走到我面前,拿屁股对着我的脸,我都默默地忍受了,我相信,这是大黑在考验我。

    我又想起了簸箕,我刚进特种大队的时候,簸箕也总是喜欢用各种不同的虐待方式来考验我们的耐力和对无上自尊感的泯灭,我希望,我在大黑的面前,也能像当年在簸箕面前那样顺利地过关。

    多吉大叔说:等这批母羊都产了崽,小崽子长得差不多了,秋天也到了,杀上一批窖起来,够我们吃到明年夏天,余下的还可以牵一些和种植区的藏民换粮食、茶叶什么的。

    朴实的藏族牧民就是这样过他们朴实无华的日子,所以说,羊群就是他们的命。

    看到小羊羔在吃奶,我想起了那只小狼崽,小家伙一个晚上都没吃了,我挤了点羊奶,拿到屋里去喂他。

    小狼崽尿了,尿在大黑那块代表着她尊贵身份的红地毡上,大黑对自己的财产有一种很强的霸占欲,我吓坏了,知道大黑回来又要一阵狂吼,急忙把小狼崽拿开,搞了点清水来擦洗,洗完了又用羊奶擦了几遍,大黑对羊味不排斥,她从小是羊群养大的。

    回头再瞧的时候,饥饿的小狼崽两条前腿已经站进了奶碗里,一条后腿正搭在碗边上,他用力一蹬,碗就翻了,羊奶流了满地,小狼崽就急忙趴在地上,到处去舔。

    在这个舔的过程中,小狼崽又加进了一个新奇的动作,他一边舔一边用肉呼呼的嘴巴往地上啃,这是他天生的习性,狼吃捕食的猎物,它们只会撕咬,不会像猫一样去舔的。

    我看到了小狼崽的凶残,又想起白天里的那几只狼,我有一种冲动,要把这只小狼崽丢出去,或者是一脚踩死。

    我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多吉大叔走进屋来了,说:今晚那些狼是不会来的,不过明天就不好说了,它们可能要在村子附近骚扰好几天,反正有獒群在,这几只狼也成不了大气候。

    我清理地上被小狼崽扒翻的碗和羊奶,格桑也走进来,看也没看一眼,就把满地乱爬的小狼崽扔进了一个纸盒子里,小狼崽还没吃饱,不满意地张着嘴,叽叽哇哇地叫。

    天都快亮了,狼喜欢在夜间进行攻击性的活动,虽然它们也在白天捕食,但还不敢在白天冒然闯进人类居住的村子。

    大黑终于走进屋里来了,我装作伸懒腰,走到了院子里,然后就听到屋里传来了两声大黑的吼叫,然后就平静下来。

    可能大黑一开始闻到了她那块毡子上的异味,然后示警发威,后来闻出是小狼崽的尿味,慈爱战胜了粗暴,所以就不叫了,我走进屋里去看,大黑正在四处寻找她的小家伙。
卷一 第十九章、出发前的准备
    终于在屋角的纸盒子里找到了,大黑一口把小狼崽叼了出来,重新放回她那块红地毡上,然后自己也卧下来。

    我想,经过一晚的折腾,大黑一定饿了,征求过多吉大叔的意见之后,我就去窖里给大黑捡了几块鲜肉和一些骨头,把骨头斫碎了,混在盆里,端给大黑吃。

    大黑先是鄙夷了我一会,可能骨头斫得太不均匀了吧?她坚持不肯吃,对于不是主人赐予的食物,大黑有一种天生的不屑和怀疑。

    吃吧,吃吧,没事。多吉大叔摸了摸大黑的头,亲手把盆里的肉搅拌了两下,再端给大黑,大黑这才低头吃起来。

    还没长牙的小狼崽闻到了肉味,他疯了一样在大黑的怀里乱抓乱爬,终于被他找到了肉盘子,然后就用两只小前爪死死地抓住肉盆,两只后腿用力地蹬,想往肉盘子里跳。

    大黑一爪子就把小狼崽给按了下去,再怎么慈受,大黑也只不过是一只獒,她用宽大的爪子按住了小狼崽的尾巴,自己大口大口地吞着碎肉和骨头。

    吃饱之后,大黑这才伸出舌头,舔了舔小狼崽的脑袋,闻到了大黑嘴巴里的肉味,小狼崽就死命地去舔大黑的嘴巴,大黑也去舔小狼崽,一大一小两个家伙闹在一起。

    多吉大叔拿开了小狼崽,他说:上次大黑和圈里的一头小羊闹着玩,一口就把小羊的脑袋给咬碎了,她那牙齿,像钢条一样,拿不准力道的,格桑都不敢和大黑闹。

    我本来还想着有一天,大黑也能像对多吉大叔一样和我亲热,但现在听多吉大叔这样一说,我的心就凉了下来,獒就是獒,永远也不可能像家养的狗。

    白天,我依然和格桑领着大黑去放羊,因为怕招惹狼群,多吉大叔就把小狼崽留在了家里,大黑虽然很是不舍,但还是同意了。

    很幸运,今天狼群没有到那个草坡上去侦察,平平安安地放了一天羊。

    回来的路上,我看到草地上跳来跳去的几只小动物,就问格桑:那些是什么东西,不像黄鼠,又不像兔子,活蹦乱跳的,看到人来,又跑得飞快,一阵风一样就不见了。

    格桑笑着说:那是兔逊,藏语音“日匈”,体型像家猫,但性子粗野,捕食草原上的野禽、旱獭和鼠类,可是咱们牧民的朋友,听说,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咧。

    大家可以在网上搜一搜兔逊的图片,长的是有些像家猫,但我觉得更像野猫多些,跑得非常快,嗖一下就从你眼前消失了。

    路上,我又遇到了两只香鼬,听格桑说,香鼬也就是黄鼠,是吃草原上鼠类的,在大草原上,除了冰雪区和沙漠地带,到处都有,算是比较常见吧,这些小动物还是很好的朋友,但那些大而凶狠的野兽,我们牧民就不喜欢了,比如狼啊熊啊豺啊那些的,因为它们都会袭击牧民或是羊群。

    格桑还告诉我,在大草原上,有很多很多的动物、鸟类、昆虫、鱼,还有蟒,在水草丰美的地方,还有世界上唯一生活在高原地区的黑颈鹤,是很少见的稀有物种。

    对于部队的事,格桑可以说是一无所知,而对于茫茫的大草原,我这个自以为善于野外生存的特种兵也仿佛成了个睁眼瞎子。

    我们一路说着,回到了村里,多吉大叔正在屋里收拾东西,他说村里的牧民们都商量好了,过两天就搬出去,现在得抓紧把东西收拾一下。

    多年的部队生活培养出了我的条理性,我把格桑搬出来的东西都分了类,一类一类的包扎好,要带走的,要留下的,分成两堆,吃的和用的也分成两类,生活用品和出行用品也分开摆放。

    一样一样地分类包好之后,天都黑透了,三个人都很累,坐在地毡上喘气。

    多吉大叔抽着旱烟,说:早点搞好,免到到时乱了阵脚,等明天、后天,大家伙都忙的时候,咱们可就清闲啦,还可以到别家去帮帮手。

    我笑了起来,说:大叔,全村可就多吉家人最少了,还省得出空手来给别家帮忙。

    多吉大叔憨厚地笑了一下说:都是一个村的牧民,总有个互帮互助的时候,咱们人少,东西也不多,有时间就帮帮别家么。

    晚上,全村熄了灯之后,可恶的狼群又开始在村落周围嚎叫了,狼嚎,獒吼,又整整闹腾了一晚,天快亮时,狼群又风一样消失了。

    我现在也学会了像大黑一样鄙视狼群,我十分鄙视狼群的这种攻心骚扰战,有种的就出来好好干一架,整天鬼哭狼嚎的,成什么样子?

    第二天晚上,那几只讨厌的狼们又来嚎叫的时候,我和格桑都懒得理了,用被子蒙住了头,呼呼大睡,前两天晚上被闹腾得就根本没睡好。

    就在我们都睡得死沉死沉的时候,村子里的獒们依然精力旺盛的和狼群对吼了一夜,大黑也像往常一样,忠心耿耿地守在自家院子门口,她吼一会,就跑到羊圈里去看两眼,看到羊们都相安无事之后,再跑到院门口吼两声。

    第三天,村民们准备搬出去了,各家把所需的东西装满了车,有的人口稍多一点的家里还装了两车或是三车。

    村里牧民们的帐篷车队浩浩荡荡地开出了村子,羊群散落在车队的两旁,绿绿的大草原,雪白的羊群,我后悔来的时候没有先去买部数码相机,直到现在,我也只能坐在电脑前面,失落地回想那些曾经印在脑海深处的美丽。

    路上,我们遇到了几个到步行到拉萨去朝拜的藏族同胞,他们很虔诚,通过交谈,多吉大叔告诉我,他们是从几百公里外远的地方来的,他们一路走一路拜,准备一直这样拜到拉萨,然后将所有的积蓄捐给寺庙。

    对于藏族同胞对宗教的信仰和极度虔诚,我除了感动和尊重之外,再也说不出别的话。

    宗教在这里所有人的生活里都占据主导地位,似乎生活里每件事都跟宗教有关,我之所以一直没有在与多吉家的生活中描写到宗教的部分,是因为我还没有真正体会到藏族同胞对他们宗教的极度痴狂的信仰。

    许多藏族同胞把自己的一生无私地献给了宗教,他们对宗教的极度虔诚令人震撼,也令人肃然起敬。
卷一 第二十章、帐篷外的清晨
    看着那些风尘仆仆的疲倦的脸,而每一张脸上却又布满了崇高而圣洁的信仰和虔诚,我们都被感动了,大家拿出吃的、喝的给他们,他们也欣然接受,然后向我们回礼,回献“哈达”,金钱在这个时刻,完全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

    与那些朝拜者分手,车队继续向前,拉车的马走得并不快,牛、羊也是一路走一路吃,等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

    草原上燃起了篝火,大家抢着以最快的速度搭起各家的帐篷。

    我第一次体验这种即将在大草原上渡过的野外生活,心情十分愉快和兴奋。

    藏族同胞的帐篷可不比军用帐篷,把架子一撑,四角一拉就OK,他们的帐篷完全是用牛毛、羊毛织起来的,很沉重,也很厚实。

    藏族同胞比较忌讳黑色,织出来的帐篷料有黑色的也有白色的,但他们不会完全用黑色的帐篷料来缝制帐篷,而是一条黑色一条白色拼接在一起,看起来,很有独特的风味,当然也有人用全白的帐篷料来做帐篷,在绿绿的大草原上,看起来就更显得好看。

    多吉家的帐篷就是全白的,打帐篷的桩子用的是坚硬的牛角,我很喜欢,在帐篷里钻出来钻进去,不停地欣赏着三个人辛苦劳动后的成果。

    大黑可没有我这样的兴奋,也许她是见多了,觉得没什么好稀罕的,所以在她眼里,我好像很无知也很可笑,她只是不停地来回踱着步,用心地看守着羊群,而且还不时地向四周看几眼,看看别家的羊群跑散了没有。

    我由衷地赞叹,大黑是这些牧民们养的獒中最有责任心的一个,难怪以前在部队里,黑子让我帮他洗臭袜子,而我却不肯的时候,黑子就会开玩笑地说:你真没责任心,要是像大黑就好啦!

    给羊们搭栅栏是件比较费力的事,栅栏必须要建造的非常牢固,每打下一根栅栏木,多吉大叔都要用手去摇晃几次,确信牢固以后,再打下一根。

    他一边打栅栏,一边说:咱们牧民们就是靠天吃饭,风暴、雪灾……倾刻间就可以让咱们牧民变得一无所有,桩子打牢因一点,风暴来的时候,咱们就不用怕了。

    听多吉大叔说得很恐怖,我就问:风暴啥时候来?

    多吉大叔看了看夜晚的天空,说:大概还有两个月吧,也不确定,要看老天爷想啥时候刮了。

    高原地区原本就有着独特的气候,白天热得要死,晚上又冷得要死,按多吉大叔的说法,那就是在十月份左右,说的是汉历的阳历,如果按藏历的话,藏历和汉历的阴历(有的也叫农历)差不多,那就不是这个时间了。

    做完这些事情,大黑就主动把羊群赶进新搭的圈里,然后自己蹲在圈门口,开始看远处的草原,看天上的星星,听草原上风刮起的声音。

    大黑的毛发被风吹得一波一波的摆动,她的皮毛很厚实,一点也不嫌冷,人可就有点受不住了,我们钻到帐篷里,煮酥油茶喝。

    酥油茶煮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我一直不知道酥油是用什么做的,又是怎么做出来的,问了多吉大叔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多吉大叔告诉我,酥油是由牛羊奶中提炼出来的,其过程对没有打过酥油的人来说,是非常麻烦的,咱们藏族人,打习惯了,也就不觉得累了。

    我很好奇,说:下次打酥油的时候,让我来试试。

    多吉大叔笑着说:这批母羊差不多都快产崽了,到时存的羊奶打酥油最好了,反正咱们的酥油也快吃完了,到时就让你来试试打酥油。

    格桑指着帐篷角落里一个像桶又不像桶的大家伙,笑着说:早上不是问,干嘛用的吗?打酥油的时候,就用它打。

    我很好奇,急切地盼着打酥油的日子快点到来。

    可能是第一次在大草原的帐篷里过夜,第二天我早早的就醒了,天还是蒙蒙亮,绿色的草原上还笼着一层夜色的痕迹。

    我走出帐篷,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突然呆住了。

    大黑站在大草原上,神清气爽得像是刚刚跑完了一个晨练,正在把自家圈里的羊赶出来放风,羊群就在圈外附近的草地上吃草,而大黑则眨巴着小眼睛,监护着整个羊群,一有小羊跑出队伍,大黑就主动走过去,把小羊赶回羊群中去。

    大黑只不过是一只獒,她完全可以像别的獒们一样,此时此刻还趴在羊圈门口睡大觉或者是欣赏风景,她也可以不用理会羊群的事,她只不过是一只獒,等到狼群来袭的时候,吼上几嗓子就行了。

    其实,大黑完全不必这样有责任心,就算是人类,也会在偷懒的时候找个借口,说“那不是我份内的事”,其实这些也不是大黑份内的事,可她却自己揽了过来。

    我实在无法忍受一只獒如此的上进并且时刻忠于主人财产的这种举动,这令我感觉到有点无地自容。

    曾经在部队的时候,天不亮就要起床搞负重跑,晚上时不时地还来个紧急集合,整个人都像是绷在一条上紧的发条中,现在退役了,原本以为照转不误的生物钟却在一天一天的出现即将紊乱的现象。

    我就是属于那种比较有惰性的,鞭子不抽,驴子不跑,这使我在大黑的面前感觉到有些羞惭。

    多吉大叔也没有拿鞭子去抽大黑,可她还是照样做她自己认为自己该做的事,为什么这只獒竟然比人类还有着苛刻的自律性?

    我脑子里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竟然好笑地冲大黑打了个招呼:嗨,大黑,早上好!然后走上前去,帮大黑一起赶着羊群。

    大黑只是看了我两眼,不怎么搭理我,但在我看来,却是一个进步,她至少不像以前那样排斥我了,也很少再冲我弓背龇牙的示威了。

    我讨好地跟在大黑屁股后面,一个人、一只獒、一群羊,在大草原上缓缓地移动。

    忽然,我发现不远处现出两、三个黑点,正向这边缓慢地移动过来。

    慢慢地近了,发现是一个年轻的藏族妇女,带着一个藏族小姑娘,看起来五、六岁的样子,还有一只黑毛黄爪的大獒。
卷二 第二十一章、毛毛
    那只大獒看起来比大黑长得还要雄壮,很威武,脖子上套着一圈红缨络,一颗巨大的脑袋就更显得有些狰狞恐怖。

    看见有陌生人和陌生獒入侵自家的地盘,大黑立即向入侵者狂吼起来。

    那只獒也弓起了背,冲大黑狂吼,如果不是它的主人拼使了力气拉住它,估计那个大家伙立即就会冲上来,和大黑厮打在一起。

    我怕大黑会吃亏,拣起草地上的一根栅栏木操在手里,然后冲大黑喊:大黑,回来!

    那个小姑娘忽然怯怯地对那个年轻妇女说:阿妈,他不是我们族里的人,他和阿爸一样,会说汉话呢!

    年轻妇女摸了摸小姑娘的头,说:尼玛,别乱说人家。然后使命地抓住那头大獒的链子,叫喊:毛毛,回来!

    我很奇怪,这个藏族女人养的獒为什么会取了一个汉语中的名字?

    看着毛毛气势汹汹的样子,大黑深知先下口为强的道理,一马当先地冲上去,就要对毛毛下口。

    “大黑,回来!”一声大喝震住了大黑,大黑悻悻地回转过来看,看见自己的主人正站在帐篷前瞪视着她,只好缓缓地踱了回来,走到羊群边站着。

    可能是大黑那种英勇的举动博得了毛毛的好感,也许是英雄惜英雄,大黑停止了吼叫,毛毛也就立即住了口。

    多吉大叔笑呵呵地走过来,很开心似地笑着说:哟,我们的央金梅朵回来啦!还带回了自己的宝贝尼玛!

    听到声音,格桑也从帐篷里跳了出来,拉住央金梅朵的手,高兴地喊着:央金姐姐,央金姐姐!

    帐篷里的人们都陆续走了出来,欢迎远道而来的央金梅朵和她的女儿尼玛,我这时才知道,央金梅朵是才让大叔嫁出去的女儿,她的丈夫常年在内地做生意,家里又没有别的人,所以央金梅朵经常回娘家来住一段时间。

    因为丈夫一走,家里没有别的人了,央金来的时候就得把自家的獒也一起带来,毛毛是她的丈夫给獒取的名字,取的是汉族人常给狗取的名字,因为她的丈夫常年呆在内地,懂汉语。

    央金受到丈夫的感染,也会说几句汉语,相比之下,尼玛的接受力比她妈妈还要强得多,会说的汉话就更多些了,也许是她爸爸在她从小的时候就在刻意教她说汉语吧。

    对于这种汉藏间的交融,我很欢喜。

    在草原上,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是件欢天喜地的事情,整整一天,寂寞的大草原上都显得十分热闹,像过节一样,央金带着尼玛到各家的帐篷里去拜访,毛毛就被拴在才让大叔家的羊栅栏上。

    獒们也像狗一样欺生,而且它们有着极强的领地意识和霸占欲,在这个时候,毛毛就显得有些落单,但它不愧是一只勇武的公獒,威风凜凜地坐在羊圈前,浑身透出的霸气就压倒了别的獒们。

    可能是毛毛太英武了,大黑对他似乎有了一点好感,向前走了两步,和毛毛面对面地坐着,两只獒互相打量着对方,却仍然各自带着一些警惕性。

    央金和尼玛来到多吉家帐篷的时候,多吉大叔已经准备好了酥油茶和手抓羊肉,央金也带来了礼物,磨得香喷喷的糍粑和一些上好的茶叶,还特意带了一大捆烟叶,够多吉大叔抽好一阵子了。

    尼玛忽然惊叫起来:阿妈,你瞧,有只小狼!

    央金也感到很意外,就问多吉大叔怎么帐篷里拴着一只小狼?

    多吉大叔说:拣回来的,母狼死了,天作孽,人总不能绝情吧!

    在獒的世界中,也有英雄和懦夫的定义,也许毛毛和大黑正是所谓的英雄惜英雄,一天下来,到晚上大家在草原上热闹地聚会的时候,毛毛的链子就被解掉了,大黑想走过去示好,但是又不愿放下自己的架子。

    毛毛主动地走近大黑,嗅了嗅她身上的气味,看见大黑和一个外来者交往,其他獒们好像有些异议,但是又不敢向大黑提出反对意见,无趣地散落在毛毛和大黑周围,随时观察着动静。

    央金在藏语中就是妙音女神的意思,而梅朵就是鲜花,央金梅朵的嗓音真的像天上的女神一样动听,尼玛像她的妈妈一样,也是能歌善舞,草原上顿时热闹起来。

    我在这样快乐的氛围中度过了几天帐篷生活,突然有一天早上,我发现宁丽和宗哲一大早就站在帐篷前向远处眺望,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我懒得搭理他们,就跑到大黑身边躺着,大黑看羊们吃草,我躺在她身边,仰头望天,一边自语着,向大黑说自己的故事。

    明知道大黑会听不懂,但我还是坚持用一种很和婉的口气说,大黑有时候也会回过头来,看我一眼,然后又转过头去看羊群。

    我不知道大黑到底有没有听懂我说的故事,我尽量用蹩脚的藏语说,说不下去的时候,再改用汉语。

    大黑很耐心,竟然没有因为我而感到烦躁,也可能,我对于大黑来说,就只不过像是一只围绕在她耳朵边的喋喋不休的苍蝇。

    下午的时候,我所怀疑的事情得到了证实,一群金发蓝眼的外国人从大草原的地平线上向这边靠近了。

    他们是来看獒的,这是宁丽从网上联系的客户,他们中间有美国人也有英国人还有加拿大人,我搞不清楚,他们居住地的气候是否真的能给獒们一个安适的家吗?

    扎西木大叔用草原上接待贵客的礼仪接待这批来看獒的外国友人,宁丽和宗哲会英语,自告奋勇地充当了翻译。

    那些外国朋友一看到各家的獒,就兴奋地议论起来,喜悦的神情洋溢在各自的脸上。

    那些人一来就看中了毛毛,因为毛毛脖子上的那圈红缨络使他显得比大黑还要威武,大黑也被选中了,因为她是一只绝对纯种的獒,而且还黑得没有一丝儿杂色。

    那些人张口就出价三百万美元,要买下大黑,毛毛的价和大黑差不多。

    我所知道的是,对于獒的出口,那是受国家严格保护和控制的,我不清楚这些外国朋友是通过了什么手段才来到这里买獒。
卷二 第二十二章、獒的悲哀
    在一沓一沓的钞票面前,多吉大叔只坚定地说了两个字:不卖!就把大黑牵回了帐篷。

    央金也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她说:毛毛是我丈夫的命根子,多少钱都不卖!

    虽然那些钞票着实诱人,但为了维护女儿,才让大叔也说:不卖,咱们牧民靠天吃饭,要那么多钱干啥?

    扎西木大叔就让宗哲解释说:这两只獒是外来的,不是咱们这个族里的,他们不肯卖算啦,我们卖,这些獒们吃得又多,咱们靠天吃饭的哪养得起?早卖了早好!

    我以前上学的时候英语就不差,在特种大队的时候又坚持自学了一段时间,虽然没考过什么级,但也粗略听得懂大概意思。

    我很气愤扎西木大叔这样说,我没敢解释给多吉大叔和才让大叔听,怕两位老人家气坏了身子。

    可那些外国人仍然坚持要买大黑和毛毛,甚至说,买不到大黑和毛毛,他们就不走了。

    那些外国人果真说话算话,当真在扎西木大叔家住了下来,为了能把自家的獒卖个好价钱,扎西木大叔狠心又搭了一座大帐篷给他们住,还包下了那些人的一日三餐。

    过惯了都市生活的人在短期内是无法习惯大草原的,尤其是半夜三更突如其来的狼嚎和其它野兽的叫声,在寂静的大草原上能传到很远很远,有一种回声的震撼力。

    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晚上,帐篷外面的狼叫声时不时地响了起来,有时候晚上我就在想,不知道那一群袭扰村落的狼们还有没有每晚去村子外面嚎了?还是跟着小狼崽的气味,一路跟踪到了这里?

    为了怕獒丢,又想自家的獒能卖个好价钱,不少人每天给自家的獒梳理打扮,晚上也舍不得扔在外面过夜了,都牵回了帐篷,拴起来,只有大黑和毛毛仍然守在自家的羊圈外面,两只獒对望着,坚守着自己的本份。

    有一天晚上,狼偷偷摸摸地袭击了羊群,它们静悄悄地从栅栏上一跃而过,跳进了羊圈,羊们受到了惊吓,乱叫乱蹦,有的闪躲不及,被狼一口咬住咽喉,再咬一下就断了气。

    大黑和毛毛冲进自家的羊圈里,满场子追着狼狂咬,狼不敢在才让大叔和多吉大叔家的羊圈里逗留,就跳到了别家的羊圈里。

    大黑和毛毛又跟着跳进别家的羊圈里,追着狼咬,一边咬一边吼。

    人们都被惊醒了,放出了拴着的獒,狼群终于被赶跑,但羊圈里的羊却被咬死了一半,咬伤得就更多,幸免于难的羊受到了惊吓,缩在圈子角落里瑟瑟发抖。

    所有的人都哭了,除了那些惊诧不已的外国来客们,他们重新商量了一下,觉得大草原实在不是他们继续呆下去的地方,于是做出了让步,不再为大黑和毛毛而坚守下去了,决定看看别家的獒。

    扎西木大叔笑了起来:就是嘛!咱们家的獒也不错,好歹也算是纯种嘛,就是毛色不大好看些!

    因为狼群袭击了自家的羊群,看着自己的财产损失大半,有些人卖獒的意思就淡了许多,但又受到了扎西木大叔的鼓动:卖了吧,好多钱呐!羊才能卖个什么价?你卖一辈子羊也赚不了这么多钱!咱们卖了獒,就搬到日喀则去住啦,买新房子,还要买车……

    看着那些外国人在给一家一家的獒商定价钱,多吉大叔心疼又气愤地骂:没良心的人呐!缺德哟!唉……

    扎西木大叔家的獒终于卖掉了,那些外国人砍价的本事还真不比中国人差,原本说是一百万的,后来又说种不太纯,毛也不好,看起来獒的精神也不好,怏怏的,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病,万一买回去死了可就不划算。

    砍到最后,扎西木大叔家的那只獒以四十八万美元的价钱卖掉了,按现在的价折算成人民币也有三百万左右吧?

    扎西木大叔显然觉得钱还不够多,就有些不满,嘴里用藏语叽叽咕咕地骂着什么,反正那些外国人也听不懂。

    另外有四家的獒也卖掉了,钱立即从网上银行转到了账上,那些外国人很是兴高采烈地牵着獒走了,走时不忘记告诉多吉大叔,说:老哥,好好想一想,想卖的时候,就打我们电话,我们随时都有时间过来……

    那些被主人抛弃的獒们一个个垂头丧气,像是马上就要被牵上屠宰架的狗,看上去确是有些怏怏的,失去了往日的威风,我看着都觉得这些獒们真是可怜。

    大黑冷漠地坐在自家帐篷前面,漠然地看着那些人卖獒买獒,獒们成了一件交换利益的商品,她有些悲哀的神色,为那些被卖掉的獒悲哀。

    看着自己的同伴被一群金发蓝眼的人牵着,在大草原上渐渐消失,大黑的神色突然变得无限悲戚起来,她仰起了头,张口那张令人生畏的大口,愤怒地吼叫着:嗷!——

    毛毛走过去,站在大黑身边,陪着她一起沉浸在悲痛中。

    现在,我彻底相信,在獒的世界里,也是有感情可言的,它们像人类一样,懂得珍惜朋友,也知道深藏自己的感情,别看大黑平时是那样冷漠而又目空一切,但当那些獒被卖走的时候,她的神情竟然是那样的绝望和伤心。

    在这一刻,我感觉到我自己将自己从部队里放逐出去的时候,队长簸箕虽然没有和我说太多的话,只是送了一张火车票,但他当时的那种眼神却和大黑此时的神情有些惊人的相似,也是那样的悲伤,甚至带着一丝绝望。

    我不清楚簸箕是为谁感到绝望,为我们之间的情义,还是仅仅只为了我?

    在我看来,那些被故乡的热土养大却又抛弃了故乡的人,还不如一只狼,狼还知道坚守自己的领土,热爱自己的故乡。

    扎西木大叔和另四家卖掉獒的牧民欢天喜地地商量着怎样去日喀则,他们已经在准备,开始有人拆帐篷了,家居用品散落得到处都是。

    我真佩服他们的效率,拆帐篷明显比搭帐篷要快得多,而且,他们似乎也不准备以后再用帐篷和那些草原上的东西了,除了一些还算是比较值钱的东西准备带走,余下的就随便送给不走的几家。
卷二 第二十三章、长大的小狼
    那几户人家也许是觉得自己现在有钱了,再说被狼咬死的羊路上也不好带,虽然草原上夜间的气温是比较冷,但白天却热得要死,羊肉会烂掉,他们就随便地送了人,然后牵着余下的活羊,赶着牧车,离开了生他养他们的大草原,向日喀则那个西藏第二大城市进发。

    本来就只有十户的人家,现在走掉了五户,还剩下五户,除了毛毛和大黑之外,就只有一只獒了。

    草原上立即安静了下来,多吉大叔失落地望着远去的车队,嘴里喃喃着什么,我听不清楚,只听得出,那是悲伤。

    对于扎西木大叔一家搬走,我心里还是比较高兴的,我一直认为一只老鼠不能坏了一锅汤,我不耻那样的为人,所以巴不得他们家早点走。

    现在好了,秋天还没到,就又有新鲜羊肉吃了。才让大叔无奈地笑着说。

    那些被咬死的羊中有不少是刚出生的小羊,还有些正在待产的母羊,大家都很有些无奈,但又没有办法,现在草原上的獒少了,狼又该猖狂了。

    因为有大黑和毛毛在,多吉大叔和才让大叔家的羊并没有损失多少,只是受到了巨大的惊吓,但是两家都分到了不少被咬死的羊。

    各家都忙着开始挖储窖,将刚死没多久的羊分割干净,一块一块的储进窖里,这些肉差不多可以储到开春都不会坏,因为储窖挖得深,而且地下温度又极低,完全可以保证肉质的鲜美。

    我所吃的手抓羊肉就是用这样的肉做出来的,如果是刚宰割的羊,味道还要鲜美不知多少倍。

    说老实话,在大都市里,肉价可能会很贵,但在大草原上,精贵的却是蔬菜,牧民们天天吃肉,而且肉的脂肪高,可以抵御严冷的冬季。

    但是,没有蔬菜的日子真的很难熬,我现在开始佩服那些高原兵了,如果我和你们说:吃肉真的可以减肥,你们信吗?

    我想,除了黑子会信以外,估计簸箕他们都会以为我在开一个天大的笑话,当初在部队里的时候,每到逢年过节食堂里加餐,大家的筷子都会像抢占高地一样迅速地攻入肉盆,我现在想起来,都会觉得好笑。

    帮多吉大叔挖好储窖,储完自家的那堆小山一样的羊肉,我来不及抹一把头上的汗,就跑过去给别的几家帮忙。

    现在夏委还没过完,草原上的白天像个蒸笼,晚上就又像个冰库,我干得大汗淋漓,就脱了上衣,光着膀子。

    看着我一身疙瘩样的肌肉,格桑羡慕地跑过来,把我从头到脚摸了一遍,然后竖起大拇指,又说:我将来也要像你一样这么健壮!

    我笑着说:那你赶快学汉话,将来就去当兵,当特种兵,最能磨练人了,到时候被虐待了,可别哭鼻子。

    才不会呢!我五、六岁的时候去放羊,后来被狼给围了,我都没哭鼻子,当兵有什么好怕的,我不怕苦,部队里的首长总不会把我给整死吧?格桑说。

    我笑着回答:那可不好说,嘿嘿!

    我以为格桑只不过是像所有年青人那样,随口说一说,谁知道,N年以后,他真的去当了兵,而且真的凭借着自己的本事进了特种部队。

    只是,很可惜,因为一次不应该犯的错误,事情闹大了,他自己不得不走人了,那个时候,我早已经离开了多吉一家,也离开了北京,去了一个叫可可西里的地方,但那已经是后来的事了。

    忙活完所有的事情,我突然想起了那只小狼崽,小家伙说不定快饿死了呢!

    我和格桑匆匆跑进去看的时候,大黑已经趴在小狼崽身边了,正在舔它的毛,小狼崽却丝毫不领情,到处乱抓乱爬。

    因为怕出事,所以现在小狼崽都是用一条羊毛绳子拴住,小家伙好像快饿得要死的样子,张着嘴巴,无声地叫着。

    格桑跑过去看它的嘴巴,突然惊叫起来:天呐,它长牙了!这么快!

    晚上吃饭的时候,央金带着尼玛来看我们,带来了一些藏族风味的血肠,感谢我白天给他们家帮忙,而且还给大黑带来了一条羊腿。

    我们请她们母女一起吃饭,央金说吃过了,就看我们吃,一边聊天。

    大黑趴在她的地毡上啃那条羊腿,她今天心情不大好,啃食羊腿的速度很慢,吃一会停一会,好像白天的伤心还占满了她的心房。

    尼玛跑过去摸大黑的头,大黑对看起来幼小的东西总是有一种好感,尼玛摸她的头时,大黑就停下吃东西,用头顶去蹭尼玛的手。

    突然,我发现小狼崽正在向那条羊腿努力地爬过去,然后用两只小爪子抱住羊腿,拼命地撕咬。

    大黑警告似地用爪子敲了敲小狼崽的屁股,小狼崽突然龇起了牙,嗷嗷地叫着,拼死也要护住它怀里的羊腿,却被大黑一爪子就给横扫了出去,在地上打了几个滚。

    央金说:大叔,狼是养不大的,尤其是拴着养,该给它放生了。

    多吉大叔明白央金的意思,现在住着五户人家,却只有三只獒了,狼群也许还会来袭,留着这只小狼崽,只能是个祸害。

    过两天,等再大些,就送出去。多吉大叔抽起了一袋烟,默默地看着小狼崽。

    小狼崽一点也不知道要讨好央金和在座的人,它仍然有要去抢夺那条羊腿的意思,但是又惧于大黑的武力,所以就悻悻的,蹲在一边望着羊腿嚎叫。

    它已经快学会仰头向天嚎了,虽然现在嚎得还不大像狼叫声,但我相信,这声音也足够把它的家族引过来。

    晚上,睡在帐篷里,多吉大叔和格桑都很累了,他们睡得很熟,但我却睡不着,我找到那枝猎枪,抓了一把子弹放进口袋里,然后走出了帐篷。

    听到有动静,三只獒同时从各家的羊圈前站起了身,发现是我之后,另两只獒又趴直了,大黑却依然站着,看着我,她好像知道我会向她走过去,就站在那里等我。

    我走到大黑身边,趴下,长长的草立即将我掩蔽了起来,大黑这才也趴了下来,就趴在我身边,她和我离得很近,我能听到她呼吸的声音,感觉是那样亲切。
卷二 第二十四章、送狼
    在夜晚的时候,大黑从来都是孤独的,一只獒趴在羊圈外。

    现在我的到来,使她有了一个伴,特别是在那些獒被卖掉的时候,也许我这样做,更能给她以心灵上的抚慰。

    我抱着那条枪,趴在草丛里,我没有给大黑说我的故事,这个时候,她估计也没心情听,我就那样静静地趴着,想以前在部队里的事。

    不知道现在簸箕是不是正晃悠在宿舍楼外,正准备着吹响那把集合的哨子。

    记得刚搞紧急集合那会,受尽折磨的战友几乎把簸箕从头发到脚趾,每一寸地方都骂遍了,后来直到大家都习惯了,几乎每晚不来次紧急集合,大伙就会失眠睡不着,簸箕也就再懒得吹那把哨子,只是时不时地吹上一次。

    不知道现在黑子怎么样了,枪法有没有进步?有没有再抢战友碗里的肉吃?有没有再找别人帮他洗臭袜子?

    不知道土豆种的那盆辣椒怎么样了,什么东西不好种,要种一盆辣椒,当初土豆就因为那株辣椒树,被我们全体鄙视得是体无完肤。

    不知道现在蚂蚁还有没有偷偷摸摸地躲在被窝里写“情书”?我们一开始都这样认为,后来才知道,那是蚂蚁写给他支助的穷山区一个失学儿童的,我们知道实情以后,都很汗颜。

    还有猴子,我走的时候,他膝盖受了伤,不知道现在好了没有?希望他能平安无事,不要像我一样,最后落个不得不自我放逐的下场……

    我还在想以前部队里的事,想到幸福的时候,就忍不住偷偷地笑,大黑瞅了我一眼,突然站起了身,向远处的一片草丛望去。

    与此同时,我看到毛毛也警惕了起来,难道有情况?

    我立刻抱紧了怀中的枪,开始从准星中寻找目标。

    我最引以为豪的就是长了一对超敏锐的眼睛,不像小妹那个睁眼瞎子,她因为从小视力就不好,后来经过校正治疗,却仍然改不掉旧有的习惯,每每寻找一样东西,家里就会被抄一次家。

    我后来不止一次地拿她开玩笑,嘲笑她说:就这样的一头瞎眼驴,竟然也当得了兵?真是老天不开眼啊!

    草丛中,风在吹,草在动,我瞅见深密的草丛深处好像有一只毛耸耸的耳朵在向左侧方缓缓迂回。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暂时没有扣动扳机,大黑仿佛也明白我的意思,例外地没有吼叫,只是警戒地盯着前方。

    从大黑的神情和她依靠嗅觉所逼视的方向判断,这群狼数量并不多,极有可能就是那群寻找小狼的狼群。

    昨晚的那群狼可能就是它们,它们并不是正的要寻找吃的东西,只不过是在进行一场报付,今晚,它们又来了。

    我决定打草惊狼,我瞄准了那只缓缓移动的耳朵开了枪,我完全有理由再把枪口向下移动半寸,但是我没有那样做。

    枪响的同时,我看见半截血淋淋的耳朵飞上了半空,紧接着是一声狼的惨叫,然后草丛中忽然跳出几只狼来,仰头长嚎,在大黑和毛毛放声狂吼的同时,迅速地从草原上逃得无影无踪。

    这两天,狼们没有再来,也或许,它们根本就没有离开过,只是躲在附近的某个地方,它们在等待,在寻找再次下手的机会。

    多吉大叔准备放生那只小狼了,我准备和他同去,大黑留下来照看羊群,我背上了那枝猎枪,带足了子弹,多吉大叔把一只布袋子套在了小狼的头上。

    大黑有些失落地看着小狼被套进口袋,她也明白,现在小狼长大了,与她想象中自己孩子的模样越来越远,但大黑多少还是有些不大情愿,就走过去,舔了舔口袋,与小狼告别。

    草原上的路走起来很漫长,小狼不愿意受这种憋屈,在袋子里疯狂地挣扎,累了就歇一会,攒足精神后,又开始在袋子里乱蹦乱跳。

    我实在忍受不了,强烈的太阳光照射得人头眼昏花,趁着多吉大叔没注意,我用足力气,往小狼的脑袋上狠凿了个爆粟,小狼受了气,不满地大叫大嚎起来,四爪乱蹬,向我提出抗议。

    我们穿过一片小河,前面现出一座山坡,生长着浓浓的密林,林子里一定有狼,可能还有熊,或者是豹啊虎啊什么的猛兽。

    我们走进了林子,走出好一段路程之后,多吉大叔提醒我有声音,我也听到了,那是轻微的脚步声,很整齐,而且极有频率,我们停下来之后,那相距不远的脚步声也就停了。

    多吉大叔告诉我:有狼,不要回头!

    我握紧了手中的枪,听声音,知道狼不止一头,但是那枝土枪每次却只能打一发子弹,我紧张起来,手心里的汗水湿透了枪杆子。

    多吉大叔却镇定的接过我背上的口袋,打开袋子,放出了小狼。

    我听到背后传来几声狼喘息的声音,可能是看到了小狼,狼们也有些情绪紧张起来。

    多吉大叔解开了小狼脖子上的绳套,然后掏出一块羊肉丢给小狼,然后又掏出几块,丢在小狼的周围,告诉我:不要回头,向前走。

    我们向前走出了一大段路,听到狼们没有跟上来,这才出了一口气,我用极快的速度爬上了一株大树,向后面望去。

    我看到小狼在贪婪地啃着那块羊肉,另外六头狼疑心很重,没有吃地上的肉,而是围在小狼的周围嗅着,低声地叫唤着,其中一只狼断了半只耳朵。

    办完这件事,我们的心里都轻松了许多,多吉大叔提醒我,那些狼有可能还会跟上来,我们得赶紧离开这个地方。

    我跳下树来,准备离开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多吉大叔突然大声喊起来:小心,先别跳!

    可我已经从三四米高的树杈上跳了下去,以前在部队搞野外训练的时候,六七米高的地方我都跳过,这次被多吉大叔一嗓子喊,我不知下面发生了什么事,脚一歪,就栽倒了,脑袋磕在树杆上,擦破了点皮,血流了出来。

    多吉大叔告诉我,有一头小熊躲在树丛后面,刚才喊我,是叫我小心一些,别撞伤了小熊。
卷二 第二十五章、与熊的搏斗
    我拨开树丛,果然发现了一头正躲在石头后面发抖的小熊,小家伙估计刚满月,看见我肩上挎着一枝猎枪,就吓得不行,一个劲地打哆嗦,缩着头,不敢看我。

    这是棕熊,多吉大叔说:黑熊是不吃羊肉的,只有棕熊才吃,估计那些狼已经带着小狼走了,大熊可能是跑去那里找羊肉吃去了,小熊没跟上路,被我们撞见。

    我说:我们走吧,大熊来了,可不好应付,那家伙,体长一米八,都赶上我的个头了。

    多吉大叔说:万一来了虎豹什么的,小熊怎么办?我们得把小熊送过去。

    我真佩服多吉大叔有这样一副善良的心肠,只好点头答应,扭着歪伤了的脚脖子,摸了摸小熊的头。

    这一摸不要紧,小熊放声叫唤起来,紧接着,我就听到树丛中传来了大熊的吼叫,树叶子震得哗啦啦地响。

    多吉大叔大声喊起来:快走,母熊来了。一把抓过小熊挡在身前,然后把小熊向母熊推过去。

    母熊以为我们伤害了小熊,不依不挠,一爪子就扇了过来,熊爪离多吉大叔的脑袋已经不足半尺。

    我知道熊的力量是非常大的,那个三四百斤重的大家伙,一爪子扇出去,可以把人的脑袋掀掉半张皮,甚至可以直接把你的脑壳打碎。

    就在这要命的时刻,多吉大叔还不忘了喊叫:别开枪!

    我一急,掉转枪托把子,一枪托子砸了出去,打中了熊掌后面寸余的地方,我们人类把那个地方叫做手腕子,熊怎么叫,我不清楚,但我看见熊抖了下爪子,把熊掌缩了回去,然后掉转屁股,把目标对准了我,猛扑过来。

    如果是一头狼或者是一头小豹,我或许会先避开它的爪子,然后扭住它的脖子,向旁边猛地一拧,问题可能就解决了,但熊可就不是那么回事,皮厚体壮脖子又粗,体型上就比我强大了许多。

    人与野兽来说,往往是兽性占据了上风,我在此刻对簸箕当初对我的折磨充满了感激之情,熊扑上来的时候,我用枪托子挺住了母熊的咽喉,熊爪子就在我眼皮前面晃动,我也惊出了一头冷汗。

    熊的力气真的是你想象不到的强大,我在边境任务中与敌人对搏的时候,可以轻易地将敌人打晕在地或者扭断他们的脖子,令其一招致命,但在此刻,我的体力却在与熊的对峙中渐渐地消耗掉了。

    如果以后大家有机会来大草原,或者在某处林地中遇到了熊,我只能告诉你一个字:跑!

    多吉大叔抓住了那头小熊,并且想尽办法把小熊搞得再一次嚎叫起来。

    听到小熊的求救,母熊终于放弃了和我的对峙,她撤回了庞大的身子,把脑袋对准了多吉大叔,愤怒地咆哮起来。

    母熊明白,这是多吉大叔要和她对换人质。

    如果不是我的脚扭伤了,我也许不会像现在这样狼狈,以我的技能,对付一头熊还足有把握,我歪着肿起来的脚踝,走到多吉大叔身旁。

    多吉大叔摸了摸小熊的脑袋,安慰了两句,然后又从袋子里掏出一块羊肉,放到小熊嘴边,小熊不敢吃,它吓的只是哆嗦,一边嚎叫。

    母熊疑惑地看着我们,她不知道我们在搞什么把戏,多吉大叔把羊肉扔到了母熊面前,把小熊送了过去,用藏语说着:我们不是故意的,我们不想害你们……

    我不知道熊是否能听懂,看见多吉大叔向母熊走过去,我紧张得握紧了枪杆子,只要熊敢袭击大叔,我就开枪。

    多吉大叔平安地走了回来,母熊看见我们没有要伤害她和小熊的意思,就叼起那块羊肉,领着小熊走了。

    我长出了口气,问多吉大叔为什么刚才不让我开枪,当时情况那么危急,会出人命的。

    多吉大叔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说:差点让你受了罪,呵呵,不能打啊,现在好多人打熊子皮,棕熊的数量在一年一年减少,它可是咱们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呀!

    我默然,不再出声,走到小河边,掬水洗脸,顺便把红肿的脚伸到冰凉的河水里泡着,很舒服。

    多吉大叔把我的脚抱在他怀里,仔细地揉捏起来,他说他知道一些脚部按摩的技术,对我受伤的脚踝有好处,他们草原上的牧民,小时候刚学骑马的时候,经常摔肿了脚,揉一揉就好了。

    果然,半个小时之后,我红肿的脚踝慢慢平复了下去,再站起来的时候,也不是那么痛了。

    我们回到帐篷的时候,天色已经快黑,才让大叔家已经做好了饭,请我们过去吃饭,大黑也跟着一起过去,央金说,她很喜欢大黑,特意给大黑准备了羊腿肉和骨头。

    晚上吃饭的席间,多吉大叔就提起白天遇熊的事,然后大夸我的英勇,草原上的男人敬重真正的勇士,对于不开枪敢于和熊肉搏的人,他们都是十分敬佩的。

    所有人都冲我竖起了大拇指,大声喊着英雄,我觉得很丢脸,脸上有些羞红,自己感觉,这是我的搏斗生涯中最丢人的一次了。

    小尼玛竟然跑过来,搂着我的脖子,在我的脸颊上亲了一口,才让大叔和多吉大叔给我敬酒,格桑抱着那条枪,一个劲地羡慕,并且不停地说:我长大了也要去当兵,像阿哥一样。

    我真的觉得很丢脸,丢到家的那种,我不敢抬头看大家,最后只好装出喝醉了的样子。

    一个晚上,大家说什么话,我也没怎么听清楚,或者就没敢去听。

    其实,真正的英雄应该是多吉大叔,在那样随时丢命的情况下,他竟然顶着巨大的危险,叫我不要开枪,只有英雄才做得到,而我却不是。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真的喝醉了,是多吉大叔把我背回了帐篷。

    夜晚的气温很低,半夜,我醒了过来,就再也睡不着,我知道,此时此刻在帐篷外面,睡不着的还有一个,那就是大黑。

    大黑并不是像我一样夜不能寐,她是在敬职敬责地看守着羊群,没有偷过懒,也从来没有一夜停歇过。
卷二 第二十六章、打酥油
    我走到帐篷外面,在大黑的身边坐下来,慢慢地给她讲白天发生的事情,一个我,一个老人,一杆枪,一头熊,老人喊不要开枪的时候,而我却正把子弹推上枪膛……我不是英雄,那个老人才是!

    我说起来的时候,很惭愧,但是很奇怪,大黑只是静静地听着,一向喜欢以鄙视我为乐的大黑,这一次竟然没有再用那种眼神不屑地看我,她像一个忠实的听众,又像是一个神父,充满爱心地聆听着我的忏悔。

    我摸了摸大黑的头,抚摸她的颈毛,她也没有不耐烦的意思,有时候,一只獒或者是一只狗,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听众,她比人更有耐心,至少,当你倾述的时候,她不会喋喋不休地向你唠叨。

    夜空,那样静,草原上的星星在寒夜中显得特别明亮,一弯明月孤独地悬挂在夜空,风在吹,草在摇,这样诗情画意的夜晚,我却一个人孤单地坐在大草原上,陪伴我的却只是一只獒。

    我想起了不久前向我提出分手的女友,她说我给不了她要的快乐和希望,然后就扑扇着自己的翅膀,飞走了,却把断了翅膀的我狠心地抛弃。

    而大黑,却不嫌弃我,虽然有时候,她也会嘲笑我,鄙视我,而我也在大黑的嘲笑和鄙视中再一次地成长起来。

    我真的感到冷了,从帐篷里拿出军毯,披在肩上,军毯还算宽大,我把另一半披在了大黑的肩上,我搂了搂大黑的脖子,大黑也没有反抗,依然那样静静地坐着,警惕着大草原上的风吹草动。

    夜,好孤独,一个曾经的军人和一只獒,共披着一张毯子。

    这两天,好几只母羊都下了羔子,羊奶吃不完,多吉大叔就把羊奶存放在大木桶里,进行发酵,我问干什么用的?

    多吉大叔回答我:打酥油的奶必须先经过发酵,然后才可以进行提炼,过几天,你就知道了。

    打酥油的日子终于来到了,多吉大叔说,在风暴来临之前把酥油打好,因为风暴之后,大草原上的气候就会一天比一天地冷起来。

    藏区人民最喜欢吃的其实是牦牛产的酥油,味道香甜,口感极佳,没吃过酥油的人,不会知道酥油在藏族人民生活中的重要。

    羊酥油比牦牛酥油在营养和口感上都要差一些,但打酥油的时候,却是一样的费力,工具其实很简单:一只酥油桶,一个盛有清水的大木盆。

    酥油桶是木制的,分成三部分,五分之一打入与桶外径差不多的土坑里,露在土层以外的部分,在上、中、下分别打三层箍子。

    然后有一块比木桶内径略小的厚木板,藏语叫“甲洛”,上面掏有三角形或方形的五个孔,其中四孔均匀地分布在木板的各对称部位,中间的方孔上固定着一根一把粗、直、高出桶1尺左右的木棍。

    酥油桶外加一个木盖,“甲洛”柄从中央的圆孔中伸出。一般酥油桶都能装六十到八十斤奶。

    打酥油时,两手握住木柄,把“甲洛”压到桶底,然后松手,任凭浮力把“甲洛”缓缓托起来,这样要反复近千次,酥油才从奶中分离,浮于表层。

    这时,要小心地把酥油捞起,把粘在桶壁上的油点捏出,一起放入盛凉水的大盆里,在凉水中用两手反复捏、攥,直至将酥油团中的杂质——脱脂奶除净为止。

    当多吉大叔和我解释这些的时候,我觉得其实很简单,不就是把一个大木片子压下去再浮起来,然后再压下去吗?

    多吉大叔只是笑笑,没说话,准备好一切东西之后,就示意我可以操作了。

    我迫不及待地抓住木柄,把“甲洛”往下压,想不到的是,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甲洛”才晃悠着逛到了桶底,好不容易又晃悠着浮上来,我急忙抓住,再用力下压,桶里的奶却从缝隙中泼洒了出来。

    你想想,硬是把八十斤的奶水从桶壁与木板间隙及木板的四个孔中挤压出来,得需多大的压力呀!

    没想到,我的第一次打酥油竟然这么失败,这个时候,我第一眼就瞅向了大黑,因为我是个外来者,除了大黑之外,没有人会嘲笑我,也只有大黑,从来不会给我面子,当我出洋相的时候,她就会走过来坐在我旁边,好笑地继续看我出洋相。

    大黑果然走过来了,就坐在酥油桶旁边,高高在上的看着我这个自愿打长工的人,我真的没想到,打酥油是这样一件费力又需要技巧的事。

    我有些泄气,就冲大黑嚷嚷:看什么看,你会打酥油吗?就知道笑话我。

    大黑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坐着,我知道这家伙表面上好像很心平气和,其实她心里知道我是在骂她,善意的“骂”。

    更令我想不到的是,不知道大黑是故意在磨练我,还是想和我找茬,她忽然站了起来,“扑嗵”一下,两个大爪子就踏进了木盆里,后腿一蹬,木盆子就整个儿翻了过去,水流得到处都是。

    大黑像个蚂蚱一样,飞快地跳开,然后嘲笑地冲我甩了甩屁股,就走去和毛毛聊天去了,用他们的獒语聊天。

    这些天来,我发现,大黑和毛毛的关系也越来越亲密了,可能是因为这里的獒少了,獒们之间更需要某种沟通和团结。

    毛毛在给大黑舔颈项上的毛,看起来很亲密的样子,令我有些眼红,怎么就没有人肯在我需要安慰的时候来关心关心我呢?

    我眼红大黑的幸福,大黑却竟然幸灾乐祸地冲我甩尾巴,我不知道,原来一只獒也有调皮时的一面,但前提必须时,你已经和她足够熟悉。

    我咬牙坚持着打酥油的单调动作,大黑和毛毛很乐意似地坐在一边当监工,我打啊打啊,感觉到两条膀子要被卸掉了一样。

    这时候,我宁愿负重四十公斤,再去跑个五十公里,也不愿打酥油了。

    上千次的反覆动作,天知道那些藏族妇女们以前是怎么样打酥油的,怪不得都说藏族同胞强悍,女人都如此,何况男人?
卷二 第二十七章、羊皮袄子
    我整整折腾了一天,累得两条膀子都要掉了,天黑的时候,才打好了一桶奶。

    捏着木盆子里那点油乎乎的东西,我竟然有种想哭的感觉,这是我第一次打出来的酥油啊!我亲爱的酥油!

    看到我吃够了苦头,多吉大叔笑着走了过来,问我感觉怎么样?

    我问:一桶六十到八十斤的奶,能打多少酥油?

    多吉大叔回答我:大概三到五斤吧。

    我差点晕了过去,难道明天还要接着打吗?

    第二天,不用我打酥油了,为了提高效率,多吉大叔亲自上阵,昨天只不过是让我过个瘾,玩玩新鲜劲儿,我切身地体会到了劳动人民的不易和辛苦。

    多吉大叔让我去才让大叔家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这几天才让大叔的身子不太舒服,好像是病了,两条膝盖都浮肿了,经常在半夜的时候痛醒。

    我去看了一下,告诉他,这个可能是老年性的风湿病,膝盖的软骨内膜里面可能是有积液,夜晚冷的时候,得多盖层被子。

    央金正在缝制羊皮袄,她已经给她阿爸缝好了一件,手里缝的另一件不知道是给谁的,看上去挺宽大,尼玛也穿不起。

    我夸赞她的手艺,央金不仅有一副好歌喉,而且人品很好,特别贤惠,不知道哪个男人有福气,找到了她这样的好妻子。

    我问:手里的羊皮袄子是给谁的?真好看!

    央金神秘地一笑,转开了话题,说:来的时候,我从家里买了些酥油,今年的酥油就不用打了,再说也没人手,这几天阿爸的老毛病又犯了,尼玛也有些感冒。

    我说:大叔的腿是风湿骨病,得赶紧治,拖久了不行,多吉大叔家有些草药,回头我拿一些来给尼玛熬药,喝一喝,感冒就好了。

    央金忽然问我,她问我好端端的,怎么会想到来大草原,马上入秋了,草原上的风暴令人可怕,这里的冬天会特别的冷,你会受不了。

    央金是个善解人意的姑娘,我也不需要隐瞒什么,我开玩笑地说:刚从部队退役下来,女朋友又分了手,大都市让我感到陌生,我就来到这里了,顺便看看大黑,黑子在部队的时候,就天天在我耳朵边上放风,尽夸大黑的好,可我一到这里,就天天尽受大黑的气。

    央金开怀地大笑起来,她说:黑子说的没错,大黑是只好獒,通人性,很有爱心,她小的时候,我是看着她长大的呢!大黑是只有神性的獒,知道做善事,积功德。

    我不大相信央金的话,央金又告诉我,大黑救过不少人的命。

    我说:怎么可能?她只不过是条獒。

    央金沉默了一会,说:可能,她是一条不同寻常的獒吧?也可能,是上天赐给大草原的神物!

    我拿了些草药给尼玛治感冒,尼玛躺着,非要搂着我的脖子,喊叔叔。

    才让大叔的腿这几天就一直在痛,特别是到晚上,多吉大叔说:天就要冷了,风暴快来了,咱们得把帐蓬扎牢一点,羊圈也得加固。

    这几天,就一直在做这些事情,我不能够有太多的时间陪大黑闲聊,我是个耐得住寂寞的人,而大黑也是一只耐得住寂寞的獒,除了每天和毛毛亲密一会,余下的时间,大黑就全部用来陪伴她的羊们一起度过。

    一天,多吉大叔忽然找到我,我正趴在草地上,欣赏大黑在玩一只土鼠,她把土鼠按在爪子下面,土鼠一个劲地挣扎,大黑就放开爪子,土鼠抬腿要跑,大黑又一爪子按了上去,土鼠被打得晕头转向。

    我正瞧得津津有味,多吉大叔走过来说:兵兵啊,有件事得麻烦你了。

    我正为打扰了多吉家这么久而没有做过什么实事感到不安,一听这话,就跳了起来,问:什么事?

    多吉大叔说:本来才让大叔的腿得去大城市里的医院瞧瞧,但是家里没人,走不开啊!央金她妈妈从小懂些草原上的药草,以前才让大叔的腿犯病的时候,就是央金她妈妈采了药草来治的,也管得上一阵子,现在央金妈妈去世了,央金也嫁了出去,就没有人采草药了。

    我急忙说:我去,可是,我不知道采什么药。

    多吉大叔说:央金说她知道,但是一个女人家,山上不安全,我又得照顾才让大叔和尼玛,所以,想让你和她一起去,顺便采些治咽喉的药,冬天来了,常常咳得睡不着。

    我欣然同意,觉得在大草原上采草药应该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说不定还会成为一趟有趣的探险。

    多吉大叔还是有些不大放心,要让大黑陪我们一起去,我说:不用,家里的羊怎么办?万一狼又来了呢?

    多吉大叔笑了起来:上次那群狼是不会来了,狼都是领地性极强的动物,每一群狼都会占据一片领地,别的狼群是不会轻易闯入这片领地来的,除非它们饿疯了。倒是秋天了,晚上其它饥饿的动物会有一些,没事,有我和格桑在呢!再说,还有条猎枪。

    对于那条土猎枪,我没抱太大的希望,但是对于草原生活经验丰富的多吉大叔,我却是十分信任的。

    我担心,大黑一路上要吃很多东西,多吉大叔笑着说,你可以路上多带点吃的,大黑自己也会寻找食物,你放心,饿不着她,要是把你和大黑放生在大草原上,几个月过去,说不定活着回来的还会是她呢!

    我笑了起来,多吉大叔还不知道我的野外生存能力,就算是饿得吃草,我也要挺着回来。

    出发前,我学着央金的样子,神情虔诚地围着草地上插起的经幡转了十多圈,央金又把一块泥土样的东西挂到了我的脖子上。

    她告诉我:这是擦擦。

    擦擦这个词的发音是从梵语而来的,其意思无法从字面上表达出来,指的是泥制小佛像。是西藏同胞们寄托自己心愿的圣物,也是一种宗教和艺术的结合品,有时人们也将擦擦随身携带,充当护身符。

    我和央金带着大黑出发了,毛毛有些不舍地吼叫了几声,看着我们离去。
卷二 第二十八章、采药
    路上,央金告诉我,本来想带毛毛去的,但是大黑比毛毛更熟悉这里的环境,毛毛性子急躁,远远比不上大黑的沉稳和机智,而且大黑知道辩路,就算是迷路了,大黑也能把我们领回来。

    一路上,我听着央金和我说大黑所有的好处以及她令人惊奇的地方,听得我神往,对于大黑,我除了喜爱之外,更慢慢地加多了一分仰慕之情。

    好奇怪,我竟然会仰慕一头獒,我可能是疯了。

    我问央金:要去哪里采药?远吗?

    央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和我说起草原上的事情。

    她说:草原上的藏民们就是靠天吃饭,靠地活命,只有在水草丰美的牧区才会放牛放羊,有些地区是种植农作物的,而有些地区农作物种不好,牧场又长得不好,只能养两三头牛羊,但他们靠山近,平时一年的经济收入就全靠采草药卖钱了。

    我这才明白央金的意思,我问她:进山里采,那还要走很远的路啦?

    央金呵呵地笑起来,看了我一眼,反问:你怕远啊?我们藏族的姑娘走上两天两夜都不会觉得累呢!我们习惯了。

    我笑了笑,没有跟她说,让我负重四十公斤走两天两夜都可以,那些过去的往事就过去吧,在大黑的面前,我没有任何可以拿出来炫耀的资本。

    大黑为牧民们做了那么多事,为大草原做了那么多事,她也从来没有炫耀过自己,也从来没有向主人要求过什么回报,默默无闻,毫不起眼,我还有什么好厚着脸皮炫耀自己的呢?

    央金又告诉我,她阿妈以前就是住在山区附近的,那里的人就是靠草药卖钱维生,采药最好的时候就是在夏季,当地组织起来一起进山采药,今年采山这边,明年采山那边,让山里的药草也有个休养生息的时候,天不绝人,人更不能自己绝了自己的后路啊!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突然涌起了一种感动,为什么在这片最纯朴的大草原上,我总是被最朴实最平凡的东西打动。

    每一天每一刻,我都生活在被一种神圣的思想操度着的境界中,不知道是这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操度了我,还是大黑,或者就是生活在这大草原上的最朴实憨厚的人们。

    大黑不紧不慢地走在央金的身旁,一点也没有担心前面的路会是什么样子,她完全一副老练的姿态,这令我想起一句话,“兵来将挡,水来土囤”。

    大黑就是这样一只獒,没有人会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但她又总能在突如其来的事情面前泰然处之,她那种平和的心境,是我期望拥有却又无法拥有的,我总是会想许多无关紧要的事。

    有时候,我常常会想,为什么人类的杂念就那么多,反而不如一只獒,獒都能保持一种随遇而安的平常心态,为什么人类却不能?

    到最近的山区要走一天,加上进山采药,一来一回也差不多三天的时间了,藏区的气候有些独特,因为平均海拔在四千米以上,被称为除南极、北极外的地球第三极。

    地理状况特殊,山区的气温落差就更为明显,提起“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这句话,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

    我们要去的那座山,山顶上还没有积雪,但到冬天就会有,山脚下还是阔叶林,越往上走,树木就会越来越显得瘦小,央金还告诉我,路上可能会下雨,叫我做好准备。

    我只知道在藏区,东面比西面雨水要多,南面又比北面雨水多,我们所在的这个位置,应该还不算雨水最多的地方,何况藏区一年的降雨量百分之八十集中在夏季,现在正赶在夏季的尾巴上,已经入秋了。

    我很佩服藏族的姑娘,体力真好,整整走了一天,央金不说累,大黑也没停步,就是饿的时候,也是一路走一路吃,我更不好意思提出要休息了。

    快傍晚的时候,我们终于望见了不远处的那座山。

    天快黑了,央金说:夜不入山,就在山脚附近搭个帐篷过夜,明天一早再进山采药。

    这次搭的是外出旅行用的那种方便帐篷,搭这个最简单,打开来一抖就成了,我搭了两个小帐篷,一个给央金住,另一个我用。

    央金从背包里拿出吃的来,先递给大黑吃,大黑陪我们走了一天,也累了,趴下来休息,一边吃着羊肉。

    央金说:咱们是草原上的牧民,进山的时候少,进山如历险,得把大黑喂饱了,明天还要靠大黑领路呢,大黑鼻子可灵了,知道避开有危险的东西。

    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都在吃肉,肉啊肉啊,在我的记忆中渐渐成了一种可怕的东西,我现在渴望吃点蔬菜,哪怕是一棵最普通不过的大白菜也好。

    我只吃了一点就吃不下了,我把手里没动过的肉递给大黑,她欣然接受了,虽然我很累,想休息,但看到大黑接受我给的食物,心里却开心得要死。

    晚上,大草原上的风又刮了起来,大黑守在帐篷外面看夜,我有些心疼她,几次招唤她进我的帐篷休息,大黑都坚持不肯,她仿佛知道夜晚的大草原上随时都会有危险降临,显得格外的警惕。

    大草原的夜晚很寒冷,我身上穿着的那套薄薄的迷彩并不能抵御那层层袭来的寒意,我索性也不想睡了,大黑不肯休息,我也睡不着,我从小帐篷里钻出来,仰躺在大黑身边,看大草原上开阔的天。

    今晚没有星星,连月光也没有,天上的浓云一片连着一片,因为草原上没有什么阻挡物,既使天很沉,视线也还是很辽阔。

    远远的,我似乎听到了一声枪响,从这声音上来听,不是普通的土制猎枪,应该是八一步,也可能是五六。

    太远,枪声似有似无,我想,总不可能会是进口枪支,美国的M16或者比利时的FNC,在这茫茫的大草原上,那除非是职业的国际走私贩子。

    我的心突然抖了一下,大黑也警惕地竖起了耳朵,仔细地收集声音的来源,但那声音太微弱了,如果不是凭借着我多年来对枪声的极其敏感,我也许根本就不会感觉到那蚊子叫似的声音。
卷二 第二十九章、翻车
    我和大黑都在极力搜寻第二次枪响,但那声音再也没有响起来。

    风突然刮得大了起来,小帐篷被吹得东倒西歪,还好帐篷的四角打得比较牢固,总算没有被掀翻过去。

    草原上日照时间长,紫外辐射也大,有不少动物是在夜间出来觅食的,我看见两只豹猫慌慌张张地从我面前跳了过去,眨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还有几只臭鼬正在不远处探头探脑。

    突然,一滴水滴落到我的脸上,接着,紧密的雨点就毫不留情地砸落下来,下雨了,夜间的雨,来得及,我钻进了帐篷,呼唤大黑。

    大黑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她围着两个帐篷踱步,还是不肯进帐篷来,我除了对枪声敏感以外,对草原上别的声音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我也没发觉什么竟外的情况,就冒着豆大的雨点跑出去,把大黑拉进了帐篷。

    雨点噼里啪啦地落下来,像洒豆子一样,打在帐篷上面,哐咚哐咚的响,在这样吵闹的环境中,我更加无法入睡,突然间,心头涌起了太多的心事,就慢慢地讲给大黑听。

    今晚,大黑也似乎有心事,她对我的话提不起多少兴趣来,总是在帐篷里东张西望,有几次还想冲出帐篷去,我实在不忍心大黑站在大雨中守夜,无奈之下,只好把她脖子上的那根绳圈拴到了我的脚脖子上。

    半夜,我迷迷糊糊的睡着了,脚脖子上剧烈的拉扯把我痛醒,我翻身起来,拧亮了手电,赫然发现在我的脚边竟然盘着一条粗大的蟒蛇。

    这条蟒蛇有拳头粗,似乎有两米长,可能是夜间避雨取暖,不知从什么地方钻了进来,蟒蛇无毒,但并不是说对人类就不构成危害。

    可能是怕吵醒了央金,大黑并没有用力地吼叫,只是低低地吠了两声,然后把我拉醒,我跳下地来,不敢去惊动那条蟒,蟒的缠绕力巨大的惊人,一条巨大的蟒完全可以把人的胸腔挤碎。

    外面的雨已经小了许多,淅淅沥沥的,夜色渐淡,草原上的夜很短,我知道天快亮了,就带着大黑走出帐篷去透气。

    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远山如黛,我正在欣赏黎明前的美景,突然身后一阵响动,央金也醒了,正走出帐篷,问我怎么起这么早?

    我说:帐篷里有条蟒,反正也睡不着了,就出来走走,昨晚的雨好大,今天进山,路肯定很滑。

    央金笑了一笑,掀开我的帐篷,那条大蟒还盘在帐篷里,正在享受夜晚消失前的最后一丝温暖。

    央金说:昨晚下雨,山路肯定很险,今天必须提前进山,不然时间可不够用。她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小撮类似香料的东西,取了个打火机点燃,香气在帐篷里飘散开来,蟒蛇闻到香气,竟然乖乖地溜走了。

    我问央金:那是什么东西?

    央金告诉我:是草原上流传下来的一种驱虫蛇的药草,没有名字,山区里很常见,晒干以后才更有效。

    我们拆了帐篷,雨也停了,就地用了些早餐,我们把大黑喂得饱饱的,就出发了。

    山路真的很不好走,下了一夜的雨,地很滑,而且山路又窄又险,稍不小心就有可能顺着山坡滚下去。

    我以为自己在攀援方面算是高手,但在这里却派不上用场,随手在山壁上一抓,就是湿湿滑滑的一把,央金走得也有些困难,我一边照看她,一边瞅着大黑。

    但大黑似乎不用我担心,我想不到一只獒竟然可以在山路上行走得如此自如,也许是她宽大的脚掌加大了更多的磨擦力,也可能是那尖如钢钩的利爪帮了她的大忙。

    我们走到一个转坡的地方,大黑停下来,不再往前走了,反而是掉转了头,朝着身旁的一个坡谷里吼叫起来,大黑的吼声在空荡荡的山谷里久久回荡。

    突然,我和央金同时听到下面的坡谷里传来呼救的声音,央金吃惊地叫起来,说:兵兵,你瞧,那辆车翻了,好多人被压在下面。

    我顺着声音的方向找过去,看到一辆侧翻的小货车,货车周围是一些击坍塌的山体,已经将小货车的一半都埋住,货车底部和泥土中露出一些手脚和几个人的脑袋。

    听到山坡上有动静,下面还清醒的人就奋力地大喊救命,那些人说的是汉语,不像是一个地方来的,我听得出有各地的方言,其中一个人竟还操着一口地道的京片子。

    我有些怀疑这些人的来历,凭着这些年老练的特种经验和敏锐的第六感,我感觉到,这些人不是普通的游客,下去救他们,或许我们本身也会惹上危险,但是,不救又不行,我犹豫了一下,还是下去了。

    我准备下去的时候,大黑突然一口咬住了我的裤脚,拼命地往后拉,那样子看起来很凶恶,我吓了一跳,心中也有了某种不好的预感,但是,下面的呼救声惨不忍闻,那些人在拼命的喊救命,已经声嘶力竭。

    我回头冲大黑喊:大黑,放开,再不救,要死人的!

    大黑有些委屈,瞅了我两眼,犹豫不决地松开了口,我沿着山壁,慢慢地滑了下去,因为山坡比较陡,也没有绳索可用,速降绝不可能,只能用十指紧紧扣住泥土,一点一点地向下滑。

    我滑到坡底的时候,已经是满身的泥土和水,央金正带着大黑从另一侧斜道上走下来。

    被货车和泥土压住的人们在拼命喊叫救命,我告诉他们:我们会救你们的,但是你们现在最好是保存体力,先不要乱动,避免引起二次受伤。

    那些人都不再动了,也不喊叫,可怜巴巴地盯着我,看到我身上穿着的迷彩军装,他们的眼神中又流露出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他们在恐惧什么?

    我来不及想那些东西,仔细观察四周的情况,小货车是从山道上翻滚下来,滚到坡底的时候,车尾的一部分已经倾斜地插入泥土,车体四周也被泥水掩住,要救人下面埋着的人,必须把泥土挖掉,但是,这样一来,倾斜的货车也就有可能再次倒塌下来,压伤下面的人。
卷二 第三十章、救人
    最要命的是,昨夜下了一场大雨,坡底的泥土已经十分稀软,小货车随时都有可能继续下陷,再不及时展开营救,那些埋在泥土里的人就有可能被小货车活埋在下面。

    我正皱着眉观察地形,央金和大黑赶了过来,我说出了我的担心和忧虑。

    央金也在皱眉,大黑却不合时宜地狂吼了起来,冲着那辆小货车一个劲地吼。

    我察觉出大黑的吼叫有些不寻常,本来自己心里也就有些疑惑,对于这些人的来历和这辆奇怪的小货车,我感觉到这些人来历不善,但出于对生命的珍惜,也就没想那么多,就算他们有什么危险,但我也足以应对,除非这附近还有他们的同伙。

    救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被大黑吼得心烦意乱,就喝斥道:大黑,别叫!

    大黑看了我一眼,跳到那辆翻倒的小货车前,继续吼叫。

    我正在想怎么救人的问题,就没有再去在乎大黑的不正常举动,就叫央金帮忙拉开大黑,大黑坚持不肯,央金就用力地拉。

    车子底下的人显得有些慌张,他们的头上开始冒汗,我以为,他们可能忍受不了身体的伤痛,已经快坚持不住了,必须马上救人。

    我搬来几块山石,垫在小货车下面空出的地方,搭起两个支撑点,然后从随身的行李中找出绳索,将车头的一端牢牢拴住,另一端系到了不远处的一棵树杆上,那还是棵小树,长得比较细弱,但没办法,再远一点的树,绳子就不够长度了。

    我开始奋力地用手刨土,央金也过来帮忙,在刨土的过程中,我发现那些人都受了伤,有一个人已经是半昏迷状态,满头满脸的血。

    大黑不肯过来帮忙,她远远地站着,一脸的不满意,时不时地冲着我和央金大吼上两声,我觉得奇怪,心里的预感越来越清晰,大黑不是这样不讲情义的獒,她从来都是善良的,可今天却如此的焦躁!

    泥土一点一点地被刨开,前面的人已经露出了大半截身子,他们的伤比较轻一些,手臂完全露出以后,就可以自己用手刨土自救。

    倒是后面压着的人更令我担心,泥土把他们埋得几乎只剩个脑袋露在外面,压力会把他们肺中的氧气一点一点地挤出来,呼吸会变得更困难,再加上要命的伤痛,他们还能坚持多久?

    我和央金拼命地刨,央金没干过这么粗重的活,手指甲都刨裂了,我的脸上也溅满了泥土,最前面的两个人已经从车底下钻了出来,也加入了救援队伍。

    大黑在吼叫了一通之后,见我没有理她,她突然发怒了,猛地一下窜了过来,把那两个人按倒在地,然后冲着他们的后脑勺一个劲地狂吼,宽大的嘴巴似乎要将那两个人的脑袋咬下来。

    我惊住了,呆了一秒钟之后,我大声喝斥:大黑,过来!

    大黑不满意地扭过头,从那两个人的后背上跳下来,然后开始冲我咆哮、龇牙,我再一次地惊呆了,一向温顺的大黑为什么今天竟如此反常,难道这些人确实会带来很大的危害,而我却无法一个人应对?

    央金犹豫了一下,停止了营救,她站起来,看看大黑,又看看我,说:大黑是只善良的獒,她对危险总是会有一种预感……

    我没想那么多,虽然我也怀疑这些人的来历,心里也清楚某些潜在的危险,但军人这两个字告诉我,目前要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救人!

    我跑到车边继续刨土,央金只好再次过来帮忙。

    也许是大黑气势汹汹的样子确实很令人感到恐怖,那两个人惊恐地倒退了两步,互相对视了一眼,突然其中一个人跳到车边,从驾驶座里拽出了一条八一步枪,咔的一下把子弹推上了枪膛,枪口对准了大黑的脑袋。

    随着子弹推上枪膛的那个动作,我闻到了从枪膛中被挤压出来的淡淡火药味,这把枪昨晚开过,也可能开了不止一次,淡淡的火药味在我的鼻孔中却显得是那样浓烈,我想起了昨晚那似有似无的枪声。

    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我现在可以判定:这些人不是草原上的猎人,也不是远来的游客,而是一群偷猎者,倒霉的偷猎者,为什么倒霉,因为他们遇到了我。

    我对枪的熟练程度已经到了连簸箕都要咋舌的地步,我可以在目不视物的环境中以短短数秒的时间装好任一款型的一把七零八碎的枪,也可以在飞驰的列车上,完全凭借着耳朵的听力准确无误地击中自己的目标。

    枪,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了我生命中必须的一部分,虽然,现在我的手中已经没有枪了,但面前这个无耻的偷猎者,我根本就不会放在眼里。

    那个人先是瞄准了大黑,大黑根本就不吃这一套,继续咆哮如雷地吼叫着,那个人又犹豫了一下,突然掉转枪口,对准了我,大声喝道:快点刨,不然老子就开枪打死你!

    我笑了起来,指了指他的枪,说:瞧瞧你的枪,沾满了泥土,刚才你拉枪栓的时候,没有感觉吗?枪已经卡了。

    不可能,怎么会?那个人愣了一下。

    就是那短短的半秒钟时间,我手中飞出的一团泥土已经打中了那个人的下巴,趁他仰头闪避的时候,我已经夺掉了他手中的枪,咔咔几下,退出了所有的子弹,枪已经被分解成一个个零件,散落一地。

    那两个人大吃一惊,在大黑的咆哮声中步步后退,我叫央金拉住了大黑,我说:别以为你们有枪,我就会怕你们,我救你们,是出于自己的良心,而不是因为你们是偷猎者,就眼睁睁地看着你们死在这里!

    当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很自然地想起了多吉大叔和那只被他救回的小狼崽,当初我竟没有发觉,在某一点上,原来我和多吉大叔竟也有着如此相似的共同点,那就是,我们都很善良。

    泥土在下陷,车子在慢慢地倾斜,我大吼:你们还发什么愣?快过来救人!

    央金松开了大黑,那两个人也急急地跑过来帮忙,泥土一点一点地刨开,车子一点一点地下陷,又拉出来两个人,在腰腹部和腿部都受了伤。

    被车屁股压住的两个人受伤还要重,现在只露出来半截身子,一个还在挣扎,另一个已经昏迷不醒。

    开始拿枪的那个人哭喊起来,冲后来救出的两个人喊:快刨啊!救我弟弟!

    车子在下陷,系在小树杆上的绳索被绷得像一根弦,树杆被拉得吱吱的响,已经到了它本身能够承受的极限。

    突然,咔啦一声响,小树杆被拉断了,货车猛地向下一沉。
卷二 第三十一章、一车獐子
    在这紧急关头,我也不知道哪来的一股力,以极快的速度把央金推了出去,我还没来得及去顶那辆塌下的货车,半截车身子已经结结实实地压到了我的肩膀上。

    我似乎听到咔嚓一声响,身子突然向下一沉,半截小腿被压进了松软的泥土中,腰椎部位有旧伤的地方传来一阵钻心的巨痛,痛得我“啊”地叫出声来,脸色都变了,大颗的汗珠往下滚。

    那个人继续在哭喊着:快救我弟弟,快救我弟弟,他的腿被卡住了,手也断了,快,快……

    后面的话,我听不清了,只感觉到钻心的疼痛,脑子里一片空白。

    央金也吓坏了,她见我没有反应,好像是昏迷了一样,就大声地喊叫那些人,快来帮忙,她自己也跑过来,使出全身的力,把车头往上抬。

    车子很沉,出奇的沉,远远超出了一辆小货车它本身的重量,我迷糊地想,可能货车厢里装的还有东西吧?极有可能是一些动物的尸体……

    我被压在车头的前面,要救后面的人,就必须先把我拉出来,那些人都跑过来帮忙,他们搬来了石头,还有断裂的树杆,用力把车头架了起来。

    我在央金的帮助下,终于从货车下面爬出来了,当我忍着巨痛爬出来的时候,我惊呆了,当时就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就在车子倒下的那一瞬间,大黑不知什么时候冲到了车头的另一边,用她的身体帮我顶住了一半的压力。

    车子很重,大黑已经吃不消,她的嘴大张着,舌头垂在外面,拼命地喘着粗气,她可能已经被重力压得失去了意志,两只眼睛失神地盯着脚边的泥土,一个劲地猛喘,长长的口水顺着口角一直流到了地上。

    车头已经被架起,我哑着嗓子呼喊她:大黑,大黑!

    大黑依然僵直地站着,没有一丝反应,我差点要哭了,我怕大黑会就此送掉性命,我咬着牙,忍着腰部的巨痛,爬了过去,使出吃奶的劲,把大黑从车子底下往外拽。

    大黑还是那样痴痴的,傻站着流口水,好半天才喘了一口气,我以为她要死了,见她喘了气,这才放下心中的一块大石,我搂着大黑的脖子,喊着她的名字,也不知是哭还是笑,脸上又是泥,又是汗,也有泪水。

    央金也心疼地摸着大黑的背,一遍一遍地摸,她说:你推开我的时候,大黑就冲进去了,车子先压在大黑身上,然后再压住你,你瞧,大黑背上的毛都磨脱了,还烂了一大块皮。

    央金心疼地哭,用自己的袖子帮大黑擦拭伤口。

    如果不是大黑,我那曾经受过重伤的腰,可能在今天就要彻底地断掉了,我将永远成为一个废人,我又是感激,又是心疼,搂住大黑,挨着她的脸,用手揉摸她头上的毛。

    大黑坚强地站着,当她清醒过来的时候,仍然不望警惕地环视四周,然后,伸出才沾满口水的舌头,舔了一下我的脸。

    这是大黑第一次亲昵地舔我的脸,那一刻的开心和感动,让我这一辈子也忘不了,永远永远忘不了!

    人还没有救出来,我让央金照看大黑,挺着自己扭伤的腰椎,继续加入了救援的队伍。

    央金在后面大声地喊:兵兵,你的腰有伤!

    我顾不了那么多,大黑救了我的命,我要用大黑给我的这条命再去救别的人,哪怕那是个偷猎者,但那也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啊!

    几个人连刨带扒,终于将最后两个被困的伤者救了出来,那个人抱着他的弟弟,伤心得放声痛哭,一把鼻涕一把泪。

    他弟弟已经完全昏迷,左腿上被撕开一大片皮肉,伤口上沾满了泥浆血水,两只手腕子都断掉了,软绵绵地垂着。

    我帮忙掐了穴位,依然没有反应,央金说:必须马上送医疗站去,拖久了,就没命了。不过,最近的医疗站也要走差不多一天时间,在另一座山脚下,从这里绕过去,还是有那么远的。

    有人问:车子还能用不了,开车或许快一点。

    我说:我刚才看过了,车子已经坏了,再说,油箱也摔破了,油都漏个清光,就算车子没事,那也没法开了。

    那个人忽然放开了他弟弟,跑到驾驶室又扯出一条枪,他手下的弟兄也很快跑到车边,找到了自己的枪,四条枪拉开了枪栓,同时对准了我们。

    那个人嘶声大喊起来:妈的,你们送我们去,快,把我弟弟背起来!

    大黑一见有人拿枪对着我们,立即放声狂吼起来,她又歇足了劲,跃跃欲试,准备扑上去咬那个人的手。

    我喝住了大黑,那些人受了伤,体力也快不支了,大黑这么着一咬,没准咬偏了地方,就会咬死一个人。

    央金是个很聪明的姑娘,她指了指我们身上背的包和药篓子,说:你们瞧,我们就是采药的,家里人还等着煎药治病呢!我朋友的腰,刚才为救你们,也被车子压伤了,哪儿还背得起人?

    那个人冷笑了一声,喝道:他背不起,你背,总之,你们不要想耍花样,乖乖地把我们送到医疗站去!说着,把枪管子摁到了央金的脑门上。

    这一帮子人根本就是蛮不讲理,我捂着腰站了起来,虽然痛得龇牙,还是强忍着,看了大黑一眼,慢慢松开了手上的绳子。

    大黑明白了我的意思,绳子松开的一瞬间,大黑猛地一跃而起,一口咬住了那个人的手腕子,身子向下坠落的同时,就听“咔啦”一声响,那个人痛得嘶声尖叫,手里的枪也飞了出去,他的手腕已经骨折。

    我接住了那条飞出的枪,立即把枪管对准了他的脑袋,喝道:叫你的弟兄们把枪都放下,快!

    大黑仍然死死咬住那个人的断手,不肯放松,那个人声嘶力竭地大叫起来:放,放,都放下!

    他手下的弟兄们犹豫了一下,把枪扔到了地上,我叫央金把所有的枪都收集过来,放在我的脚下,叫她到车边看看,车里还有没有别的枪。

    央金跑过去,把驾驶室看了一遍,摇摇头,拉开了小货车后厢搭着的帐蓬,突然,她惊叫起来:獐子,一车的獐子!
卷二 第三十二章、登山
    獐子也叫香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麝,雄麝分泌的麝香是名贵的中药材和高级香料。

    这种动物善于奔越悬崖峭壁,活动、排便及栖息地都有固定的路线与场所,有“舍命不舍山”之说,所以偷猎者只要掌握了它们的生活路线,捕捉起来就容易得多。

    獐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寿命也就在十二到十五年左右,看着一车子死了的獐子,我很愤怒,把枪管对准那个人的脑袋瓜子,使劲按了按,故意把枪栓子拉了一下,吓唬他。

    那个人也许是做多了亏心事,也知道“出来混,总有一天是要还的”这个道理,竟然吓得尿了裤子,一个劲地哀求。

    我放下枪,拉开了大黑,说:我不杀你们,将来有国家的法律会制裁你们,你们走吧。

    那些人就面露难色,说找不到医疗站,再次求我们帮忙。

    央金眼珠子转了一下,问:你们懂藏语吗?

    那些人摇了摇头,说:不懂。

    央金忽然笑了起来,说:放心,那个医疗站其实也不算远,我给你们画条路线,再给你们写封推荐信,虽然那些藏人也不懂汉语,但是看了我的信,他们一定会帮你们的,他们那儿有很好的医疗设备,你的弟弟就有救了。

    那些人很感激,从车上找到了一支笔和一个香烟盒子,央金拆开香烟盒子,画了一条简单的路线图,又在旁边写了一大段话,交给那些人,说:快去吧,如果拖到天黑,你弟弟就只能葬在大草原上了。

    那些人只好背起伤者,互相搀扶着,按央金指示的路线,缓缓离去。

    我坐下来休息,捂着疼痛的腰部,说:你真是个好姑娘,这些獐子怎么办?

    央金抿嘴一笑,说:你知道我在香烟盒子上写的是什么吗?

    我摇摇头,问她:写的什么?

    央金笑了起来,说:我在上面写的是,这些人是偷猎者,叫医疗站的人马上给相关部门打电话举报,并且叫他们马上派人来处理这一车獐子。还好,他们都不懂藏语,这可帮了我们的大忙啦!

    我大笑起来,这一笑不要紧,腰部又扯起一阵钻心的痛。

    央金说:让我看看你的腰。说着,就非要拉开我的衣服,我不好意思让她看,就使劲地拽着衣服不松手。

    央金说:我又不是未出嫁的小姑娘,你这么一个大男人,害什么羞?使劲拉开我衣服一瞧,央金惊呼起来。

    我低头一看,自己都吓了一跳,我的腰肿得像个水桶,稍微转动一下腰,仿佛都能听见后面的脊椎在咔吧咔吧地响。

    大黑走过来,用头蹭了蹭我的手,抬头看我,她的目光是那样的安详和坚定,仿佛在鼓励我,让我坚持下去,看着大黑那坚定的目光,我咬紧牙关,忍住了痛。

    大黑自己也受了伤,背上的毛磨脱了一片,皮也烂了,露出了里面的肉,看着血红红的,让人觉得心疼,想掉泪,我再次用手摸了摸大黑的脸,她很乖,舔了舔我的手掌心。

    在那一刻,大黑舌头上的温暖缓缓地传送到我的手掌,我感觉到自己好像又有了力量,我鼓足劲站了起来,说:走吧,出发。

    不,等等。央金找来了一些树枝,选了几根比较直些的,截成差不多长短,然后叫我别动,她把树枝一根一根放在我腰部周围,再用绳子把这些树枝捆起来,就好像是给我的腰部上了一个固定器,暂时缓解了扭动引起的疼痛,虽然,那并不能起到多少作用。

    央金问我:还能走吗?我们要进山了。

    我说:行,走吧,这点小伤算什么,以前比这伤得还重,我都挺过来了。

    其实,我是在安慰央金,我不想在她进山采药的时候,还让她分心。

    昨夜下了雨,山路极不好走,越往上,海拔越高的地方,氧气越稀少,也就越接近人身体的极限,万一出了事,那可怎么办?我怎么向才让大叔交待?

    新伤莫痛于旧伤,旧伤之上再加伤,就更是个大忌了。

    我自己的腰自己心里清楚,这算是我历来受伤次数中最痛的一次,我真的很害怕我的腰会就这么废了,我还年轻,婚都还没结,我说什么也要挺住。

    爬出那个坡谷,我们继续往上走,空气好像是越来越稀薄了,也可能是我走得太累,没走一会就要喘粗气。

    我瞧见大黑走得也不轻松,她被车子压得不轻,背上又有伤,我真担心,怀疑大黑有没有像我一样,也伤到了骨头。

    走到半山腰的时候,天都快黑了,我们停下来休息,吃了点东西,补充体力,因为我的伤,拖慢了速度,我觉得,像这样走下去,来回的行程要加长至少两天,带的食物可能就不够了,大黑受了伤,我也不忍心让她自己去抓东西吃。

    我捏着那块肉,说:腰痛,吃不下。

    央金看了看天色,摇摇头,说:没办法,不能再往上走了,我们就在这里搭起帐篷过夜吧,明天一早再去找药草,我先去找找看,有没有合适的草药给你们擦伤口,先消了炎,别引起感染。

    我的腰部越来越肿,越来越痛,只能僵直地坐着,央金搭好了帐篷,叫我和大黑先休息,她自己去找草药。

    我说:不行,不安全,还是让大黑陪你去吧。

    央金笑了起来,回过头来说:我就在这附近,喊一声你都听得到,放心吧,你腰有伤,大黑陪着你更好。说着就钻进了密密的草丛。

    虽然我曾经是一名特种兵战士,但是,一旦离开了部队,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平常的人,一个拥有了一部分特殊生存技能的平常人,但在现在的这个环境中,我却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真的像个废人一样。

    我不能四处走动,只能坐着,看天,看树,看地,看远处的风景,看大黑望着我的忧郁的眼神。

    人,往往在被限制了自由的时候,才会想到要深刻地去检视自己的心灵,我望着大黑,大黑也望着我。

    我看到大黑的眼神是那样空灵,很圣洁,高原的纯朴和最原始的纯真给了獒这种动物一种神秘的天性。

    我看不清大黑的眼神,那样的眼神很深很深,我想,我一旦深陷进去,就再也无法自拔,我感谢大黑,让我一次次地重新认识自己,我搂了搂大黑的脖子,把手上的肉递给她。

    大黑不肯吃,抬头看我,我说:吃吧,我刚吃过啦,不饿。
卷二 第三十三章、我的保护神
    大黑这才叼起了那块肉,慢慢地咀嚼起来,她累了,需要补充体力,而我,还可以坚持。

    以前在部队搞野外生存的时候,有一次限入了绝境,我曾经尝试过三天没吃一点东西,补充体力的方式就是喝水,连水都没有的时候,就只能喝自己的尿。

    天色黑了,央金回来了,她找来了一些消炎的草药,用石片磨烂了,擦在我磨破皮的肩膀上,我感觉到一阵刺激的疼痛,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央金把剩下的草药汁抹匀,敷在大黑的伤口处,我知道那很疼,但大黑没动,也没叫,静静地站着,忍受着,她知道央金是为她好,大黑是只聪明的獒,善解人意,她分得清好坏。

    晚上,又开始下雨,气温骤然降低,我穿得单薄,僵直地躺在毡子上,冷得直打哆嗦,腰部冰凉冰凉的,僵硬得像一块石头。

    大黑默默地走进帐篷,在我的身边卧了下来,用她的体温帮我取暖,我感动得想哭,我从来没有想过,一只獒也能这样体贴人,她知道我在什么时候最需要她,她总是在我无法言说的时候,一声不响地走过来,尽她最大的力帮我。

    我开始嫉妒多吉大叔,他怎么能这么幸运,会有一只像大黑这样好的獒,这样通人性的獒,而我却为什么不能拥有?

    我的心里充满了感动和嫉妒,紧紧地搂住大黑的脖子,不肯放手,如果大黑能陪我一辈子,那该多好啊!

    美梦永远是短暂的,我想着大黑,辗转反彻,刚睡着,天就又亮了,大黑已经不在帐篷里,我挺起身体,支撑着走出帐篷。

    大黑已经站外面站了好久,她正在呼吸清晨的空气,她一边呼吸,一边仰头朝向珠穆朗玛峰的方向,那神情好似一个朝拜者,虔诚得像是一尊雕像。

    央金起得也很早,她已经采了些野果子回来,可能她也知道食物不够了,就采了野果子来充饥,我和央金吃野果,给大黑吃肉。

    用完早餐,我们收起帐篷,再次出发,央金说:我们有一天的时间采草药,不用急,慢慢走。

    我明知道她是在安慰我,心里着急着要回去,忍着痛,跟上她的脚步。

    终于走到要采药的地方,央金叫我停下来休息,大黑也留下,她自己去采药,我说:不行,这两天一直在下雨,山路这么滑,又陡,万一出了事怎么办?

    我坚持要跟去,央金只好点头答应,我不知道她要采的是什么东西,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跟在她后面走,忽然央金停了下来,把山壁上一株绿色的植物小心挖下来,放进随身的小背篓。

    一路上,我们走走停停,快中午的时候,央金采了半篓子草药,她说还要采一种,配在一起熬,效果会更好。

    我叫不出那东西的名字,现在忘记了,藏语很拗口,我承认自己不是学藏语的料,只知道那东西长在山体的峭壁上,有时石头缝里也会长。

    央金发现了那株药草,就斜长在在前面拐弯的一处山体上,但是前面的路已经很窄,泥地又滑,央金坚持要去采,我知道有危险,就不肯,连大黑都吼叫起来,拦在央金的前面,不肯让她再往前走了。

    我没办法,只好说:我在部队的时候经常搞这个攀援啊速降啊什么的,我体能比你好,技能也比你强,还是我去吧。

    我怕央金去采,会出事,其实自己心里也毛毛的,因为现在不比以往身体强健的时候,此时的腰还有伤,动一下就痛得让我龇牙,为了不让央金担心,我就强忍着痛,装出很轻松的样子,用十指紧紧地扣紧了山体上的石缝。

    大黑开始在后面冲我吼,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着走过那段短短的山路,脚下的泥像抹了油一样滑,山壁上湿湿的,手指头用足了力,都扣不紧,我很担心会出事,毕竟现在身上连根安全绳索也没有系。

    我终于揪住了那根药草,小心地一点一点地往回退,但这条路见鬼的麻烦,过去容易回来难,我把药草咬在嘴巴里,十个手指头扣紧了,就一点一点地往回滑。

    就在我感觉到自己安全了的时候,手指头刚松开山壁,脚下就嗤的一滑,仰面摔了一跤,第一感觉就是腰部撕心的痛,虽然清楚地知道旁边就是陡峭的山谷,但我的身子还是在向山谷的一侧滚去。

    央金惊叫起来,大黑利箭一样窜了过来,一口咬住了我的衣领子,山路滑得要死,大黑的四只爪子拼死往前蹬,身子往后使劲,泥地上被她的爪子按出了四个坑,但大黑的身子仍然被我拖得向前慢慢地滑去。

    我吓出了一身冷汗,我不能就这么着摔死,大黑这么好的獒也不能就这么着摔死!

    我不知哪来的一股子劲,一咬牙,扭转过身来,双手扣住了石壁,慢慢地往上爬,这个时候,腰部的疼痛已经麻木了,我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爬,爬上去!

    我在部队的时候,也曾经历过死与生的抉折,这个时候再一次地经历了。没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是不能体会到重生后的快乐的,哪怕你看过再多的小说描写,那也只是一种空泛的词汇,你根本就不能深切地体会我当时的心情。

    当我爬上来的时候,大黑已经累得在喘粗气,我知道我那一米八的强壮的大个子让大黑吃了不少的苦头,我搂着她的脖子又是哭又是笑。

    央金也是满脸的泪水,嘴巴里不住地祈祷着,说着些我听不懂的话,然后央金又跪下来,亲吻着我脖子上挂的擦擦,向着拉萨的方向磕头。

    那一刻,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大黑就是我的保护神。

    当我们回到山脚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路上看到山坡下有一些穿着军装的人在修那辆小货车,还有人再给车上的獐子们拍照留案。

    我很欣慰,虽然为了这车獐子受了伤,但是如果能就此保护那些日渐稀少的野生动物,并就此打击那些无耻的偷猎者,我的牺牲是值得的。

    我们整整走了一天,半路上食物就吃完了,好不容易捱回家的时候,大家都是又累又饿,我终于感觉到了家的亲切,虽然那个帐篷并不是我的家,那些人也并不是我的家人,但一样的令我感动。
卷二 第三十四章、再去日喀则
    多吉大叔看了我的伤,心疼地摇头,他说:好好的,怎么就成了这样子?

    我笑了一笑,说:没关系,以前在部队的时候就伤过,后来不也是好了吗?大黑也受了伤呢,比我重,皮都翻开了,大叔快看看吧。

    多吉大叔没理我,只是摇着头,说:大黑那点小伤,算啥?以前和狼咬架的时候,背上的肉都被狼们给撕下一大片来,大黑都没叫一声,后来把那群狼追着咬,咬得狼们没命地逃。

    草原上的牧民们听说我受了伤,都拿着礼物,赶过来看我,才让大叔也送来了很多吃的东西,说是给我补身子,大家看我躺着不能动,有人就劝:进城去看看吧,这男人的腰一坏了,这一辈子可就完了,得赶紧去治,千万别拖着!

    多吉大叔说:放心吧,正准备送他去。然后就忙着开始收拾东西,把一些生活用品和衣物都包裹起来,他真的要准备送我进城去了,去日喀则。

    大黑必须留下来,陪着格桑,一起照看自家的羊群。

    我们吃了午饭,就在等那辆车,我不能骑马,腰受不了,才让大叔联系了草原上的吉普,专门拉人的,赚些车费钱。

    车子到晚上才来,我们又等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清晨出发。

    我不知道这一去要去多久,因为舍不得大黑,经历了这次事后,大黑好像和我也就更亲近些了,她也有些不舍,但为了我的腰,还是绝然地掉转身子,把屁股对准了我,断了我的念头。

    我只得一狠心,上了车,多吉大叔放好行李,也跳上车来,车子一溜烟地开走了,我扭头往回看,看见大黑已经转过身来,正恋恋不舍地望着我们远去的方向,一个劲地摇着尾巴,像是在向我们挥手。

    路上,车子经过一处玛尼堆,多吉大叔叫车子停下,然后走下车,虔诚地围着玛尼堆跪拜了一圈,又拣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添加在玛尼堆上。

    玛尼堆其实就是一种白色石头的堆积物,这也是藏区人民白色崇拜的一种体现,最初堆成的玛尼堆规模可能不会太大,路过玛尼堆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会祈求上苍的恩赐与神灵的保佑,去除灾难,得到幸福,并围绕玛尼堆转一圈,再添上一块石头。

    即使没有石头,也会添上动物头颅或角或羊毛,甚至自己头发之类的东西。这样,经过长期来往与此的人们不断添加,玛尼堆的规模就会越来越大。

    当佛教传入西藏以后,玛尼石就不再是单纯的白石了,人们还会在石头上刻上经文或是佛像,这就是玛尼石,插在玛尼堆上飘扬的印着佛像及鸟兽纹的旗帜就叫玛尼旗。

    我对藏区佛教崇拜的理解并不多,也不深刻,也许我本身就是一个求实而不求信仰的人,当我看着多吉大叔虔诚而恭敬地做着这些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他是在为我祈福,祈福我的身体能尽快地健康起来。

    到了日喀则,我们遇到了最初那些一路跪拜着去拉萨朝拜的人,很欣慰,他们还认得我们,热情地和我们打招呼。

    他们告诉多吉大叔,他们已经朝拜回来了,把多年的积蓄都捐给了庙里,并且求来了一块布擦,然后就到日喀则亲戚家小住几天,正准备明天就离开呢。

    后来,多吉大叔告诉我:布擦是擦擦中最顶级的物品了,是其它所有擦擦都望尘莫及的,制做这种布擦的泥土里透着活佛血水的盐巴及贵重的藏药。

    这些活佛仅仅是达赖、班禅等少数可以实行塔葬的活佛。

    在塔葬圆寂的活佛之前,要对活佛的肉身进行严格的处理,处理之中要使用盐巴、藏药等将活佛体内的血水吸干。

    用这些浸透着活佛血水的盐巴、药物制成的“擦擦”就是无价之宝。因为,在信徒们看来,这种高贵而神圣的“擦擦”,可以包医百病,可以抵挡人间的一切邪恶,是最崇高无上的圣物。

    那些人把十多年的积蓄都捐给了庙里,才求得了一块布擦,可见布擦是何等的贵重。

    那些人似乎也发现了我的窘态,问多吉大叔我是怎么回事,可能是当初在大草原上,我留给他们的印象就比较深刻,那些人现在还记得我的名字。

    多吉大叔大概的把意思说了一些,然后说我的腰椎扭伤了,以前那地方就有老伤,怕耽误了以后麻烦,所以进城来看看。

    我的表情很痛苦,站着的时候都站不直了,要用两只手捂着腰子,那些人就很同情地安慰我,为我祈祷,最后临别之时,竟然执意要把那块求来的布擦送给我,说是包医百病,驱邪护体。

    我吓了一跳,不敢收,这可是他们全家用十多年的积蓄才求来的,而且从他们家到拉萨的路是那样的遥远,他们没有坐车,也没有骑马,是一路走着跪着磕着头到拉萨的,如此天重的礼物,我怎么敢收?

    我说什么也不肯要,那些人坚持把那块布擦挂到了我的脖子上,嘴里嘀嘀咕咕地祈祷了一番,最后和我们告别。

    我低头看那块布擦,上面刻着活佛的雕像,泥土中透出暗暗的血红色,也透着藏族同胞们的热情和纯朴的心意,我感动的热泪盈眶,喉头有些滚动。

    入藏这些天以来,憨厚而纯朴的藏族同胞们总是在时时刻刻地感动着我,而我,却并没有为他们做多少实际的事,我感到惭愧,有些无地自容。

    多吉大叔带我去医院拍了片子,医生问:你的腰以前就有伤吧?

    我点点头,说: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扭伤过,养了一个多月。

    医生笑了笑,说:那这次可就不止一个月啦,你的腰椎属于二次扭伤,你也知道,老伤胜过新伤,而且,有严重挤压的痕迹,还好,没断,也没伤到脊髓,要是受力再大点,估计你的腰就废掉了,可能以后的生活就得在轮椅上度过。

    听着医生的话,我的心里又是庆幸又是感动,庆幸的是我的腰没断,感动的是大黑救了我的下半辈子,我最亲爱的大黑!你是我命中的保护神!
卷二 第三十五章、思念
    最后医生建议我留院观察治疗,先是治疗一个星期,然后住进看护房,进行观察,最后还要治疗一个星期,然后就是无尽的休养。

    我交够了足够的费用之后,医生说,像我这样的病人有特护跟踪护理,病人亲属如果觉得累得话,可以回去了。

    当多吉大叔回去大草原之后,我解释给医生听,我说:多吉大叔不是我的亲属,但他却比我的亲属还要亲。

    医生就笑了一下,说:你的命真大,命里就有这些贵人相助,放心吧,你会好起来的,最要紧的是自己要坚持下去。

    我当然要坚持下去,哪怕医生现在告诉我,我没得救了,要一辈了坐轮椅了,我也要坚持下去,不为什么,只为了大黑。

    我的腰椎扭伤了,需要进行校正治疗,医生说可以打麻药,但对神经可能会有影响,而且恢复的也会慢一些。

    我说:不用了,就这样吧,挺得住。记得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有一次我胳膊上弹中了一块弹片,当时没有麻药,也没人帮我处理,我自己用匕首割开肉,把弹片挑了出来。

    我正在想这些事情的时候,腰部就感觉到猛的一痛,钻心的痛,好像有人在拿着屠宰刀,一刀一刀地割我的肉,我痛得满头大汗,后来迷迷糊糊的,也不知自己还清不清醒,反正意识好像是模糊了。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病房的床上,特护正在给我挂吊瓶,我望着雪白的房间,感觉到自己像是飞上了天堂,只有天堂才是这样雪白的一片,我渴望现在视野中能出现点什么黑色的东西来,比如,大黑。

    我想念大黑,我现在才发现,我的心离大黑已经是那样的近,近的就像是一只獒一个人的心已经紧贴在一起。

    不知道大黑现在是不是也默默地坐在大草原上,朝着日喀则的方向遥望,为我祝福。

    特护笑着问我:怎么不开心?多想想开心的事,伤也好得快,别把眉头皱得铁疙瘩似的,可没人欠你钱啊!

    我笑了笑,叹口气,她不会知道我和大黑之间的情谊,我想了一会大黑,不知为什么,忽然又想起了以前的队友,可能在我的意识之中,大黑早已经和我的那些老战友们拥有了平起平坐的地位。

    我再一次地想起了簸箕、土豆、猴子、蚂蚁……,最后又回想到黑子的身上,其实黑子人长得挺白的,当初不知道他为啥要给自己取个绰号叫“黑子”,现在才知道,那是来源于大黑。

    我和黑子的情谊像钢铁一样坚固,从刚进新兵连那会,我们俩的命运就时刻相连地挂在了一起。

    我那时是因为和家里赌气才去当的兵,而黑子则是因为他的母亲为他找了个后爸。

    两个人都是因为憋的一股子气,所以进了新兵连以后,我们俩就像是两个超级大气筒,既然是气筒,自然就格外受部队里领导们的“重视”了。

    新兵连结束之后,我和黑子“幸运”地被分去养猪,我们俩不服,就偷炊事班的肉啊鸡蛋啊新鲜蔬菜啊什么的给猪们吃,最后竟然养出了一头一千一百斤重的猪王,后来听说有人把猪养到两千斤的,当时的我是不大相信。

    那时,我和黑子特得意,两个人特意骑在猪王的背上照了张合影,我和黑子的手都向两边伸开着,像四把剪刀,脸上还得意地笑,那照片到现在我还保留着,成为了我最珍贵的留念。

    再后来,东窗事发了,因为黑子做得太过份,当时上级领导来视察,中午就留饭,炊事班一个不留神,去提潲水的黑子就顺手捎了两只鸡回来,我和黑子吃了一只,另一只吃不下,就喂了猪王。

    我和黑子终于被逮个正着,两个人被罚掏厕所一个月,但上级领导喜欢,说我们不管在什么岗位上,都能做得很出色,是革命的一块砖,后来还表扬了一回,领导们集体和猪王照了张相。

    后来,我和黑子打架闹事,又不知得罪了哪位高官,再后来,不知怎么就被特种大队给选去了,到最后,听说那只猪王被宰了,理由是浪费粮食,我感到可惜,但没办法,猪生来就是杀了给人吃的。

    我想着当初在新兵连折腾的时候,那时虽然天天被连长骂被班长打,但还是过得很开心,想着想着,我的脸上就露出了微笑,我觉得,我的一生中能有这些兄弟们和大黑陪伴着,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一个星期的治疗之后,医生说我恢复的不错,我很开心,中午吃过饭,就偷偷溜到院里给队上打了个电话。

    接电话的是簸箕,他说队上刚招了一批新兵蛋子进来,得赶紧折腾折腾,不折腾折腾,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们就无法无天了。

    我当初和黑子一进去的时候,也是天天被簸箕折腾得上吐下泻,人是折腾黑了瘦了,但肌肉和筋骨却越来越结实了。

    簸箕知道我和黑子的关系,告诉我,黑子表现得不错,升官了,当上小队长了,然后挺可惜我的离队,如果当初我不离队,那个小队长的位置本来是要留给我的。

    簸箕把黑子叫进来接电话,黑子一接电话,就笑嘻嘻地问我:大兵子,咋样啊?

    我说:什么咋样?

    黑子就问:你和大黑姑娘的感情培养的咋样?

    我傻呼呼地一笑,说:比你当初要好得不知哪里去了,我现在可离不开大黑,大黑也离不开我。

    黑子就笑,然后就叫我把大黑叫过来,他说他也想听听大黑的叫声了,嗷嗷的,特能给人壮气。

    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告诉了黑子,我说:我腰不小心扭伤了,现在在日喀则,已经治疗了一个星期,还要观察一段时间。黑子和我是老铁,我什么也不用向他隐瞒。

    黑子的声音一下子就沉重了下来,他担心地问:怎么了?你小子的腰子又出事了?工伤还是意外?他奶奶的,你个小王八蛋子,老子一天不在你身边,你小子就搞点事情出来,非得让老子天天为你操心,是不?说话!
卷二 第三十六章、蛋大的雹子
    我说:没事,过两天就好,我还要回去陪大黑呢!

    黑子不依不挠,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要是我不说,他现在就要飞到日喀则来,揪住我暴打一顿。

    我只好说:前几天贪玩去山上采药草,不小心滑了一下,对啦,我还碰到一群偷猎者,不过已经摆平了,哈哈,真过瘾。

    其实,一点也不过瘾,没有开一枪,也没有猛烈搏击的场面,而且还受了伤,但为了黑子,我只能这样安慰他。

    黑子正要说什么的时候,簸箕在电话里催了,说有事情,得马上出发,然后簸箕抓过了电话,说:喂,兵兵啊,我在日喀则军区有个老战友,是个中校,你伤好了,就顺便去看看他,帮我问候一声,那可是我当年的铁哥们啊,有什么需要就仅管和他说,那小子敢不罩你,回头我就一枪毙了他,哈哈!

    我再一次为我的生命中能遇到黑子、簸箕这样的朋友而感动,我无法想象,人的一生中如果没有朋友,那将怎么度过,我的生命也就是由这些朋友们的段段续续的联系而组成,簸箕、黑子、土豆、猴子、蚂蚁、大黑……

    住院的这段时间,我的每一天都在对这些朋友的思念中度过,特护照看得很用心,可能是我的体格本来就很健壮,伤好得也快,但主治医生非要坚持让我住多一个月,他说都伤到腰椎了,可不是小事,得多留点心。

    但我熬不住,一个多月的时间,我疯狂地想念大黑,有时候半夜从梦中醒来,想到我之所以现在没有坐在轮椅上度日,是因为大黑帮我顶了一半的伤,我从梦中哭醒。

    我是一名退役后的特种兵,也许,在所有人的眼里,我就应该比所有普通人都要坚强,我是个男儿,男儿也本不该在人前流泪,只有在梦中,才会让自己的情感没有约束地尽情发泄。

    我是一个特重感情的人,当思念超越坚强的时候,我知道,就算曾经的我再怎么有能耐,但那都已经成为过去,我也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世界的普通人,我必须回去大草原上,大黑现在也一定在想念着我。

    我生平第一次做了逃兵,天还没亮,就卷好包袱,偷偷地溜出了医院。

    第一件事,吃顿饱饭,然后去看簸箕的那位中校战友,在这里,我不能说出他的名字,就叫他中校吧。

    找到那位中校并不费事,当官的人总是比没当官的兵要更惹人注目,看着我的一身军装和健壮的体格,那位中校对我就特别有好感,脸上始终是笑眯眯的,基实,他不知道,我的腰部还有伤。

    听说我是簸箕调教出来的,中校对我就更加喜欢了,他说:想起来,记得以前去簸箕队上,当时你们在搞训练,脸上都涂得花花绿绿的,我也没认出来,就记得有个兵枪法特好,簸箕说叫肖兵,就是你吧?

    我点点头,谦虚地说:其实枪法最神的还是簸箕,不然怎么人家当大队长,我们还是兵呢?不过,簸箕跟我说,他有个老战友,枪法更神呢,现在到日喀则军区了,当中校了。

    中校知道我在说他,脸上笑开了花,带我到他们部队上参观,本来是不允许带我这样已经不属于部队的人进去的,中校算是触犯了法规。

    他笑笑说:这算啥?你是个老兵嘛,怎么样,重新来到部队这样的环境,心里很乱吧?让你再重温一下当年的感觉,呵呵。

    我点点头,看着那些擦得干干净净的战车和装备,我的心激动得跳个不停,我真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要离开部队,我盯着那些车子发愣。

    有个兵来喊中校,说是有事情,中校给我留了电话,说有什么事就直接找他,又问我现在住什么地方。

    我说那个地方很偏僻,叫什么小村子来着,人口也少,根本就没电话,连手机信号都没有,以后有空来日喀则,一定再来看你。

    中校叫他的警卫安排我用了顿中饭,又安排车送我回去,看来簸箕和中校的交情真的很深厚,军用吉普一直把我送到大草原上多吉大叔的帐篷前,开车的警卫临走前还一个劲地叮嘱,说是他们中校说的,有事一定要打电话啊,实在不行,发个无线电什么的也行。

    我不知道中校为什么要这样叮嘱,后来才知道,大草原上真的是个很危险的地方,除了人祸,光天灾就几乎一年到头没断过,大草原上的藏族同胞们日子过得真的很艰苦。

    我刚回到大草原,当天半夜,就下了一场冰雹子,都有核桃、鸡蛋那样大,以前听黑子说,挑最大个的拣,可以当手雷,我还不相信,现在是不得不信了。

    雹子打在帐篷上,哐啷哐啷的响,像是撼天动地一般,整个帐篷都在摇晃着,我抬头往上看,可以看到雹子把帐篷料打出一个一个的圆坑,然后再反弹出去。

    我听到外面羊圈里的羊们在可怜地哀叫着,大黑对于这样恶劣的天气很不喜欢,听见羊们叫得可怜,大黑就表现得很愤怒,虽然我心疼她,把她拉进了帐篷里,可大黑还是冲了出去,站在冰雹地里,仰头向天嚎叫。

    我不知道,她是对老天的不满,还是为牧民们艰苦的生活感到悲愤?

    冰雹子下到天亮的时候才停了,虽然各家的羊圈里都扯起了一片帐篷给羊们遮蔽,但还是有不少羊被打死,羊们推推挤挤,被挤在外面的暴露的老羊死了不少。

    有些冰雹子真得很大,落下来,打在羊脑袋上,脑袋直接就开了花。

    我很悲哀这种高原气候带给牧民们的伤害,这算是天灾,没办法,人也无力回天,只能尽力保护好大草原上的资源,让天灾来得少一些吧?

    我们处理牛羊尸体的时候,大黑已经从外面捕食回来了,其实,牧民们养獒是根本不喂獒的,或者也很少喂,他们和那些专门养獒卖獒的獒贩子不同。

    再其实一点,那些獒贩子们的獒也算不上是纯意义上的獒了,只能称之为因谋利而杂交来的与獒长得很像的藏狗。

    牧民们从来不喂獒,都是獒自己出去打食,除非母獒怀孕时才会喂,凶猛的獒,平时是不能见到血和腐肉的,因为那些东西都会刺激它们的斗志,让它们变得异常凶猛。
卷二 第三十七章、獒的天性
    多吉大叔很心疼大黑,坚持从家人的口粮中省出一部分来,每天给大黑喂一餐有营养的,余下的时间,再饿的时候,大黑就会自己出去打食吃,而且捕食活物,也更利于保持大黑凶猛的本性,以更好地看家护院。

    獒本来不是原生犬,它曾经是一种兽,有着藏狗的嫡系血统,如果把獒划作狗的一类,倒不如把它归入兽的一类还更贴切一些。

    在寒冷的雪域高原,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獒,守护者牧人一家和他的牧群,当野兽袭来,獒就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用它们巨大无比的力气和野性十足的凶猛,将野兽置于死地。

    雪白的地面上,留下一具具布满血迹的野兽尸体,獒蔑视地望望那些尸体,舔了舔嘴边的血迹,又虎视眈眈的做起了忠诚卫士。

    这才是真正的獒,和世界屋脊融为一体,它们勇猛钢烈、灵性忠诚、傲视一切,而对那些侵入领地却又不能构成威胁的入侵者却根本不屑一顾,那些獒贩子手中的藏狗根本就无法仰视它的威严。

    其实,见过真正藏獒的人,少之又少,现在世界上纯血统的獒很少很少,我为能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见到一只纯种的獒而庆幸而激动!

    在藏区,真正的好獒,藏民是不会卖的,因为那意味着对活佛的大不敬。

    我再一次地想起了扎西木大叔一家敼动全村卖獒的事,在一代一代人的进化中,他们的信仰也许已经被金钱的诱惑给冲淡了,我为他们而悲哀,他们选择了金钱,却抛弃了上天赐给他们的最好的守护神。

    我把思绪牵回,再次望向大黑,她站在距自家帐篷约十来米远的地方,正气势凜然地环视四周,在她的爪子下面踩着一只臭鼬,臭鼬也叫艾虎,更直白一点的可以叫它臭狗子,遇到危险时,屁股后面会放出一股臭气,像黄鼠狼一样。

    但这只臭狗子还没来得及放出臭气,就已经被大黑一口咬死了,我知道臭狗子一般都是在夜间活动,我猜想,大黑可能天还没亮就出去捕食了,真是个勤快的孩子。

    其实,臭狗子虽然臭,却是啮齿动物的天敌,它们捕食草原上的鼠啊兔啊那些啃食草根的动物,对于保护牧草来说是有益的,大黑可能也不知道这一点,如果她知道臭狗子是牧民们的好朋友的话,我估计她以后也不会再捕食这类的动物了。

    臭狗子的毛皮绒丰、毛厚,质地良好,是名贵的出口袭皮之一,但是这只臭狗子已经被大黑咬得稀烂了,獒捕食猎物的方法不像狗那样撕咬,而是割咬,它们的牙齿就像刀子一样,一块一块地把肉和皮毛割下来,然后吞进肚子里。

    这条臭狗子的致命伤在咽喉部位,一咬致命,我很惊奇,这些獒也没有牧民们去特意地训练,就好像天生俱有的技能一样,攻击猎物时的第一下口点便是咽喉,像狼一样,或许,这正是獒不同于狗的兽性的一面。

    我脑子里在想这些的时候,大黑已经把一条臭狗子吞了个干干净净,连内脏都吃光了,她在吃的时候,我看见她目露凶光,凶野地用爪子按住猎物,然后张开血盆大口,一口一口地咬下去。

    草地上还有血迹,大黑舔了舔嘴角边的血,又趴下来,咀嚼着那些沾有血迹的嫩叶,像是早餐后的水果,顺便洗一洗牙齿,然后,她才站了起来,昂着头,威风八面地将四周扫视一遍,开始在自家门前十米远的地方徘徊。

    大黑每天都是这样,站在离家不远也不近的地方,看着自家的财产,保卫着自己的主人,也看护着附近所有的牧民们。

    处理完雹子打死的羊们,我就坐在羊圈旁边,远远地望着大黑,大黑背上的伤已经好了,也长出了新的毛,她还是那样威风凜凜,并没有因为我的回来而显得异常兴奋,她从来不把喜怒哀乐写在脸上。

    大黑在我的面前表现得还是那样漠然,我知道,其实她心里很想念我,也盼着我早点回来,只是她不想让我知道而已,她还是在我的面前显得是那样的目空一切,有一种高高在上的矜贵。

    我就那样远远地盯着大黑看,脸上带着微笑,大黑环顾着四周,来回地徘徊着,偶尔也向我望上一眼,那半睁半闭的小眼睛还是那样蔑视着一切,似乎就无视我的存在。

    但我知道,她心里很在意我,从她不断回头望向我的频率,我就知道。

    央金从帐篷里走了出来,带着活泼可爱的尼玛,尼玛的感冒早好了,又蹦蹦跳跳地跑在她阿妈前面,一跳过来,就搂着我的脖子亲热。

    央金笑呵呵地看着,脸上洋溢着一种奇怪的笑,大黑看见尼玛和我亲热,她有些不满,但因为是尼玛,大黑就容忍了,嗓子里咕噜了两声,停住脚步,远远地蹲坐下来,望着我们。

    尼玛咯咯地笑着,娇声娇气地说:叔叔,你猜猜看,我阿妈给你带什么来啦?

    我说:不知道,给个提示吧,小天使。顺手捏了捏尼玛娇嫩的小脸蛋,小姑娘真可爱!

    尼玛撒娇起来,摇着头说:不说,就不说,叔叔要自己猜!

    我还是猜不出来,我不知道央金这次又会送什么东西给我,藏族同胞的纯朴和善良真的让我很感动。

    央金笑了起来,声音柔柔地说:兵兵,你瞧,秋天到啦,天气也冷了,你还穿这么单薄,就一套军装,身子骨冻坏了可怎么行?再说,你身上还有伤呢,你这远道而来的算是贵客,没什么好送你的了,前些日子,你不是问我缝那件羊皮袄子给谁的吗?

    央金说着,她一直背着双手,此时才伸出来,手上托着一件雪白的羊皮袄子,递到我的面前。

    羊皮袄子的毛很绵密,细细的,像洋娃娃头上的卷发,皮质细腻紧致,手工精细,放在大商场里,不知要卖多少钱,但是,藏族同胞们的友情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卷二 第三十八章、草原风暴
    我无法推脱这份深情厚义,我站起身,双手接过来,捂在自己的心口,一股暖流涌遍全身。

    我是再一次地被感动了,感觉到曾经的自己就像是一个跳出染缸的孩子,却在这个地方被纯朴的友情给一遍一遍地刷洗着。

    我的军装确实单薄,的确,草原的秋天来了,天气冷了,昨晚又下了一场雹子,今天早上就冷得让人打哆嗦,还好中午的阳光又升起来时,才有了一些温暖的感觉。

    我把羊皮袄子套在身上,尺寸刚刚好,暖暖的,像是量身定做一样。

    央金笑着说:我阿爸家里还有些过冬的衣服,是我阿哥以前在时穿的,他身材和你差不多,我今天回去整理一下,明天给你送过去,你过冬时好穿。

    我很感激她,连声地道谢,问她:才让大叔的腿好些了吗?

    央金说:好多了,上次多亏你采的那味药,今年过冬,阿爸的腿就不用再遭罪了。

    我们说这些的时候,看见多吉大叔和格桑抱了些东西出来,蹲在羊圈旁边摆弄着,央金说,她们家的羊圈也得加固,就领着尼玛回去了。

    我跑到羊圈旁边,看见多吉大叔正把一些粗厚的牛皮条子扎在羊圈栅栏上,栅栏木也加多了一些,整个羊圈被打得牢牢实实的。

    我一边帮忙,一边问多吉大叔:怎么又要给羊圈加固,不是一直就很牢固的吗?

    多吉大叔回答我:这个还不算牢固,等风暴来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连帐篷都能被掀到天上去,这羊栅栏算个啥?回头搞完羊栅栏,再把帐篷也加固一下。

    从我昨天回来,我就感觉到草原上的风比以往更猛烈了,其实,在大草原上,基本上每天都在刮风,在藏区,有些多风地带,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基本上有三百多天都在刮风。

    我觉得从昨晚到现在,风刮得已经够大了,帐篷料被刮得哗啦哗啦的响,大黑颈上那长长的毛都被吹得向一边横扫过去,我怀疑地问:大叔,今天的风还不算大?

    格桑听我这样问,就嘿嘿地笑起来,然后低着头把牛皮条子捆紧,我知道我又问了句傻话,真是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走。

    多吉大叔也笑了起来,他说:兵兵啊,你们家乡那没刮过这么大的风吧?听说北京那块儿也有沙尘暴的,估摸着比不上大草原上的风暴,我先不和你说,等风暴来的时候,你就知道那是个什么样子了。

    听多吉大叔这样一样,又看见各家都在忙着给羊圈加固,我的心里就有些七上八下起来,不知道这大草原上的风暴究竟有多厉害,难道像龙卷风一样吗?

    我还不知道草原风暴的厉害,而草原上的牧民们简直把那看作是一场灾难,我到现在都还无法去形容那种直实的恐怖感受,它不像海啸那样此起彼伏,也不像龙卷风那样拧成一股,它就是那样的铺天盖天,无边无际,以强大的破坏力给草原上所有的生物带来一场劫难。

    两天的阴雨天气之后,天气突然地晴朗起来,尼玛很开心,要我带她一起出去玩,我们一路走着,一路刨着草原鼠的小洞,兴奋地看着那些机灵的小动西在草丛里慌张地上窜下跳,不知不觉就走远了。

    帐篷远远地消失在身后,但我觉得我对身边的这片大草原已经足够熟悉,就算那几座帐篷已经消失出我的视野,但我还是可以凭着敏锐的方向感再找回去。

    我和尼玛正玩得开心,小姑娘笑得像一朵盛开的小花,我幸福地看着她,突然也想将来能找个贤淑的妻子,再生个女儿,我正在幻想着将来的天伦之乐,突然一团黑色的旋风远远地冲了过来。

    大黑向着我们一路奔跑一路吼叫,她叫的狂躁而且不安,有些气势汹汹的,像是在责怪我,为什么要走那么远,为什么要离开她的保护视线,面对大黑的凶野和咆哮,我有些手足无措。

    忽然,尼玛扭过头去,哇的一下就哭了,我看见她一张小脸骇得青白,还来不及抱起她,就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压力扑面而来,像是要把我整个人都给卷出去,再扔到十万八千里之外的某个地方。

    我猜想,也许是风暴来了,急忙向远处望去,只见一片黑压压的乌云正铺天盖地的压过来了。

    飓风还在十数里之外,我脚边的草都已经伏倒了下去,远处的草原像是被整个的掀起,草皮连着风沙结成一片,像是一个迎头闷下来的大盖子,急速地向这边卷了过来。

    我被大自然的威力惊呆了,大黑疯狂地冲我吼叫,一边吼一边撕咬着我的裤腿,拼命地往后拽,我的腿被大黑锋利的牙齿刮破了,感觉到痛,我的头脑一下子清醒过来,抱起尼玛飞快地往回跑。

    大黑跟在我的身后,狂野地咆哮着,冲我吼,也许是大黑的吼叫惊吓了我,也许是风暴的威力让我恐惧,我敢发誓,那一次逃命,是我有生以来跑得最快的一次,就算是在特种大队受训的时候,我也从来没有跑得那样快过。

    我的两只脚像装上了风火轮,草皮在我的脚底下飞快地翻飞着,我几乎是一溜烟地跑回了帐篷,然后放下尼玛,一屁股坐到地上,张着嘴,大口大口地喘气,在强大的自然力面前,再厉害的人物也显得是那样渺小不堪。

    我已经累脱了力,嘴巴里都流出了口水,傻呆呆地望着刚进门的大黑,大黑也在喘气,一边回头看,就在大黑刚进门的时候,风暴就袭卷了过来,我感觉到整座帐篷都被掀了起来,风从帐篷的各个角落冲进来,帐篷里的所有家具和东西都在地震似地晃动着。

    我被大自然的这种巨大的自然力所折服,从来没见过这阵势,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无比的惊恐,多吉大叔和格桑也钻进了帐篷,紧接着,就听见草原上所有的羊们都在声嘶力竭地哀叫,很可怜。

    看着我惊呆了的样子,多吉大叔笑了一笑,问我:兵兵,见到风暴了吧?感觉怎么样?

    格桑推了我一把,我才清醒过来,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话,当时好像说的是:不错,感觉不错。

    其实,当时我的心里已经很恐惧了,为大自然能有如此大的威力而恐惧。
卷二 第三十九章、风暴中
    小尼玛吓得一个劲地哭,一边拽着我的袖子揩她的鼻涕,我摸着她的头,把她搂在怀里,安慰她,在安慰尼玛的过程中,我自己的心情也慢慢地平复下来。

    如果现在让我用一句话来说说草原的风暴,那我只能说:太恐怖了,风暴所过之处连地皮都可以卷起两尺来!

    风暴来的时候,真的可以说是飞沙走石,草原上大片的地方已经在开始逐渐的沙化,风暴就把那些地方的沙子卷过来,吹得到处都是,我就感觉到帐篷在摇晃,好像要被连根拔起。

    突然,格桑惊呼起来:阿爸,那根桩子松了!

    我也看见了,打帐篷的牛角桩子有一根已经被风暴从土里卷出了半截,这是迎风口的桩子,再卷起几根来,帐篷就要被整个的掀翻过去,然后帐篷里的所有东西,包括小尼玛都要被吹得不见踪影。

    多吉大叔拿起工具,走到门口,刚掀起帐篷的一角,一股子风就冲了进来,吹得多吉大叔的衣服噼里啪啦的响,我叫格桑看好小尼玛,走过去,给大叔帮忙。

    风,真他妈的大,吹得我睁不开眼,就感觉整个身子都轻飘飘的,像是成了仙,要飞起来一样。

    多吉大叔让我稳住劲,他手里拿着铁锤子,把牛角桩子往土里打,可那里的土眼已经松了,桩子一打进去,马上又被风卷了起来。

    没办法,只有把桩子拔出来,再换个地方打个新的土眼,可桩子一拔出来,一股风猛地卷过来,那根桩子就被卷得飞了出去,打在羊圈栅栏上,咚的一声响。

    大黑嗷嗷地吼叫着,给我和多吉大叔壮气,然后她飞跑了出去,咬那根桩子。

    风很大,把大黑全身的毛都卷了起来,吹得乱七八糟,我看不见大黑的脸,只能看见一团乱糟糟的黑毛球,咬着个牛角桩子,艰难地在风中向我们这边走过来。

    牵帐篷的绳子被风吹得像打摆子一样的抖,大黑走过来,把牛角桩子放到多吉大叔手里,然后就用她那张大嘴咬住帐篷绳子,使劲往后拽,帐篷绳子被拉得笔直,我们就势把牛角桩子深深地打了下去。

    打完这根桩子,然后又给其它几根桩子加固,大黑就站在一边帮忙,一边用她那宽大威猛的身体帮多吉大叔和我挡风。

    突然,大黑冲着羊圈放声大吼起来,就听见哐啷哐啷几声响,几根羊圈栅栏被风卷了起来,这些栅栏都是用厚厚的牛皮条子捆扎在一起,一根被吹起来,旁边的一根也会被牵连着带起,紧接着就会带起一大片。

    羊们已经被风暴吹得挤在羊圈的背风一角,可怜地哀叫着。

    不知风从哪里卷来的石头,打在我后脖颈子上,痛得要命。

    我几乎毫不废力地就被风吹到了羊圈旁边,使命地按住了那几根被风吹起的栅栏木,多吉大叔赶过来打桩子,把所有的栅栏木都往下再打深了半尺。

    大黑此时帮不上什么忙,就只能围着我们转,一边吼叫着,用她的身体帮我们挡风,此时的大黑像是很愤怒,风把她的毛发卷起来又摁下去,揉得一团糟。

    大黑仰头冲天狂吼,我不知道她在吼叫什么,是冲这无情的风暴吼,还是冲这多灾多难的大草原吼,然后就看见毛毛也跑了出来,站在自家帐篷前愤怒地吼叫着。

    这边的事情刚忙完,我看见才让大叔站在自家的帐篷前喊叫我们,跑过去一看,原来他家的帐篷被风刮起来了,几根桩子都飞了出去,在风暴中摇摇欲散。

    我和多吉大叔给才让大叔帮忙,才让大叔心情糟糕透了,一边打桩子,一边说:央金赶了羊群出去吃草,还没回来!

    风很大,我们都听不见才让大叔在说些什么,只看见他眼里面泪光闪闪的。

    才让大叔使劲地喊了好几嗓子,我们才听清楚,听清楚之后,大家心里都凉了半截,打好桩子,我们挤进才让大叔的帐篷里,问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央金今天走那么远?

    才让大叔说:央金说,那边远一点有一大片肥美的草场,河边长了许多鲜美的蘑菇,想顺便去采一点回来熬汤。

    我的脸一红,我记得,是我在和央金聊天的时候说起过,天天吃肉,吃得嘴巴都青了,像乌嘴狗一样,要是在大草原上也能种菜就好了。

    我真后悔那时候为什么要这么说,不就是吃肉吗?人家想天天吃肉还没那个条件呢,我这是骨子里犯得什么贱!

    我立即跳了起来,说:大叔,放心吧,我去找央金,一定把央金和羊群都带回来。

    才让大叔按着我不让去,抹了抹鼻子,说:算啦,央金这孩子也是在大草原上长大的,她知道怎么避过风暴,央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就是羊群可就遭了罪了。

    我知道,那些羊是才让大叔的命根子,他家里穷,就一个儿子在外地打工,女儿又出嫁了,老伴死得又早,一个孤老头子在大草原上看守着自己赖以维持生计的羊群,那是活得怎样的艰难。

    我把皮带紧了一紧,站起来,说:大叔,放心吧,我在部队的时候受过严格的训练,耐力可强呢,这点风算什么?比这再大的风浪也挺得住,早一点去找,找回的羊就多几只,损失也就少一点。

    才让大叔来不及拉住我,我已经冲出了帐篷,往才让大叔说的那个方向走去,大黑跑出帐篷,紧紧跟在我身后。

    风,真他妈的叫一个大,我长这么大,就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风,这简直就不像是在刮风,倒像是老天爷最顽皮的儿子,玩得开心的时候,就用一只手扯住大草原的一角,然后向另一边抖过去,于是,整个大草原都在惊骇中像波浪一样起伏着。

    我走的方向是迎着风头,更加难走,风的推力远远超出了我要往前冲的力量,我感觉到自己像是在原地踏走,每往前走一步,脚后跟子就被风吹得向后移半尺。

    好不容易走出十来米远,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大黑紧跟在我身后。

    她也像我一样走得艰难,这时的大黑几乎不能再愤怒地吼叫,风把她全身的毛都吹得像后倒,像动漫中极速狂飙的剪影。
卷二 第四十章、回来
    我背转过身来,想和大黑说句话,我想让她回去,不用跟着我了,风这么大,我很担心大黑,可我刚一转身,一阵风猛地卷过来,我像是被人拽住脚脖子抖了一下,整个人就被风吹倒在草地上。

    大黑使足全身的力冲过来,一口咬住了我的衣服,不让我被风刮跑,风从大黑的嘴角吹进去,大黑嘴角的软肉被风吹得抖动不止,风直接灌进了她的喉咙。

    我使劲爬起来,示意大黑松口,大黑见我安全了,这才松开嘴巴,我坐在草地上喘了口气,冲大黑喊:回去,快回去!

    大黑不耐烦地冲我皱了皱鼻子,突然吼了一嗓子,意思是让我赶紧起来,快点走,别磨磨蹭蹭的。

    我只好站起身,继续往前方走去,心中一边想,要是把我们特种部队调到这个地方来搞训练,嘿嘿,那可就他妈的够劲了。

    风卷着沙尘吹过来,我被吹得睁不开眼睛,就感觉到两只眼睛都在痛,想流泪,可刚有点流泪的感觉,一下子又被风吹干了,然后又紧接着一阵痛。

    我知道,再这样吹下去,我的眼睛会瞎掉,就半睁半闭着眼睛往前走,此时的我完全是凭着感觉了,哪里还分得清东南西北。

    不知走了多远,突然大黑吼叫了起来,我睁眼一瞧,看见前面不远处现出一个白毛球,被风吹得一下子滚了出去,我知道那是一只小羊,被风暴从羊群中吹散了。

    我很惊喜,只要能找到羊群,就可以找到央金,我想着央金此时此刻一定正挥着手里的鞭子,着急地四处跑着,赶她的羊,风把她吹得在大草原上站不稳脚,心里就感觉到很后悔,也很惭愧。

    跑,是不可能了,我加快速度向那只白毛球走过去,走近了,发现真的是一只小羊,可怜的小羊被风吹得抬不起头,只能蜷缩成一个球,跪在草地上,风随意地把它吹过来吹过去。

    小羊看见有人走过来,就可怜地叫,我抱起小羊,接着往前走,小羊的重量和我的重量加在一起,增加了少许的阻力,我在风中走得更快一些了。

    远远地,前方现出的白毛球越来越多,但是已经被风暴打散了,七零八落的,像是草原上散乱的小白花,这里一朵,那里一朵,而且,越散越开,像是慢慢地就要被无边的大草原淹没。

    我急步往前赶,隐约听到风中传送来一阵阵鞭子的噼啪声,我知道那一定是央金在挥舞着她的鞭子赶着羊群,就大声地喊她的名字,但是风太大了,我刚喊出口的话,马上就被风吹得无影无踪。

    我几乎自己都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像是个哑巴一样,我求救似地望了望大黑,大黑很聪明,她好像知道我的意思,她的胸脯起伏了两下,像是在积攒力量,然后张着大嘴,使劲地狂吼起来。

    远远地,传来了央金的声音,她也正往我们这边走,风把她的声音送过来,我听到她在喊:我在这里,羊群,羊群散了……后面的话就模模糊糊的了。

    这个时候,只能再次借助大黑的力量了,我着急地冲大黑喊:赶羊,快,赶羊!然后就往一边跑过去,把吹散的羊往中间赶。

    大黑像是明白我的心意,她对羊们也天生就有一种好感,看见羊群被风吹散,羊们可怜地在风中哀叫,大黑就觉得心里很不舒服,此时,她也向另一边方向跑去,围着几头跑散的羊转,把羊们赶向中间。

    跑散的羊再一次地被聚拢了起来,我终于看见了央金,风把她的头发全部吹乱了,她用力地挥舞着鞭子,鞭子噼啪地响着,羊们听见鞭子声,就向鞭子声发出的方向聚拢。

    我这时候才明白,牧民们的鞭子不是用来打牛打羊的,而是起到了一种集合号的作用。

    被吹散的羊群在两个人和一只獒的努力下,终于重新团结在一起,结成了一个强大的整体,我们赶着羊群往回走,因为是顺风,当然比逆风来的时候要舒服多了,走起路来好像是被风推着送回去的一样,就是风沙太大,吹得人很不舒服。

    羊群终于赶了回去,风也渐渐地小了许多,草原上的风暴就是这样子,来的时候就猛烈地刮,风暴一旦过去,大草原上立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草还是那样绿,水还是那样清。

    我吐掉了满嘴的草皮和沙土,耳朵被风灌得像是暂时性失聪一样,用手指使劲挖了半天,才慢慢恢复了听觉。

    我仰头望天,风暴之后大草原的景色竟然是格外的美,就像是一幅美丽的油画,蓝天绿草白羊,一只乌黑的獒在大草原上奔跑着,吼叫着。

    我在想,美丽的大草原啊,如果你每一天都能像此时此刻这样宁静安详,那该多好,牧民们的生活也就不会这样艰苦了。

    才让大叔看见我们平安地回来了,感激地跑出来,抓着我的手不放,一个劲地倒谢,我简直无地自容。

    我摸了摸大黑的头,如果不是大黑帮忙,我可能还找不到央金,是大黑领着我往前走的,在我被风吹倒的时候,也是大黑咬住了我的衣服,不然,我也可能被风吹得不知滚到哪里去了。

    尼玛知道我把她阿妈找回来了,还找回了他们家的羊群,高兴地跑过来,非要让我抱,然后就搂着我的脖子,亲我的脸,我那时心里的激动和惭愧融合在一起,竟然眼眶湿润了。

    大黑半闭着双眼,默默地走开,走到自家的羊圈前,看着羊圈里的羊,羊们平安渡过了又一个风暴,看见大黑走过来,就一下子全部涌了出来,在大黑的身边挤来挤去的亲热。

    我知道,那是羊们在用另一种方式欢迎大黑这个英雄的归来。

    而我们人类,却始终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大黑应该做的事情,大黑也从不在我们面前邀功,也不喜欢倨功自傲,她仍然是那样平静地半睁半闭着双眼,又开始在自家帐篷前十来米远的地方徘徊,守卫着这一方静土。
卷三 第四十一章、怀崽子了
    央金感激地说:阿爸,羊都带回来了,一只也没少,晚上请多吉家来吃饭吧,我采了些蘑菇,刚好熬汤。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把蘑菇来。

    才让大叔连连点头,说:好,好,兵兵,多吉,你们家都过来,把大黑也带来吧,她带崽啦,得好好补补身子,反正咱们储窖里的肉也吃不完,就给大黑多吃点,别让大黑自己出去抓食了,对崽子不好。

    我很吃惊,大黑怀孕了?真的吗?我疑惑地望向多吉大叔。

    多吉大叔笑着说:兵兵还不知道,你在日喀则那会,大黑和毛毛的关系可好了……

    我这才知道,是毛毛的功劳,我扭头看毛毛的时候,毛毛正懒懒地趴着睡觉,我不知道为什么母獒一怀上崽,公獒的态度就这样冷漠起来,难道獒类也像狮子们一样吗?

    我跑到帐篷外面看大黑,大黑好像确实胖了一些,但依然是那样的威风凜凜,一点也没有母因子贵的感觉,还是那样的尽职尽责,朴实而且敦厚,只是远远地望了我一眼。

    我走过去,搂着大黑的脖子,跟她说悄悄话,我说:大黑,恭喜恭喜,你就要当妈妈啦,终于可以有自己的孩子了,最好是多生几个,到时候,我要带走一个,你舍得不?

    大黑用嘴巴拱拱我的手,没吭声,我知道她舍不得,我又想起了当初那个大黑救回去的小狼崽。

    不知道那个小狼崽现在怎么样了,应该长得很健壮了吧?不知道那只小狼现在见到大黑,还会不会像当初那样,亲热地来拱大黑的毛?

    我在和大黑亲热的时候,格桑跑了过来,抱着那条猎枪,冲天上瞄准,神情很认真的样子,这些天来,我一直没有好好地教过格桑练枪,尤其是在日喀则的这一个多月。

    但格桑自己却没有一丝偷懒,听多吉大叔说,他每天一大早就要练枪,练完枪就按我教的方法练体能,他现在也可以一口气做一百多个俯卧撑了,虽然与我比起来,还相差得太远,但对于一个正在发育的孩子来说,确实已经很不容易。

    阿哥,我的枪法有进步啦!格桑开心地说着,嘴巴里模拟着枪声,吧,吧,吧……

    我故意逗他,说:子弹都没上,你怎么知道就打得中?托枪的时候,手腕子要有劲,不能抖,用韧劲、内劲,懂吗?

    格桑点头说:懂啊,内劲嘛!然后就笑嘻嘻地问我,过一阵子带他去打猎,好不?

    我很惊奇,问他:吃的足够了,为什么要打猎?

    格桑笑嘻嘻地说:大黑怀崽啦,给他补充些营养,光吃羊肉哪行?生下来的小獒会不健康的,再说,生崽以后,大黑的饭量会增加到平时的一倍到三倍,营养跟不上,小獒就长不好。

    我还不知道这些事情,我一直以为,獒们只要每天吃一顿肉,然后吃饱就行了,听格桑现在这么一说,我心里就有点担心起大黑来,原来獒们怀孕也是这样一件麻烦而痛苦的事情。

    我跑去问多吉大叔,到底大黑怀孕这段期间,我们该怎么照顾她?

    多吉大说告诉我:怀孕前、中期,其实饮食量增加也不算大,进入末期时,獒的饮食量会增加约百分之五十,而到了哺乳高峰期时则可增至正常量的3倍,如果营养跟不上,獒也有可能会早产或流产,胎儿不足五十四天或超过七十天的,一般来说存活机会都不大。

    我听他这么一说,心里就有些着急,又问:那大黑怀孕几个月才能生呢?

    格桑跑过来插口说:差不多两个月吧,不过对于獒来说,实际上就算是四个月,獒的时间是白天和黑夜都一起算的。

    我点点头,就和多吉大叔说:过几天,我带格桑出去打猎,一来练练枪法,二来打点野味给大黑补身子。

    多吉大叔就笑了起来,摸着格桑的头,告诉我:兵兵啊,别听格桑乱说,他就是想出去练枪,才借个幌子说打猎,其实,要给大黑补身子,更应该补充一些维生素,或者给她吃些面粉、盐巴、蔬菜、蛋之类的,再吃些骨头和肉就差不多啦,如果再喂些海带,大黑的奶水就会更足。

    我还不知道喂好一只獒,还要注意这些事情,我急忙问,要喂哪些维生素,多吉大叔告诉我,也就是维生素A、D,还要根据母獒平时的反应,给她适时地添些微量元素或者钙类的。

    其实多吉大叔对这些也不是很了解,大黑就是天生天养的,因为后来有人想买他的獒,互相之间聊起过养獒的事情,多吉大叔心细,就记住了。

    听多吉大叔这么一说,我就犯愁了,在这茫茫的大草原上,我去哪儿买维生素粒啊?只有去日喀则,那儿的医院里有。

    一想到这里,我马上就说:我要再去一趟日喀则。

    多吉大叔知道我的意思,就笑了起来,说:兵兵,你也不用这么着急,过些日子再说吧。

    我坚持要去,当天就联系了车子,第二天一大早就出发了。

    我没有想到,我到日喀则的时候,竟然遇到了扎西木大叔一家,扎西木大叔远远地看见我,就有点闪闪躲躲的,后来又不得不和我打招呼,我看他瞧起来有些精神不大好,就问他,儿子的婚事办了吗?

    扎西木大叔一听我问他儿子的婚事,脸色就立即变得铁青起来,有些骂骂咧咧的,就骂宗哲是个贱骨头,找了个败家的女人,现在那臭小子骨头里犯贱,把几百万败光了不说,又和那贱女人回北京去了,留下两个老棒子在日喀则受苦。

    我十分惊诧,扎西木大叔一向以他的儿子为荣,今天是怎么了?

    我猜想,一定还有内情,仔细寻问之后,扎西木大叔才吞吞吐吐地告诉了我。

    原来,拿到那笔卖獒的钱后,宁丽和宗哲一商量,觉得于其在日喀则买房子,还不如到外面的大城市去买一套别墅,比如在北京或者上海、深圳,结婚最好是去国外旅行结婚,再加上诸多的计划和花销,那些钱似乎还远远不够。

    宁丽从小娇生惯养,绝对不会过苦日子,对于钱这个东西也就更加敏感而且精明,她提出用卖獒的钱去炒股,赚了大钱就结婚,说不定到时还会在国外买房子呢,到时再把扎西木大叔也接过去,体验一下国外的洋生活。
卷三 第四十二章、97年的雪
    扎西木大叔拗不过媳妇的意思,宗哲也一直依着宁丽,开始炒股还赚了些小钱,谁知一次投资失误,几百万元就这样成了泡影。

    我问扎西木大叔,现在住哪儿?

    扎西木大叔告诉我:和老婆子住在一间出租房里,老婆现在街上摆了个小摊,卖点小东西,反正每天饭钱是够了。

    看着扎西木大叔那张刻满沧桑的脸,我原本对他还抱着气愤的心也平淡了下来,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我像多吉大叔一样,都不是绝情的人,虽然有时候,我的表面看起来是那样冷漠而无情。

    我问扎西木大叔:为什么不搬回去住呢?大草原上的人们都还欢迎你回去。

    扎西木大叔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但我看得出来,他的日子过得并不好,他是不好意思回去,当初说要到日喀则来过好日子,现在却落泊着回去,他心里一定也很无奈,而且觉得羞愧。

    我说:大黑怀崽子啦,我专门到日喀则来买点东西,回去给大黑补身子。大叔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明天就和我一起回大草原吧,再说了,村子里你们家房子都还在呢!到时再养些牛羊,日子慢慢又红火起来了。

    听说大黑怀了崽,扎西木大叔的眼睛忽地一下就亮了,他犹豫了几秒钟,然后兴奋地说:好,好,我回去收拾一下,嗯,要不,你晚上到我家来住吧,地方是小了点,还挤得下,明天一早也好一起上路。

    我点点头,去医院里买药,买了四瓶维生素A和D,出来的时候,竟然碰到了上次给我治病的医生,他抓住我,问我什么时候出的院,又问我的腰好了没有?最近还有没有痛?

    我正不知道怎么回答,碰巧有人来喊那个医生,我就怆惶地逃出了医院。

    我跑到街上买了些海带、鸡蛋和黑豆面粉,装了鼓鼓的两大包,晚上到扎西木大叔家里吃晚饭,扎西木大叔夫妇很虔诚地祈祷了之后,这才开饭。

    饭菜是煮的一锅烩,很普通的食料,煮得热气腾腾,远没有在大草原上时那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豪情了。

    我知道大叔老两口现在生活的拮据,不光那卖獒的几百万都花光了,可能连他的家底也赔了进去,我吃个了五分饱,然后就说饱了,放下了碗筷。

    第二天,我掏钱雇了车,这段时间以来的花费,加上上次看病做手术花的钱,我的退伍金已经去掉了小半,但我觉得值得,有些东西是用钱买都买不来的。

    扎西木大叔一家的行李并不多,可能有些已经被他卖给旅游者换钱了,只是那么小小的两包行装,塞在车座子后面。

    出发的时候,我先去了部队一趟,再拜会那个中校,中校说最近正在准备一个演习,有点忙,匆匆的跟我说了几分钟话,他问我:要不要考虑在日喀则先住一段时间,等过了冬再进去,那时候雪化得差不多了,草原上也返绿了,要好玩一些。

    我当然不会留在日喀则,大黑还在等着我回去呢!车子继续往前开,出了城,渐渐地开进了大草原,我问扎西木大叔:大草原的冬天会不会也下雪。

    下,当然下,还大得很!扎西木大叔的老婆插嘴说,表情很有些夸张。

    我不大相信,我知道会下雪,但不相信会大到那么夸张的程度。

    扎西木大叔知道我不相信,他也没有急着要我相信,只是娓娓地说起来:记得是在1997年的时候,那曲、阿里,还有日喀则这三块地方下了一场大雪,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大草原一下子就全白了,平地积雪一米深,再偏一点的山区积雪有两米,气温降到零下三十多度……

    我张大了嘴巴,吃惊得合不拢来,嘴巴里可以塞下两个鸡蛋,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中校一直挽留我,并且劝我过了冬再进去,原来是怕我受不了这样的寒苦,城里还有个取暖的地方,大草原上可就不好说了。

    扎西木大叔没有注意到我表情上的变化,只是表情木然地说着97年的那一场“白色风暴”:

    那一年的雪下得太早,我们都没有准备好过冬,雪就下来了,牛羊没有吃的,很多被冻死、饿死,饿得受不了,就大畜吃小畜,再饿了,牧畜吃帐篷的也有,就连那些野兔子都受不住,死掉了好多。

    扎西木大婶插嘴说:那可是大雪封山啊,积雪又深,人走不出去,雪上面露出来的是一颗颗牦牛头、羊头,咱们这又没有电话,外面的人进不来,咱们也出不去,就那样苦等着雪灾过去,日子苦啊!

    我问:没有消息传出去吗?政府不来救助?

    有,扎西木大叔深深叹了口气,说:救是救了,可咱们那个地方又偏僻,飞机在上面都看不到,就看见下面白茫茫的一片,空投的食物、衣服都在很远的地方,咱们也走不过去,等到救助队来的时候,牛、羊都冻死光了,烤火的牛粪也没有了,大家只能啃冻得僵硬的生牛肉、羊肉……

    我吃惊的说不出话来,心里被一层浓浓的阴郁压迫着,公路不通,电话没有,连信号都接收不到,偏远地区的牧民们只能靠着老天的赏赐吃一口饭,老天爷哪天不爽了,就来个冰雹子、风暴,或者一场大雪灾,牧民们就只能在艰难中痛苦地捱着、忍着,挺过来的算命大,挺不过来的算倒霉……

    我不说话,表情沉重,心里像压了一坨石头,压得我透不出气来,大家都不在说话了,就连开车的司机也在叹气。

    路上,我们路过那堆玛尼堆,以前,多吉大叔曾经在这里跪拜过,为我祈福。

    我叫停了车,走下来,像当时的多吉大叔一样,在玛尼堆前跪拜,祈祷,祈求上苍今年的雪下得薄一些晚一些,不要再冻死牧民们的牛羊和牲畜了,然后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堆了上去。

    其实,我是个汉人,本不应该归入这些异族的信仰,但我当时也说不清是怎么样的一种感受,就是有一种冲动,要走过去跪拜一番,可能是这么久以来,藏族同胞们给予我的帮助和感动,在驱使着我也要为他们做一点事情。
卷三 第四十三章、猎人的往事
    虽然我这种方式也许有些可笑,但至少我的心情是真诚的,我突然对信仰这个词眼有了一种模模糊糊的认识。

    那些牧民们所跪拜的在表面看来也许就是一堆石头,或者也只不过是一尊佛像或是其它东西。

    但是,在他们的心里,其实跪拜的是一种信仰,为某种理念而滋生的信仰,就是这种信仰给了他们无比的精神力量,支持着他们渡过一个又一个灾难。

    信仰就是每一个人心中潜在的力量,没有信仰的人和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信仰和理想,就算是只动物,也一定有自己的想法,哪怕那只是一块肉或者一根骨头,但那也是它们的信仰。

    我的信仰又在哪里?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退役后的我会那样的落漠和失望,因为我失去了继续支撑自己生活下去的信仰,在部队的时候,部队就是我的信仰,而当我一旦离开部队,我的信仰就发生了转变,可我,却没有适时地把它转变过来。

    就连大黑都有自己的信仰,那就是保护主人和主人的财产,而我呢?却每天这样毫无目的地游荡在大草原上,我抛弃了自己的信仰,却自认为活得潇洒!是时候该好好反省一下了!

    我在痛苦地想这些事情,扎西木大叔夫妇已经拜完了玛尼堆,附近的石头都被过往的人捡堆得差不多了,扎西木大婶就扯断了自己的一缕头发,添加在玛尼堆上。

    再一次回到大草原,看到扎西木大叔一家又搬回来住了,几户人家都有些惊疑,但仍然还是很欢迎,帮着扎西木一家搭帐篷,有的还送来了生活用品。

    我回到多吉家看大黑,大黑正趴在地毡上半眯着眼休息,一听到我回来,立即睁大了眼睛,先扫了我两眼,见我平安无事地回来,就又闭起眼睛打瞌睡去了。

    我知道大黑其实没有睡着,她从来都是这样半闭着眼睛养神,一听到有动静,马上就会神光烔烔地睁开双眼,还是那样威风凜凜。

    我把买回的东西交给多吉大叔,多吉大叔说:兵兵,我在圈里挑了几头母羊,都带崽子了,过了冬就能下,一会,你给扎西木家送过去吧。

    我知道多吉大叔为什么自己不去送,还是因为上次卖獒的事,大叔心里还是觉得有些窝气,但同族间的手足情谊远比自己窝一肚子气重要,但是大叔又搁不下面子,而扎西木大叔也会觉得难堪。

    我把羊赶到扎西木家帐篷里的时候,扎西木夫妇很是感动,拉着我的手说着些感激的话,我说,是多吉大叔让我送过来的,过了冬,母羊下羔子了,日子就会越来越好了。

    扎西木大叔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骂自己不是东西,瞎了眼,他欣然接受了多吉大叔送的羊,然后拿出仅存的两瓶老酒,让我带回给多吉大叔。

    在大草原几户牧民的帮助下,扎西木大叔一家终于在大草原上安住了下来。

    天已经冷了,央金说她丈夫回来了,她也得带着女儿回家去了,临走前,又送了我一双她亲手做的羊羔子皮手套。

    我和格桑去送她和尼玛,大黑也跟着去了,大黑走路已经有些蹒跚,肚子下面明显的大了许多,毛毛和大黑并肩地走着,给大黑舔颈上的毛,像是分别前最后的亲热,看得我都有些眼红。

    然而大黑却没有太多的难过,要走的终究要走,要来的还是要来,大黑看惯了风云万变,她总是能随遇而安,不管发生任何变故,也总是能泰然地应对,现在的她,还是那样从容,用冲天吼叫的方式,向毛毛道别。

    央金带着尼玛和毛毛走了,才让大叔的帐篷里就显得十分冷清,一个老头子家孤零零地守着自己的羊群,还有几头牛。

    我和格桑就经常过去给才让大叔帮忙,闲的时候就爷三个盘腿坐在一起聊天,我才知道,才让大叔年轻的时候原来是个猎手,经常到山里打猎,也就是那时候认识央金阿妈的。

    格桑对打猎的事很感兴趣,就缠着才让大叔说给我们听,才让大叔拗不过,只好开始给我们讲他以前的故事。

    我问才让大叔,都打哪些猎物,因为有些动物是受到国家保护的,打了不知道算不算犯法?

    才让大叔笑了一下,说:以前就是为了过日子,吃饱了就行,哪还想那么多?不过我们猎人心里也清楚,有些动物是杀不得的,我们要打也是打那些数量很多的很常见的动物,或者对草原有害的动物,比如野兔子什么的,有时也打几只野羊,碰到獐子也会打。

    我说:獐子是国家保护动物。

    才让大叔说:是啊,可以前不知道,只知道要吃饱肚子,等明白这些理以后,央金也出生了,打猎总不是安稳生活,就收起了枪,在大草原上放牧。

    我又问:天上的打吗?那些飞的大鸟好打不?其实,我担心的是那种土制猎枪的射程,因为格桑一直在缠着要我带他出去打猎,要练枪法,最好是打飞鸟,虽然对格桑来说,是很有难度的。

    才让大叔说:我们藏族人有水葬和天葬的习俗,所以,天上飞的不吃,水里游的也不吃,既然不吃,当然也就不打。

    哦,我深深地点了点头,真是不问不知道,一问之下,还有这么多内情。

    才让大叔开始娓娓地说起来:每次打猎出发前,要先点一盏油灯,念六字真言,然后在小神龛里的佛像前照一照,如果灯被风吹灭,第二天就不能上山打猎,佛会警醒你,有危险。

    格桑插嘴问:真的有危险吗?

    才让大叔认真地点了点头,说:有一次,风把灯吹灭了,那时央金阿妈正怀了央金,要补身子,我坚持第二天进了山,可谁知却遇到了一只熊,如果不是我从山坡上滚了下去,那只熊可能就把我撕碎了,从那以后,只要灯灭了,我就坚决不上山,佛是有爱心的。

    我实在有些搞不清楚,既然佛是有爱心的,可为什么才让大叔还是要去打猎呢?
卷三 第四十四章、捕鱼
    才让大叔看出了我的疑惑,就说:其实,奉劝众生不杀生的是喇嘛,但吃肉最多的也是喇嘛,咱们猎人当年也是为了生活,没有办法,所以打猎前都要祭拜生灵,念六字真言。

    格桑急着要听打猎的事,对于这些打猎前的事情也不大感兴趣,在年轻一带人的身上,渐渐地更多了一些向汉文化的靠拢,而对于本族的风俗和传统,正在慢慢地被大一统的汉流所冲淡。

    才让大叔给我们讲了他以前打野羊的故事,那个时候,野山羊是主要的打猎对象,体型大,有两百来斤,大一点的野山羊,光脑袋上的角就有十多斤重,这种羊也叫大头山羊,把头砍下来,等肉干了,烂掉了,变成白骨以后,拿出去卖,很值钱。

    我这才想起来,有时在大草原或是荒滩上经常看见的玛尼堆,石堆边常会堆起一个硕大的羊头骨,那应该就是大头野山羊的头骨了。

    每次打野山羊都要天不亮进山,如果等太阳照满山坡,野山羊就会撤走了,打不到,而且野山羊的嗅觉很灵敏,人不能站在下风头,风会把人的气味吹上去,野山羊就会逃跑得一只不剩。

    才让大叔说那一次,他打到了两只野山羊,太大,没办法背下山,就只好找了个山脚下的人家帮忙,用牦牛帮着运下去,临走,砍下两只野山羊的头,送给了人家。

    格桑听得不过瘾,他想听当时是怎么打的,怎么瞄得准,又是怎么开的枪,羊又是怎么死的,死了之后挣扎了没有?他的心思完全放在了打猎这件事上。

    才让大叔无奈地笑了一下,告诉格桑:那时打猎是为了生计,可现在不同了,国家也不主张打猎,不是说要保护野生动物吗?你怎么就喜欢这些打打杀杀的事?还是少杀生的好啊!

    格桑说:练枪法嘛,就是出去打打野兔子,以后我还要像阿哥一样去当兵呢!做个神枪手,不会打枪怎么当神枪手?

    才让大叔笑着摇了摇头,说:野兔子可不好打,没听说狡兔三窟吗?

    格桑脾气倔上来了,说:反正我就是要去打,我要练枪法。

    我觉得好笑,没想到格桑这小子对枪竟然也像我当年那样的情有独钟,将来一定会是个神枪手,不冲别的,就冲这股子倔犟劲和对枪的强烈的兴趣。

    我的预料没错,后来的格桑真的成了一名神枪手,对枪的熟练和精通几乎不在我之下,和黑子的神技都有得一比。

    才让大叔说起以前打猎杀生的事情,很是有些忏悔,他一直有种想法,就是自己杀生太多,所以老婆才会早早地就病死了,是老婆为他所杀的那些生灵顶了命。

    格桑还要缠着往下问,想听更多一些打猎的事,我看出让才大叔的神情有些不大对劲,就制止了格桑,告诉他:要练好枪法不是听就能听会的,得出去实际操练,大叔也累了,我们回去吧,哥明天带你出去练枪法。

    格桑兴奋地跳了起来,连呼万岁,兴高采烈地跑回帐篷里准备,他把枪拿出来擦了一遍又一遍,又准备子弹和火药。

    我完全不知道,在我去日喀则看病的这段时间,这小子不知从哪儿搞来了一大罐子火药,竟然还有雷管和导火索,装备倒也齐全。

    在我的威逼寻问下,格桑才告诉我,是他偷偷用一条羊和过往的牧人换的,那些人有火药,还有枪,本来想搞条枪的,阿爸不许,说家里已经有一条了,就要了一袋子子弹。

    第二天,我如约带格桑出去练枪,本来想让大黑留在家里看守羊群,因为毛毛走了,现在大草原上就剩下两只獒了,并且大黑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带出去也怕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对得起大黑?

    可多吉大叔坚持要让我们带大黑一起出去,他说怕有危险,我说:不行,大黑肚子都那么大了,她现在需要休息,我们就在附近的山坡子上走走,天黑就回来。

    多吉大叔这才点头答应,其实他心里也担心大黑,但又放不下我们,大黑知道我们要出去打猎,就拖着个大肚子走到外面送我们。

    我摸了摸大黑的头,大黑舔舔我的手,这已经成了我和大黑之间的默契,我和大黑就是用这种无声的方式交流着,互相感动着。

    走啦,走啦!格桑急不可待地催促,我最后抱了抱大黑,这才离去。

    我们绕过一个山坡,格桑说,走远点,有人住的附近,兔子都特别精。

    谁知就这么着越走越远,绕过了两个山坡,天色都中午了,前面出现一条河。

    格桑说饿了,要先吃东西,就掏出包里的羊肉干递给我,我望着那条清粼粼的小河舔了下嘴唇。

    我怎么以前就没想起来捞鱼吃呢?

    天天吃羊肉,吃得我都快长出一身羊毛来了,这个时候看见一条河,脑子里猛然就冒出个捕鱼吃的想法来。

    格桑问我干嘛老咽口水,就把水壶递给我。

    我问格桑:吃过鱼吗?

    格桑说:没吃过,好吃吗?

    我故意引诱他,咂着嘴巴,连声说:好吃,好吃得不得了,真是人间美味呀!

    格桑就舔舔嘴唇,小声说:我们藏族的规矩是不准吃鱼的,吃鱼犯大忌,不光不许吃,连捕都不可以,要是阿爸知道了,肯定要骂我。

    我一听格桑似乎不太赞成的意思,他可能不是想吃鱼,但是又觉得好玩,情绪就有些低落,但是我又实在想吃鱼,就说:反正你阿爸又不在,来,把装备都拿过来,大哥今天教你做简易的炸弹。

    格桑一听是和当兵有关的东西,就兴奋起来,羊肉也不吃了,把装火药的包递给我,兴致勃勃地看着我。

    我从包里摸了半天,摸出个罐头盒子,那是格桑和人家换来的,我把罐头倒掉,往里面装了一些较细的沙土,然后放进火药和雷管,埋好导火索,最外面又填了些粗大的沙粒和碎石,最后把罐头盒子固定紧实。

    格桑问:放那些沙粒石子干嘛用的?

    我不回答,反问他:霰弹枪见过吗?知道霰弹里面的那些小弹珠是干嘛用的不?

    格桑恍然大悟,说:哦,我明白啦!

    我问格桑:哪儿的鱼多?

    格桑没捕过鱼,也没吃过鱼,自然也就不知道,我就随便挑了个水草丰富的地方,把简易炸弹点燃,扔了过去。
卷三 第四十五章、打猎
    罐头盒子在水里爆炸,我看见水底的鱼被炸得在翻滚,就急忙拉着格桑往下游跑,然后就脱了鞋子,挽起裤脚,站到浅水里捞鱼。

    格桑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他很新奇,感到十分有趣,就把裤子卷到大腿,跟着跳进河里,秋天的河水很凉,有点冻得人打哆嗦。

    我捞了几条炸得翻了肚皮的鱼,跳上岸来,告诉格桑,那些鱼很多是被水流打晕了,过会它们就会游走,够吃的就行,天不绝人,人也不绝天嘛!捞那么多干嘛?

    天不绝人,人不绝天!这话是我从央金那里学来的,我发现,大草原真的教会了我很多在闹市里学不到的东西,除了人情世故之外,我更多了一些反璞归真的自省。

    格桑并不吃鱼,只是觉得好玩,他把鱼一条条捞起来,然后又放走。

    我不准备烤鱼,觉得太麻烦,就切生鱼片吃,顺便让格桑也尝尝,藏族同胞们也习惯吃生肉生食,只是不吃鱼,格桑坚持不肯吃,后来左右望了一下,见没有人,就说可以尝一小片,但是不许告诉他阿爸。

    尝了一小片生鱼片后,格桑就再也不肯吃了,还告诉我:上当了,一点也不好吃!生鱼片有股子怪怪的味道,滑腻腻的,还有刺。

    我说那叫腥味,猫吃腥就是这个意思。

    格桑不知道什么叫猫吃腥,非要问个明白。

    我真后悔说了那句话,和他解释猫吃腥就是男人“偷腥”的意思?格桑还是个小孩子,哪里懂这些,再说了,我也不好意思说,免得损坏了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

    格桑还在问,我急中生智,一指远处的山坡,说:看,有野兔!

    格桑急忙问:在哪里?在哪里?快把枪给我!

    其实,哪有野兔,我只是在分散他的注意力,我们收拾好东西,往山坡那边走去,我也不知道翻过了几个小山头,最后我们在一处草坡下卧倒。

    格桑说:我发现前面有兔洞了,咱们等会,兔子一会就跑出来了,她们在洞里呆不久。

    卧倒,隐蔽,守候,瞄准,开枪,猎物在枪声中倒地,脑门上的弹孔汩汩地往外冒血,这是我曾经做过的事,也是我最熟悉而热爱的事,现在,我静静地卧在草丛中,似乎又体会到了从前的那种感觉。

    我教格桑,该如何的利用身边的资源巧妙地隐藏自己,把自己融入大自然的一体,静候,等待,直到猎物出现,然后在合适的时候扣动扳机,一旦开枪,就决不容失手,因为对方不会再给你第二次瞄准的机会。

    格桑不愧是一个天生的杀手,虽然他现在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但我和他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很认真地听,并且做得非常倒位。

    最难得的是,他竟然可以一直趴在哪里,死死地盯着前方,纹丝不动,就像是大草原上的一根草或者一块石头。

    枪在格桑的手里,兔子们的生杀大权也就被格桑操纵着,我翻过身,出了口气,看天上飘过的一片片白云,想着以前我挎着心爱的狙击步在丛林中穿插、隐蔽,我是多么怀念曾经的那段幸福时光。

    也许,有人觉得在部队的生活和训练是痛苦的,在我看来,却是无比的一种幸福,被我失去了的幸福。

    现在,我躺在大草原上,心里很难受,想着簸箕他们,心里就难受得想哭,只有热爱当兵又当过兵的人才会明白我的感受,也只有他们才会不因为我的哭鼻子而笑话我。

    在我最难受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大黑,还好,现在还有大黑能劝慰我,或许她现在正在远远地地方朝我这边守望。

    我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突然,枪响了,我打了个机灵,急忙问:死了吗?

    我习惯于问“死了吗?”而不是问“打中了没?”因为,真正的枪手一出手就是杀机,猎物只有死这个选择,而没有打中了却可以逃的说法。

    格桑显然还太嫩,他不服气地说:竟然跑了,我明明看到打中了它的后腿,怎么还跑得了?

    我就笑骂他:真笨,打脑袋,懂吗?选致命的地方打,一出手,就不能再给对方逃跑的机会,如果你是个战士,刚才瞄准的是你的敌人,你不打死他,现在,他已经扑上来掐紧你的喉咙了!

    虽然我不喜欢炫耀自己,一旦脱离了部队,我就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更接近于现实中的普通人,但还是忍不住要教育格桑几句。

    格桑很认真地点点头,然后骂自己笨蛋,他很好学,尤其是对于枪这种东西。

    我突然有些后悔,格桑是一个天生的杀手,我不知道,我这样教他,到底对还是不对?

    格桑已经朝着兔子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我也跟了过去,发现前面有一个兔子洞,然后在不远的地方又发现了几个洞口,看来,人们所说的狡兔三窟果然不假啊!

    我不知道哪个是真洞,也不知道兔子又藏在哪个洞里,这一点,格桑就比我精明多了,他告诉我:其实都是假洞,只有一个是真的,假洞一般都是死洞,挖得也不深,掏一下就知道了。

    我奉劝他,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就这样用手掏?

    格桑找来了一根细树枝,往洞里捅,捅了两下,告诉我,这是个死洞,然后就又去捅别的洞。

    他正在做这些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到身后的草在动,不是风吹的动,而是猎物跳过时带起的风,风吹得草在响,我连头都没回,就喊格桑:兔子跑了!

    格桑急忙回头瞄准,一只断了腿的兔子仍然拼命地在跑,但已经跑得不快,跳得也不远,断腿给它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格桑一脸杀气,天天没事就抱着枪练瞄准的功夫终于没有白费,他扣动了扳机,竟然一枪打中了兔子的脑袋。

    “呯”的一声响,兔子在半空翻滚了一下,就跌到了草丛里,格桑高兴地跑过去,把猎物带回来给我看,虽然这种子弹的威力不大,但兔子毕竟个体很小,脑袋已经被打得稀烂,血呼呼的。

    对于兔子这种看起来可爱的小动物,我有些不忍心再看下去,转过了头,枪法是我教格桑的,但在此时,我又从心底里感到后悔,我真害怕,害怕将来格桑真的会变成一个厉害的杀手,他对枪的天赋不是一般的人都能拥有的。

    开了枪,见了血,格桑竟也像只獒一样被激起了更大的斗志,他提议:我们再走远一点,去打大猎物!
卷三 第四十六章、小狼群
    我看了看天色,说:不行,都走了这么远路了,再往前走,天黑前就回不去了,你阿爸会担心的,再说,也真的不安全,大黑又没一起来,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就那只土枪,可不一定能保我们两个人周全。

    大草原上危机四伏,特别是在黑夜来临的时候,我最担心的就是夜晚草原上的狼,虽然豹啊熊啊什么的,我也担心,但比起群体出动的狼来说,搏击的个体总是要少一些吧,不像狼群,当它们蜂拥而来的时候,人,毕竟只有两只手。

    被激起斗志的格桑,雄纠纠、气昂昂地往前走,他用左手提着猎物,右肩上高高地挎着那把土猎枪。

    我不好给他泄气,只好先跟过去看看,然后找个时机,劝他回去。

    我想错了,时机已经与我们擦肩而过,我还没有觉察出危险,然后危险已经在悄悄地降临,我和格桑都没有发觉,有一群狼,已经悄无声息地跟踪了我们很久。

    狼和人不一样,它们独特的爪部结构可以在行走的时候不发出一点声响,它们神出鬼没的作风更让人无法揣测行踪,我承认,我对狼这种动物还很不了解。

    狼群就像是一群移动的狙击手,一边跟踪,一边变换着位置,然后盯梢,跟踪,再变换位置,最后挑选个合适的时机下手。

    我深深地明白,出来混总有一天是要还的,我也知道,曾经自己从狙击步枪镜里守望猎物直至杀死猎物,总有一天,自己也会被别人守望并死死盯住,生命就是这样奇妙,一来一往,周而复始。

    我们闯进了一片林子,因为格桑要打大猎物,树林子里的机会显然要大得多,动物们也知道寻找自己的掩体,大草原上处处充满杀机,林子里太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

    我说:格桑,回去吧,天色不早了,再走也不一定碰得到大猎物,越走越深,也不安全,要不,咱们先回去,明天再来吧?

    格桑被扫了兴,有些不开心,他还是坚持要打一只属于自己的大猎物,好向我证明,我所教他的,他已经学会了,他也是个草原上的神枪手。

    我还想劝他的时候,格桑冲我摆了摆手,示意噤声。

    我发现前面树林子里站着一头水鹿,水鹿常常是小群体活动,夜行性动物,白天隐藏在林间休息,黄昏开始活动,最喜欢在水边觅食,因为善游泳,喜欢泡水,所以叫“水鹿”。

    我所知道的是,水鹿这种动物感觉十分灵敏,常常能预感到潜在的危险,性子机警,最善奔跑,一旦被它发现有危险降临,一眨眼就可以跑得无影无踪。

    这头水鹿可能是落单了,也可能是奔跑的时候受了伤,行动有些迟缓,站在林中左顾右盼,寻找着它的同类们。

    格桑很聪明,对于我所教他的知识竟然也可以活学活用,他躲到了一株树的后面,用密密的树枝做为伪装,将枪管从枝叶中悄悄地伸了出去,瞄准那只水鹿。

    我觉得这头水鹿很可怜,脚受了伤,又落了单,同伴不见了,自己孤零零地站在林子里发呆,天色慢慢暗下来,林子里危机四伏,野兽们都会跑出来觅食,这头落了单的水鹿很可能就再也见不着明天的太阳。

    我不建议格桑猎杀这头水鹿,水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且,我也不希望格桑因为捕杀的快感而变得越来越倾向于暴力。

    水鹿还在左顾右盼着寻找它的同伴,它还不知道有个拿枪的猎手已经盯死了它,格桑已经悄悄地做好了准备,他扣动了扳机。

    但是,水鹿命不该绝,格桑扣动扳机的时候,水鹿好像察觉出了什么,正掉转屁股往旁边看,这一枪本来应该打在水鹿的脑袋上,可却偏偏打中了水鹿的屁股。

    “呯”的一声枪响,水鹿的屁股上烂了一个洞,鲜血汩汩地涌出来,格桑正准备再补第二枪,与此同时,树林子里哗啦一片响,窜出七只狼来,其中有一只断了半片耳朵。

    我认得这群狼群,格桑也认出来了,那头被我们放生的小狼已经长大些了,体形越显强壮,第一个扑了上去,张开锋利的牙齿,向水鹿的屁股上狠狠地咬去。

    小狼这一口原本是要咬水鹿的咽喉,但是水鹿也知道大难临头了,屁股上又中了一枪,就急忙闪躲,脖子一甩就躲了过去,用自己的屁股顶住了小狼的大嘴。

    虽然水鹿的屁股上被小狼狠狠地撕咬下一片肉,但也总比咽喉被咬断要好得多,水鹿嘶鸣起来,奋力挣扎,但是与事无补,其它几只狼已经蜂拥扑上,将水鹿团团围住。

    七头狼分别咬住水鹿身体的不同部位,水鹿在挣扎着,用力扭摆自己的身体,狼群死死咬住猎物不松口,在半空中翻腾着,狼爪一抓到水鹿的身体,就死死地抓紧了不放,水鹿的挣扎无异是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

    我看见那头长大的小狼突然松开了嘴,绕到前面,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水鹿的咽喉,水鹿还想在做最后的挣扎,却已经是有心无力,被狼群扯倒在地。

    水鹿还没有断气,七头狼就开始一起分享捕来的猎物了,它们分别咬住属于自己的那块肉,然后狠狠地咬下来,吞进肚里,更残忍的是,水鹿还能低低地嘶鸣,侧着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地被狼咬下来吞掉。

    这无异于是人间最残忍的事了,我有点看不下去,格桑却看得津津有味,他小声地告诉我:阿哥,你瞧,那头长大的小狼!

    我问:怎么了?我知道是那头小狼。

    格桑饶有兴致地又观察了一会,蛮有把握地说:将来,这头小狼一定会成为这队狼群的首领,你看,那只头狼抢到的是水鹿身上最好的一块肉,别的狼都不敢和他抢,只有那只小狼敢,而且他很凶猛,并且是公狼,将来终有一天头狼要老去,小狼很快就会取代那只头狼的位置。

    哦,是吗?为了保证两个人的安全,我一直在观察头狼和其它几只较有实力的狼,这时才观察起小狼来。

    格桑说的没错,那只小狼的确十分凶猛,刚长出一点牙牙的时候,他就敢从大黑的怀里抢羊腿,现在长大些了,就已经有胆量和头狼争抢食物,等以后成年了,就更了不得,但他现在的胆识足够,只是体力和威猛还不行。
卷三 第四十七章、大狼群入侵
    小狼的越位行为引起了头狼的不满,头狼停止了咀嚼,冲小狼嘶吼着,龇起满嘴的每一根利齿。

    小狼仍然要去抢那块最好最嫩的肉,却被头狼一爪子狠抓了过去,小狼及时地闪开,头狼没抓到。

    就在狼们分咬猎物的时候,树林子里似乎响起了声音,声音很远,很有频率感,我本来没听清楚,但趴到地上仔细一听,那声音就格外的清晰起来,我感觉到那可能是一队更大的狼群。

    这队小狼群似乎也嗅到了空气中的危险,也许它们也知道有外族的狼侵入了自己的领地,那队狼群明显要比己方的势力大得多,是和那群狼搏斗一番,赶走外族的入侵,还是放弃自己的猎物,从领地上撤退?

    这,是个问题!

    这群狼显然也饿了一段时间,它们来不及有更多的时间咀嚼到嘴的肉,将肉块撕下来后,就直接吞进了肚里,我看见那只小狼吞下的肉最多,他撕咬猎物的速度非常快,吞咽得也很快。

    可能这只小狼从小就受过一场灾难,对于生命和食物的可贵有着更深刻的认识,他一边吃一边抬眼看着四周的动静。

    小狼发现了我,也发现了格桑,他有一点防备,但是又不闪躲,他可能对我还有一点印象,一边吃肉,一边不断地抬眼看我,想仔细地辩认我的身份。

    我警告格桑,这群狼现在有食物吃,就不会来攻击我们,把枪管子收好,别挑起狼的斗志,不然我们会倒霉的。

    格桑刚把枪管子缩回去,我就看到对面的树林一片哗动,几头雄壮的大狼从枝叶中钻了出来,它们是闻着水鹿的血腥味追来的,可能这片地方是两群狼领地中间的交接部分,只要有食物吃,大家都有可能会来抢。

    狗吃屎,狼吃肉,谁有本事谁就能吃最好的东西。格桑小声地说着,握紧了手里的枪,我提醒他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要分清敌我双方的实力。

    我话音刚落,对面的树丛后面又跳出十几只大狼来,我吃了一惊,来的是一队大狼群,足足有二十多只!

    而且,我听说,出来捕猎的大多是公狼,母狼们多半都是留在家里看着小狼,如果算上留在狼窝里的母狼、小狼的话,那么,这队大狼群应该足有三十多只!

    我预感到有危险,开始的那队小狼群不会攻击我们,但现在这队大狼群可就说不定了,但是,我对于狼这种集群生活的动物又有一种强烈的兴奋感,可能我曾经就是一名杀手,而狼也可以称作是大草原上的杀手吧?

    我想再接着往下看一会,看看这些狼到底要做些什么。

    格桑也被惊呆了,二十多只大狼就站在对面,这个时候,就算我手里再多一把猎枪也无济与事,毕竟离得那么近,狼还没有打死,其它的狼就会扑上来咬断你的咽喉了,也许,以静制动,那些狼还不会发现我们。

    那队大狼群盯上的是小狼群捕来的那头水鹿,水鹿现在已经断气了,身上的肉被小狼群撕咬去了一半,内脏拖拉得到处都是。

    大狼群毫不理会小狼群的嚎叫,有几头大狼往前走了几步,上前就去撕咬水鹿身上的肉,小狼群不得不撤退了,不然,一场厮斗再所难免,吃亏的肯定是小狼群。

    然而那只小狼却仍然像他小时候一样,死性不改,明知道到嘴的肉被人夺走了,就不可能再夺回来,可他却仍有要冲上去争抢的意思,而且还冲着大狼群嚎叫示威。

    小狼要吃亏!我在心里这样想,这个时候,我竟然忘记了那些是一群狼,而只是单纯地同情起弱势的一方来。

    小狼的确很威猛,大狼群抢到了水鹿,又很不耐烦小狼的骚扰,有两头大狼就向小狼冲过来,三只狼扑咬在一起。

    小狼虽然个头还小,也远没有两只大狼长得强壮,但他却异常的凶猛,在半空翻腾着,四爪乱抓,张着大嘴到处乱咬,像疯了一样,想要抢回自己的水鹿。

    可能是小狼的疯劲震住了两头大狼,也可能是两头大狼不屑于和小狼玩过家家,水鹿的肉已经被分得就剩骨头了,两头大狼急忙转回身去抢夺最后的残肉。

    小狼趁机占了便宜,他抓住了一头大狼的后屁股,用力一撕,竟然连皮带肉地撕下一片来,大狼吃痛,嚎叫着,回头猛扑猛咬,然而,小狼占了便宜,也出了心中的一口恶气,早已经撤退了。

    我和格桑看得心惊肉跳,从来都只是在电视上或是书上看到有关狼的描写,现在亲身经历了一次,心头对狼的敬畏又加深了一层。

    格桑也怕了,抱紧怀里的枪,小声地说:阿哥,走吧,我们回去。

    我嘴上说着好,心里感觉到可能回不去了,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僧多粥少?不够吃的时候怎么办?当然还要再去找别的可吃的东西。

    狼也一样,当狼多肉少的时候,狼群当然就会把目标转移到另外的动物身上,它们可不会认为你是人类,就不把你列入它们的餐单之内,只要是肉,狼就敢吃,它才不会管那是什么人,是高级动物的还是低级动物的。

    何况小狼群对我们还有些记忆,大狼群却是完全陌生的,它们也早已经发现了我们,刚才只是在抢夺鲜美的水鹿肉,现在肉没了,水鹿的骨头都被拆散,当然目标就转到了我和格桑的身上。

    我一早就知道,当那队大狼群从树丛中跳出来的时候,我们已经走不脱了,所以也没急着要跑,那只会引起狼群更大的兴趣,只是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像才让大叔说的那样,也点一盏油灯,也许大草原上的佛会给我们指示,告诉我们今天不应该出来打猎。

    不出来,就见不到那群狼,也就不会引起我强烈的好奇心,格桑也就不会坚持非要进大林子不可,也就不会现在还呆在这个地方了。

    当大狼群出现的时候,我就知道一切都晚了,反正是来不及逃了,所以我也并不惧怕,只是问格桑:会爬树吗?我们比比吧!

    格桑点点头,忽然又说:小时候爬过两次,没爬上去,我们草原上的牧民可是马背、牛背上长大的,不是树上长大的。

    我才没闲功夫和他说这些,猛地一托他屁股,低喝一声:上去!

    格桑知道大事不妙,借着我向上托的力,双手紧紧地抱住了树杆,用力向上一窜,真他妈的笨,竟然窜上去之后,双手没有抓住,身子又猛地向下一滑。

    我只好再托住他,用尽力气把他往上顶,死小子,才十多岁就长了一身的壮肉,死沉死沉的,逃命的时候都跑不快,也不晓得减肥,还说以后去当兵?

    我用足力气,连托了几次,才把格桑顶上去,他双手抓住了一根树杈子,使尽全身的力气,才翻了过去。
卷三 第四十八章、第一声枪响
    这时候,大狼群已经向我围拢了过来,围成了个半径不足三米的圆圈,看起来附近乌鸦鸦的一片都是狼头。

    虽然天色已经黄昏,草原上的气温也降了下来,林子里就更显得阴冷,但我的衣服还是一下子就湿透了。

    我从来没有体会过那种与狼群面对面的对峙,在战场上被枪打死,还能死个痛快,但是要我成为狼群的猎物,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一块一块地分割下来吞掉,我是绝不能忍受这样的死法。

    狼群在向中心收拢,就像渔夫撒下的网,它们已经在收紧网口,准备享受猎物了,看着二十多头狼流着口水盯着我,那种凶残的眼神让我也从心底里有一点发毛。

    我当时确实也有些后悔了,虽然自认为曾经勇猛无比,但好奇心让我必须负出一部分代价,我现在除了裤腿子上绑的那把尖刀,没有别的武器可以防身。

    但是,我现在根本就没有机会去抽出那把尖刀来,狼群已经伺机待动,只要我稍稍弯低一点身子,或者我略微扭动一下身体的任何部位,狼群就会一拥而上,把我活活地撕成无数碎片。

    我的心情有点紧张,但我却不能表现出有丝毫的畏惧,曾经无数次的临阵对敌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我胆怯了,狼群也就会立即扑上来。

    而现在,那些狼对我还存在着最后的警惕,它们不相信,我在它们的面前竟然还能表现得这么大胆,就有些迟疑,没有向我进攻。

    狼,是一种疑心很大的动物,利用狼的疑心,我镇定下来,用力捏紧拳头,寻找第一个准备向我下口的狼,虽然尖刀来不及拔出,但我的铁拳也足可以打碎一头狼的脑壳。

    狼群似乎准备行动了,集体向中心迈了一步,我也准备行动,浑身的细胞都紧张地收拢在一起。

    “砰”的一声枪响,狼群只顾着盯紧我,却忘记了树杈上坐着的格桑。

    格桑开了枪,这小子倒也不赖,在危急关头,竟然枪法大有进步,子弹打中了一头大狼的鼻梁骨,可惜子弹的威力不够大,枪的射程也不足够远,从高高的树上往下射的时候,侵彻力已经大大的减弱。

    那头狼的上半截嘴巴被子弹打断了,鼻梁骨戳在外面,血淋淋的,因为嘴巴烂掉了,出声漏风,嚎叫的也就特别难听,狼群受到了惊吓,集体后退了两步。

    我急忙一矮身,抽出裤腿上的尖刀咬在嘴里,借着下蹲的力道猛地向上一窜,十指抠住树杆,两脚一蹬树身,又猛地向上窜了一大截。

    弯腰、抽刀、咬刀、上树,不过用了五秒钟的时候,我已经超出了狼群的最佳攻击范围,狼群再度向大树围拢来的时候,我已经安安稳稳地坐在树杈子上了。

    格桑瞧得直竖大拇指,赞叹着:阿哥,你真比猴子还要灵敏,两只手就像长在树杆子上一样。他一边夸赞,一边翻过我的手掌来看。

    我的手掌上还留着摸枪磨下的厚厚的茧子,十个手指头也长着粗粗的皮,那是在特种部队时练功磨下的,那时候,整天折磨我们的除了簸箕,还有一个请来的教员。

    那个大个子家伙据说曾经是少林寺的武僧,另有一套折磨我们的办法,我很多功夫都是和那个教员所学,这十个手指头上的厚皮就是和教员学练铁砂掌时留下的。

    格桑惊奇地问我:阿哥,你的手上怎么长着这么厚的皮,像一层铁甲?

    我笑了一笑,故意想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就哄他说:没办法,你大哥是个粗人,粗手粗脚的,就长这样了,所以到现在都还讨不到媳妇。

    格桑一撇嘴,说:谁说我阿哥讨不到媳妇,是那些女人没有运气,给我阿哥,都看不上眼呢!

    我笑了笑,摸摸格桑的头,夸他的枪法有进步了,格桑很开心,不相信地问我:真的吗?我的枪法真的有进步吗?

    我说:那当然,你大哥是谁,名师出高徒嘛!来,高徒,把枪给师父看看。

    格桑很高兴地把枪递给我,我又补充了一句:就是这枪不太好,刚才那一枪本可以打碎那头狼的脑袋的。

    格桑嘀咕着:要是大黑跟我们一起来就好了,这些狼也就不敢这样猖狂了。

    我说:大黑挺着个大肚子,能来吗?再说了,今天是咱们俩犯了个错误,不应该把责任迁连到大黑身上。

    格桑吱唔着点点头,虽然他心里也知道不应该在黄昏时分还进大林子里打猎,但是又有些不大心甘,觉得这只不过是个失误,或者说是运气不好。

    其实,在茫茫的大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常见不过的动物了,在大草原上放牧的牧民们常常隔三差五的遇见狼,只是那些狼也并不常袭击人类,除非是它们找不到食物的时候。

    按理说,现在是秋天,正是草原上野兔子野鼠最肥嫩的时候,狼可以找到很多入肚的食物,在狼们的大脑中罗列着一份季节食物餐单,到了相应的季节,它们就会在大脑中按季节和路线来搜寻最适合自己吃的食物。

    但是,今年的秋季似乎有些不寻常,比往年要冷一些,可能,某些动物也预感到今年的冬天不会好过,行程路线会有些提前或者退后,再或者就是改变了往年的路线。

    于是,狼群为了在冬季来临前抢夺尽量多的食物,已经不在乎所谓的领地限制了。

    大狼群闯入小狼群的地盘,胜者为王,只要抢到食物就是真理,毕竟要维持那么大一个家族,头狼的任务也很艰辛。

    我和格桑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下面那只断了上半截嘴巴的狼一直在嚎叫着,呜呜咽咽的,像是在嚎啕大哭一样,我不知道那只狼为什么要那样悲哀。

    格桑说:它活不成了。

    我想起我刚到多吉大叔家时,大叔曾经说过的故事,就点点头,赞同格桑的话,因为这只狼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也丧失了他的攻击力,头狼不会再需要他了。

    如果头狼任慈一点的话,会把它从狼群驱逐出去,如果头狼凶狠,那么这只狼就只有死的下场。
卷三 第四十九章、子弹不多了
    我们很不幸运,遇到了一群凶残的大狼群,那只断了嘴巴的狼被几头大狼围住,头狼可能是忍受不了它的哭嚎,就先下了口,一口咬在它的咽喉上,血顺着头狼的嘴巴往下流。

    我第一次亲眼见到同类之间可以这样互相残害,终于明白,为什么人类要把那些凶残而又没有同情心的人比作是“狼子野心”、“狼心狗肺”了,我有点寒意,因为这种自相杀害的残忍。

    但是,当我想到人类之间也会因为利益的驱使而互相利用互相加害的时候,我心里的悲哀就更深重了一层。

    狼,根本不忌讳在人类的面前直白地表露自己的凶残,而某些人类却要带着虚伪的面具,嘴里说着仁慈,手里拿着刀子。

    这是悲哀,有些时候,某些人类或许还比不上动物……

    阿哥,我们怎么办?格桑望着树下久久不肯离去的狼群,心里有些发毛,我感觉到他的身子都有些僵硬了。

    格桑不会爬树,更怕从树上掉下去,只要他掉下去,马上就会被狼群撕成碎片,所以格桑就紧紧地抓住树枝,手心都紧张得出了汗。

    我告诉格桑:没关系,别怕,最多咱们在树上耗一个晚上,明早天一亮,狼群就会撤退,再说,那时候大家就会找到这里来,人多势众,狼也不是傻子,打不赢当然就要跑。

    可是,我们能耗一个晚上吗?格桑担心地问我,他告诉我,一开始打兔子的时候,自己为了练枪法,浪费了不少子弹。

    我问他,还有多少颗子弹?

    格桑双手抓着树枝,不敢乱动,让我自己数。

    我把他怀里揣着的小包掏出来,数了一下,才六颗子弹了!最多也就打死六只狼,如果运气好的话,一颗子弹贯穿两颗狼头……但是又不可能,哪会次次都有那么好的运气?

    我把枪拿过来,装上一颗子弹,这些子弹用来打狼已经有些不太实际,狼太多,打不完,只能在狼群准备行动的时候,放上一枪,起到个威慑作用,为自己多争取一点时间。

    天,很快就黑了,天亮的时候还好一些,天一黑,就听着林子里呜呜的风在响,秋虫在鸣叫,黑暗中,一对对绿莹莹的眼珠子在放着饥饿的光芒,一想到那些是凶残的狼,头皮就发炸,全身的鸡皮疙瘩都暴出来了。

    格桑有点焦急,问我:阿爸他们怎么不来找我们呢?

    我说:当然会找,只是还没找到这里,谁会想到,我们会走这么远?再说,我倒不希望他们现在找过来,狼太多,万一他们没有个安全措施,那不是白搭上几条命?

    格桑不出声了,紧紧地抱着树杆,秋天夜里的风很冷,我感觉到一股寒意顺着脊背往头顶上爬,格桑也冷得缩紧了身子。

    狼群可不怕冷,相反,在漆黑的夜里,它们更显得活跃起来,有几头大狼在头狼的指挥下,向大树猛扑过来,但是树杆很粗,狼群扑击了很久,也没能把我们摇下去,只是树叶子晃了一阵子。

    狼群停止了攻击,开始休息,但又很不甘心,仍有几只狼围着树杆在打圈圈。

    为了安慰格桑,我笑着说:格桑,你瞧,这些狼给咱们当保镖呢!风把那只死狼的血腥味吹上来,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自己心里都有些发毛。

    夜深了,狼群发动了几次扑击,都没能成功,格桑有些放松了警惕,他有点迷迷糊糊的想打瞌睡,可能是有我在他身边,所以他就放心了许多,竟然慢慢地把眼睛给闭上了。

    我知道他睏了,又很疲倦,其实我也有点想睡,但是一望见树下那几十对绿莹莹的眼珠子,所有的睡意都被驱赶得无影无踪。

    以前在特种部队的时候,两个大队搞一次选拔比赛,为了入围,我曾经三天三夜没休息过一分钟,到后来,到达目的地的时候,眼睛都睁不开了,但那也硬挺了过来。

    我摇醒了格桑,告诉他,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我们必须警惕,只要我们放松一点点,狼群就有机会可乘。

    格桑重新打起精神,睁大眼睛往树下看,狼群有些焦躁,在树下来回地走动着,我所知道的是,狼其实是一种极有耐心的动物,它可以整整一天不停步地追赶猎物五十公里,也可以为守候一只猎物而窝上几天。

    前面的这几只狼,显然是在做样子给我们看,我觉察到什么不祥的感觉,扭头往身后看,这一看,吓了一大跳。

    有两头狼站在树下,一动不动,另外两头狼站在稍远一些的地方,正准备向树这边冲过来,我想起在部队搞训练时有个科目,就是翻越高墙,一种方式是自己独立翻跃,另一种方式就是和同伴一起搭建人梯。

    说实话,我当时怎么也不敢相信,狼,他妈的也懂搭狼梯?

    我一直以为小说里或者书上写的狼如何如何聪明,那都只不过是个精美的桥段或者骗局,我从来都没有信以为真过,但现在,却不得不信了。

    我把枪递给格桑防身,告诉他:如果狼扑上来了,就用枪托子猛敲狼的头,最好是敲鼻梁骨中间的那块地方,猛敲,可以把狼打晕,子弹太少了,咱们要节省着用。

    然后,我把尖刀紧紧地握在手里,盯住了后面的两只狼,这把尖刀是才让大叔送给我的,是当年他打猎时的随身利器,算是个珍藏品,藏刀不是一般的锋利,很尖锐。

    有人说,狼会飞,我不相信,但可以把那理解为跳跃,现在,那两只狼已经准备跳了,它们先是退后了一段路,然后猛地向这边冲过来,前爪在狼梯的背上一按,整个身子就腾空飞了起来。

    狼在半空中飞跃的时候,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目标物扭动腰身,以调整方向,两只狼同时向树杈上扑过来,第一次,高度不够,离树杈还比较远,只把树皮抓下几片碎屑。

    两只狼歇了一会,第二次向树上扑来,这次还是差了一点,树杈子太高,狼跳跃的速度和力度都还达不到那个高度。

    狼群骚动了一阵子,头狼更换了两只更强壮的狼上场。
卷三 第五十章、亲手杀狼
    这两只狼长得很肥,很壮实,在这队狼群中应该算是打手或者左右护法的级别,膘肥体壮,个头高大,第一次扑击,有一只狼就抓到了树杈的边上。

    我有点吃惊狼的纵跳力,担心格桑的安危,提醒他要多加小心,格桑嗯了一声,握紧了枪杆子,把枪托子对准外面。

    第二次,狼扑得更高了,两只狼向树杈上扑来,身在半空的时候,后爪借势在树杆上一蹬,整个身子便向我和格桑扑压过来。

    格桑一着急,忘记自己该干什么了,抱着枪杆子发愣,情势危急,我来不及想太多,双腿夹紧树杈,左手一把扭住了一头狼的下腭,右手尖刀向前猛刺,“噗”的一声,尖刀刺进了右边狼张着的嘴巴里。

    一股血水从狼嘴里喷溅出来,喷了我满脸,混和着一股腥臭的气味,那头狼的咽喉被尖刀刺穿,来不及嚎叫,就直直地向树下跌去。

    左边的这只大狼还在挣扎,它的下腭被我紧紧捏住,惊慌之中,两只前爪向我胸前抓来,“嗤”的一声就把我的迷彩军装给抓烂了。

    我知道这个时候绝不能慌张,随手把刀尖往后一倒,割断了一只狼爪,借势右手按住狼脑袋,左右手一使劲,“喀啦”一声脆响,那头狼的下腭被我硬生生撕裂,左手再使劲一拽,整条狼下腭连着舌头和气管都被扯了出来。

    我松开手,那头狼直直地向树下坠落,临断气前,爪子还条件反射地抓了我几下,把我的右胳膊上抓出了两条血痕。

    我喘了口气,问格桑:刚才怎么不用枪托子砸?发什么呆?

    可能我杀完狼后的一脸凶相和满头满脸的血刺激了格桑,令他觉得有些恐怖,他好像有点怕我一样,打了个哆嗦,说:阿哥真厉害,我,我刚才一吓,再一急,忘了手里拿的什么东西了。

    其实,刚才我自己心里也紧张得要死,又有谁不怕死呢?再有能耐的人也会怕,只是他们能在害怕的同时做出更机警的反应,知道应该如何应对面前的恐惧,而格桑,还不行,明显还不能适应这种情况。

    我努力放松自己的面部表情,扯了一把树叶子,抹干净自己的脸,笑着安慰他:傻小子,有什么好怕的?这么胆小慌张,将来怎么去当兵?还说要当特种兵呢!像你现在这样子,那可不行,连门都进不去。

    一听我说连门都进不去,格桑的气势就被我激励起来了,他挺直了腰,抱紧了枪,向我保证:阿哥,你放心吧,我不怕死,我要向你学习!

    我笑了起来,说:光不怕死还不行,还要有足够的胆量和技术,你要知道在不同的时机不同的地方,去找准敌人的薄弱点,然后再下手,用最小的牺牲换来最大的保障,明白吗?

    格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忽然一指树下,说:瞧,狼又要扑上来了!

    果然如格桑所说,头狼在牺牲了三个同伴之后,被激怒了,它再次组织了一支敢死队,准备再次向树上的目标发动攻击,方法还是搭狼梯,但是却由两队变成了四队,组数增加了一倍。

    我知道要自己一个人同时应对四只凶残的狼,有些不太实际,现在,格桑必须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和风险,否则的话,稍有不慎,我和格桑都要玩完。

    我提醒格桑,这次可不能再发呆了,不然的话,不是我被拉下去,就是你被拉下去,总有一个要被狼撕成碎片,要是实在没把握的话,你就开枪。

    我的话并不是危言耸听,格桑也明白局势的危急,可能也是被我刚才杀狼的凶狠所震撼,他也摆出了一脸的凶恶神态,牢牢地抓紧了手里的枪,枪托子对外。

    四头狼从四个方向扑上来了,因为占据了居高临下的有利地位,再加上第一次的经验,我的这次反击就更显得轻松自如,我先是迅速地一刀割断了一头狼的咽喉,然后左手卡住另一头狼的脖子,随后再补上一刀。

    短短几秒钟时间,虽然胳膊上又被抓出了几条血道子,但却消灭了两只狼。

    格桑没有开枪,他用枪托子砸中了一只狼的脑门,那只狼跌了下去,但另一只狼却抓住了他的裤腿,狼身子向下坠,把格桑也扯了下去。

    来不及了,格桑的身子已经向下坠去,我急忙一反身,一把抓住了格桑的头发,这小子,没有像多吉大叔那样剪一头短发,长年以来就一直留着一把小辫子,现在,就是这把小辫子救了他的命。

    我一揪住了格桑的小辫子,随即伸出另一只手拽住了他的脖领子,但那只狼也不肯松开爪子,用自身的重量把格桑往下坠,格桑被坠得头皮发痛,一着急,双手使劲地往上伸,我抓住了格桑的手,但那枝枪却掉了下去。

    狼,还不肯松开爪子,我把格桑使劲地往上拉,狼就在下面一个劲地扑腾,把格桑往下坠,我的两条大腿被树杈子磨得生疼,树下的狼都向格桑围了过去。

    格桑也着急了,他急中生智,用力吸紧肚皮,也是因为一下午没吃东西,肚子早就饿空了,这一吸肚皮,腰围就缩减了不少,下面的狼一使劲,把格桑的裤子给扯脱了。

    格桑光着两条腿,终于被我拉上了树杈。

    一场惊险过后,我和格桑都有点脱力,而且,枪还掉了下去,连远程攻击的武器也没有了,现在只剩一把尖刀和四只肉掌。

    狼,死了五只,有一只是被头狼咬死的,四只是我杀的,但树下还有二十对绿莹莹的眼睛在闪着饥饿的光芒,怎么办?

    格桑的裤子被狼扯掉了,幸好他外面还穿着藏族的长袍,很长,可以把腿部都遮盖起来,这样在深夜里也就不会太冷,但寒气还是从他的屁股下面往上钻,格桑就抱着树杈子打哆嗦。

    我一边安慰格桑,一边警惕着树下的狼群,狼群在损兵折将之后,也不敢再轻举妄动了,而是散落在树下周围,静候时机。

    格桑再也不敢打瞌睡,我更加不敢睡,但又熬不过这漫漫黑夜,就一边盯着树下的狼,一边给格桑讲故事,讲我曾经在部队里的故事,这样,时间也许会过得稍快一点。
卷三 第五十一章、攻击
    其实,草原上的白天远长过黑夜,夜其实很短,我和格桑再坚持一阵子,天就差不多快亮了,那个时候,相信多吉大叔也就会找到这里,就算大叔找不到,但大黑的鼻子很灵,也一定会在很远的地方就嗅出我们的气味。

    坚持了许久之后,天色快亮了,狼群也有些不安,头狼有些焦躁的情绪,在树下来回地走动,突然叼起那支枪跑了出去。

    我不知道那只头狼想干什么,过了一会,它又跑了回来,这次是空着嘴巴,枪却已经不见了,我这才明白,头狼是转移走我们的武器,它似乎准备发起黎明前的最后一次攻击。

    我提醒格桑,打起精神来,狼群又要发动攻击了!

    格桑左右瞧了一瞧,枪掉下去了,他想找点什么防身的东西,我扭断了一根较粗些的树枝,用尖刀把树枝前端削得尖锐无比。

    我把尖刀递给格桑,留着他防身,把树枝紧紧地握在自己手里。

    格桑有些担心地问我:阿哥,那树枝管用吗?要不,刀还是给你,你厉害,刀给你比给我要管用。

    我来不及和他解释太多,头也不回地盯着树下的狼群,我说:别婆婆妈妈的,拿紧刀子,盯住狼群,我是受过特种训练的,就算是根树枝,也比你手里的刀子厉害。

    格桑不出声了,他为自己丢掉了那枝枪而感到歉疚,如果这个时候枪还在手里,那就可以派上大用场了。

    我可以一枪打死头狼,虽然狼群不会因为头狼的死而离去,但至少在它们重新确定新的首领前,我们又可以争取到一部分宝贵的时间。

    但现在,枪没了,只有硬扛,狼群又开始在树下扑击,并且有几只狼开始刨挖树根下的泥土。

    我现在真有点彻底的佩服这些狼了,竟然能想出这么多的鬼点子,人们都说狐狸狡猾,在我看来,狼一点也不比狐狸差,甚至比狐狸还要更狡猾更多疑。

    一只狼刨挖泥土的速度也许会很慢,但好几只狼一起刨,就像个小型挖土机一样,就看见泥土哗哗哗地飞出去,不一会,树下就被刨出了一个大坑。

    狼群集体向树杆上猛扑,我知道树根扎得很深,大树不会因为狼的扑击而倾倒,但树杆子却有点摇晃了,我抓紧格桑的衣领子,怕他会掉下去。

    在部队搞演习或者是接到任务整装出发的时候,也从来没体会过现在这样紧张的心情,我的心情在焦急中煎熬,天色一点一点地放亮,但狼群并没有放弃我和格桑这两块难啃的硬骨头,仍然在向树上扑击。

    突然,格桑惊喜地叫起来:阿哥,我听到大黑的叫声了!还有另一家的獒!

    我一直在关注着树下的狼群,没有注意到别的声音,这时格桑的一句提醒,令我顿时震奋了不少。

    我侧耳细听,远远地,空气中似乎隐约传来大黑那雄壮而气韵悠长的吼叫,刚猛浑厚的叫声令人情绪亢奋,想不到大黑快要做妈妈了,竟然还是这样威猛,气势一点不减当初。

    如果这个时候,我的手里还有枪,我就会开枪向天示警,告诉大黑和多吉大叔,我们所在的方位,但是现在没办法,只能靠大黑灵敏的嗅觉了,找不找得到这里,可能还是个未知数。

    我的心情又暗淡了下来,但我相信大黑,她一定会找到这里来的,那只是个时间问题。

    我想起来,草原上的人们习惯了在辽阔的山坡上放歌,嗓门子都是特别的宏亮,和我那宏厚的嗓音比起来,更多了几分悠长和尖锐,我问格桑:会唱歌吗?

    格桑点点头,说:当然会,放羊的时候没事干,就经常扯着嗓子嚎,对天嚎,对羊嚎,对着大黑嚎,我的嗓子就是跟大黑练出来的。

    我笑着说:那,你唱首歌吧,大黑听见了,就会来找我们。

    格桑立即明白了我的意思,放声大唱起来,他是扯直了嗓子唱,带着一点干嚎,但声音却又尖又锐,可以传到很远。

    我借着格桑的兴致,也跟着一起吼叫起来,树下的狼群被这突如其来的尖叫声给吓了一跳,全体向后撤退了几步,但又迅速地再次围拢上来。

    大黑听到我们的声音,她可能是在快速地向我们这边跑过来,一边放声大吼,钢烈的声音震得狼群集体会头,侧耳凝视。

    獒,来了两只,除了大黑,还有另一家的那只公獒,长得也是很凶猛的样子,看起来像头狮子。

    狼群有些动摇了,准备撤退,但是,头狼却更狡猾一些,它准备还是留下来,先看看情况再说,毕竟现在它手下还有二十个弟兄,而獒,只来了两只。

    大黑很生气,她可能一整天都在担心我们为什么不早些回去,现在看到这群狼,她憋了一肚子的气就发泄了出来。

    头狼在犹豫要不要撤退,但大黑却没有给头狼更多的犹豫时间,她远远地冲进树林子,不等头狼做出什么表示,就放声狂吼,挟着一股劲风,向头狼猛冲过去。

    大黑此时的样子很凶猛,奔跑起来像飞在半空一样,全身的黑毛都飘动起来,她张着长满利齿的血盆大口,吼声震得树林子不住地抖动。

    头狼知道自己的麻烦来了,面前的这个对手不是个平常的家伙,个头大而且强壮不说,气势也异常的凶猛,那锋利的尖齿可以一下子插穿自己的骨头,吼声像狮子一样,令整个狼群都感到恐惧。

    但这是一支大狼群,就目前来看,还保留着二十个生力军的队伍,比起两只獒来说,数量上占足了大大的优势。

    看样子,头狼准备拼一下,当大黑向它猛冲过去的时候,头狼仰头嚎叫起来,所有的狼像接到了命令一样,突然一同跃起,扑向大黑。

    所有的狼伸长了利爪,张开了锋利的大嘴,向大黑抓咬过去。

    对于狼群的反抗,大黑愤怒的表情异常激烈,她那一对小眼睛里暴露出野性的凶光,皱起鼻子,竖起尖齿,整个身子像一条跃出水面的鱼,在半空中扑腾、翻转、跳跃,四只强壮有力的爪子所到之处,狼立即被扫了出去。
卷三 第五十二章、解救
    狼多势众,大黑有些忙于应对,另一只獒也冲了过来,加入对狼群的厮杀,獒和狼是大草原上天生的死对头,一旦见面,就要打个你死我亡。

    两只獒在狼群中并肩做战,狼凶,獒就会比狼更凶,我看到下面是一片残酷的战场,黎明前的树林子在微弱的曙光中瑟瑟发抖。

    大黑一口咬住一头狼的后脑壳,狼使劲往前窜,大黑用力一扯,硬生生地把狼的头皮给撕了下来。

    另两只狼分别咬住了大黑的背部和尾巴,大黑疯狂地吼叫着,她跳转身,用力一甩,就把两只狼给甩飞了出去,但她自己背上的毛也被扯掉了一撮。

    看见自己的背毛在半空飞舞,大黑很生气,她像疯了一样,在狼群中横冲直撞,不管见到什么东西,张嘴就咬,在我看来,那气势比雄狮还要威猛,我紧张得抱紧了树杆。

    狼群也很害怕,与两只獒厮斗,它们占不到什么便宜,起码目前是这样,再拖下去,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处,天色放亮,头狼见自己的弟兄没讨到便宜还受了伤,就决定撤退。

    但大黑的斗志已经被激惹得十分高涨,狼群撤退的时候,她一个纵跃,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头狼的尾巴,头狼急于逃命,回头龇牙示威,张嘴要咬大黑,但又不敢。

    大黑上下“利齿”咔嚓一声合拢,就听见头狼放声哀嚎,尾巴被大黑连皮带肉咬下一大截,大黑愤怒于狼群竟然敢向她围攻,咬下头狼的半截尾巴后,泄愤似地嚼了几口,就硬吞了下去。

    头狼可能是觉得这次的猎杀行动太失败了,而且很倒霉的撞见了两只獒,自己的尾巴又被咬断,血滴滴嗒嗒地往下流,一声哀嚎,转身就往林子里冲去。

    狼群紧跟着头狼撤退,它们捕食的时候跑得快,逃命的时候跑得更快,像阵风一样,一下子就跑得没踪影了,大黑还不泄愤,两只獒继续追着狼群咬。

    后面的狼急于逃命,跑得像丧家之犬一样,被大黑一路追咬得怆惶不堪,狼群不得已,只得使出分身计,狼群立即分散为数个小队,向不同的方向狂奔。

    两只獒稍愣了一下,正准备再继续追赶,多吉大叔和另一只獒的主人已经赶了过来,一开始他们没有两只獒跑得快,两只獒冲进林子的时候,他们还在半路上跑。

    我也知道穷寇莫追的道理,我来不及从树上跳下来,蹲在树杈上呼唤大黑,多吉大叔也在喊,叫大黑回来。

    在两只獒主人的不断呼唤下,两只獒终于不情愿地走了回来。

    我急忙从树上跳下来,一把抱住大黑,大黑还没有从战斗中放松出来,牙齿还龇着,粗野地从鼻孔里喷气,她全身的肌肉还很紧张,仍然保持着随时战斗的姿态。

    我捏着大黑的四条腿,给她放松肌肉,大黑没有理我,她还在左顾右望,观察着树林子里的一切动静。

    多吉大叔很担心我们,就问我们怎么走这么远,又责怪格桑不听话,差点闹出大事来。

    格桑不敢辩解,捡起地上的那条裤子一瞧,裤子已经被狼们撕扯得稀巴烂,一条一条的,像帐篷顶上挂着的经幡。

    可能是因为狼群围攻了我们一个晚上,大黑又很担心我们的安危,此时的大黑对于死在地上的那五只狼就很有些意见,她需要发泄。

    大黑挣脱了我的手,走到那五只死狼的身边,冲着狼的尸体不停地吼叫,吼叫了一通之后,又在树林子里疯狂地跑了几大圈,这才停下来,走到我身边站着,喘着粗气。

    我很担心大黑的身体,她的肚子已经比较大了,再过一段时间可能就要生崽了,现在,她还要拖着个大肚子来和狼搏斗,我很怕这会对她肚子里的小獒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看着大黑的肚皮一鼓一鼓的,她也在不停地喘粗气,我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就是有点被感动得想哭的那种感觉。

    如果这次大黑肚子里的小獒有个什么不测,我会后悔得要死!

    去年,大黑怀过一次孕,但是没生下来,如果这次再有个三长两短,我简直都有种想自杀的想法了,我会觉得自己一辈子都对不起大黑,对不起她肚子里的崽。

    我搂着大黑的脖子,轻轻地抚摸她的肚皮,肯让别人抚摸肚皮,这是獒对别人极其信任的一种表示,一般的獒是不会轻易让别人抚弄自己的肚皮或者是颈部的。

    大黑这种对我毫无保留的信任更令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我还记得第一次到多吉家时,大黑鄙视我冲我吼叫的神情,但她现在对我却是这样的信任,而我却要走那么远,在她大着肚子的时候,给她再添一次麻烦。

    格桑扔掉了手里的烂裤子,从我的裤腿上拔下那把尖刀,走到死狼的身边,准备动手,多吉大叔问:你要干什么?

    格桑生气地说:把狼子皮剥下来,回去挂在帐篷顶上,叫那些狼们看看,看它们以后还敢不敢再来!

    多吉大叔制止了格桑的这种举动,他叹了口气,说:还好,没闹出人命来,如果你们不侵入狼的领地,狼也不会主动攻击人,你还想剥狼子皮?你知道不,狼也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狼懂人言,也记仇,你剥了它们的皮,它们就会盯住你不放,天天跟着你,一直盯到你死!

    格桑被他阿爸的话吓到了,缩回了手里的刀子,可还不解恨,就拿脚使劲地踢了死狼几下,然后就跑出去,找他那枝心爱的土猎枪。

    找了一回,没找到,格桑就在那边喊他阿爸,我们都跟了过去,大黑的鼻子灵,她闻都没怎么细闻,就迳自往一棵大树下走去。

    大黑用爪子刨了一会,我们就从树叶堆里看见了露出来的枪管子,原来头狼很精明,它怕我们会用这支枪来对付它,就把枪叼走,然后找了个地方,竟然还知道用树叶子埋起来,不让人发觉。

    狼的这种精明更让我对多吉大叔的话深信不疑,我有点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感觉,记得多吉大叔说,狼会记仇,而我亲手杀了四只狼,那不是要被狼们记仇记上一辈子?

    说不定,它们会一路跟着我,追着不放,直到它们老死或者是我老死?
卷三 第五十三章、我的后悔
    多吉大叔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他找来了一些树枝和石头,把几只狼的尸体堆放在一起,四周用石头围起,上面搭了些树枝,像是个坟墓。

    多吉大叔一边做这些事情,另一个牧民也过来帮忙,多吉大叔说:狼是通灵性的,你杀了它们,也是逼不得己,狼们自己心清楚,是它们先侵犯发人类,你给它堆个墓,狼们再来寻找同伴尸体的时候,看到这个墓,知道你心里的歉疚,就不会再来找你报仇了。

    如果说狼如何凶残如何精明如何有鬼点子,我都还可以相信,但如果说狼会因为你搭的几块石头或树枝就对你变得仁慈起来,我是说什么也不相信。

    对于多吉大叔的这段话,我只能理解为:并不是狼们变得仁慈了,那仅仅是多吉大叔的仁慈,他把善良和仁爱均匀地分给大草原上的每一个物种和生命,他就像大草原上的一盏圣灯,照耀着整个大草原的白天和黑夜。

    天色已经大亮了,格桑找到了自己的枪,多吉大叔也搭完了狼墓,我们一路走回去,大黑经过一场厮杀,神情有些疲累,她一边走一边喘气,有些痛苦的样子。

    我说:休息一下吧,大黑很累了,她在喘气。

    另一个牧民说家里还有事,就牵着自己的獒先走了,我们爷三个就陪着大黑坐在大草原上休息。

    大黑趴了下来,脑袋搭在自己的前爪上面,她闭着眼睛,很睏倦的样子,我知道,獒是从来不会低头的,它们永远都是高昂着头,高高在上地孤傲地生活着,现在,大黑的这个样子很令我担忧。

    我无法开脱自己的罪过,都是因为我,大黑才会这个样子,我真担心大黑肚子里的小獒,我担心它们还没有发育完全,就要这样死去。

    一只獒一年只能怀一次崽,而且,獒对于伴侣的要求是十分高的,在孤傲的母獒面前,只有更孤獒的公獒才配得起,而且一旦公獒和母獒结为了伴侣,它们就不会再去找另一个伴侣了,就算是公獒死了,母獒也宁愿守一陪子寡。

    獒对于生存环境的要求也很高,它们只适合在高原地区生存,而某些人只是为了自己的喜好或者是对于凶猛野性的追求,而强制性地在并不适合獒生存的环境里养獒,那只是对獒的一种迫害。

    对于那些为了赚钱而不断地对獒进行杂交再贱卖的獒贩子,我就更加不耻,为什么世界上纯种的獒越来越少越来越金贵,我想,错不在獒,更多的责任在人类的身上。

    保留住一只纯种的獒是多么不易呀!而我,却在这个时候……

    我痛苦地低着头,抚摸着大黑的毛,脸上写满了后悔,大黑背上的毛在与狼的厮斗中被咬脱了一片,还好没伤到皮肉,我摸着她的背,那里还有一块伤疤,也是大黑为我留下的。

    看着大黑疲惫又痛苦的表情,我的心也在痛,我不知道说些什么话才好,揉了揉眼角,猛地抽了抽鼻子,我有点想哭,是后悔的眼泪。

    多吉大叔拍了拍我的肩,安慰我:算啦,兵兵,别难过,大黑会挺过来的,虽然去年的时候……

    多吉大叔的喉咙也哽咽了一下,说不下去了。

    从这段日子与多吉大叔的相处中,我发现,大叔对大黑的疼爱比对格桑的疼爱还要多,大黑就像是多吉大叔老来得女的宝贝疙瘩一样,天天宠着溺着……

    格桑不敢说话,低着头摆弄自己的藏袍,两条腿光溜溜地露在外面,多吉大叔又有些生气又有些疼爱地说:你瞧你,还好没被狼咬断腿,以后就该长点记性了。

    忽然,我听见大黑的肚子里咕噜咕噜地在响,好像有东西在里面蠕动着,我急忙伸手去摸,里面肉乎乎的,好像能摸到几个小肉球。

    格桑急忙问:摸到了吗?有几个?

    我摸了一下,说:好像有四、五个!

    多吉大叔也伸手摸了一会,点点头,说:五个吧?很不容易啦!天生天养的,有的獒一胎只能生一两个呢!

    大黑忽然抬头看了我们一眼,舔了舔嘴巴,好像想喝水的样子,格桑急忙跑出去找水喝,他对于大黑这次的受苦,心里也一定很歉疚。

    獒忍得住饥饿,但不能断水,我看见格桑跑出去找水,就端起了那支土猎枪,向土坡上走去,多吉大叔问我去干嘛?

    我说:打兔子给大黑吃。

    我猜想,大黑跑了一夜找我们,又和狼群厮斗了半天,再加上肚子里的小獒在闹腾,她肯定是又饿又渴又累,得马上补充营养。

    守候了一会,我看见一只野兔子从草丛里蹦过去,我瞄都没瞄,端起枪就扣动了扳机,这不是炫耀,是长期摸枪摸出来的感觉,只要把枪端在怀里,枪口上扬或压低几分,会对猎物造成多大的伤害,我都清楚得很。

    我知道这一枪打中了兔子的咽喉,跑过去一看,枪眼就在兔子的脖子后方,颈骨都被打断了,脑袋软软地耷着。

    我知道枪声惊动了草原上的小动物,再守下去,兔子也不会再出来了,就提着那只死兔子走下山坡。

    格桑没找到装水的东西,就光着脚,用他的靴子装了两靴子水,小心地端着回来,我用尖刀把兔子头割下来,剥了皮,把兔肉切成小块,一点一点地喂给大黑吃。

    大黑开始还不肯吃,她只是一个劲地喘息,后来看见格桑回来,就喝了一靴子水,这才开始吃肉。

    多吉大叔终于笑了起来,连声说:没事啦,没事啦,她肯吃东西喝水就好了,等等再休息一会,我们就回去。

    多吉友叔一边说一边笑,跪着天空祈祷跪拜,满脸对神的感激和虔敬。

    我们终于平安地领着大黑回到了家,多吉大叔跪在神像前祈祷着什么,不停地磕头,我因为对大黑的愧疚,也跃在佛像前拜了一拜。

    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跪拜过任何人或者神佛类的事物,这是第一次,为了大黑。

    大黑的精神好了许多,她不喜欢呆在帐篷里,就又走了出去,到她的羊圈边待着,我听到帐篷外面有动静,担心大黑,就跟出来看。

    [对第五十二章的部分修改:

    …………两只獒在狼群中并肩做战,狼凶,獒就会比狼更凶,我看到下面是一片残酷的战场,黎明前的树林子在微弱的曙光中瑟瑟发抖。

    战斗来得太快,头狼简单地进行了战术分工,大黑看起来比另一只獒更显得凶猛一些,头决定用四只公狼分散另一只獒的注意,而将兵力集中在了大黑的身上,在十六只强壮的狼的围攻下,大黑显得有些落单。

    四只强壮的公狼堵住在大黑的前头,张开血腥的大嘴冲大黑猛扑撕咬,头颈和胸部是任何一种动物都最需保护的地方,这一挑衅性攻击立即吸引了大黑的主要注意,两侧的狼趁机包围上来,进行合攻,大黑在狼群中前突后窜,凶残的狼竟一时找不到下嘴的地方。

    大黑一口咬住一头狼的后脑壳,狼使劲往前窜,大黑用力一扯,硬生生地把狼的头皮给撕了下来,后侧的两只狼分别咬住了大黑的后背部和尾巴,大黑疯狂地吼叫着,她跳转身,用力一甩………………

    狼群紧跟着头狼撤退,它们捕食的时候跑得快,逃命的时候跑得更快,前面的狼像阵风一样,一下子就跑得没踪影了,几只壮狼负责断后,大黑还不泄愤,两只獒继续追着狼群咬。

    后面断后的狼在两只獒的狂追猛咬之下急于逃命,跑得像丧家之犬一样,被大黑一路追咬得怆惶不堪,这几只狼不得已,只得再使出分身计,立即分散为数个小队,向不同的方向狂奔。

    两只獒稍愣了一下,正准备再继续追赶,头狼带领着它的队伍早跑得不见了踪影。多吉大叔和另一只獒的主人已经赶了过来…………]
卷三 第五十四章、大草原的神兽
    原来是扎西木大叔,他提了些碎肉和骨头站在帐篷外面,想进去又大不进去的样子。

    我知道是因为他和多吉大叔之间因为卖獒而引起的那点隔阂,我招呼他进去坐,他也只是讪讪地笑了一下。

    扎西木大叔问我:多吉在里面?干啥呢?

    我说:拜佛,进去坐呀!

    扎西木大叔摇了摇头,不好意思地说:那,还是算啦!家里也没多少只羊,拿点碎肉和骨头来,给大黑补身子,别让大黑再出去抓食了,她都那么大肚子了,你们就辛苦点,多给她喂点好吃的好喝的,带崽的母獒得迁就着。

    我点头说:明白,就是大黑喜欢自己抓活食吃,没办法,她性子傲,我们就是喂她吃,她也吃不多。

    扎西木大叔就点点头,又说:那平时多给她补充点营养,维生素什么的,再给肉里拌点面粉、鸡蛋,要多喝水,喝好水。

    好水是什么水?矿泉水水还是纯净水?大草原上的水就是河里流的水,人也就喝那个,扎西木大叔这种对大黑格外的关心让人觉得有点不舒服,我有点怀疑,他是不是有企图的,他可能将来是想要一只生下的小獒!

    那怎么行?本来大黑怀的崽子就不多,到时候得给才让大叔留一只,因为是毛毛配得种,多吉大叔自己得留一只,另有两家没有獒的牧民已经和大叔说好了,要讨两只獒回去养,分都还不够分的,扎西森大叔再来要一只,我就没得分了。

    出于私心,我只是点头,也没说什么别的话,扎西木大叔和我聊了会闲话,又盯着大黑远远地看了几眼,说:大黑是只好獒呀!生了个好人家,找到个好主人。

    大黑似乎有点不太喜欢扎西木大叔,她把头转过去看着圈里的羊们,然后把屁股掉转了过来,对着扎西木大叔。

    我已经习惯了大黑的这种姿势,当她把屁股对着你的时候,那就表示,她觉得你很讨人厌,已经到了她不得不用屁股来招呼你的地步了。

    扎西木大叔脸上讪讪的,听见多吉大叔在里面说话,就把肉和和骨头塞到我手里,急急地走了。

    多吉大叔钻出帐篷来,问我:刚才和谁在说话?

    我回答:是扎西木大叔,他拿了些骨头和肉来,说是给大黑吃的,补身子。

    多吉大叔什么也没说,他可能也明白扎西木大叔如此献殷勤的意思,远远地看了大黑一眼,叫我把骨头和肉拿进去,晚上混着海带熬肉汤,给大黑吃。

    这几天的天气明显地冷多了,晚上,大家都围坐在帐篷里,围着火炉子取暖,帐篷的一角放了个肉盆,里面是煮得热气腾腾的肉骨头海带汤。

    听多吉大叔说,这种肉汤獒吃了最好了,又补身子,又下奶水,大黑休息了一天,精神好了许多,趴在肉盆前,吃得津津有味,我被她馋得直流口水。

    到藏区的这几个月时间,吃肉吃得我没变胖,反而身上还掉了几斤肉,我也想喝海带汤,但是却没有,自从上次去日喀则买东西回来,我就把海带一直留着,那是给大黑的。

    我晚上没吃多少饭,吃不下,现在把几块羊肉插着,放在火炉子上烤着,准备当夜宵,多吉大叔拿了一壶酒,酒的香气混着烤肉香气在帐篷里弥漫开来。

    天冷了,真的冷了,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雪下得这么晚?多吉大叔自言自语着,也的确,在内地吧,现在也算是快进入腊月了,可这里的雪还没有下,只是冷得厉害,大草原上仍像是一片深秋的景象。

    气候很干冷,附近的牧草被羊们都吃得差不多了,剩下的草也已经开始变得干黄,放眼望去,大草原上枯黄的草连着远处沙漠似的黄土地,很萧瑟,像大西北的荒原,让人觉得凄凉,想家。

    我望着炉火发愣,羊肉被烤得滋滋地冒油,每年要到冬季的时候,我就会特别的想家,虽然我很不想回那个家,但又会从心底里思念。

    记得我当兵那年,是和家里大吵了一架之后,就跑去报了名,家里很生气,于是一段时间的冷战,后来冷战还没结束,我就进了部队。

    一直到现在,我都还没有机会向父母解释我当时的冲动,我在想,当时父母也一定很受伤,但又心疼自己的儿子,我是个很倔强又有些任性的人,脾气很大,又喜欢惹事生非,至少在以前是这样的。

    经过部队里的几年磨炼,现在的我早成熟了许多,也知道世事的艰辛和父母的不易,我不会再像在学校里那样打架闹事,也不会再冲动地向父母扯着嗓子大吼,而更多了一份理智和冷静。

    现在,和大黑相处的这几个月时间,我觉得这是我人生中的升华部分,我的思想和道德观念都在不知不觉地发生着变化,心胸也开阔了,学会了忍耐和思考,也学会了用一种更平常的心态去看人看事。

    我要感谢大黑和这个美丽的大草原,它们真的给了我很多东西,很多很多金钱买不到的东西。

    兵兵,喜欢獒吧?等大黑生了,到时给你留一只。多吉大叔看见我一直在发愣,随手往炉火里添了块干羊粪。

    我正在发呆,一听这话,精神立即震奋起来,响亮地回答:好啊,好啊!可是……

    我犹豫了一下,獒是大草原的宠物,是上天赐给牧民的神兽,它们只适合在辽阔的土地上生存跳跃奔跑。

    而在大城市里,那里没有辽阔的大草原给它们奔跑,也没有活蹦乱跳的小动物供它们捕食,有的只是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当然,更没有了獒的天敌——狼。

    它们还能保持自己的天性吗?

    这,算不算是一种对獒的虐待?

    我兴奋的心情立即黯淡了下来,我想了一想,又说:再看吧,等大黑生了再说。

    多吉大叔可能猜到了我的忧虑,点点头,说:也好,等生了再说吧!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大黑已经趴在羊圈外边,她抓到了一只黄鼠,那鼠长得很肥大,圆墩墩的,像个大肉球。
卷三 第五十五章、獒之谦和
    看见大黑吃的津津有味,我忽然也想尝尝黄鼠的味道,我想,那一定比羊肉还要鲜美,我把想法告诉格桑,格桑觉得好玩,就表示赞同。

    掏黄鼠不是一件容易事,那小东西十分精明,我和格桑又挖又堵又掏,折腾了半天,才捉到了一只肥肥的土黄鼠,提在手里,沉甸甸的。

    我们把黄鼠剥了皮,提到帐篷里,抹上一层盐巴,用大树叶子包起来,扔到火炉的残灰里,火炉还没有灭,格桑又往里面加了块干羊粪。

    我们正在烤黄鼠的时候,多吉大叔走了进来,手里提着那张黄鼠皮,说:今年的黄鼠比往年都长得肥,看样子,今年的冬天又不好过了,连鼠子都知道多长点肉。

    格桑奇怪地问:阿爸,今年到现在都还没下雪呢,往年都早下了。

    多吉大叔好像在思索着什么,说话很缓慢,停了半晌,才说:是啊,今年的雪下得特别晚,但是,却比往年都要冷,去年这个时候,我们都还没烤火,虽然已经下了场薄雪了。

    多吉大叔说的没错,今年的藏区虽然还没有下雪,但是气候却异常的干冷,雪随时都会下下来,只是时机还未到。

    我等不到下雪就冻得招架不住了,本来以为自己身子骨特棒,在特种部队的时候,大冬天都敢用冷水洗澡,现在却不行,风整天在耳朵边子上吹,痛痛庠庠的,好像要长冻疮的感觉。

    这些天我除了贴身穿着央金送的那件羊皮袄子,外面就只穿了一套薄薄的迷彩,我以为,就这个样子就可以熬过整个冬天,但现在看来,我的想法是错误而且可笑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藏区的气候会这样冷,半夜,我被冻醒,从裹得像粽子一样的被子里爬出来,我把毯子卷在身上,从帐篷里伸出半个脑袋。

    还好,今晚有些月光,冷冷的从天上斜照下来,大黑顶着个大肚子,趴在羊圈外面,她半闭着眼睛在休息,听到帐篷帘子响,立即警觉地抬起头。

    看到是我,大黑站了起来,走到帐篷边,伸头拱拱我的手。

    可能是大黑快要做妈妈了,越来越强的母性感让她显得比往日温柔了许多,也和我亲昵了许多,因为这段时间我对大黑格外的关心,照顾得就像是自己的老婆要生孩子一样,天天陪着她看着她。

    大黑就在帐篷口卧下来,一边伸头舔我的手,我摸摸她的头,钻出帐篷来,想多陪她一会,但是,帐篷外面很冷,冷得我筛糠似地抖。

    我把毯子盖到大黑圆滚滚的大肚子上,自己钻进帐篷里,翻出央金送来的那几件藏服,严严实实地裹在身上,这才钻了出去。

    藏服很宽大,长裙长袖的,有点像古装,第一次这样穿,觉得很不舒服,有点碍手碍脚的感觉,我干脆把袍子底撩起来,打了个结。

    大草原的夜,其实很美,虽然现在草都黄了,远处的树叶也枯了,落了,但那辽阔的地域,远远的月光,一望无际的地平线,空旷宁静的美带给人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

    我想像着在远古的时代,那时候还没有飞机大炮,也没有高楼大厦,更没有现在炙手可热的狗贩子,人们代以为步的就是车马。

    远远的,在美丽的大草原上,一个老牧民赶着一群洁白的羊,一只乌黑而勇猛的獒陪伴在他的身边,缓慢的忍耐孤寂的美,把人类所有最原始而纯真的感情铺洒在草地间、雪峰上。

    然后,远远的地方慢慢出现了一只狼,不,是好几只草原狼,它们向老牧人的羊群扑去,獒凶猛地吼叫起来,义无反顾地向狼群冲去,厮杀、搏斗……

    狼一只接一只地倒在地上,狼的血染红了雪和下面的草地,而那只獒却依然孤傲地站立着,高昂着头,带着满身的伤,冲天吼叫,大地在震撼,雪峰在颤抖……

    我像所有挚爱着獒的人们一样,对于獒充满了无限的神往和期待,我常常一遍又一遍地在脑海中构划它的勇猛和忠诚,按自己的期望和想法神化它们本就是天生的特性。

    我曾经觉的獒就是上天赐予人间的神,但是,这几个月与大黑的相处以来,我更慢慢地体会到了,獒作为一个物种的更本质的一面。

    大黑也并不是神,她像普通的动物们一样吃喝拉撒睡,她勇猛,但一样会受伤,她忠诚,但只限于自己的主人。

    我常常逗弄大黑,教她一些简单的肢体动作,但她也是今天学了明天就忘,并不能像我所期望的那样,在动作技能的学习上,獒的灵巧度比小型犬明显差了许多,人也就不能强求。

    后来,我才知道自己当初那个拿藏獒作军犬的想法是多么可笑,虽然獒有着忠诚的个性和良好的体质,但它们并不适合做工作犬,也不适合用于单纯的观赏性搏斗。

    獒就适合生活在这样一个寒冷的高原地区,看护羊群,守护主人,生在大草原,长在大草原,死在大草原,和那些狼们兔们一样的生老病死,四季轮回。

    獒,平静而且谦和,与世无争地做世外桃源里的勇者,而那些把斗狠、玩乐、享受虚荣和体面强扣在獒的身上,一面赚着大把的票子一面炫耀着自己所卖的獒的人,很无聇,很下流。

    他们过份地炫饰獒这个平常的物种来获取更大的利益,我不知道,当终有一天,人们清楚地了解了獒这个神秘物种的时候,当神话不再是神话的时候,人们会怎么想?

    那时候,也或许,忍受指责背负委屈的是獒,而给獒带来无限委屈的那部分人,却早已赚足了票子,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了。

    我胡思乱想着这些只有人类才会想的事,大黑只是静静地卧着,她不会知道我在想什么,也不会知道这个社会给獒这个家族又带来了什么,她不会太在意所有的好和坏,她只要主人好好的活着,她的羊群们好好的活着,大草原还是那样的欣欣向荣,她就满足了。

    獒,无私无欲地为大草原奉献一生,而我们这些以獒为生或者是以獒为乐的人们却没有想过,我们,又能为獒做点什么?

    我想着这些事情,就觉得很伤心,抱紧了大黑的脖子,大黑亲热地贴紧我。

    夜,深了,我却一直睡不着,我仍然在想,虽然人们给獒扣上了如此一顶神圣的光环,但它们一样有规律地按自己的方式生活,没有骄傲,也没有以此为荣,那么我呢?

    也许很多朋友都把特种兵看作天兵神将一样的勇猛,但特种兵也一样是人,我曾经在退役的时候,走在大街上,用一种以已为荣的目光看身边的所有人,现在,在大黑面前,我觉得这样的活法很可笑,就像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丑。
卷三 第五十六章、领地之争
    深夜,我又听到了狼的嚎叫,呜呜嗷嗷的,很凄凉,从很远处的山坡上传来,因为距离太远,声音听起来很缥缈,大黑知道那对自己的家和羊群构不成什么威胁,也就并没有吼叫,只是站了起来,来回地巡视了几遍。

    自从上次在大林子里杀了几只狼以后,我的心里就常常有些惴惴不安,我担心那些狼一定会跟过来,然后找个时机下手,为它们死难的同胞们报仇血恨。

    虽然我并不会为此而感到害怕,但俗话怎么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何况还有这么多的牧民和羊群。

    狼,像獒一样,是大草原上极富个性的一个物种,它们的神秘感并不比獒逊多少,只是人们对于狼谈论的太多,意识上自然也就淡化了。

    对于狼这个草原上的大家族,这些天来,我一听到狼叫,就会从梦中惊醒,有时候,晚上还会梦到自己杀狼那血淋淋的场景。

    现在,又听到了狼叫,我站了起来,向远处眺望,什么也看不到,听说,狼是站在山头上嚎的,向着月亮嚎,有人称:叫月,我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但总觉得有种凄凉的恐怖。

    狼的嚎叫一声接一声地响了起来,像是在开一个盛大的家族会议,又像是两群狼的厮杀,因为我听到后面的叫声越来越凌乱而且凄惨,躁动而且不安。

    狼,从后半夜一直叫到快天亮,我从睡不着到后来想睡却不敢睡,大黑也警惕了一晚,她感觉出什么不好的因素,从狼的叫声来判断,数量很多,像是个很大的家族,或者是两个家族。

    早上,多吉大叔起得特别早,天色还没大亮,他一钻出帐篷来,就问我:听到昨晚的狼叫了吗?狼群在打架,它们要争地盘。

    争地盘?争这里的地盘?我问,觉得很有意思,狼也像人类一样,知道划分疆域和国土,利益不和的时候,就打,就抢。

    多吉大叔告诉我:今年的冬天会很冷,虽然现在雪还没有下,但是,一旦雪落下来,可能,所有的动物都找不到吃的了,这些狼赶在下雪之前抢夺最好的地盘,它们要占好地势,囤积资源,不然雪一下,别说人的日子难过,势力弱一点的小狼群可能都熬不过这个冬天。

    那这些狼要打多久?我又问,觉得很新奇,这些是在书上没有看到过的,所以就想问个仔细。

    多吉大叔说:这个可就不清楚了,要看从别的地方来了多少只狼,有多少群,有些狼可能就会在这场争斗中死掉,也可能,它们会融合为一个更大的狼群,很难说啊!希望这些狼不要在今年的冬天袭击羊群就好了!

    冬吉大叔的担忧也令我觉得忧心,天气一天比一天冷,我们准备拆了帐篷回村子里住了,拆帐篷的那一天,天上飘起了细细的雨丝,不一会儿,雨丝就变成了细细的雪沫子,飘飘洒洒地飞扬在半空。

    下雪了?是下雪了,但下的并不久,一阵风吹过来,雪沫被吹散,沾在拆散的帐篷料上。

    我们回村子的路上,风一直在刮,风很大,人们都把头脸缩在衣服领子里,我不敢坐车,因为一坐下去,就觉得浑身发冷,干脆下了车,陪大黑一起走。

    风吹打着我的脸,好久没有搞负重跑了,我感觉自己的体质已经赶不上在部队的时候,就跟着车子小跑起来。

    大黑看见我在跑,觉得挺有意思,就跟着我一起跑,獒是一种不畏严寒的动物,它们不怕风不惧雪,在寒冷的气候中却显得更为活跃。

    我穿着宽大的藏袍,跑起来有些缠脚,大黑也不急着要超过我,她不紧不慢地跟在我屁股后面一步远的地方,因此,我跑的样子看起来很滑稽,像是被一条狗在追着跑。

    一路上,跑跑停停,远远地望见了前面的村口,又回来了,我的心里涌起一阵激动,想着赶快冲进屋子里去,点起火炉,暖暖地烤个火,于是脚下就加快了速度。

    大黑也很兴奋,她竟然拖着个大肚子,冲到了我的前面,洒开四蹄,向那个叫作“家”的地方跑去。

    我满怀激动的心情跑进村子,当我走进院子里的时候,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院子里一片狼藉,到处是枯叶和狼粪,所有没带走的家当都被翻了个底朝天,横七竖八地斜倒在院子里和屋里。

    能撕烂的东西绝没有一个是完整的,全部被扯成了碎条,撕不烂的东西就被滚得到处都是,而且上面沾满了狼的粪便和尿味。

    狼来过了?洗劫?抄家?三光政策?

    我的头皮有点发麻,没想到狼竟然可以把事情做得这么绝,感觉脊背上冷嗖嗖的,从心底里往外窜凉气。

    大黑也被眼前的景象怔住了,她有点不相信似的,她不相信狼竟然敢在她的地盘上如此撒野,大黑屋里屋外地跑了两趟,看着满地乱七八糟的东西和残败的景象,仰头猛叫起来。

    大黑的声音震得树都在抖,地上一个破罐子“哐啷”一声响,从一边滚到另一边。

    随后赶来的人们也对眼前的景象有些吃惊,但他们毕竟是草原上的牧民,对狼的了解远远超过我,吃惊了一会之后,就各自回到了自家的院子,开始整理东西。

    多吉大叔说:这种事情,见怪不怪了,几年前,有人打了几只狼崽,那些狼们为了报仇,也搞过一次,它们知道斗不过村子里的獒,就等我们搬走的时候,冲进来撒野。

    我对于狼的凶残和聪明本来还有些敬畏,但对于这种做法却很有些不屑,大黑也明白,但她就是气不过有狼敢在她的地头撒野,她对于自己的领地有一种强烈的霸权意识,愤怒地冲到院外吼叫。

    大黑吼叫了很久,我们差不多收拾完了屋子,她才慢慢地走进来,喝了点水,就独自跑了出去,站在村口的方向,冲着远处又狂吼了一通,然后就一直站在那里,不肯回来,像一个忠于职守的守城卫士。

    多吉大叔好像在想什么心事,收拾完东西之后,他就一直坐在那里,默默地抽烟。

    我也走过去,坐在他身边休息,一边问:大叔,有心事?
卷三 第五十七章、生存之道
    多吉大叔点点头,抽着烟,看起来有点像自言自语,他说:刚才打扫的时候发现,这些干了的狼粪不是同一群狼的,而且来的有先有后,最早的可能是在我们刚离开村子后就留下了,晚一点的,大概也就在一个星期前。

    也就是说,有两批狼来过了?我问,刚才打扫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那些狼粪有些已经干得像石头,有些却还有些湿软,我以为这村子快荒了,所以经常有狼来,所以就没有细问。

    那些狼是分两批来的,而且是两群,可能最初来的狼群就是那队小狼群,它们是来寻找小狼的,后来小狼送回去了,它们也就没有再来过了,可后来那群狼呢?我问。

    多吉大叔又抽了口烟,望望屋外,风呼呼地吹着,外面的景色看起来很苍凉,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我:前些天,你不是半夜听到狼嚎了吗?今年的冬天会很冷,聪明点的狼都知道往有食源的地方跑。

    哦,我立即明白过来,说:来的狼多了,自然要先下手为强,抢占地盘,后来的这些狼粪和狼尿就是它们留下的一个记号!

    多吉大叔点了点头,他的神色有些忧虑,我知道他在担忧什么,村子里的人家不多,獒也只有两只,今年的冬天又会特别冷,人的日子难过,狼的日子更难过,牛、羊们的日子就更加难熬了。

    牛、羊的吃食不足度过整个冬天,而从四周迁来的狼群又时时在暗地里打这些牧畜的主意,可能还会有别的找不到吃食的野兽,它们一样会在饥饿难耐的时候袭击人类的村落。

    听天由命吧!多吉大叔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着:咱们这个地方又偏又冷,路也不通,有个天灾狼患的,也只有听天由命。

    看着多吉大叔额头上皱起的深深的皱纹,我有一些酸心,这就是劳苦大众的生活,最底层的劳苦大众的生活。

    我决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为村里的人分忧解难,虽然,我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但总比整天无所事事,眼看着牛、羊一只只被狼群咬死要好。

    村落本来就不大,也就那么几户人家,但有一点不好的是,各家的房子都稀稀落落地散坐在各处,并不是很聚集,本来是想围着整个村落建一圈刺墙,但现在看起来有点不现实。

    这里的院落其实都是敞开的,严格一点来说,其本上不能说是个院子,因为根本就没有实际的院墙,不像北京的四合院,这儿的院子只是在屋门前的一大片空地,看起来像是个院子一样。

    多吉大叔家的院子是自己用土砖垒的,只有一边,另一边没有,是用栅栏打的羊圈。

    这些天来,我一闲下来的时候,就和格桑去村外较远的树林子里去砍树,回来后劈成一根根的栅栏木。

    格桑问我:做栅栏木干嘛?咱们的羊圈很牢固了。

    我说:反正有用,等着瞧吧。其实,我自己心里也不知道这样做,对于那些狡猾的狼来说,能不能起到一点防制的作用,但还是坚持把栅栏木一根根劈完。

    每一根栅栏木都被我削成了尖刺的形状,看起来不太像打羊圈的栅栏木,它的顶端很尖,而且两侧又各钉了一根尖刺,看起来像个三叉乾。

    我把这些削好的尖木重新打在羊圈的栅栏内侧,一根根用铁丝绑紧,然后又特意在在每根栅栏木的外侧钉上了许多铁钉,整个羊圈从外面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大刺猬一样。

    加固完羊圈,我又提出得把院墙重新加固,砌成一个完整的院子。

    多吉大叔有点不太同意,他当初砌那道墙的时候,也只是单纯地为羊圈挡风,没有要砌个院子的意思,其它各家也都是这样。

    住在这里的人们都很朴实,他们没有那些大城市里人的猜忌心,除了对狼和野兽的提防以外,砌不砌院子根本就不重要,在这里,那些类原始的纯朴自始自终都给了我一种“夜不闭户”的感觉。

    但现在,砌墙并不是为了防人,而是为了防狼,我一遍一遍地向多吉大叔解释,但他都执意不肯。

    格桑也几天也被我折腾得够呛,他也不太想做这些体力活,一听说要砌墙,砌道院子,把自家和外面都隔离起来,就更不明白了。

    他觉得那样做,很不厚道,大草原上的一切都是很辽阔的,天空、土地、人心,都是如此,院落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多余的风景。

    没办法,我只好到别家做动员,但他们也不大接受我这个提议,我只好彻底放弃了这个想法,然后提出,要帮他们的羊圈重新加固,有几家觉得自家的羊圈够牢固了,没这个必要,只有才让大叔接受了我这个提议。

    才让大叔一个人居住,没有人手帮忙,我就更应该帮他多做点事,他家的羊圈加固都是我一个人完成。

    我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大黑就拖着大肚子跟在我身后,看我做这些事情,她细眯着小眼,像个监工,我知道大黑不是在监督我,她只是在陪我度过那些无聊的时间。

    大黑其实也知道,其实我的内心很寂寞,离开了自己最深爱着的部队,却又无法接受新的生活,我的到来,只是一种对世事的逃避。

    我逃避喧嚣,选择孤独,但真实的我并不属于这个大草原,我的心只是暂时地在这里漂泊。

    也许别人看不透我,但我相信,大黑能看透这一点,或许,她的心也像我一样,作为獒的家族一员,在世人期盼的目光下,她也曾经雄心壮志过,但却在日复一日平淡的现实生活中淡漠。

    也许,英雄并不是非要轰轰烈烈地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隐没于平淡的生活,走在最平常街道的某一个角落,做一个最平凡的人,不惹人起眼,也不忘记自己的责任和本份,保持一个英雄的心,在危难来临的时候才会挺身而出,那也是英雄。

    在与大黑的一次次无声的对视中,从大黑那淡泊而又隐忍杀气的眼神中,我渐渐地悟出了一个道理。
卷三 第五十八章、探子
    就算我永远地离开了部队,再也摸不着心爱的枪,再也不能出色地完成一个个艰难的任务,但那并不能表明我就不再是一个英雄。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英雄,真正的英雄在心中,他们隐没于尘世的每一个角落,就像所有的小人物一样平凡,不羡慕他人的高岸伟大,也不自卑于自己的渺小无名,安分守己地站在自己应该站的地方,供献自己应该供献的力量。

    我觉得当初的自己是多么可笑啊,离开了部队,我失去了那个英雄的称号,就觉得自己好像就此沉沦了一样,担心自己的将来不再受人重视和崇敬,自己将要沦落为平庸的一族。

    这种想法是多么的无知,多么的可笑,多么的让人不耻!

    我忽然想家了,想回去,向父母忏悔我这些年来的歉疚和痛悔,为我当初离家时的冲动和对父母的暴怒而歉悔。

    我更想回去,让自己再重新融入这个社会,就算是死亡后的新生吧,重新开始我新的生活,像大黑一样,做一个凡世中的隐者。

    我还没来得及向多吉大叔表示我的想法,日喀则的第一场雪就落下来了。

    这场雪来得真晚,但却没有令我失望,我一直不知道大草原上的雪是什么样子的,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象着那天地连成一线的无边无际的洁白,我在想,那是怎么样的美丽啊,一定像天堂一样。

    的确,四周都是洁白的一片,天上是白的,地上是白的,近的一切和远的一切都被雪覆盖了,我的眼里除了被雪的白色刺痛,就是一种想流泪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一片无边的白色中,我有一种被暴光了的感觉,在这个神奇的大自然面前,曾经的我是多么的渺小和无知啊!自认为自己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对的,到头来所有的论点和论据却被一只獒给彻底的推翻。

    我跑到村口,冲到空旷的雪地里,放声大吼,尽自己最大的力气吼,就像当初我们被簸箕折磨得不行而放声大吼,为自己打气一样。

    现在,我也是在为自己打气,在我离开部队的时候,我就像一个被拔掉了气门芯的皮球,现在是该给自己打足气的时候了。

    大黑跟着我冲到了雪地里,看见我在雪地里疯狂地跑着,大吼大叫,她有些不太理解,但觉得挺有意思,就冲过来,跟着我一起吼叫,一边围着我奔跑。

    我看到大黑的肚子已经鼓胀得很大了,可能这几天就要生了,不敢让她做太剧烈的运动,就停止了奔跑,仰面躺倒在雪地里,直直地倒下去,就像曾经做训练时一样,虽然大黑没能像曾经的战友一样托住我,但我也觉得很欣慰。

    獒就是獒,人就是人,獒做獒应该做的事,人做人应该做的事,我,也应该做我应该做的事。

    我突然大笑起来,很开心的笑,这是我来到藏区以后第一次这样真正放开胸怀地大笑,心里很舒服,像是出了一口长久憋闷不散的怨气。

    我躺在雪地里,在藏区来说,这样的雪积得还不算太深,我躺下去的时候,刚好高过我的肩膀,从远处看,我就像是被雪掩埋了一样,其实不是。

    我闭上眼,体会这大自然的静美,耳朵里仿佛传来咯吱咯吱的脚步声,我以为是大黑在雪地里玩耍,走得远了,所以声音听起来就很细弱,我时刻担心着大黑,睁眼一瞧,大黑就坐在我身边,她很安静,警惕地望着远方,两只小耳朵竖了起来,收集声音的来源。

    我一个翻身跳了起来,向远处望去,远远的,在雪地上出现了几只黑点,在向我们这边缓缓移动,黑点越来越近,明显地可以分辩出狼的脑袋的轮廓。

    我不相信这些狼敢就这么着冲过来,它们只是一个小群体,也就那么三、四只,对于我来说,都几乎不能构成什么威胁。

    这段时间与狼的不断接触,让我对狼这种动物越来越不感到陌生,我现在对于狼已经没有当初的那种畏惧了,感觉也不过如此,我想逗弄一下这几只看起来有些傻头傻脑的狼。

    我揉了几个雪球,拍得紧紧的,向远处的狼群扔过去,狼群虽然离得还很远,但我的臂力却很大,手腕的力道就更不用说了,我都能把一只狼的嘴巴活活的撕裂,投个雪球又有什么难?

    可是,还是距离太远了,雪球没有砸上狼的脑袋,落到狼身边附近的地方,几只狼立即一跳闪开,然后站住,远远地向这边张望。

    可能大黑也知道自己这两天就要生产了,她顾及肚子里的孩子,就没有冲上去,而是站在我身边,冲着远处的狼群吼叫。

    那几只狼还没有要离去的意思,远远地观望了许久,探头探脑的。

    我忽然意识到,狼群都是集体活动的,现在来的这几只狼显然不代表一个整体,它们可能是头狼派出的探子,就像侦察兵一样,来侦察实情的。

    我折断一根树枝,把它们折成手指长的一截,前端折得很尖利,把底部插入揉紧的雪团中,往前走了几步,向那几只狼扔过去。

    狼一见我在向它们靠近,就立即向后撤退了几大步,树枝没有插中狼,远远地落到了雪地上,大黑见我有向狼们攻击的意思,就配合地大吼起来,然后向前猛冲过去。

    狼们很狡猾,它们看到大黑腹部下面拖着的沉重的大肚子,知道自己一旦撤退,大黑绝对追不上,就很放心地向四周散开,继续观察村子里的动静,搞起了“敌来我退,敌退我进,敌静我扰”的战术。

    大黑喘了口气,可能是剧烈的奔跑引起了腹痛,她停了下来,喘息了一段时间,我担心大黑会出事,就冲上去扯住大黑,叫她回来。

    几只狼观察了一会,并没有冲过来进行攻击,就撤退了,当我牵回大黑,再回头看的时候,狼们已经走得不见了踪影,只在雪地上留下几行爪印。

    天上的雪还在下,不一会,狼们的爪印就被雪重新覆盖住,雪掩盖了狼们偷窥的证据。
卷三 第五十九章、牛粪羊粪
    晚上,气温很低,我放在院里的一盆水都结冰了。

    格桑说,这还不算冷,最冷的时候,抓块羊肉到院里啃,羊肉马上冻成冰坨坨,反应慢一点,舌头就会被粘住,嘴唇子都要粘掉一层皮。

    高原气候就是这样子,最冷的时候,仿佛整个藏区都被封进了一个大冰洞,到处是雪是冰,好像进入了冰河世纪,而且,风还在不停地吼,吹在脸上,就像有人拿刀子在割你脸上的肉。

    我熬了肉骨头海带汤给大黑喝,又在她吃的肉里拌了些黑豆面粉、维生素和鸡蛋,大黑今晚吃得很饱,她肚子里的小獒都快要生了,饭量很大,几个崽子整天在大黑肚子里闹腾,大黑常常被折腾得疲惫不堪,吃了晚饭之后,就躺下了。

    吃过饭,多吉大叔给我和格桑讲起草原上冬天里的狼故事,狼这种动物与牧民们的生活习习相关,生活中处处都有狼的踪迹出现,在这里,我本不想多写狼的事,但又不行,似乎每一件事都能与狼挂得上钩子。

    我正在听故事的时候,外面雪地上传来扑嗒扑嗒的脚步声,乱七八糟的,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我一听就知道这不是人类,这是狼群从雪地上走过发出的声音。

    多吉大叔和格桑都在听,忽然,多吉大叔说:来,反正晚上闲着没事,咱们来猜狼吧,猜猜外面有几只狼,又有几群。

    我愕然,问多吉大叔:狼来了,大叔不怕吗?这些狼会不会是来攻击村落,袭击羊群的?我白天看见有几只狼过来做探子。

    多吉大叔笑了一下,用手指指外面,说:你们听,声音有先有后,从不同的方向传来,可能不止一队狼呢?而且,它们也不是向这里来的,是往山坡上去,狼们要打架,打赢了的狼群才有资格来这个村子里找吃的,打输了的狼群就得撤走。

    原来是这样,为什么那些狼不会联合起来,一起来村子里找吃的?我反问,当然,我也绝不希望那些狼一窝蜂的都涌进这个村子。

    多吉大叔笑了起来,告诉我:狼可不像人类,狼的本性就是凶残而自私的,忍不过冬季的时候,狼们都可以互相残害同类,再说,现在冬天到了,有些狼们都集群了,大群欺压小群,以抢占更多的食物和地盘,小群的就只能撤退到别的地方去。

    我想象着狼群比人类还要聪明,当它们还是四条腿动物的时候,就知道集合兵力,以集团军单位做战,而不善于收拢同类的弱势狼群,就会被吞并或者赶走,再或者,直接被大兵团的给干掉,多么残酷的现实,和人类一样!

    那它们还要打很久了?我又问。

    可能吧,多吉大叔说:不知道今年来了多少只狼呢,照这样子,还得打上几天了。说着,他又往烤炉里添进了一块干羊粪。

    藏区的牧民烤火没有木碳,能源就是收集起来的干牛粪和羊粪,牛粪、羊粪是牧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那曲地区,几乎一年四季都要烤牛粪火取暖,即使在夏季,夜晚的时候也会在屋里燃起一盆牛粪火。

    其实,牛粪、羊粪远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样腌脏,相反,在藏区却是像金子一样金贵的东西,它的燃点很低,在含氧量较低的高原地区,也只要一张报纸就能点燃,没有烟灰,也不会把你的眼睛熏出眼泪。

    牛粪或者羊粪火并不臭,火苗是淡蓝色,很漂亮,火力也不冲,很温和,虽然那一坨坨的粪粪外表看起来很让人无法接受,但是,藏区的人们却喜欢,还拿牛粪灰来烤饼煮酥油茶,非常香甜可口。

    本来,在藏区没有别的能源,生活中一切需要燃火的东西都离不开那些粪粪。

    火炉里的干羊粪在燃烧,就像年已半百的多吉大叔,虽然大叔长得并不好看,干干瘦瘦的,模样也不帅,就像那一坨坨的粪粪,黑不溜湫的,但是大叔的心却是最纯洁的,高原藏区独有的纯洁,像牛粪羊粪一样,燃掉自己,为整个藏区取暖。

    我望着火炉里的干羊粪发呆,想着这些做人还是做粪的道理,就听到远处的山坡上传来狼的嚎叫,这是狼群厮杀时的声音,为了抢地盘,为了抢食物,为了熬过这整个严冷的冬季,狼们也是无所不用其及。

    我跑到院子里去,希望能看到狼们打架时的场景,那一定很壮烈,想象着狼毛到处乱飞,狼血四溅,或者有的狼还会被另一族同类咬得肚破肠流,我全身的血就一下子勃动起来。

    看不到的,还太远,它们才不会在村子附近打,你能听到声音,那是因为在雪地里,很空旷,山坡上传得就远。格桑说着,他有点想打瞌睡了,就喊我:阿哥,进来吧,外面好冷,大黑都不理那些狼呢!

    我跑进屋子里,的确,大黑趴在她的红地毡上,只是抬起头,仔细地听着外面的狼叫声,并没有起身出去看的意思,也没有吼叫,仿佛一切玄机都在她的掌握之中。

    夜深了,大家都睡了,我睡不着,听着外面的狼们在凄惨地嚎,想着大黑肚子里的崽子们在闹腾,她又要警惕外面的狼们,大黑一定也睡不着。

    我就把军被裹在身上,跑到大黑身边去,羊粪火燃烧得比较快,一块羊粪也就十多分钟就差不多燃完了,我添了几块羊粪进去,在大黑身边的红地毡上躺下来。

    对于那块象征身份的红地毡,大黑从来都是霸占着,今晚却没有要驱赶我的意思,大黑肚子里的小獒崽子们可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高兴的时候就闹腾一下,在大黑肚子里翻个跟头打个滚。

    大黑好像很难受的样子,舔舔我的手,但是她看起来也很安心,可能是因为有我在身边陪着她,尤其是在这样寒冷的黑夜。

    第二天一大早,雪停了,我就跑到外面的雪地里,向远处山坡上望,但是什么也没看到,雪积到小腿肚子深,走起来有一点费力了。

    我有点泄气,就没打算走多远,又回到了院里,院里还有些木头和碎木料,是我做栅栏木剩下的,我忽然有个想法,在院子里搭一个瞭望台。
卷三 第六十章、瞭望台
    一想到这点,我马上就动手开工,在这样一个严冷的大雪天里,浑身包裹得像个大粽子,运动起来很不方便,而且木料也不多了,工程有些拮据。

    格桑听见我在院了里搞得哐啷哐啷响,就从被窝里爬出来,跑到院里问我在干嘛?

    我回答他:做个瞭望台,看远处山坡上的狼们打架。

    瞭望台这个名称对于格桑来说太新鲜了,他那眯糊着的眼睛哗啦一下就瞪大了,很新奇地问我:瞭望台,好玩吗?我也要看!

    我扭了扭身子,脖子裹得有点不喘气,身上穿的衣服一层套一层的,而且是藏服,很累赘。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特警们训练警犬时总会设置一个目标敌人,目标敌人身上裹的那几乎上百斤重的防护服,如果套在自己的身上,那会是个什么感觉,虽然我还没到那个程度,但自我感觉差不多了。

    我喘了口气,故意逗格桑,说:很好玩,想玩吗?过来搭把手,我快累死了。

    格桑穿好衣服,过来给我帮忙,忽然问我:阿哥,你房间包里装的那个是什么东西?像个铁箱子一样。

    我想了一下,想起来那是第二次去日喀则拜会那个中校是,中校送给我的一部退役了的旧电台,因为这里根本就没通电,也没有电话,手机信号也没有,再说我也就没带手机,我是和家里断绝了一切联系后才来到这里的。

    中校送我那部旧电台,原本是违返了部队里的条例,但他说是暂借的,以后再还他,因为怕这里的冬天很难捱,万一出了什么事,我会联系不上他。

    我一直没把那个电台当回事,回来后一直放在包里面,现在想起来了,就告诉格桑:那是电台,发无线电用的。

    无线电干嘛用的?格桑又好奇地问。

    我说:要是我现在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这里又没有电话,也没有电脑,你就可以用无线电和我联系,知道吗?

    格桑还是不懂,又问怎么联系,我一时和他也讲不清楚,就敷衍他,说:以后阿哥教你玩,现在可没时间,得先把瞭望台搭起来,你小子可搭牢一点啊,千万别搞豆腐渣工程,雪一压就塌了。

    格桑是个老实孩子,听我这样说,就把台子的四个脚捆扎了一圈又一圈,比绑腿还要绑得结实,我说:行啦,搭上面的。格桑就又跑过来帮着搭上面的。

    这孩子很听话,而且老实,有点憨厚的可爱,我很喜欢,为此付出了不少代价,格桑常常缠着我给他讲部队里的事,我也常常给他讲,当然绝不会泄密,只是那些大众新闻,电视上都会放的。

    我们搭了一整天的台子,因为木料不够,格桑又把四脚都搭得很牢固,等到搭上面的瞭望台时,木料就没了,只好马马糊糊的用几根剩下的栅栏木围了四条栏杆了事。

    晚上,刚吃过饭,格桑就忍不住爬到瞭望台上,向远处望,他觉得很好玩,但是望了半天什么也没望见,就看见一片白茫茫的雪,就有些失望地又爬下来。

    多吉大叔笑着说:狼今晚不一定还会去那个山头上了,也可能有几天时间都不会来呢!

    格桑有些失望,我也有些失望。

    晚上,检查了一下大黑的肚子,多吉大叔很高兴地宣布:大黑要生啦!可能就在明天或者后天,反正就这两天了。

    我们都很高兴,这是大黑生产的第一胎,我尤其的兴奋,我还从来没见过凶猛的獒生宝宝,不知道会不会和人类一样?

    我兴奋的一夜都没睡好,翻来翻去的,想象着小獒出世时的模样,幸福得好像自己就要做爸爸了一样,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当时的我好可笑。

    半夜,又听到狼叫了,我和格桑几乎是同时冲到了院子里,我因为睡时就没有脱衣服,跑得比较快,第一个爬上了瞭望台,格桑慢了一步,瞭望台太小,只能站一个人,他就只好眼巴巴地站在下面抬头看我。

    虽然是半夜,但因为到处都是一片洁白,所以远处还有些微弱的亮光,我只看见远处的山头上有一些黑点在晃动,除了风把一些狼叫声送到耳边,实在没有其它可看的东西。

    我耐心地守望了一会,看见那些黑点在移动,越聚越多,忽然又一下子散落开来,东逃西散,风还在吹,狼叫声却慢慢地消失了,我的脸被吹得生疼,就跳下瞭望台。

    格桑还想爬上去看,我说:都走啦,一个不剩,没什么好看的,就是一片雪地,一片黑点点,太远了,明天我们过去那个山头上瞧瞧去。

    格桑说好,我们两个都跑回屋里去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多吉大叔做了羊粪烤饼,实话跟你们说,当我第一次看到用牛羊的粪便来烤面饼的时候,心里确实很恶心,有点想吐,看到多吉大叔把烤熟的饼从羊粪灰里扒出来的时候,饥饿的我更是一点食欲也没有了。

    但是,很奇怪,粪粪烤出来的饼竟然是那么香,看起来也很好吃的样子,我实在忍受不了肚里的饥饿,就尝试性地咂了一小口,竟然是那样的美味,想着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死老鼠都吃过呢,再说多吉大叔和格桑都吃了,我不吃也有点不好意思,就饱饱地吃了一顿。

    我和格桑出门的时候,怀里还揣了两块,大黑好像知道我们要出一趟远门,有点不放心,拖着个庸肿的大肚子跟在我们后面,一直跟到外面雪地里。

    我摸了摸大黑的头,说:回去吧,最多下午就回来,你挺着个大肚子,走路都困难,别跟着了,你不担心肚子里的宝宝,我还担心呢!

    大黑好像听明白了我说的话,拱拱我的手,目送我和格桑走远。

    我们都走得很远了,回头望去的时候,还能看见远远的多吉家的门前屹立着一个黑毛球,正在向我们这边眺望。

    下了雪的路很不好走,雪没到小腿肚子,再加上身上裹得厚重,走起来更觉得辛苦。

    格桑说:这雪还不算深,最深的时候,能没到腰,人都没法走,不说封山那么遥远的事,直接就把门给堵了,出都出不来呢!
卷四 第六十一章、重伤的母狼
    (部分章节有修改,故删掉重发,均为免费章节)

    我惊乍得直吐舌头,祈祷上天,今年的冬天千万别下这么大的雪,但上天似乎不解人意,我们走到半路的时候,小雪花又不知趣地飘落下来了。

    走到那座山坡上,耗费了我们半天的时间,我们到达那里的时候,都累得只剩喘气了,长途行走耗费了很多体能,我掏出怀里的烤饼吃,烤饼已经被冻得硬梆梆的,咬在嘴里嘎嘣嘎嘣响。

    格桑踩了踩脚下的雪,忽然叫我过去看:阿哥,这雪下面有东西呢,都冻得硬梆梆的了,是头死狼。

    我急忙跑过去看,格桑已经用脚把雪踢开,我看到雪下面露出一头死狼的尸体,已经冻得发白,硬得像石头,可能都冻了一两天了。

    这只狼是在同类的互相残杀中死去,身上很多抓痕,喉咙上还有一个大洞,渗出的血水都被冻成了一片一片的冰渣渣。

    我猜想,附近的地方应该还有不少狼的尸体,既然是集群做战,死的当然不可能是一头两头,或者还会有受了伤的狼,也许已经逃走,也许直接就被冻死在这里。

    我忽然有点担心,那些受了伤的狼会逃到哪里去呢?

    这样冰天雪地的,风一天二十四小时没有停过地吼,那些狼不是被冻死也要被饿死,现实很残酷,只要是生命,终究逃不过一死。

    回到家里的时候,天都快黑了,大黑跑出来迎接我们,缓缓地摇着尾巴,看样子,她的肚子有些难受,本来獒生产应该是在深秋季节,可大黑怀胎怀的不是时候,等到生的时候,都是如此严冷的冬季了。

    大黑去年的第一胎没有生下来,今年这一胎又赶在这么个时候,格桑不懂这些事情,但我和多吉大叔都很担心,特别是这两天快要生的时候,就更不能放松半点。

    我晚上就睡在大黑身边,虽然很冷,但大黑都受得了,我也要忍住,半夜,还没睡着,我迷迷糊糊地打着盹,忽然大黑站了起来,我听到外面院子里有动静,几只羊也在叫唤,声音听起来有点惊恐。

    我马上跑到院子里去,大黑早已经冲出去了,正冲着院角一团黑影吼叫,那团黑影缩得紧紧的,好像在瑟瑟发抖,多吉大叔和格桑都被惊醒了,点着灯出来看,发现那团黑影竟是一只浑身带血的狼。

    格桑第一个反应就是跑到屋里,操出把铁叉子,要去扠那只狼,狼却没有动,只是缩成一团,在大黑的吼叫声中惊恐地发抖,很哀怨的样子,可怜巴拉地望着我们。

    格桑,把叉子放下。多吉大叔呼喝道,然后举着灯,向那只狼走近了几步,仔细地看,大黑拖着个大肚子,冲过去,准备咬那只狼,毕竟那只狼都闯进家里来了,大黑再怎么宽容,也不会容忍一只狼站在她的地盘上。

    看了一会,多吉大叔叹了口气,叫我们都回屋里去睡,说没什么事,这是只受了伤的母狼,怀崽了,没看见她大着个肚子吗?

    在狼的族群里,只有居于统领地位的一对狼才可以随意妄为的进行生殖和繁育,这只母狼应该是一个狼群里的母头领。

    狼一般是在春夏季怀孕产崽,可这只母狼为什么却在冬天大着肚子?这还是头一次见到,难道是它们的族群受到了攻击,成员在急剧减少,所以需要补充成员吗?不管社会如何发展,自然界一切物种的进化和变化都有它必然出现的道理。

    我和格桑都来了兴趣,围着那只可怜的母狼观看,像欣赏动物园里的动物一样,而母狼除了发抖之外,几乎都不能动弹,她身上的血水都被冻得和毛结成了一片。

    多吉大叔从屋里拿了些碎肉出来,扔到母狼的面前,母狼可能是饿坏了,想也没想,忽然站了起来,上前一步,咬住那块肉,然后又迅速地缩回了角落,狼吞虎咽地把肉吞了下去。

    大黑本来还在一个劲地狂吼,但是当她看到母狼站起来,像自己一样艰难地挺着个大肚子的时候,钢烈的吼声嘎然而止,她同情地看了母狼两眼,忽然掉转身,慢慢地走回屋里去了。

    母狼很感激地望了望大黑的背影,又站起身,很快地叼起剩下的肉,小心翼翼缩回了角落。

    我和格桑饶有兴趣地围着母狼看,多吉大叔把油灯递给格桑,转身去屋里搬出一张小木桌子,又抓了些干草出来,他把小木桌子放在母狼卧处的上面,然后在下面均匀地洒上干草。

    多吉大叔在做这些的时候,母狼不知道怎么回事,吓得使劲往角落里缩,后来发现多吉大叔是在给她做一个避雪取暖的窝,就感激地低着头,夹着尾巴走过来,在干草堆上躺下。

    母狼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她的大腿和后屁股上有一个个被牙齿咬穿的小孔,脖子下面的皮也被撕烂了一块,还好没被咬断喉咙,至少可以保命,也还能保住她肚子里的孩子。

    对于狼,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为她感到悲哀或者是同情、可怜,但多吉大叔明显的对这只母狼很是悲悯,叹着气,自语了一句:唉,可怜……

    我问多吉大叔:把狼留在这里,不怕她吃咱们圈里的羊吗?

    多吉大叔满有把握地说:不会,咱们救了她的命,怀崽的母狼会感恩,和公狼不一样。

    我不相信,觉得多吉大叔是在扯淡,说得像童话一样,我从小就听过农夫和蛇的故事,在印象中一直觉得狼和蛇都是没有人情而且残忍的动物,你再怎么对它好,它也不会对你感恩,更不会报答你。

    多吉大叔看出我的疑惑,他没有争辩什么,又转身去屋里找出几块薄板和毡布,把母狼的小窝又简易地围了一下,围住了三面的通风口,只在朝着屋门的背风一面留了个小门,这样围,外面人也就看不到这里窝了只狼了,也为母狼挡住了风雪。

    母狼看起来很疲倦,肚子暂时是填饱了一些,但伤口还是血淋淋的,尤其是脖子下面那一块,看起来更让人觉得心惊肉跳,皮肉被撕扯下一大块,差点就伤着了喉咙。

    我知道母狼一般都是留在窝里的,只有公狼才会出去觅食或者打架,这只母狼可能是被别族的狼给抄了窝,她也许想孤注一掷,拼死算了,但为了肚里的孩子,所以一路捱到了这里。

    在这只母狼最绝望的时候,她可能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人类,没错,也许有的人类会毫不留情地打死她和她肚里的孩子,但如果运气好的话,也会有人救下她和她肚里的孩子,狼真是对人类了解深刻,所谓“知已知彼”,而且这只母狼也碰到了一个好运气。

    走吧,都别看了。多吉大叔见母狼一个劲地发抖,就赶我们回屋里睡觉去,格桑看了一会,觉得没什么好看的,就回屋里睡觉去了,我却不肯走。
卷四 第六十二章、母狼产崽
    我爬上瞭望台,向四周眺望了一会,没发现什么异常的动静,就又爬了下来,我看见大黑不知什么时候又从屋里走了出来,正站在门口,看那只母狼,静静地看着,半眯着一双小眼睛。

    母狼有些畏惧大黑,不敢动,缩着脖子趴在那里,抬眼瞅着大黑,又瞅着四周动静,多吉大叔从屋里走出来,见我没去睡,就让我帮他掌着油灯,自己为母狼搽药。

    多吉大叔竟然为母狼搽药!

    我蹲在一边看着他做这些事情,母狼没有动,那些杀菌消炎的药膏是多吉大叔自制的,搽在伤口处的时候不是一般的痛,我看见母狼痛得在打哆嗦,但她知道多吉大叔是对她好,就忍着没吭声,也没有龇牙。

    搽完母狼的伤处,多吉大叔就喊我回屋去睡,圈子里的羊们闻到了狼味,都有些不安,一些胆小的羊就一直在叫唤,声音低低的。

    大黑走到羊圈前转了两圈,好像是在向羊们示意,有我在,这里不会出什么问题,过了一会,羊们都不叫了,大黑走到狼窝前闻了一闻,她好像想做点什么,但又没有,犹豫地站了一会,还是走回了屋里。

    可能大黑也一直在犹疑,自己应不应该放过那只狼,她也有点担心,睡一会,就跑到门口去望一望,母狼一直很安份,躺在窝里一动不动,大黑还是不放心,站在门口来回地踱步,到后来,我都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早上,我们被大黑的吼叫声惊醒,我发现大黑仍然站在门口,迈着小步,有些焦急地走来走去,她见我醒了,就走过来拱拱我的手,示意我到院子里去。

    我穿好衣服,揉着没睡醒的眼睛,走到院子里,半夜又下了一层雪,雪又积厚了一些,但今天早上雪停了,而且露出了一点薄薄的阳光,雪地反射出的光线刺痛了我的眼睛,我不敢睁眼,半眯着眼睛四处张望。

    发现四周没有什么动静,到处都静悄悄的,羊圈里的羊们也都很安份,自在地吃着干草,我这才想起了那只母狼,扭头去看,大黑正站在母狼的窝前,见我扭头看过去,就低低地又吼了两声。

    我发现母狼蜷缩着,肚子下面有些血水,很新鲜,像是刚流出来没多久,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就问多吉大叔,多吉大叔正披着衣服走出来,听我说狼窝里有血水,就急忙走过去看。

    他看了一会,伸手往母狼肚子下面摸了一把,笑起来,说:母狼生小狼崽了!

    啊!我很吃惊,也感到新奇,从来不知道母狼生小狼崽是什么情景,就蹲过去看,格桑听见我在外面喊他,也穿好衣服跑出来瞧热闹。

    我们三个人把狼窝门口堵得严严实实,大黑挤不进去,也看不到里面什么动静,她有些急躁不安,在我们身后走来走去,然后用嘴拱我的屁股,她也想挤进去看,她可能也预感到母狼现在是怎么一回事,有点担心一个受伤了的母亲的安危,虽然那是一只狼。

    大黑一直在拱我的屁股,可能她觉得我比较好欺负或者我比较会忍让她一点,示意我给她让位,我只好站起来,让大黑挤到前面去,自己就伸着脖子站在后面看。

    我看不到母狼是怎么生小狼崽的,小木桌子很矮,大黑那篷松的大脑袋挡住了百分之八十的视线,我几乎看不到,就听见格桑叫起来:啊呀,这么子就出来了,一只……两只……三只……哟!四只呢!阿爸,还有吗?

    多吉大叔没吭声,转身回屋去了,我这才蹲下来,看到了里面的情景,有四团灰不溜湫又湿乎乎的小肉球掉在干草堆上,有的身上还裹着一层白乎乎的薄膜一样的动西,小肉球不断地挣扎着,那层薄膜被撕破,我看到了完整的小狼崽的身体,湿淋淋的,像是刚从臭水沟里捞起来的老鼠。

    母狼也许是知道人类不喜欢她们狼这种动物,生下小狼崽之后,就有点怕我们会打死她的小狼崽,但是又不敢对小狼崽亲热,她更怕引起我们的不满,因此会牵怒到她的孩子,看起来有点畏畏缩缩的,用嘴拱了拱小狼崽,把四个小家伙拱得七零八散。

    多吉大叔从屋里端了两个碗出来,一个碗里装着清水,另一个碗里装着鸡蛋拌碎羊肉,给生产后的母狼吃,我真为这只母狼感到庆幸,如果她昨晚是闯进别的牧民家里,只怕今天就已经是躺在雪里的一具干尸了。

    母狼感激地吃着东西,一边抬头看多吉大叔,我看见母狼的尾巴梢露在身体外面,轻轻地晃动了几下,好像狗类摇尾巴一样,我知道狼是不会向人类摇尾巴的,也不相信那是母狼在向多吉大叔示好。

    大黑凑上前去,闻了闻四个小家伙,用嘴巴拱了一拱,把四个找不到母亲的小可怜拱到母狼的怀里,她知道母狼惧怕自己,自己这个举动已经吓得母狼瑟瑟发抖,就缩回了嘴,又不肯走开,站在一边看着。

    我看见大黑对四个小家伙很感兴趣,她好像有点想把四个小家伙叼到屋里去的意思,但是因为母狼在,就没有这样做,四个小家伙有一个比她更适合的母亲。

    多吉大叔叹了口气,说:母狼是受了伤,早产,这四个小狼崽都很弱,还不知道能活几天呢!

    我想着在大林子里,我和格桑被狼围在树上的情景,听多吉大叔这样一说,心里反倒有几分高兴,但是又不敢当着大叔的面表露在脸上,就哦了一声,表示惋惜。

    多吉大叔可能看出我的情绪来了,他也没有表示什么,只是又开始自言自语起来:其实,狼这种动物,它们以大草原上的食草动物为生,但是它们也只捕猎那些老弱病残的,这样反而可以优化那些食草动物,提高它们的生理机能,让它们一代一代地进化,就这一点来说,狼对于大自然,算是一个功臣。

    再说了,当初日本入侵中国的时候,烧杀抢掠,可咱们中国的老百姓,见到日本孕妇落难,还不是出手相救?人家再怎么残忍那是人家的事,可咱们是中国人,不能泯灭了良心,不管那是人还是个动物,你瞧瞧,大黑都知道可怜这只母狼呢……

    我十分震惊,多吉大叔竟然可以说出这段话来,他只不过是一个大草原上最朴实不过的老牧民,为什么竟然会懂这些大道理?竟然把狼与獒的战争提高到当年日本与中国的战争上面,如此上升了一个档次,而且还可以说得如此贴切。
卷四 第六十三章、生产
    可能,多吉大叔认为我是个当兵的,当兵的一定就懂那些战争的事,他和我解释狼啊獒啊大草原啊的怕我不大理解,但一说起当年的那场战争,我就一定会明白,所以,他才会这样比喻。

    在这个老牧民面前,我感觉到惭愧,多吉大叔说的道理没错,但我仍然不相信这只母狼,我担心这只母狼的伤哪天好了,没准半夜会偷偷溜进羊圈,咬死一只或者一群羊,饱餐一顿,然后跳出羊圈,溜之大吉。

    在潜意识中,我还是很仇恨狼的,自从上次在大林子里差点丢了命之后。一整天,我都盯紧了那只母狼,母狼却很安份,除了拖着重伤的后半截身子走出去排便,其它时间就一直窝在它的小窝里。

    母狼受了重伤,又是早产,奶水不足,几个乳房都干巴巴的,四个小狼崽根本就吃不饱,整天叼着母狼的奶头不肯松开,母狼的情绪也有些焦躁,但是她也没有办法。

    我一直不相信这只母狼,尤其是在这样恶劣的天气环境中,忐忑不安的又过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扎西木大叔知道大黑快要生了,又拿了些肉和骨头来看大黑。

    这段时间以来,扎西木大叔时不时地就会来一趟,因为上次卖獒的事,他自己心里也觉得很愧疚,来了以后也不大好意思说话,他好像心里也清楚,就算他说话,也没人愿意搭理他,所以每次来了之后,放下肉和骨头就走。

    但是,今天扎西木大叔没有急着要走,反而凑上来主动找多吉大叔搭话,表情有些讪讪的,说:哟,大黑快要生了吧?不知道能生几只呢!哎,咱们这些过苦日子的,这么大个草原,没有只獒看家,日子还真不好过呢!这几天一直都听到外面的狼在嚎,大黑没啥事吧?

    多吉大叔很憨厚,早把对扎西木大叔的嫌恶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热情地招呼扎西木大叔进屋里坐,然后叫格桑倒酥油茶,酥油茶煮得热气腾腾的,满屋飘散着香气。

    是啊,这几天狼一直在叫,今天的冬天真冷啊,咱们牧民不好过,那些狼们就更不好过了,我也一直担心呢!不知道今年的牛羊能保住几只,先不说狼群了,光这天气……唉!多吉大叔叹了口气。

    是呢,是呢!扎西木大叔急忙搭话,又走到地毡边上,看大黑。

    大黑不太搭理扎西木大叔,看见扎西木凑上去看她,就站起来,掉转屁股,走到院子里去了。

    扎西木大叔啧啧地赞叹了两声,说:大黑真是只好獒,瞧这大肚子,一胎也能生个五六只吧?真好,真好……呀,那角落里什么东西?狼么?……呀,真的是狼,还生小狼崽了呢!

    扎西木大叔说话有些前言不搭后语的,我们都看出来了,他这次来其实是想讨一个小獒回去养,毕竟大黑是只纯种的獒,毛毛的种也不差,趁现在要生还没生的时候来讨一个份子,不然等到生下来的时候,可能就轮不到他了。

    我们互相对望了一眼,没接话,扎西木大叔就干脆走到院子里去,站在狼窝前,嘴里叽叽咕咕地不咶说些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又走回来,脸上讪讪地笑着,说:还是多吉你心好,要是换了别的人啊,这只母狼早没命了,不说点天灯吧,那也要被活活打死。

    我们还是没接腔,多吉大叔憨憨地点点头,我却不理这一套,看他还想说些什么。

    扎西木大叔见没人理他,面子上下不去,心里更有些不舒服,想走,又不甘心,思前想后了一会,还是厚着脸皮开了口,说:多吉呀,跟你商理个事,你瞧我们家现在也挺困难的,我,我想等大黑生了,和你讨一只小的回去养,行不?

    这算个多大的事吗?多吉大叔憨厚地笑了起来,说:咱们大草原上的牧民能活下去,靠的是啥?靠天?靠地?都不是,靠的是咱们牧民的互帮互助啊!咱们既然都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咱们就都是一家人,到时大黑生了,我给你留一只。

    好,好!扎西木大叔兴奋得无法言表自己的喜悦,紧紧抓住多吉大叔的手,拼命地摇晃着,然后转过身去,三步并作两步地往家跑,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老婆去。

    母狼的奶水一直没有下来,四个小狼崽饿得嗷嗷叫,整天在母狼肚子下面拱来拱去找吃的,看上去确实很可怜,但是这一批的母羊有几只怀了崽,也要差不多过完冬天才会下羔子,现在就更没有奶了,小狼崽连羊奶都没得喝。

    多吉大叔实在没办法了,只好把剩下的鸡蛋打碎了两个,搅匀了喂给小狼崽们吃,四个小家伙还不肯接受这种异味的食物,把鸡蛋碗拱翻了,鸡蛋全部流到了雪地里。

    格桑有些气愤,在这里,鸡蛋是很稀有的东西,因为没人养鸡鸭,要吃蛋的话就得去大城市里买,或者有人捎过来,格桑自己想吃都没得吃呢,那是给大黑留的。

    今天晚上,大黑很不安,她一口食物也没有吃,只是喝了点清水,就来来回回地在屋里走动,我焦急地问多吉大叔:大叔,大黑要生了吗?

    多吉大叔没吭声,眉头皱得紧紧的,我看得出他满脸的紧张和担心,因为去年大黑没生下来,难产,等到后来生下两只小獒来的时候,小家伙早已经在肚子里就闷死了,今年还不知道会是个怎么样子。

    就连格桑都紧张得不说话了,两手托着腮帮子,盯着大黑发呆,我的心情就更加紧张起来,感觉到额头上想冒汗,在这样冷的大雪天里。

    大黑焦躁不安的情绪一直拖到半夜,我们都睡不着,大眼瞪小眼地坐在那里,屋子里寂静得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还有大黑略带沉重的喘息声。

    我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紧张和焦虑,就不止一次地跑到院子里去呼吸那冰冷的空气,好清醒自己的头脑,我发现院子里的母狼也有些情绪不安,抬着头,紧张地向屋里张望着。

    我很奇怪,狼和獒是两种对立的动物,我不相信她们也会心意相通,我盯着院子里的母狼看,母狼知道我在盯着她,她根本就没在乎我,只是不安地望着屋里的大黑。

    突然,我听到格桑兴奋地叫了起来,他喊叫着:阿爸,大黑生了,她生下来了!阿哥快来看啊!
卷四 第六十四章、新生的小獒
    我的心忽地一下子就吊到了嗓子眼,又兴奋又紧张,转头就往屋里跑,等我冲到屋里的时候,已经看见一只小獒在大黑的怀里爬拉着拱吃的了。

    这是一只黑色的小獒,四个爪子是黄色的,很像毛毛,多吉大叔轻轻地拿起来给我们看,是只小公獒,小家伙紧闭着眼睛,傻乎乎地把脑袋左转右转,看起来憨憨的,很好笑。

    我正在欣赏这只小獒的时候,大黑又顺利地产下了两只纯黑色的小獒,先公后母,我高兴得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简直有点想手舞足蹈了,呵呵,獒的队伍终于扩大了,等到明年,大草原上的獒就可以组成一个班。

    大黑喘了口气,肚子一鼓一鼓的,看来生小獒是件很痛苦而且费力的事情,她喘息了一会,向我们示意,要水喝,我急忙给她端来水,送到嘴边喂她喝。

    大黑喝了几口水,又开始喘息,看来肚子里还有一只獒,而且这只小獒很难生,估计在大黑肚子里的时候,这只小獒也是遇闹腾的一个。

    看见我紧张地瞪大了两只眼,额头上的青筋都暴了出来,多吉大叔就给我讲一些关于小獒的事,放松心情,他告诉我:

    从古至今,由于牧民一直过着以游牧为主的生活,所以獒也必须能承受极其恶烈的气候条件,还要具备耐饥饿疲劳,抗瘟病的生存能力,这样才能生存下来。

    所以牧民们在獒类自己选择后代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人为的选择。在獒类群体中选择体大健壮,凶猛忠实,善于牧牲的个体,俗话说,也就是留强不留弱,留大不留小,留小不留雌。

    将獒类的雌雄比例大约控制在一比二十左右,其余的大都被抛弃了,在很古的时候就曾有“九狗出一獒”的说法,这就是最早的人工养獒,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才保持了藏獒纯正的血统。

    多吉大叔的语言表达是那种纯朴而且有些土气的,我在这里进行了稍微文化一点的修饰,让大家看得能够更明白一些。

    对于多吉大叔的这种说法,我惊诧极了,如果不是这种自古以来对獒类的严格筛选,可能现在大草原上的獒还会多一点,但是,可能也会因为獒类多了,也就不能保证那么纯正而完整的血统,如果獒的血统混杂了,那么獒们还能保持它们祖先那种性格刚烈、力大勇猛、野性尚存、抗病力强、护领地、善攻击又能舍命救主的天性吗?

    在数量与质量上,牧民们选择了“宁缺勿滥”,这种说法有点像大企业里挑选那些高职位的员工,虽然牧民们也都不是大企业家或者精明的商人,但他们在长久以来的草原生活上,却知道如何保持一个物种的天性。

    不管是獒也好,狼也罢,或者是兔子、老鼠,这些都需要一个进化的过程,不断的优化,去粗存精,所有的物种才能一天比一天地更适应这个复杂的生存环境。

    动物们都如此,自栩为高等智能生物的人类就更因该明白这个道理,并运用在自身的发展进化上,自我节制,自我约束,自我淘汏,自我进化……

    我忽然想到了一个更远些的问题,如果中国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再往前提早个十年,可能现在的中国经济和政治军事都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那绝对会有一个大的提升,国强民壮才是真正的强国。

    我真佩服自己可以在这个时候还能想这些不搭边的事情,我的脑子还在想着人生孩子还是獒生孩子的事情,格桑喘了一口粗气,高兴地喊起来:哎,终于又生下一只!

    我豁然惊醒,急忙去看,大黑终于顺利地生下了最后一只小獒,是只母的,像第一只小獒一样,全身黑色,长着四个黄色的小爪子,肉乎乎的,憨态可掬,我实在忍不住地想抱一抱。

    多吉大叔适时地制止了我,说:现在还不行,刚生下来,大黑会护崽,就这样看看吧,等过两天给你抱。

    格桑兴奋地拽着我的衣袖乱蹦乱跳,一边催着他阿爸和我给四只小獒取名字,多吉大叔笑了笑,说:还是让肖兵取吧,肖兵比我们这些老牧民可有文化了。

    对于多吉大叔的这句话,我感到惭愧,没错,我是读过书,当年考清华,仅以两分之差落榜,后来才去当了兵,受过特种训练,曾经加入过维合部队,文化是不少,见识也不差,但我总觉得自己在多吉大叔面前,所懂的知识竟是那样贫乏。

    我红着脸,坚持让多吉大叔取名字,格桑就推了我一把,说:阿爸让你取名字呢!快取,快取,汉人取的名字一定都很好听,就当是给大黑留个纪念啦,等你以后走了,咱们念着这些名字,就能想起你来呢!

    我说:好吧,让我想想,獒是一种尊贵的动物,我要给这四个小獒取四个最尊贵的名字。

    我挖空心思地想了又想,忽然脑子里一亮,说:你们看,这四个名字好不好,老大叫太子,老二叫王子,老三就叫公主,老四就是格格,哈哈……

    我先说了汉语,然后叫多吉大叔把这四个名字翻译成藏语给格桑听,格桑很高兴,指着大黑说:那大黑就是皇后啦!

    我纠正格桑的错误,说:不是皇后,是女王,獒族的女王,大草原的王!

    多吉大叔呵呵地笑着,看见我这么喜欢四只小獒,他心里也很欢喜,大黑完成了自己的使命,长长地出了口气,安份地躺下来,接受我们的安慰。

    我知道母狗一旦生了小狗,就不会容忍别人再把手伸进它的狗窝里,既便是自己的主人那样做,母狗也会表现出一些不安和不耐烦,但獒却不会。

    獒自信自尊,而且对自己的主人毫无保留的信任,虽然我并不是大黑的主人,但大黑和我在共同度过了几次生死考验之后,也建立起了一份超越主仆情谊的关系。

    大黑容忍我去抚摸她的头,但却不放心自己的四个小宝贝,有些担心地用爪子护着,多吉大叔端来一盆拌好的食物,放在大黑的头边,笑着对我说:让大黑自己待会吧,她也需要休息,咱们先别打扰她了。

    虽然我和格桑都还忍不住心里的喜悦之情,还想多看小獒们几眼,但还是忍住了,我高兴得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好,屋里屋外地来回走着。

    突然,我发现那只母狼从小窝里站了起来,试探性地往屋门口走了两步,见我们没有什么反应之后,就又大着胆子向前走了一小步,伸长了脖子,观察屋里的动静。
卷四 第六十五章、绝别
    我的心一下子紧张起来,生怕这只母狼会对四只小獒造成什么意外的伤害,母狼没有发觉到我的紧张,她还想往屋里走近一些,想看得更清楚一点,我随手抄起了一根棍子,吓唬她。

    母狼见我想发飙,她吓了一跳,夹着尾巴,拖着伤重的身子,又慢慢踱回到自己的窝里,哀怨地躺下来,用嘴巴拱了拱四个饥饿的小狼崽,用一种可怜巴拉的眼神望着我。

    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下来,丢掉了手里的木棍,虽然心里也清楚地知道狼是一种养不熟的动物,狼的凶残是天生的,但看到母狼那可怜哀怨的眼神,很委屈而无助地望着我,我的心一下子沉重了起来。

    当大黑受伤的时候,还有人去照顾,可这只母狼呢?如果不是碰巧撞进多吉大叔的院子里,她早就横尸荒野了,作为一只狼,我痛恨它,但作为一个母亲,我又尊敬她。

    先抛开狼这个称谓,仅仅作为一个危难中存活下来的母亲,这只母狼是伟大的,她受了那么重的伤,但为了肚里的孩子,仍然选择了艰难地存活下去,就算是在饥饿中,她也总是想方设法地让自己的孩子能吃得更饱一些。

    我猜想,这只母狼试探地想进屋里去,可能是有什么意图,作为一个母亲,她可能也知道大黑已经生崽了,大黑一生下崽,就会有充足的奶水,不知道小獒们吃不吃得完呢?可能自己的小宝宝也能分一点吧?

    母狼见我丢掉了手里的棍子,又试探性地从窝里站了起来,但畏于我的威严,又不敢往前走,看起来又受气又可怜的样子。

    在我没有犯错误之前,我决定,我不能可怜这只狼,就决然地走回了屋里,大家都兴奋于大黑顺利的生产,也就没有人再去注意那只母狼。

    可怜的母狼就那样在窝门口来回地走来走去,不安地一直踱到天黑。

    我们吃过晚饭,都兴趣高昂地围在大黑窝前,看四只小獒爬来爬去,太子不愧是老大,还没有睁眼,就想在未来世界中占据霸主之位,他划拉着四条小短腿,在大黑的肚皮底下到处乱拱,和他的弟妹们抢奶头。

    好家伙,太子的力气还真不小,他野蛮地霸占了四个奶头,嘴巴里咬着一个,身子下面压着两个,还用爪子把格格刚挤到嘴边的一个奶头给摁住了。

    格格在四只小獒中是最晚出生也是个头最小的一个,她抢不过自己的哥哥姐姐,受了气又没处发泄,十分委屈,赌气不吃了,爬到红地毡的另一边空地上咛咛叽叽地哼着,耍起小姐脾气来。

    大黑怜爱地用爪子把格格拨拉到自己肚皮下面,然后用嘴把太子拱到一边去,格格终于抢到了一个奶水丰足的奶头,咂巴咂巴地吸起来。

    太子被大黑拱得翻了个跟头,叽哩咕噜地从大黑肚皮上滚了下去,他也不气恼,也不发脾气,真是有本事就不怕困难多,太子再一次撑起四条小腿,向奶头阵地发起攻击。

    虽然大黑护住了格格,但是公主的小脑袋却被太子给死死地摁住了不放,太子抢到了一个奶头,就张着没牙的小嘴,使劲地咬。

    很快,王子嘴里的奶头也被太子给霸占了过去,太子这边吸一口,那边吸一口,很是得意,王子可就不像两个妹妹那样好欺负了,他主动向太子发起挑衅,两只没睁眼的小獒划拉着四条小腿,扭打在一起。

    我看得饶有兴致,看着四个小家伙在闹腾,心里的幸福之感洋溢在脸上,看着四个可爱的小家伙,想象着终有一天,自己也要当爸爸时,嘴角就笑得咧开了花,这是多么幸福的事呀!

    我实在是太开心了,撅着屁股趴在地上,看四个小家伙吃奶打架,小獒天生就俱有一种领地意识和争斗欲,我觉得这很神奇,不知不觉就到了深夜。

    多吉大叔年岁大了,早早就去睡了,格桑后来也熬不住睏,就趴在地毡上睡着了,只有我还大睁着铜铃一样的眼睛,看着四个可爱的小家伙。

    小家伙们已经吃饱了,挤在大黑肚皮下面睡觉,看着它们肉乎乎的样子,是那样娇嫩柔软,没有一点防御力,我那坚硬的心也在被一点一点地软化。

    我忽然想起了母狼生的那四只小狼崽,那四个小家伙只比这四只小獒早出生一天,而且是早产,体质又很虚弱,并且还没有足够的奶水吃。

    同样都是应该被母亲疼护的小宝贝,但是,所受的待遇却一个天堂一个地狱,爱无疆界,刚出生的小狼崽也同样没有一点防御力,母狼心里可能也在想,凭什么自己的宝贝就要这样冻着饿着?

    母狼一定在为自己没能喂饱自己的小宝贝们在歉疚,已经深夜了,母狼仍然大睁着两眼,不断地向着屋里张望,她一次次地试探着走到门口,看见我瞪着她,又一次次地退了回去,嘴里低低地哼叫了两声,很委屈,像要哭了的感觉。

    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把小狼崽拿进来,给大黑喂养?

    大黑肯吗?小獒长得快,四只小獒的成长需要足够的营养,可能她自己的奶水还不够,但是,如果大黑不肯喂,那么四只小狼崽肯定活不了几天。

    门本来是虚掩着的,我想到这些事情,就打开了门,再次去看那只母狼的动静,母狼像是下了很大的绝心,她钻回到自己的小窝里,怜爱地一遍遍舔着自己的四个小宝贝,舔了一遍又一遍。

    我不明白,母狼到底想干什么,那直觉告诉我,母狼已经下定决心要和她的孩子们绝别,我有些同情这只母狼,但是又没有别的办法。

    现在的大黑不比以前,她刚生了小獒,对于陌生的气味十分排斥,如果我贸然把小狼崽拿到大黑的窝里去,极有可能被大黑一口咬死,残害这样幼小的生命,那不是等于作孽?

    我关上了门,决定不再去想这些事情,好好地睡一觉,我往火炉里加了两块干羊粪,将火炉移到大黑的身边。

    我刚睡着,就被门外的动静惊醒了,虽然声音很细微,但我还是一下子从梦中醒了过来,急忙推开门去看。
卷四 第六十六章、听天由命
    天还没有亮,屋外灰濛濛的,只有地上的雪反射出一层薄薄的光。

    我吃惊地发现,四个瘦弱的小狼崽正趴在屋门外的雪地上嗷嗷地哀叫着,它们不知何时被母狼叼到了门边,小肚皮裸露在寒冷的空气中,已经被冻得发紫,母狼不在窝里,雪地上留着一行爪印。

    我急忙跑出去瞧,母狼刚走没多久,拖着她那伤重的身子,所以走得不快,我看见前方远处有一个黑影在移动,一瘸一拐的,一边艰难地走着,还不断地回头往这边看,这样的情景,很容易让人想起“生离死别”这个字眼。

    我知道,那个黑影就是那只可怜的母狼,虽然多吉一家救了她的命,但是却救不了她的孩子,在无情的大自然面前,母狼没有办法,只有将自己的孩子丢下,自己去寻找自己的族群,如果她的孩子们幸运,还能保住性命,也可能她还会带着自己的族群再回来寻找它们。

    没办法,总不能眼看着四个刚出生才两天的小家伙被活活地冻死在外面,我把四只小狼崽抱在怀里,给它们取暖,四个小家伙明显地嗅出气味不同于它们的母亲,就挣扎着,努力想摆脱我的控制。

    看着太子王子他们幸福地睡在大黑怀里,太子睡着的时候嘴巴里还咬着个奶头,即使是在睡梦中,还不时地咂巴几下小嘴,我就更加可怜起怀里的四只小狼崽来。

    老年人醒得早,多吉大叔被院里的动静惊醒了,他披着衣服起身来看,看见空空的狼窝和我怀里的四个小狼崽,就叹了口气,点着了一袋旱烟,也不进屋,就站在门口抽起来。

    我问多吉大叔:怎么办?母狼走了,丢下了四只小狼崽。

    多吉大叔深深地抽了口烟,叹口气,说:母狼也知道她养不活四个孩子,这里终究不是她待的地方,所以她才会走,去找她的族群,小狼崽是死是活,也只能听天由命。

    我摸了摸小狼崽冰冷的身子,有两只已经冻得不行了,肚子也瘪瘪的,里面没有一点食物,小鼻孔里直流清水,四只瘦弱的小爪子抽筋似地抽搐着。

    多吉大叔咬着旱烟袋,从我怀里接过四只小狼崽,走进屋里去,说:给大黑试试吧,看看她肯不肯养……唉,可怜……

    大黑早听出屋外的动静了,她一直半闭着小眼睛在观察我们,现在看见多吉大叔手里拿着四个灰不溜湫的小东西走过来,本能地扭了扭身子。

    这四个小家伙比起自己的四个漂亮小宝贝来,那可差远了,又瘦又小,像四只灰老鼠一样,畏畏缩缩的,一点也上不得台面,大黑现在有了自己的孩子,对外族的异类就有一点排斥。

    但作为一个刚成为母亲的新手,大黑对这四只可怜的小东西还是充满了慈爱和同情,她用嘴巴拱了拱自己的四个小宝贝,给四只可怜的小狼崽留出一片地方来。

    多吉大叔轻轻地把四只小狼崽放到大黑的肚皮下面,小狼崽开始还有些挣扎,想跑,但是后来找到了奶头,一吸到甜美的奶水,就再也不肯放开了,把小小的爪子使劲按在大黑的肚皮上,用力地吮吸着。

    大黑再次闻了闻四只小狼崽的气味,有点排斥,她用嘴巴拱着四只小狼崽,想把它们拱开,但是又觉得小家伙们很可怜,拱了一会,又用爪子把它们往怀里搂,搂了一会,又想用嘴巴往外拱。

    我想,大黑现在心里一定也很犹豫,她想喂养这四个可怜的小家伙,但是,又怕自己的孩子抢不到奶水,会吃亏,心里就很矛盾,但是却一直没有去伤害四只小狼崽,真是难为这个年轻的母亲了。

    四只小狼崽拼命的抢奶头,有一种好像现在不吃饱以后就再也没得吃了的感觉,仿佛吃饱之后的第二天就会是世界末日,它们拼命地吸啊抢啊,惊醒了另外四只小獒。

    首先被惊醒的是太子,太子嗅出了窝里的异类气味,他绝不能容忍自己的地头上钻进四只小狼崽子,他拼命地挤到大黑肚皮下面,迈着四条粗壮的小腿,使劲地往大黑肚皮上面爬,然后用爪子把四只小狼崽小小的脑袋使劲往下摁,强迫它们把嘴巴里的奶头吐出来。

    王子也醒了,白天还和太子打架的他现在也加入了太子的队伍,兄弟俩合力一起把四只小狼崽驱逐到红地毡另一边的空地上,然后两个小家伙开始给自己分配奶头,即使不吃,也要叼在嘴巴里咬着。

    公主很霸道,仍然冲到四只小狼崽的群里,和四只瘦弱的小狼崽扭打,用自己胖乎乎的身子把小狼崽使劲往外挤,有两只更瘦些的小狼崽竟然被她挤得掉出红地毡,滚到冰冷的地面上。

    格格很娇气,也比较懒,吃饱了就贪睡,被闹醒之后,张着肉乎乎的小嘴,打了个呵欠,趴到母亲的前腿下面,又呼呼大睡去了。

    我可怜那四只失去了母亲的小家伙,多吉大叔也叹了口气,把四个小家伙拿起来,远远放到大黑屁股后面的地方,让它们借着大黑的身体取暖。

    很可惜,四只小狼崽都饿了两天了,虽然现在也吃了点奶水,但是因为母狼把它们扔到了门口的雪地里,它们在外面冻得时间太久,有两只没捱到天亮,就死掉了。

    还有一只是在天亮的时候,被太子和王子死死的摁住,后来不知怎么就断了气。

    四只小狼崽只剩下一只稍微体格强壮一点的,它运气好,钻到了大黑的尾巴下面,没被太子和王子他们找到,最后保住了一条命。

    以后小狼崽再饿的时候,我们就得先把四只小獒移开,等小狼崽吃饱之后,就要马上把它拿走,放到另一个给它做的小窝里,让它自己独自呆着,因为,即使大黑不咬它,四只小獒也会合力把它欺负死。

    就这样,坚持了几天之后,最后一只小狼崽的命总算是保住了,因为它吃的是獒的奶水,所以体格也就越长越强壮,身上的毛色也越长越光亮了。

    这几天一直没下雪,最初地上下的雪已经被风吹得很结实,院子里的雪也都被踩得硬梆梆的,半夜再一冻,就结成了冰坨子,走在上面很滑,我的平衡力还好,一直稳得住,格桑就结结实实地摔了好几个屁股墩。
卷四 第六十七章、残断的无线信号
    我知道多吉大叔老胳膊老腿的,怕他万一有个闪失,摔坏了那可不好办,就是去医院,现在都找不到去城里的车,冰天雪地的,人家也不肯来。

    我在吃完早饭之后,动员格桑一起帮我铲院子里的雪,铲到院子外面去,教他堆雪人玩,格桑很高兴,他还没堆过雪人,就很勤奋地一个人把院子里的活都给包了。

    我帮助格桑铲了一半的雪,然后就爬上瞭望台,向远处望,我希望能看见那只受伤的母狼,更希望她能回来带走她的孩子。

    让一只獒来喂养一只小狼崽,这终究不是个事,也不能长久,小獒们一长大,等到长牙的时候,就会拿小狼崽来练牙。

    它们嗅得出小狼崽身上不同的气味,小獒们天生和狼就是死敌,不可能像人们传说中的那样,把一只狼和一只狗从小养在一起,长大了就会成为好朋友,那绝不可能。

    我守望了半天,什么也没有看见,这几天,狼倒是没有半夜叫唤了,也没有来袭击村子,我猜想,可能那些狼群暂时找到了一些迁移的动物,它们找到了吃的,所以就不有来村子里打食,但是迟早都会来的。

    格桑铲完了剩下的雪,让我帮他堆雪人,我们就在院子外面堆,看见扎西木大叔又拿了些肉和骨头来给大黑吃。

    人们都知道大黑生小獒了,这些天都有人拿着吃的来看大黑,扎西木大叔尤其来得勤快,有时一天来两次,大黑总是不太搭理他,她还在为扎西木大叔卖獒的事生气,这种事是让大黑一生都不能原谅的。

    格桑也不喜欢扎西木大叔,他见扎西木大叔一直站在门口和他阿爸絮絮叨叨地说,就很厌烦,忽然拉住我衣袖,说:阿哥,走,我们玩无线电去。

    格桑竟然还记得这个东西,这几天我一直兴奋于大黑顺利生产的事,就把这事儿给忘了,想起当初对格桑的承诺,我欣然答应。

    我们钻到屋子里,扒出了那架旧电台,这是一部退役了的旧电台,现在部队里都换装新型电台了,功能更好,实用性能更高。

    虽然电台是旧了点,电池好像还有点漏点,可能是我把它扔在潮湿的地方太久了,虽然旧,但用来给格桑玩玩,还是可以的。

    我打开开关,告诉格桑使用方法,格桑很聪明,自己到处扭了一通之后,竟然无师自通了,其实电台这玩意不深究的话,只是玩一玩,还是很简单的。

    格桑把耳机套在脑袋上,仔细地听着,听了一会,忽然把耳机摘下来递给我,说:阿哥,里面沙沙的,一点也不清楚,但是,好像有点什么声音,听起来呼啦啦的。

    是吗?开始玩的时候,我还以为在这冰天雪地的荒野里,又是这样一部旧电台,可能什么也接收不到的,但是现在听格桑这样一说,我就知道这附近有信号波段存在,一定有人也在摆弄无线电之类的东西。

    我急忙接过耳机套在耳朵上仔细倾听,里面传来沙沙的声音,什么信号也没有,这部旧电台曾经使用时间太长,而且损坏了几次,还维修过,如今的信噪比太低,灵敏度也差,噪音的传送远远大过了信号的接收。

    我重新调整波段,仔细搜索,仍然没有听到什么声音,里面的噪音和杂音太大,除了沙沙的声音什么也听不到,我正准备摘下耳机的时候,突然里面呼的一声响,像是山口的风猛地吹过,接着又是一片被中断了的沙沙声。

    有信号,刚才传来的虽然不是人说话的声音,而且只有短短的半秒钟,我仍然听出那是从山口处传来的猛烈的风声,信号是从山上传过来的,也可能是半山腰,听起来很空旷,像是在一座雪峰上。

    我重新调整电压驻波比,尽量接近1:1,再次进行侦测,将波段固定在那个接收到风声的位置上,耳机里还是沙沙的声音,我耐心地等待,过了许久,里面忽然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但是噪音太大,很不清楚,在这偏远的藏区,信号一点也不清晰。

    我主动向对方发送请求,请求对方再次联系,过了许久之后,耳机里终于又传来了呼呼的风声,夹杂着沙沙声和不太清晰的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断断续续的:雪峰……困……请求……援……(呼呼的风声、噪音和杂音)……三人……美国……请……

    后面什么也没有了,这部烂电台的电池严重漏电,而且信号很不好,传送来的话声中也夹杂着一些断断续续的英语,电池快没电了。

    我猜想,可能是有三个外国人来这里旅游,突然遇到了下雪,然后他们去登雪山,结果遇到了麻烦,就被困在了半山腰或者是更高的地方。

    照这部破烂电台的接收效果及波段来看,最远距离也就在一百公里范围之内,而且那个地方是座雪峰,山上风很大,他们所处的位置应该比较接近谷口。

    那些人去登山也不可能背着个大电台,充其量使用的也就是个高清晰对讲机,还不是国产的,国产的达不到这么好的效果,并且,对讲机的电池充电量比较小,他们也使用不了多长时间。

    无线电对讲机信号传送一般也就一至三公里远的范围,我猜想,可能是因为附近的日喀则军区有较好的卫星网络信号支持,所以质量好一些的无线对讲范围也可以达到几十公里。

    我让格桑守在电台旁边,继续等待信号,然后找到多吉大叔,问他这附近一百公里之内有没有雪峰,比较靠近谷口的地方?

    多吉大叔还在和扎西木大叔说话,听见我问话,扎西木大叔表现得异常热情,插口说:当然有,但是没那么远,也就在四五十里远的地方,那山也不算太高,就是有些陡,这个时候,应该大雪满山了……

    扎西木大叔还在絮絮叨叨地说,多吉大叔问我:问那个地方干什么?现在可不是登山的好时节,那个地方处在风口上,气候异常的冷,天气也不正常,就是在平常季节里,也经常不是风就是雨的。
卷四 第六十八章、前往雪山
    我如实回答,说:刚才教格桑玩无线电,接收到一些断断续续的信号,好像有几个人被困在了山上,所以我就问一下,看看能不能帮助到他们,他们使用的是对讲机,信号也传送不远,如果说那座山真在四五十里远的地方,可能军区救援就更接收不到他们的信号了。

    多吉大叔沉默了一会,扎西木大叔又插话进来,说:那个地方很危险,这个时候可不好去,那里的风可猛,满山积雪,山路又陡,没有一套登山的装备,可从来还没人敢就这样上去呢!

    格桑跑出来告诉我,什么信号也没有了,只能听到噪音和杂音,我已经确定了方位,就让格桑关掉电台,节省用电,然后再次向多吉大叔寻问具体的方位。

    虽然曾经在多次执行任务中也曾解救过不少被困人员,但是在这样的冰天雪地去解救困在雪山上的人,还是第一次,而且手边没有任何的装备和救援设施,自己对那个地方也不熟悉,但我是一名军人,骨子里告诉我,应该去救那些人。

    多吉大叔一直没有说话,好像努力在脑子里思索什么,扎西森大叔又自言自语了几句,见我们都没再理他,就回自家去了。

    多吉大叔沉默了一会,自语说:地方也不能确定,也不知道他们困在什么地方,去了也不一定就能找得到人,就算现在马上出发,要上山也得是明天的事了,找不准地方,再下个雪刮个风什么的,人救不到,估计我们也下不来了……

    我急忙说:大叔,您就不用去了,告诉我方位,我自己去就行。

    你自己去?去送死?多吉大叔瞪了我一眼,语气严厉地说:我知道你是个当过兵的人,可到了那个地方,不比部队里打个枪开个炮,你是有力使不上呀!高原严寒随时让你得上肺水肿,体质再好也不行,再下场大雪,人下不来,就会被冻死在上面。

    听多吉大叔这样一说,我更担心那些被困在山上的人,那里海拔高,气候更加恶劣,如果那些人登山前再没做好充足的准备,或者半路遗失了药箱、食物和水,那么他们也坚持不了多久,随时都可能送命。

    我坚持要去山上看看,即使找到人的希望不大,多吉大叔叹口气,说:不是不让你去,只是太危险,就算要去也得准备一下,至少得多穿些衣服,带足食物和水。

    多吉大叔知道我性子急,马上就要出发,二话没说,就去准备东西,我也找出所有能穿的衣服,全部套在了身上,把裤腿绑扎好。

    多吉大叔准备了很多吃的东西和水,背在自己身上,吩咐格桑好好在家照看大黑,看好圈里的羊,如果有狼来的话,就喊村子里的人一起帮忙,然后就往院子外走去。

    我急忙跟过去喊:大叔,不用送了,东西给我背着吧,挺重的,你和格桑在家,我一个人去就行了。

    多吉大叔根本就没理会我,迈开大步向前走,一边走一边说:你一个人去,我可不放心,就算你再有能耐,也没有我更熟悉这片地方,一个人去没有把握,两个人去救,就有可能把人都救下来。

    我还是不太想让多吉大叔陪我一起去,毕竟他年纪大了,又是这样严冷的天气,再爬个山,大叔的身子骨能受得了吗?何况手边也没有什么登山的装备,全凭自己的体力和技能。

    我说出自己的担忧,坚持让大叔回去,说着,就去抢他身上背着的鼓鼓的大包。

    多吉大叔甩开了我,继续往前走,一边笑着说:傻孩子,我们可不是就这样空手去,在那个山脚下不远的地方,我认得一个几十年的老朋友,他可是登山的行家,年青的时候还参加过国家登山队的呢,攀过珠穆朗玛峰,他儿子也喜欢登山,在他们家有最好的登山装备,还有急救的药,咱们得先去那里,然后才能上山呢!我如果不去,你找得到他们家吗?

    听多吉大叔这样一说,我心里更有把握了,救援成功的希望也增加了许多,心情一好,步伐也就更轻松,踩在积落了好多天的雪地上,一点也不觉得沉脚,反而越走越快。

    多吉大叔告诉我,这样可不好,尽量保持匀速,不要消耗太大的体力,尤其是在登山的时候,体力消耗过大,呼吸不均,再加上高原气候的严冷,很容易患上肺水肿。

    其实这些道理我也知道,只是刚才一兴奋,就忍不住想走快一点,但是再快也只能这样,天黑前到达那个村子,晚上可视条件太差,不能登山,最快也要明天早上了。

    越走越远,为了保持体力,我和多吉大叔都没有说太多的话,我脑子里想起临出发的时候,我在一件一件地往身上套衣服,大黑好像知道我要出远门似的,眼巴巴地望着我。

    我临走的时候,大黑还扔下她的四只小獒,跟到院子里,往外看,有点依依不舍的样子,看上去可怜巴拉的,我想起来,我忘记在临走前和大黑告别了,也忘记了摸摸她的头,怪不得她的样子看起来那样难受,一直跟到外面,看着我们走远。

    那个小村子很偏僻,像我们这个村子一样,不通路,也不通电,就是一些迁移过去的牧民,后来在那里安了家,那儿的人靠山近,差不多都会登山,有些人登山的技术还很不错,先巴大叔一家就是。

    多吉大叔看我有些沉默,就和我说起一些关于先巴一家的事,先巴大叔如今也有五十岁了,年青的时候是个登山运动员,老婆是附近镇上医疗站的药剂师,常年在镇上工作,每半个月才能回家一次,稍住两天就又得回去。

    先巴的大儿子八、九岁时病死了,二儿子叫达杰,今年才十九岁,在大城市里只读到高中就没有再读书,准备明年找个机会去当兵,一家人都会说汉语,女儿就更加聪明,准备明年考大学,可惜这里的环境不好,又不通路,放寒假就不能回来,只有等夏天放暑假的时候才行。
卷四 第六十九章、天子峰
    我一边听,脑子里一边想着临走前大黑那不舍分别的神情,想着只有格桑一个人陪着大黑在家里,一个人一只獒都很孤单,心里就不是滋味。

    我们一直不停地走,走雪路的速度明显比平时要慢得多,开始还很轻松,越走越觉得费力,等到天黑的时候,我们还没走到地方,只是远远地望见前方似乎有灯光,像是一个人烟稀少的小村子。

    我看到了另一侧的大雪峰,虽然比不上珠穆朗玛峰的高耸和陡峭,但是积满了厚厚的冰雪,看上去直直的戳在那里,也确实很陡,攀登起来一定很麻烦,但是看起来还很远,在昏暗的夜色中,只是远远的一个轮廓。

    再走不到一个小时,就到家了,多吉大叔说。自己也累得不行,年纪大了,还能走这么远的雪路,真不容易,他还给我鼓气,说先巴家有好吃的牦牛肉,还有煮的香浓的酥油茶。

    虽然路上我也停下来吃了些东西,但是一听多吉大叔说前面有好吃的牦牛肉,我还真的没有吃过,肚子里一饿,脚下的步子自然就加快了,我飞快地向前跑,一路的疲累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多吉大叔跟在后面喊:慢点跑,别喘着,千万别咳,小心……

    后面的话没听清,估摸着他说的是肺水肿,但我觉得自己身体好,这里虽然海拔比平原区高了许多,但还没有上山,就算再跑一段路,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我飞快地跑了一大段路,多吉大叔跟不上来,我又只好停下来,站在前面等他。

    雪路很滑,积雪又深,踩一步,脚就往下陷,我只好慢下来,搀着多吉大叔往前走,远远的,我看见前面有个人影在晃动,多吉大叔也看见了,就大声地向前喊话。

    前面的人影站住了,转过身,像是个年轻人,看见后面的我们走得很蹒跚,就快步地走过来,走近了,一把抓住多吉大叔的手,说:阿柯多吉(“阿柯”是藏语对长辈的尊称,意思为“叔叔”),你怎么来啦?天都黑了,又这样大雪天!

    多吉告诉我,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就是达杰,体格很强壮,也是个登山爱好者,然后又把我介绍给达杰认识。

    达杰听说我以前是当兵的,对我就十分有好感,因为我年龄比他大,就喊我阿哥,抢着要帮我背东西,我怎么好意思让一个小弟弟帮我背重重的行李包,就坚决不肯。

    达杰很不乐意,非要我把包给他背不可,不然就拽着我的衣袖子死死不放,我没办法,最后实在拗扭不过他,就说:大叔的背包还要重呢!你帮大叔提一下吧。

    其实,百分之八十的重量都在我这个包上,达杰抢过多吉大叔的包背在身上,觉得实在太轻,就非要抢我的包,两个人拉拉扯扯地往前走。

    多吉大叔和先巴大叔的交情很不错,听多吉大叔说,当年大黑还是只吃奶的小獒时,就是先巴大叔亲自送过去的,不知道先巴家那只母獒还在不在了,也是只纯黑的獒,比大黑还猛。

    达杰听我们说起大黑和大黑的母亲,就插口说:家里那只母獒南卡(“南卡”在藏语中就是“天空”的意思)已经不在了,有一次有一对夫妻来这里登山,当时就住在我们家里,说好了登不登得上去,当晚都会下来,结果晚上没下来,我们以为遇了险,第二天上山去找,结果发现他们被卡在了半山腰的一个冰缝里,南卡也跟上去了,山上又陡又滑,因为救人,南卡没站稳,被拖下去,结果摔死了。

    我和多吉大叔都觉得很惋惜,照多吉大叔的说法,南卡比大黑还要勇猛,大黑的那股子猛劲都能令我震撼,南卡就更是我想象不出的威猛和彪悍,这才叫有其母有其女。

    达杰告诉我,说南卡是死在雪山上的,南卡死后,家里人为了纪念南卡的英勇,就把南卡葬在了那座大雪峰的山脚下。

    说着,达杰侧身一指背后远处的大雪山,说:就是那座山峰,不知道地理上应该怎么叫,反正我们这个小村子里的人都把它叫南色,用汉语说就是天子峰,虽然不是很高,但非常陡峭,除了半山腰垭口那儿稍为平坦一些,别的地方根本就不能停步,只能不停地向上走。

    达杰的话更增添了我想爬天子峰的念头,我本来对攀岩就有着很强的爱好和征服欲,更何况现在是上去寻找那几个被困者。

    到了先巴大叔家,家里只有先巴大叔一人,正在煮晚饭,先巴大婶刚回镇子上去,下次再回来,又得半个月了。

    先巴大叔和多吉大叔见了面,两个人都开心得不得了,他们有好几年没见过面了,最近的一次,还是几年前先巴大叔给多吉大叔送大黑过去,大黑那时还没长牙,正在吃奶。

    两个半百的老人寒喧之后,先巴大叔端出吃的来,还有青稞酒,满屋子热气腾腾,牦牛肉的香味让人食欲大增。

    吃饭的时候不好谈上山的事,多吉大叔就说大黑也怀崽了,生了四只小獒,两公两母,等长大些了,断了奶,到时给先巴家送一只。

    先巴大叔家自从去年南卡死后,还没有养过獒,听多吉大叔这样一说,非常高兴,说要讨只母的,将来还可以生小獒,多吉大叔满口答应。

    我心里在想,才让大叔一只,先巴大叔一只,扎西木大叔一只,另外有个牧民也预先就说好了一只,我是没希望了,算啦,反正獒是大草原的宠物,大城市里也不适合养,尤其是繁华的大都市,再说了,北京也不准许养大型犬。

    饭后,先巴大叔看出我们有些沉默,就主动问明来意,听说我们是要上天子峰,先巴大叔就说:现在可不是好时候,就在这一两天,还会有场大风雪,气温骤降十多度,上山就更难了,平均往上爬一千米,气温就要降六七度,再加上大风暴雪,就更危险了。

    我很着急,说:没办法,山上困的有人,咱们说什么也得上去。

    先巴大叔笑了一笑,问我:你确定他们就在这座山上?连位置都不知道呢,怎么找,难道把整座山峰前前后后翻一遍吗?
卷四 第七十章、雪峰装备
    我也知道在这样的风雪天里,登这样一座陡峭的冰山,无疑等同于送命,但是眼看着几个眼巴巴等着救援的人被困死在冰山上,我也狠不下心来,我说:确定,他们就在这座山上,只是还不能明确方位,可能是处在风口位置上,被困住了。

    先巴大叔正对着门口坐着,走过去,开了门,望向远处的天子峰,眉头皱得紧紧的,达杰说:阿爸,等明天一早看看情况再说,要不,你在家,我陪阿哥去一趟!

    达杰像我一样有冲劲,年青人大概都不肯在别人的面前示弱,尤其是在我这个当过兵的人面前。

    达杰好像是为了证明他将来不会比我差一样,很是信心满怀地说:阿爸,我们去年也登过一次,那次可是突然降的暴雪,咱们不也平安下山了?

    先巴大叔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登山手,他知道什么时候该上山,什么时候又不能上山,一直犹豫着没有说话,后来见我和达杰都很坚决地要上天子峰,最后只好点点头,答应明天一早看看情况再说。

    姜虽然还是老的辣,先巴大叔的沉稳和冷静是我们这些年轻人没法相比的,可是,毕竟是个老人家,两个老头子都已经年过半百了,已经不适合登雪山这项巨消耗体力的运动。

    晚上,两个老人家都睡了,我却怎么也睡不着,站在门口,望着远处的天子峰,山峰的轮廓在暗夜里模糊成一片水彩,也不知道那些困在冰山上的人能不能熬过这样寒冷的一夜。

    达杰想着明天要上天子峰,他也睡不着,翻箱倒柜地找东西,我看见他把床底下的几个大箱子都搬了出来,一件一件地翻拣着,合适的就塞进包里去,安全带、上升器、下降器、铁锁、绳套、冰镐、小冰镐、高山靴、冰爪、雪杖、头盔、踏雪板、高山眼镜、高原打火机、小刀、冰锥……

    一件又一件,抖得满地都是,我走过去给他帮忙,看来先巴大叔当年的确是个地道的登山手,家里的装备很齐全,而且还不止一套,有的东西甚至有四五件。

    达杰递了一个SUNNTON的Advisor款型登山表给我,说:这是今年开春托人买的,我自己以前还有个旧的,不过是CASIO的登山表,很多人说CASIO舒适性和精确性都不如SUNNTON,但自己觉得用起来还不错,顺手就好。

    我知道登山表主要的功能就是测大气压值,在登山途中可以测量出所处位置的大气压值以推算出高度。这个功能在雪山与一般野外登山迷路时能起到很大的作用,甚至可以救命。

    再加上一张精确的山形高标地图加一个登山表和指针,就可以推算出自己所处的地理位置,所以登山表的精确性很重要,仅仅相差+-20M,计算后的差别就会很大了。

    芬兰SUNNTONAdvisor款的登山表最大特点在于,它不仅几乎拥有了其他款式的"腕上计算机"的所有功能,还自带有一个敏感可靠的心率表。将心率表与海拔表、倒计时功能结合使用,可以随时监测自己身体的状态,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危险的发生。

    我把表戴在手腕上试了一试,感觉还可以,就说是暂借的,下山后就还给达杰,达杰笑着说,不用还了,算是我送阿哥的见面礼,我说,那怎么行?这么贵重的东西。

    SUNNTON的登山表价格不菲,国外售价大概在三百美元左右,即便是在国内,一条表带也要卖好几百,第一次见面,怎么能收人家那么贵重的礼。

    达杰也不和我争辩,他说他有个叔叔在香港就是搞这个生意的,一块登山表,自己还买得起,然后就去抖罗登山服,达杰和他阿爸靠平时做向导引路赚了不少钱。

    先巴一家人都长了副大个子,达杰和我的身材差不多,他翻出一套登山服给我试穿,刚刚好,达杰说自己有几套呢,包括三层穿法的内衣、袜子、手套,都有很多。

    达杰一件一件地都翻了出来,然后配套整理好,说是明天一早起床就可以穿,登山服的颜色都很鲜艳,不是大红就是橘红,方便在冰山雪峰上互相搜索,保持联系。

    其实,我们这样做根本不对,如果明天确定登山的话,今晚我们就更应该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体力,我建议达杰早点休息。

    达杰却让我先睡,他说装备放久了,今年冬天还没用过,得先烘烤一晚,除去潮气,高原冰山上保暖最重要,水的冷却力是寒冷空气的二十三倍,衣服里的一点潮气都能令人体的体温迅速下降。

    我这是第一次准备登雪山,所了解的知识自然比先巴一家要少得多,他们就住在雪山脚下,登雪山远比平时的速降或攀岩要复杂危险多了。

    我帮达杰一起整理好衣服,放在火炉边烘着,第二天一大早,衣服都烘得很干燥,摸起来又轻又软,还带着火炉的温暖。

    我和达杰天一亮就起身,按三层穿法把装备一件一件地套在身上,里层穿聚乙烯斥水性材料的内衣裤和袜子,中层是纯羊毛和pile材料的保暖层,最外层再套上隔绝寒冷、防风、防水的登山服。

    一直到吃饭的时候,先巴大叔都没有表示登山或者不登山,而是说我们不应该这么早就穿好登山服,吃饭时可能会出汗。

    我和达杰就没有再喝煮得热气腾腾的肉汤,只是吃了两大块牦牛肉干,先巴大叔吃完饭,这才走到屋外去看天色,一边看一边摇头,说天气不好,可能今天又会下场大雪。

    达杰说:阿爸,你留在家里陪阿柯多吉,我和阿哥去就行了,人多了反而麻烦。

    先巴大叔什么也没说,转身去整理装备,然后一层一层地套上了登山服,穿好登山靴,一边说:别看我是个老棒子了,经验还是要比你这个毛头小子要丰富得多,多吉,家里就靠你照看了,如果天黑前回不来,明天也一定下山。

    先巴大叔说着,叫达杰把高山帐篷也卷好带上,高山帐篷的份量可不轻,再加上本来都穿得挺厚实,再装着许多登山装备,达杰和先巴大叔都有些吃不消,毕竟一个还年轻,而另一个已经年老。
卷四 第七十一章、艰险重重
    我把帐篷背在身上,带好随身的装备,以前背个四、五十公斤搞急行军,也没觉得有什么困难,可是一走在雪地里,感觉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尤其是走到山脚下准备登山的时候,本来走了一大段跑,体力就消耗了一部分,天子峰又十分的陡峭,就是在没有下雪的时候,也极不易攀登,何况现在是冰雪满山,再加上背负的许多沉重的装备、食物和水,想保持重心的平衡都是件极困难的事。

    时间已经过了中午,一个小时之后,我们才仅仅向上攀爬了不到一百米,风很大,戴着高山眼镜,都感觉到风把眼睛吹得生疼,每向上走一步都很吃力。

    写这书时,我坐在电脑前,想起前不久珠峰传递火炬,几个小时才向上攀爬了五十多米,比起那个来,我们当时登天子峰时可算是幸运的多了,至少速度上还不算太慢,虽然风很大,积雪也厚,但还没有开始下雪,就已经很幸运。

    我们又向上爬了四五十米,先巴大叔向上指着冰山一侧的一个垭口说:这座山很陡峭,一旦上了山,就只能不停地向上爬,除了垭口那儿还稍平一些,可是风又很大,如果天黑找不到那几个人,我们就只有去垭口那附近搭帐篷,等明天一早下山。

    我说:从电台里听到那几个人的求救,听里面风声很大,应该是处在边缘或者是峰壁临谷的地方,不然的话,我可能一点信号都接收不到。

    达杰向他阿爸说:阿哥说的那个地方应该比去年那对夫妇被困的地方还要远很多,那里是个谷口,也是唯一可以暂时落脚休息的地方,风很大,虽然是个斜坡,但是有一块凹进去的山坡可以躲藏。

    先巴大叔说:到那个地方还有很远,差不多在海拔六千八百米附近,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爬上去的,什么时候登山不好,偏要选在这个暴风雪的天气。

    我知道先巴大叔年轻的时候也是十分的勇敢而有冲劲,只是年纪大了,忌讳的事情就比较多,他哪里知道现在的年轻人,为了探险和猎奇,生命已经被排在爱好的第二位置上,尤其是那些喜欢以生命为赌注的外国人。

    可能,那些人上山之前也没有预料到这样突然变化的恶劣天气,等到被困的时候才发觉,情况很糟糕,但自己已经无法下山了。

    山上的积雪很厚,猛烈的风像一只无形的大手,把雪一层一层地压得又紧又实,晚上再一冻,整座天子峰冻得像一块巨大的冰雕,上面再积了一层厚厚的雪,刚踩下去的时候,感到陷脚,不自觉的就要用力,一用力,底层的冰壳子又滑得要死,稍站不稳,身子就猛地向下滑去。

    我没有料到天子峰的实际情况会是这样的恶劣,先巴大叔和达杰比我有经验的多,就把这些情况告诉我,提醒我小心。

    我在了解了具体实情之后,针对当地情况为自己制定了一个比较可行的攀登方法,我把冰爪固定在登山靴上,每踩一脚下去,就把冰爪用力地往下扣,抠住积雪下面的那层冰壳子,再用冰镐稳住重心,这样攀登起来也可以借力,舒服多了。

    先巴大叔和他儿子可能是以前走这样的雪路走多了,最底层的几百米都没有用冰爪,而且先巴大叔告诉我:再往上走一段路,因为是顺风坡,风把远处的雪都吹过来,堆积在那里,雪层会很厚,也比较松,到了那儿就不能用冰爪了,陷脚,得换踏雪板。

    我抬头向上看,距离先巴大叔说的那个地方还远,远远地望上去,天空里灰濛濛的,气候很严冷,山峰的最顶处已经看不清楚,只能看见一层浓厚的雾气,上面白皑皑的一片,像是个冰雪世界。

    时间已经过去三四个小时,天色有些阴冷,天空也变得越来越黑暗,艰难的冰雪攀登消耗了巨大的体力和热量,我感觉到达杰说得对。

    出门的时候,为了保暖,我偷偷地喝了一碗辣辣的牛肉汤,结果后背上出了一层薄薄的汗,可能是里层的内衣吸了汗水,但是又不容易干,高原山上严冷的风一吹,就感到身体内部的体温似乎在急剧下降。

    水的冷却力果然比空气要快得多,我感觉到后背心上一阵冰冷,知道自己不能停下来休息,只要一停下来,风再一吹,有可能就会冻得打哆嗦也不一定。

    先巴大叔提出先休息一下,吃点东西补充体力,在这个时候我已经没有胃口吃东西,就觉得后背发凉,有点反胃。

    我提出,先巴大叔和达杰先休息一下,吃点东西,我则继续向上攀登,先踩好路,到时先巴大叔和达杰顺着我的脚印再上来。

    这个主意其实不错,但先巴大叔觉得我是第一次登这样陡峭的雪山,让我一个人这样独行上去,实在有些危险,我说当过兵的人还怕这个?我又不是第一次登山了,只是以前没下过这样厚的雪而已。

    先巴大叔已经年过百半,头发都有些白了,这次实在不应该让他陪着一起来,他累得在喘气,达杰的体能远不如我,他也感到累,听我这样说,先巴大叔父子对望了一眼,就只好点头答应,给我指了一条可能会比较好走些的路。

    我重新把登山靴上的冰爪捆扎紧实,背着沉重的登山装备往上攀登,天子峰虽然是座不起眼的小山峰,地图上或许都找不到它的名字,但是,就是这样一条名不见经传的小山竟然是这样的陡峭。

    我背着沉重的装备,比须尽力地把身子往前倾,这样才能保证最起码的平衡,再加上越往上走,氧气越稀薄,空气也越冷,压力也越重,每艰难地走一步都要消耗巨大的体能,但我还能坚持得住,部队里受过的严格的体能训练,此时派上了用场。

    二十分钟之后,我用当时最快的速度,顶着侧吹过来的猛烈的风,又向上攀爬了五十米,这个速度在当时已经非常快了,我自己都有点不相信,伸腕看了看登山表,按当时的气压值计算了一下,我已经接近海拔五千四百米的地方。

    先巴大叔和达杰已经开始继续攀登,先巴大叔拿出了一个小喇叭,在下面冲我喊:停下,先停下……
卷四 第七十二章、陷入雪坑
    风很大,小喇叭的声音很快被风给吹走了,风把山上的雪都吹起来,搅得满山都雾气濛濛的,我模糊地听见下面的声音,就停了步,等先巴大叔他们上来。

    先巴大叔走得很艰难,我只好又退下一段路,去接他,先巴大叔说:再往上就几乎上不去了,山体原本还有些坡度,现在积了一层冰壳子,再盖上一层雪,几乎成了个直角,登山的人一般到了这里,就要往旁边的斜路上绕过去,侧面的山体比较倾斜,要好走一些,但是风很大,雪也厚,我们得在这个地方换上踏雪板了。

    我们找了个可以放得下屁股的稍平坦一些的雪地,摘下身上的背包,取下绑在外面的踏雪板,我把捆得紧实的冰爪解下来,换上踏雪板。

    本来我们最开始登山的时候就可以套上踏雪板,但是因为路太滑,怕滑下去,所以就没有套,踏雪板和滑雪板外形上差不多,虽然比滑雪板要短一些,没有那么好的减压效果,但是却要灵活多了,更适宜攀登雪山。

    套上踏雪板以后,分解了身体所负担的部分压力,我们再攀登起来也就轻松了许多。

    我第一个换好踏雪板,先巴大叔捆好自己的踏雪板后,又检查了我和达杰的踏雪板,然后再次起程。

    我以为一路上的风已经够猛烈的了,按照先巴大叔的指示,转过一个斜斜的陡坡以后,才知道什么是世界上最猛烈的山风。

    那段坡很不好过,很斜,又有些陡,我几乎是将身体整个倾斜到了山体上,脚下用力踩紧踏雪板,十个手指头紧紧地抠着雪壁,一点一点地翻了过去。

    一翻过去,猛然迎头兜过来的风就差点把我打了个趔趄,我完全低估了斜坡后面风的力度,急忙稳住身体的重心,踏雪板“嗤”地往下滑了一大步,因为我及时调整了身体的方向,又硬生生地把那条腿拽了回来。

    先巴大叔第二个翻斜坡,但是,他没翻过来,也许年轻的时候这个对他来说不算是什么难事,但现在他年纪大了,斜坡又滑又陡,先巴大叔翻不上去,就被吊在了那里。

    先巴大叔上不来,达杰也就被卡在了下面,又不敢用手去推他阿爸,搞不好,两个人都会骨碌碌地滚下去,一直滚到山脚。

    我把半截身子倾斜出去,用两条腿挂在斜坡的那一边,撅着屁股,探出大半截身子,冲先巴大叔喊:把手递给我,手,手……

    先巴大叔把右手递给我,左手使劲地抠紧了山壁上的积雪,我一拽住先巴大叔的手,就使劲往上拉,先巴大叔一家子人身高都不矮,父子俩都是一米八左右的大个子,骨骼也很重,我一拽住先巴大叔的手,就感觉到一股力道把我也在往下坠。

    我咬紧牙,左手使劲摁在雪地里,右手拉着先巴大叔,使出全身的劲往上拽,我不是拉不上一个大活人,而是背后的斜坡太滑,两条腿撑不住劲,又不敢使出全身的力,怕搞不好,用力过度,两个人都翻过去,可以直接一路滚到山脚下面。

    我把全身的劲都稳在右臂上面,一点一点地把先巴大叔拉了上来,先巴大叔自己也在用力地往上爬,达杰借着他阿爸踩出的脚印,也顺利地爬了上来,我把达杰也拉过来,三个人长出了一口气。

    我猜想,那几个被困的人在翻越这个斜坡时,一定也吃了不少苦头,更消耗了不少体力,说不定他们还从这里遗失了什么登山的装备,所以到后来被困的时候,几乎不能自援,只能求救。

    我看了一下天色,天色阴暗下来了,天空上黑沉沉的一大片,再往上不到一百米的距离就什么也看不清楚了,气候糟糕透了,看样子一场暴风雪就要来临,我们现在卡在不到半山腰的地方,也不知是上还是退。

    先巴大叔的眉头皱得铁疙瘩一样,达杰因为是年轻人,就没有他阿爸那么多的心理负担,反而觉得越有难度就越能挑战人体的极限,这是件令人很兴奋的事。

    达杰告诉我,如果在平时晴朗的天气,现在这个时候还是太阳满山坡呢!我抬腕看表,时间已经是傍晚的五点四十分,天色一黑透,暴风雪就要过来了。

    先巴大叔说:不能再往上走了,马上就要有一场暴风雪,前方看不清路,风也大,再往上走,随时都会出现危险情况,我们必须得往横切方向走,到另一侧的垭口附近平坦些的地方搭帐篷过夜,明早看情况,再决定是不是继续往上登。

    我仰头看了看天,就眼前的这种情况来说,先巴大叔的提议是最好的办法了,我担心那些被困在山顶上的人,不知道他们在这样恶劣的气候环境中还能坚持多久。

    我实在想继续往上走一段路,但是没办法,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天色越来越黑,天空已经飘洒下大片的雪花,感觉像婴儿的手掌那么大,先巴父子已经向另一侧垭口方向走去,风呼啦啦地吹着,像鬼哭狼嚎一样。

    我快步追赶,我发现他们父子俩走的是之字形路线,弯弯曲曲的,我知道那样走可以防滑,但我的平衡力比他们要好得多,脚底下也稳得足劲,就直接走直路,想追上他们。

    这里的雪很厚,我用最快的速度追出一段路,还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身子就猛地向下一沉,一下子被雪陷得只剩半拉肩膀和一个脑袋露在外面。

    我知道我踩到了一个松软的雪坑上,也不知道这个雪坑有多深,可能是踏雪板把我的两条腿卡住了,所以才没有继续往下沉。

    我从雪下面伸出双手,在附近摸索了一下,找到了两块比较实在的积雪,双手用劲一撑,拔出了半截身子,但是踏雪板被卡在下面,增大了不少的阻力,当时捆得又太结实,想甩也甩不掉,只好叫达杰过来帮忙。

    此时此刻,天色已经黑透,我们只能借助雪地上微薄的反光来操作,我用双手撑住身子,达杰用雪杖往下面捅了几下,把踏雪板四周的雪都捅下去了,我感到双脚一轻松,手掌用力一撑,整个人就从雪坑里跳了出来。
卷四 第七十三章、露宿暴风雪
    说句实在话,大自然的力量是你想象不到的巨大,人类永远也不能清楚大自然会在你的面前设下什么样的屏障和陷阱,你只能凭借自己的能力去突破,而人的力量在大自然的面前又显得是那样的渺小而微弱。

    先巴大叔告诫我,说:这里的雪层会比较厚,而且山路原本就不平整,有很多雪洞和雪坑,走的时候就得非常小心,现在都被雪覆盖了,什么也看不到,只能凭借以往的经验往前走。

    我和达杰小心地跟在先巴大叔身后,我也不敢再抄近路了,在这个地方,即使你有能耐,也不一定就使得上,环境的恶劣让你根本就不能依着自己的习惯而为所欲为。

    走到垭口附近那块稍平的地方,又花去了三个多小时,天色早黑得像整座山都被一大块黑布给罩了起来,我们三个人走得很近,不过就两三步的距离,我只能看见前面人模模糊糊的背影。

    先巴大叔说:先搭帐篷,然后烧点热水,吃点东西,休息一晚,一切都等明天早上起来后再说。

    我把背上沉重的高山帐篷给解下来,这种帐篷料很厚实,挡风而且透气性能较好,因为垭口附近的风太大,狂风卷着大块的雪片扑打在脸上,就像是一场暴风雪的洗礼。

    选在这个地方搭帐篷实在不是个明智的作法,但是又没有别的办法,这座山太陡了,在这个半山腰的地方,上也不行,下也不行,也实在找不到另外可以搭帐篷的平坦地势了。

    搭帐篷的时候,风真的太大,我叫达杰和先巴大叔帮忙扯住帐篷的两个对角,并且用脚踩住下面铺好的防水布,自己一个人把帐篷给撑了起来,这种三四人住的帐篷不比单人帐篷那样轻巧,撑起来很费力。

    虽然气候是那样的严冷,但我还是出了一身汗,热能的蒸发让我的体温更快的下降,再一停下来,风一吹,整个人都像是冻在冰窖子里面。

    看见我嘴唇冻得发紫,先巴大叔知道我一路上吃了不少苦头,一直靠着较好的体能在硬撑着,就叫达杰赶快烧水,煮点牛肉干吃。

    我看见他们两个人也冻得不行,我们都戴着三层厚厚的手套,达杰的手在取背包的时候,都在一个劲地哆嗦,他干脆脱掉了最外层的防水手套,把简易的套锅取出来,还有一个小巧便携的汽油炉,把汽油瓶子打开,倒了些汽油进去。

    本来出发前达杰带的是密封的汽油罐,以前用过一次,里面汽油已经不多,被他自己又摇了两下,给摔坏了,没办法,只好带了个瓶装的,虽然用起来有点麻烦,不像密封的一打就行,但总比没的用好。

    我在出发前一直认为登山没什么困难的,只要体力好,加快速度往上爬,一天之内应该可以爬到山顶上,但是进入实际登山路程之后,才发现这个预先的计划完全是没有道理根据的。

    你的体能再好技能再强也不行,实际路况和天气根本就不允许你再加快速度,我也没法提升自己的速度,我一开始还觉得达杰带这些炊具实在是多余,现在却巴不得他赶快生着火。

    这里的氧气已经很稀薄,我感觉所有的氧气分子好像都被风给刮跑了,并且感到心跳有些加快,就看了下登山表,计算了一下自己的心率,还在可忍受范围之内。

    我想把帽子摘下来透口气,但是又不敢摘,因为头部的散热量几乎达到全身散热量的百分之六十。

    垭口附近的风吹得帐篷哐哐地响个不停,帐篷外面风很大,汽油炉根本点不着,达杰只能在帐篷里点,我和先巴大叔帮他围着从帐篷四角吹进来的风。

    爬雪山的时候,所有的装备都必须购置最好的,决不能抠门,我庆幸先巴一家在这一方面上都很舍得花大本钱。

    烧开的第一锅水,我们都没有喝,先巴大叔取出了一个高山保暖袋,迅速地把热水倒进去,拧紧盖子,叫我解开衣服,把热水袋塞进了我后背的内衣里层,这样一来可以烘干我内衣上吸附的汗水,明天的日子就会好过一些。

    先巴大叔说我的体格太强壮了,肌肉很厚实,把里层的内衣撑得太紧,妨碍了血液的循环和空间舒适度,失去了一层空气对流的空间,降低了原来内衣的保暖效果,如果今晚不烘干的话,到凌晨三点到五点的时候,是人体温度最低的时候,就会冻得你受不了。

    我其实很明白这一点,只是苦在高原半山腰,又不能脱换衣服,现在有了这个热水袋,就舒服多了,我暖着后背,达杰又烧开了一小锅水,把冻硬的牛肉干放进去稍煮了一下。

    水没法完全烧开,气温太低,风又大,汽油炉的温度达不到那么高,我们也没有分着吃,就那样在一个锅子里捞,吃着煮得半硬不软的牦牛肉。

    我一边吃一边想,我们在这里还有个帐篷可以避风取暖,还可以煮东西吃,被困在山顶上的那些人怎么办?他们没有吃的也没有喝的,暴风雪又一个劲地刮,再加上高原反应和山顶恶劣气候对身体的侵害,能不能坚持到天亮都很难说。

    我盼望着黑夜赶紧过去,天赶快亮起来,心想,只要有可以攀登的一点可见度,不管是明天凌晨的几点钟,我都要继续往上攀登,就是不知道明天一早暴风雪会不会停,说不定也会来得更猛烈。

    我现在觉得自己当初一接收到电台信号,就急着要赶来救人,这实在是一个失误,本来我可以再转向日喀则军区的那个中校发个信息,也许,他们部队上能够进行救援,我为什么非要逞英雄呢?

    雪峰救援并不是一个人或者两三个人就能办到的事,或者有直升机的加入,效率更会大大地提高不少,我也只是这样想一想,来安慰自己,其实那个退役了的破电台,当初中校送给我的时候,估计他也没预料到电台会烂得那样厉害。

    那个旧电台的电池漏电太厉害,信号也很不好,可能就是因为当时没电了,所以后面接收到的信号才会那样微弱,再转向日喀则军区发信号已经不大可能,距离太远,信号又弱,日喀则军区也接收不到那断断续续的一点点微弱信号。

    我在想这些问题,先巴大叔催我抓紧时间休息,达杰吃饱喝足,收拾了炊具,倒头就睡,我哪里睡得着,听着外面帐篷被风吹得哐哐地响,垭口的风在呼呼地啸叫,雪片被风卷落到帐篷上,发出瑟瑟的声音。
卷四 第七十四章、卡进裂缝
    我迷糊着打了几个小时的盹,凌晨五六点的时候,我把头伸到帐篷外面去,风很大,我能感觉到雪片被风卷着打到脸上的声音,外面还很黑,几步远之外的地方就什么也看不清楚。

    从昨晚开始,我就一直在摆弄达杰给的那部无线对讲机,希望能再次接收到山顶上传来的被困者的信号,但是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风声和沙拉拉的杂音。

    我把对讲机伸到帐篷外面试了半天,扭了半天的频率,什么也接收不到,只好失望地把头缩回帐篷里。

    我准备先烧些开水,等先巴大叔和达杰醒的时候,就可以有煮好的东西吃,这样可以缩短时间,尽快地继续向上攀登。

    在这样极其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平时烧开水那样再简单不过的事都变成了一个大问题,我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从四角吹进来的风,但是风向根本不固定,四面八方都有风从不同的方位挤进来,高原打火机在这里都不好使了。

    折腾了半天,终于点燃了汽油炉子,水烧到大半热的时候,我就把干牦牛肉扔了进去泡着,先巴大叔和达杰都醒了,达杰帮我煮牛肉,先巴大叔走出帐篷去看天气。

    时间已经是早上的七点钟,外面还是很黑暗,但是可见度稍微要好了一点点,起码十步之内可以看得到模糊的背影了。

    我招呼先巴大叔赶快进来吃煮好的牛肉,吃完了好继续往上爬,时间很紧,我们再不上去,估计那些人不被冻死饿死,高原肺水肿也极有可能送了他们的命。

    先巴大叔叹了口气,说:今天实在不是登山的好时候,这样恶劣的天气,在我所有的登山记录中是没有过的,再往上走,风会更大,站都站不稳脚,还怎么往上爬?不摔下去就算幸运了!

    我一边狼吞虎咽地吞着煮牛肉,一边说:要不这样,先巴大叔你在这个临时营地等我们,我和达杰上去找人,年轻人脚力好。

    先巴大叔接口说:可是经验却没那么丰富。说完,捞了块牛肉放进嘴里嚼着,一边从帐篷帘子的缝隙里往外望,观察着天色的变化。

    看样子,今天的天气会比昨天还要恶劣许多,而且一天之内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化,即使有什么变化,也只会变坏,不会变好。

    我坚持要上山,不能再等下去了,困在山顶上的人可能已经顶不住了,再多等一个小时,估计就会有人送命,不说高原雪山那么遥远的事,就是自家过冬下大雪,让你在院子里蹲一个晚上,你都会受不了,何况还没吃没喝,时刻还担心着会被风卷下山坡去。

    达杰说有个办法可行,大家用绳子相互连接起来,这样攀登的时候就轻松了许多,加大一些阻力,但是得格外小心,一个人滑倒了,其它人都要被带下去。

    就眼前情况来看,暂时也想不出别的更好的办法,我们找出绳索,系在身上合适的位置,然后把绳索之间用挂钩相连起来,我们没有直接用一根绳索连,这样做的好处是,遇到紧急问题时,可以及时解开相连的地方。

    我们拆掉了帐篷,收拾好所有的东西,先巴大叔在第一位,然后是我,最后是达杰,我们摸索着继续向上攀登。

    风真的很大,雪片子大得让你吃惊,雪花被风卷着扑扑地到处乱飞,你只能看见眼前白花花的一片,本来就不远的视线又被完全阻隔,我们只好拧亮了戴在帽子上的高原照明灯,一边探路,一边前行。

    我们都没想到,今天的路会这样难走,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雪,现在山上的积雪又深又厚又软,脚上套着踏雪板都不好走,风使劲地把你往山下推,氧气很稀薄,每走一步,大家都要喘口气,速度越来越慢。

    坚持了一个小时,才仅仅向上爬了三十米远,我们几乎是每走一小步,都要向后退一大步,不说往上爬了,只要稍挺不住力,风就会直接把你推下去,还好三个人之间靠相连的绳索在支撑着。

    达杰在后面大声喊:阿爸,不行,风太大了,我们得转到另一边去,从背风的方向往上爬。

    先巴大叔说不行,那里太陡了,而且到处是裂缝和坑洞,稍不留心就要送命,而且那里的山壁上方成凹形,很容易发生雪崩,到时候人没救下来,先把自己给埋了。

    可是,这里风太大,根本就爬不上去,我们转到背面去,可以用雪杖探着走,虽然速度慢一点,也比在这里强多了。达杰坚持自己的想法,我也觉得站在这里和风较劲,实在是浪费体力和时间,就支持达杰。

    先巴大叔正想说什么话,忽然一股风挟着雪帘子猛扑过来,脚下一没稳住劲,先巴大叔就被风给卷倒了,人一摔倒,风接着吹,立即就顺着雪坡往下滚,根本就支不起脚。

    我急忙稳住双脚,身子向后一倾,利用向后的倾力,双手拽紧了绳子,达杰艰难地走上两步,把他阿爸从雪地上扶了起来,就这样一个扶起的动作,三个人用了四分钟的时间才完成。

    没办法,我们只好转到山体的另一面背风处往上爬,按先巴大叔的说法,这里的背风面比迎风面更陡,这座天子峰就是因为太陡又直,所以三面都受风,只有一面不受风的,还危机重重,真不知道那些人吃了什么龙虎壮心丸,选在这个下雪天里来登山,脑子真的很有问题。

    我们一转到背风坡,我就发现情况很糟糕,虽然风雪是小了点,地上的积雪也薄,但是正如先巴大叔所说的,很陡,最顶上面是凹形的,而且整个山体看上去都是平滑的一大片,因为雪积得久了,又没有多少新鲜的雪覆盖上去,所以表层的都被冻成了冰壳子。

    我们解开了相连的绳索,把踏雪板换下来,重新又捆扎上冰爪,达杰刚爬过去,突然脚底下就“哐”的一声响,一大块积雪被他踏裂,达杰的身子猛地向下一沉,被卡进了一个山体的裂缝里。
卷四 第七十五章、雪下的小红帽
    我喊达杰,叫他别动,然后一步一步地移过去,查探他身体附近的地形,这里是山体本身自然形成的一条裂缝,按理说,达杰的身子可以直接从裂缝中掉下去,但是因为上面积满了雪,雪又被冻得很结实,达杰踏裂了较薄的一半,另一半正好卡在他的腰部。

    那一半积雪也随时会断裂,因为雪地太滑,如果我直接用手去拉达杰,身子就要使出很大的向后的力,等到达杰一被拉出来,受力度自然就发生变化,脚下稍有不稳,我们两个就要一起坐免费“直升机”下山了。

    先巴大叔用冰镐在雪地里刨了一刨,找到一块较硬的地方,打下了一个固定器,把绳索系紧,我把绳索的另一端紧紧地系在腰里,以防万一,然后拉住达杰的手,使劲把他往外拽。

    达杰这小子可比他老爹要皮实多了,肌肉紧,骨骼也重,加上两个人都穿得很厚,又背着很多装备,地势又险,折腾了几分钟也没拽出来。

    达杰冲我喊:不行,背包卡住了,已经在往下坠!

    先巴大叔冲达杰喊:快解开背包,解开背包!

    达杰的腰和下半身被卡在冰裂缝里,但双手是自由的,他努力解开了身后的背包,背包很沉,又是卡在冰裂缝的后边缘,一解开,立即就坠落了下去。

    我一听见雪块嘁哩咔嚓地往下掉,身子就急忙往前一探,一把拽住了达杰的手,使劲把他拽了出来。

    三个人总算出了一口气,都惊险得从心里冒冷汗,怎么办?继续往上爬么?先巴大叔和达杰对望了一眼,达杰说:爬吧,都走到这份上了。

    我们把小冰镐拿在手里,一边用小冰镐敲击着冰雪,找到紧实的地方固定重心,一边往上攀爬。

    时间又过去了三个多小时,达杰忽然说他憋不住了,想撒尿,因为丢了装备包,达杰是我们三个人中最轻松的一个,直接转过身去,就在雪地里开始方便。

    人的小便过程本来也是身体散热的一种方式,风一吹过来,达杰冷得打了个哆嗦,忽然他惊喜地叫了起来:阿爸,阿哥,快过来看啊,尿过的地方雪都融化了。

    先巴大叔说:那有什么奇怪,尿本来就是有热度的。

    我知道达杰的惊喜绝不是因为他撒的尿融化了一片雪,就走过去看,达杰指着脚边说:快看,有顶帽子。

    这是一顶红色的羊绒线帽,织得很紧实,已经被积雪冻成了一整块冰坨坨,这顶软帽子应该是戴在登山帽里层保暖的,因为某种情况,登山帽被风给卷走了,里层的帽子也就被风给扯了下来。

    既然发现了帽子,那么就足以证明,那些人也曾经走过和我们一样的路线,而且我们已经越来越向他们靠近,可能那些人现在就正躲在上面的某个地方避风雪。

    看见了一点希望,我的心一下子明亮了起来,现在的视线也好了很多,虽然暴风雪还在一个劲地刮,但是已经比迎风坡好多了。

    我把装备分成了两半,自己背了一个包,帐篷就给达杰背着,然后加快了速度向上爬。

    又过去了一个多小时,上面的地势不大好走了,是一个伸出去的斜坡,左右都没有路,我们要往上走,就比须爬上去,但是那块斜坡看起来好像悬在半空一样,孤零零地吊在山壁上,极有可能,那只是一片被风吹出来的积雪,下面什么落脚的地方也没有。

    我的速度最快,走在最前面,先巴大叔和达杰离我有十来步的距离,我用雪杖试探性地戳了戳那个雪坡,雪块哗啦哗啦地掉了几块下去。

    我继续用雪杖敲,雪块又掉落好几大块,最里面的雪很紧实,再敲下去,也不再往下掉了,我用小冰镐在坚硬的积雪上凿出一个小坑,插紧小冰镐,爬了上去。

    我第一个翻了上去,先巴大叔和达杰也就跟着翻了过来,一翻过这段雪坡,我们就惊喜地发现,远远的前方好像有个小红点在飘动。

    先巴大叔立即提醒我们,说:那个小红点所在的位置是靠近冰崖边缘的一处凹地,暂时是安全的,只是要爬上去,可就不简单了,他们可能和我们走的还不是一条路线,他们是从迎风面上去的,帽子是爬上去后才被风给吹下来。

    虽然我心里很欣喜,能看到那个飘动的小红点,就证明我的判断没有错,山顶上确实有人,只是还不知道那些人现在还活着不。

    我迅速地往上爬,达杰也告诉我,上面的路就不好走了,是一段直直的坡,我们必须借助上升器,但是必须要有一个人先爬上去,找到一个牢固的固定点。

    我首当其冲地接下了这个任务,找到合适的第一个攀援点,左手拿小冰镐,右手紧握冰锥,两脚的冰爪抠紧了坚硬的冰面,利用以前所学的攀援的功夫,借助腰部和腿部的力量,一点一点地往上爬。

    这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其实是耗费掉人身体几乎百分之百的力量,因为身体差不多是垂直的,重心加重力,造成攀援上很大的困难,而且冰面很滑,冰锥扎得不是地方,冰面就会碎裂掉,身子也就会往下坠。

    这段直坡有二、三十米,我在上面小心翼翼地爬,身子紧紧地贴在冰面上,看起来像是一个不怎么好看的蜘蛛侠,最主要的是腰部的伤,大冷天的一冻,再加上攀爬了快两天,全身的肌肉都绷得很紧张,垂直攀爬的时候腰部要用很大的力,一用力,就感觉到肌肉的酸痛感。

    我爬到十多米的时候,感觉到身子在向另一边倾倒,小冰镐铲住的冰雪碎裂了,现在只有冰锥在支撑着我的身体,冰块碎雪哗啦啦地往下掉,我急忙用小冰镐向上面一插,先把身子拔上去,再继续攀爬。

    下面的人估计也看得心惊肉跳,但他们也帮不上任何忙,只能提心吊胆地看着我艰难地向上移动,还好,我很幸运,没有再发生什么别的意外情况,四十分钟之后,终于爬了上去。

    重量其实不是问题,技术也不是关键,最大的困难就是时间,时间拖得越久,体力就越感不支,我迅速地找到了紧实的固定点,打下固定器,结好上升绳索,然后抛了下去。
卷四 第七十六章、找到被困者
    先巴大叔和达杰都是使用上升器的好手,知道如何巧妙地使用绳结,并且使用腿部的力量迅速往上攀登,比我徒手攀爬时的时间大大地缩短了许多,也节省了很多体力。

    三个人重新汇合在一起的时候,都在喘气,氧气越来越不够使用,我们就好像跳出水面的鱼,每呼吸一口,都要张大了嘴巴,拼命地多吸一会。

    我们在这座天子峰上才呆了还不到两天的时间,就感觉到度日如年了,那些人所陷的困境就着实更令人担心,我稍微休息了几分钟,喝了口水,背包里的水壶已经被冻得冰冷,拿出来的时候摇一摇,好像听到里面有冰块晃动的咔嚓声。

    越高越不好走,氧气的需求就是个大问题,人体的供氧量不足,行动就会更加迟缓,下午四点钟的时候,我们爬到了海拔六千一百八十米左右的地方,前面的小红点已经看得很清楚,像是一大块帐篷布遮盖着下面的什么物体。

    帐篷下面盖着的应该就是那三个求援的人,为了挡风,只好把帐篷布拆下来盖住身体,不知道他们冻僵了没有,还能不能喘气,在这种高寒又缺氧的地方,人一睡着了,就很难再醒过来。

    山顶上风很大,向上喊话,上面也听不见,我忽然想到了无线对讲机,就掏出来,试探着调整频率,可惜没有信号,里面传来的只有沙沙声,那些人可能是为了节省用电,所以就把对讲给关了。

    我随手把对讲机插在绑腿上面,三个人继续往上攀登,爬了不到二十米,忽然对讲机里传出断断续续的粗重的声音:helpme!Iamhere!……

    达杰惊喜欢地喊起来:瞧,上面的人还活着!

    我们都发现了上面的人,他们已经掀开了帐篷布,互相支撑着站起来,远远地冲我们挥手,可能是他们刚才打开了对讲机,听到了里面传出的我们的声音。

    我们都很欣喜,那些人还活着,这真是个奇迹,我们加快速度往上爬,对讲机里传来那些人喜极而泣的声音。

    那三个人中有人会讲中国话,虽然听起来很生硬,他说:装备遗失了,绳索也被风给吹走,有一个人腿受了伤,食物昨晚也吃光了,还有一个人已经咳血,自己也出现了重感冒现象,老是流鼻涕,嗓子快说不出话来。

    虽然彼此都已经看得见对方,短短的距离攀爬起来却仍然显得是那样漫长,那些人被困在海拔六千三百米左右,我们再往上还要爬一百米。

    两个小时之后,时间已经是傍晚六点多,天色黑暗了下来,暴风雪仍然还没有止,山顶上更是刮得厉害,我们终于爬了上去,站在那接近山顶的地方,虽然那座山没有珠穆琅玛峰那么高,但是其陡峭程度确是我所有攀援经历中最无法忘怀的一次。

    我们终于找到了三个被困者,交谈中,我才知道,他们其实本意不是来爬雪山的,只是碰巧遇到了下雪,就来爬了,装备也不是爬雪山的装备,原来是两男两女,但是,很不幸的是,攀登到一半的时候,遇到了大风雪,丢失了装备不说,有一位女性不幸遇难,就是在达杰被卡住的那个地方。

    他们本来想退下山的,但是上山容易下山难,只能继续往上爬,到顶之后才能从侧面的一条斜坡上通过下降器下去,后来也想过要从背风坡上山,但是就在达杰被卡的那个地方出了事。

    人是从裂缝里掉下去的,因为是女性,身材上稍微瘦小一些,装备又最轻,两侧的冰壁没能卡住她,也不知尸体掉到了哪里,只听到一声惨叫,后面的回声都被风雪给淹没了。

    幸存的三个人中,女的叫凯瑟琳,两腿冻伤,利用上升器攀援途中被卡住,小腿上被上面掉下的冰块砸中,造成大面积瘀青。

    乔纳森是凯瑟琳的男朋友,也是目前来看最乐观的一个,仅仅是重感冒,一直在流鼻涕,嗓子有些失声,他们俩都很年轻,二十多岁。

    另一位三十来岁,叫卡特,寻问之下才知道,他竟然是来自美国纽约,是纽约时报的记者,因为升职问题和老板之间闹了个大矛盾,一气之下给自己放了个长假,这才会跑到这里来爬雪山,遇难的那个是他的妻子,家里还有一双父母和一个七岁的小女儿。

    卡特伤得最重,高原反应和严冷,再加上缺水缺食物,令他患上了可怕的肺水肿,药包又掉到了雪洞里,昨天还只是咳喘,今天早上就开始咳血了,因为妻子的死给他带来了很大的阴影,如果不是乔纳森和凯瑟琳一直在鼓励他,卡特几乎想就此放弃自己的生命。

    乔纳森的汉语很生硬,而且所会的也不多,我们和他所说的话,他也不能完全理解,我只好用英语和他交谈,但是一些爬山的要领和机械性术语我又不知道该怎么翻译,最后只好告诉他们:followme!

    先巴大叔取出食物给他们补充体能,我们也借此休息了一会,吃了点东西,水虽然冻得冰冷了,但还可以喝。

    最幸运的是,先巴大婶在镇上的医疗站工作,先巴大叔出门前在背包里带了些治疗高原肺水肿的药——红景天胶囊,卡特的咳血暂时缓解了一些,但还没有逃离生命危险,天色已经黑了,我们必须赶快下山,到氧气含量稍高一些的地方,卡特才能保命。

    凯瑟琳的双腿被冰块砸伤,又冻得麻木了,几乎不能行走,我们都很犯难,最困难的是,天色已经慢慢地黑透,我们也绝不能在山顶上过夜。

    先巴大叔提出了一个好方法,现在上了山顶,就可以从另一侧较平缓些的斜坡下去,不过得借助下降器和绳索,凯瑟琳走不了路也没关系,只要双手还有力,能灵活地使用下降器就行。

    乔纳森他们的攀登装备都掉到了雪洞里,有的半路就遗失了,身边所剩的就是凯瑟琳背的一卷帐篷,而达杰的装备包也掉到了冰裂缝里,现在只有先巴大叔和我的装备还在,却要供六个人下山使用。

    我开始分配装备,先巴大叔的冰锥给乔纳森使用,达杰只能使用雪杖,我的小冰镐给了凯瑟琳,冰锥给卡特,为了防滑,我们每个人再从脚上解下一只冰爪,匀给那三个美国人,余下的希望就全在先巴大叔所背的那些下降器上了。
卷四 第七十七章、要命的下降
    我帮助先巴大叔打好固定点,套好主绳,再检查每个人的安全带是否系好,在系安全带的时候,凯瑟琳和乔纳森发生了争执。

    两个人观点不同,乔纳森坚持要系紧一点,凯瑟琳因为腿痛,只是把安全带松松垮垮地系了一下,乔纳森说会有危险,天色又黑了,什么也看不清,必须系得很紧才行,凯瑟琳则说没关系,这完全在安全范围之内。

    真搞不明白,外国人就是这样,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争个不可开交,何况两个人还是男女朋友,完全没有一点中国人的谦让和和谐。

    就连卡特也受不了了,上前阻止,却发现自己的安全带出了点问题,三个人不知怎么就吵在了一块,天色已经黑透,生死关头,他们竟然还有这份心情。

    突然,黑乎乎的夜空中一大段雪白的东西坠落下来,紧接着听到雪块断落的哗啦声,坠落的一大段雪块砸在旁边的崖边上,哐的一声跌成粉碎,雪沫四处飞溅。

    世界一下子变得好寂静,所有的人都吓坏了,除了呼吸,再也没有别的声音,连喘气都不敢张大嘴巴。

    达杰用藏语小声和他阿爸说:外国人真他妈麻烦,再啰嗦就把他们扔在上面。

    卡特的安全带扭住了,我帮他重新调整好,提醒他们:如果有什么不同意见的话,下山以后再讨论,现在所有的一切都要听我来指挥,包括安全带的拴系方法和下山路线,你们现在只有服从,没有抗议。

    三个人都没有说话,刚才的那一大块断雪差点就能造成更大面积的雪崩,谁心里都清楚雪崩的厉害,再也没有人争吵,也没有人说话,世界变得好寂静,沉寂得仿佛能听见各自的心跳声。

    我和先巴大叔先讨论了一下下降的方法和各方面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决定实行穿插下降,由达杰先下去,在下面照应着,然后是乔纳森,接着是先巴大叔,再然后是卡特,之后是凯瑟琳,我在凯瑟琳之后,也是最后一个下去,因为凯瑟琳受了伤,这样可以更方便地保护她。

    我们拧亮了帽子上的照明灯,达杰第一个下降,下到了第一个目的点之后,他解下身上的绳索和下降器,然后把帽子上的照明灯向上空调节,照着主绳的方向,冲上面招了招手,可能是以为我们看不清,就又摇晃了几下绳子。

    乔纳森下降的时候,因为急着要脱离险境,下降之前又偷偷地调整了下降器和绳索的连结,我看得出来,这家伙想玩速降,下降速度明显比我预先调控的要快。

    但是,乔纳森下降到一半就遇到了麻烦,因为各种心理原因,下降的速度又调得太快,手没有抓紧绳索,有一大段是飞快地坠落下去,紧急之中,伸出右脚的冰爪蹬紧了冰冷的雪壁,但是脚却被卡住了。

    看着乔纳森悬在半空里挣扎,我们大家都很着急,我则是更担心他的安危,万一处理方法不当,造成意外伤亡,这只能说是我的责任,我没有在他下降之前再重新检查一次他的装备。

    看得出来,乔纳森是个急性子的人,他使劲地往外挣扯那只右脚,挣扎了半天之后,脚是挣脱出来了,靴子却留在了冰缝里,又没有办法取出来,他只好光着右脚快速地滑向第一个目的点。

    我再一次地检查了卡特和凯瑟琳的安全带和下降器,确保没有任何失误之后,这才放卡特下去,卡特因为体质虚弱,又得了肺水肿,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很不好。

    为了照顾他不发生意外情况,先巴大叔紧接着下去,还好,两个人都很顺利,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轮到凯瑟琳的时候,她皱紧了眉头,弯腰捂着自己的两条腿,她的两条腿大面积瘀青,也不知道有没有伤到骨头,痛得站不起来,一直就坐在雪地上。

    要她借助下降器下去,似乎都有点困难,在下降的过程中,她必须身体成一百度右右的倾斜度,还要用双腿蹬住雪壁维持平衡,这一点估计她就受不了。

    我鼓励她,让她站起来试一试,天已经黑透了,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得下去,下面还有很长一段山路,我们必须得下降到半山腰的垭口处搭帐篷,明天一早下山,时间就是生命。

    我劝了她一大段话,把我脑子中能搜索到的所有鼓劲的词汇都说了出来,可凯瑟琳还是无法站起来,她试了几次都不行,我只好重新检查她的绑腿,也可能是绑腿绑得太紧了。

    但是检查之后才发现,凯瑟琳的伤势比我们开始预想得要严重的多,她的小腿和膝盖都受了伤,大腿上也有伤,最要命的是,两条小腿被冻得僵硬僵硬的,血管阻塞造成了她出现暂时性的晕眩。

    我心里急得上火,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可行,只好决定,背她下山,只是不知道主绳和下降器能否一次性承受两个人的重量。

    我利用安全带和绳子把凯瑟琳绑在了自己背上,外国女人比中国女人要高大许多,骨骼也重,一背上她,我就感觉到脚下的雪忽地一下陷下去了,踩出两个深深的雪坑,这比背负四十公斤的装备,不知要重出多少去了。

    我再次使劲地拉了拉绳索,确定绳索可以支持我们下降到第一个目的点后,我开始下降,因为重量加多了几乎一倍,右手控制绳索的时候就很费力,也十分麻烦,速度也不敢太快,怕出现意外,我们俩像蜗牛一样慢慢往下滑。

    忽然,凯瑟琳扭动了一下身子,因为身体垂直的缘故,全身的血液往腿上流,她的两条没有知觉的双腿就开始胀痛,我说:别动。凯瑟琳又动了一下。

    我急了,又喊:别动,听到没有?

    这时就听上面传来固定器从岩壁中拔出来时石块的碎裂声,还有雪块飞溅出去的声音,这个时候我们距离下面的落脚处还有五六米的高度,天色黑暗,周围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有先巴父子头上的照明灯传来两个模糊的亮点。

    我感觉到绷紧的身子猛然一松,就和凯瑟琳从半空里坠落了下去!
卷四 第七十八章、南卡的小坟
    我知道这下子麻烦大了,来不及调整姿势,两个人同时坠落,在坠地的一刹那,我怕压伤了凯瑟琳的腿,双手在雪地上一撑,利用腰的扭摆,使劲地把身子扭了过来,这样,凯瑟琳脱离了危险,我却脸朝下地趴在了雪地上。

    脸部深深地嵌进雪地里去,身子顺着雪坡的倾斜往下面滑,脸部把雪面划出一个大槽子,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把双手插进雪地里去,使劲抠下面的岩石,但是抠到的却是一层冰壳子,两个人的重力加快了下滑的速度。

    我试图用左脚的冰爪抠紧冰面,可是两个人的重量不是一只冰爪就能解决的,我还在继续往下滑,达杰一把拽住了我的手,但是没抓住,我的手套却被他拽了过去。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先巴大叔用力地把冰镐插进雪地里,倾斜了自己的身子,趴到雪地上,冰镐卡进了一条岩缝中,我急忙抓住了先巴大叔的一只脚脖子,用另一只脱了手套的手使劲抠住下面的冰缝,达杰和乔纳森也走过来帮忙。

    如果不是因为凯瑟琳的腿有伤,我绝不会背她下山,这差点送掉了两个人的命,我把凯瑟琳从背上解下来,大家休息了几分钟,再次固定好绳索,往下面滑行。

    再往下面,坡度稍微平缓了一些,凯瑟琳这次也老实多了,不敢乱动,大家都有了一点经验,知道在这样漆黑的夜里,四周又是漫天的暴风雪,稍不留意就会送命,谁都不敢再掉以轻心。

    折腾了大半夜,我们赶到垭口那处地方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支好帐篷休息的时候是凌晨三点,看得出大家都很疲累,我们烧了些热水,煮了点东西吃。

    凯瑟琳的腿有伤,为了加快明天的下山速度,我烧了一锅子热水,装进热水袋里,给她暖腿,气温很低,水烧得很慢,再加上雪都冻成了冰坨坨,半天才能烧热一小锅子水。

    乔纳森的靴子丢了一只,脚上只套了一只厚棉袜,早冻得麻木了,没有办法,我只好把他们原来的那块帐篷布割了一块下来,帮他裹在脚上,暂时御寒。

    折腾完所有的事情,已经是凌晨的六点多了,除了我还大睁着两眼以外,别的人都已经沉睡在梦中。

    我把头探出帐篷去观察天气,这是我们上山后的第三天,暴风雪还在下,但稍微比昨天小了些,我想起多吉家那块地方应该也在下暴雪,不知道家里的情况怎么样了。

    幸存的人终于救了下来,我的神经稍微松驰了一些,不知道大黑这几天怎么样了,家里冷,格桑有没有给她煮海带骨头汤?太子有没有抢奶头,格格还有没有被欺负?那只小狼崽又能吃得上奶吗?

    我知道格桑对于照顾这些小东西还没有经验,也没有耐心,我担心大黑吃不饱睡不暖,更担心几个小家伙也会跟着受委屈,心里就很焦急,盼望着早一点下山,早一点赶回去。

    我心里想象着我回到多吉家时的情景,大黑听到我的脚步声,飞快地冲出门来,热情地舔我的脸,然后再给我一个直立式的拥抱!

    “哐啷”一声响,不知道风从哪处山壁上吹落下一团雪块,正砸在我的登山帽上,一下子把我从沉浸的美梦中敲醒了过来,冷风卷着雪片灌进我的脖领子里面。

    我缩回脑袋,准备烧一锅热水,让大家在临出发前再喝点吃点,补充体力,因为接下来的大半天时间,我们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搞吃的,而要完全耗费在徒步下山这件艰辛的事上。

    水还没有烧热,火就灭了,汽油已经用完,大家只能用半凉不温的水泡剩下的一点牛肉干吃,牛肉干被冻得硬梆梆的,嚼起来很费力。

    我则担负着要背着凯瑟琳下山的任务,这需要非常大的体能和热量来维持,为了增加消化和胃肠排空的时间,把耐饿时间加长,我把干牛肉撕成可以咽下去的小块,没有嚼就直接吞了下去。

    攀登天子峰一般都是从正面上山,后侧面下山,因为正面陡,满足了那些登山者的征服欲望,而后侧面则较平斜一点,正好缓和登山后的疲累,更方便于下山,从半山腰再往下,我们已经不需要再使用下降器和绳索了。

    凯瑟琳的腿在暖了热水袋之后,还是不能行走,我把她背在身上,用安全带固定好,小心翼翼地下山。

    因为一路上大家都曾经吃过了不少苦头,最后的这半截路都十分小心而仔细,虽然速度上是慢了一些,但却没有发生什么大的意外。

    只是后来卡特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冰洞里,我们又浪费了一些时间,好不容易才把他扒拉出来,等到赶到山脚下的时候,天色又快要黑了。

    这次的救援行动,没有什么直升机的援救,也没有什么技术上的人员支持,我们就靠着三个人的力量从天子峰的山顶上救下了三个被困的外国人,虽然有一人遇难,但那是在我们救援之前发生的事,应该不算是我们的责任。

    到达天子峰脚下的时候,先巴父子却没有急着回去,而是走到一处雪堆前,达杰跑上去,扒开了那堆雪,我这才发现,那是用泥土和石块垒起来的一座小坟。

    先巴大叔没出声,只是默默地盯着那座小坟,嘴巴里无声地祈祷着什么,达杰告诉我:这就是南卡的墓,下山的时候,从小半腰里滚下来,摔死的。

    我没有出声,哀伤地望着那座冰雪中孤零零的小坟,想象着大黑的母亲南卡像大黑一样长着一身乌黑的毛,满嘴锋利的尖齿,怎样和狼群搏斗,又是怎样用一只獒的爱心去帮助她所能帮助的人们。

    我仿佛把南卡想象成了大黑,感觉到眼前的这座小坟就是大黑将来的墓,心里蓦然一阵悲痛,我舍不得大黑,疼惜大黑,我的错觉让我心里酸溜溜的,嘴唇被咬痛,这才清醒过来。

    三个外国人根本就不能理解我们的想法,他们交头接耳地议论了一番,后来知道那是一只母獒,当年去半山腰救人的时候,掉下来摔死了,就神情很惊异地咂咂嘴巴。
卷四 第七十九章、拉肚子
    那些外国人根本就不能理解,在中国这样一个热情而礼仪的国度里,连一只獒都会这样富有人情味和勇气,他们以为我们在编造故事,这仅仅只是一个下山后的娱乐,都不相信。

    乔纳森说他的女朋友腿受伤了,得赶紧找个地方医治,不能再待在这样的冰天雪地里,为我们耽搁了时间而感到生气,卡特也在不停地咳嗽。

    我们三个人谁也没有和那三个外国人计较,容忍了他们的无知和不解,从天子峰后侧方的山脚下走回先巴大叔家里,需要四个小时的时间。

    从天子峰上下来的整个过程中,我一直都背着凯瑟琳,消耗了巨大的体力,现在因为他们对大黑母亲的不解而造成了我的不满,我也不想再背着她了,再说自己腰又开始有点痛,力气也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

    我用剩下的两副踏雪板绑了个简易的滑板,在上面再扎上帐篷布,让凯瑟琳坐在上面,我们轮流拉着她往回走。

    走到半路的时候,前方黑暗的夜色中出现了一群人的身影,走近了才发现,是多吉大叔带着村里的几个村民赶过来了,这些人都是村里比较富有登山经验的人。

    三天前出发的早上,先巴大叔说好了第二天就下山,隔了两晚之后,多吉大叔见我们还没有回来,等到天黑就再也等不下去了,找了几个村里的登山手,来寻找我们。

    还好,这些登山手都比较有经验,经过山前的时候没发现什么踪迹,就往天子峰的后侧方找过来,竟然碰巧撞上了。

    多吉大叔见我们都没有事,而且平安地把那些人救了下来,就连声地祈祷着,我知道多吉大叔这三天来一直在为我们提心吊胆,现在,他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下了。

    大家都知道我们登天子峰吃了不少苦头,几个村民们用随身带来的用具搭了个担架,抬着凯瑟琳往回走,一路上大家都为我们的平安归来感到兴奋和开心。

    而我,却没有一点成功后的喜悦,回到先巴大叔家,我们终于吃上了一锅煮得沸腾的香辣牛肉汤,这三天来半饥不饱的野餐生活让我吃尽了苦头。

    因为高原气候反应和从来没有捱过的寒苦,吃的又是雪块烧的半开不热的温凉水,再加上胃很难消化那些干硬的牦牛肉,现在一吃到滚热的肉汤,一冷一热开始反应,我拉肚子了。

    在高原这种地方拉肚子,而且是这样严冷的气候里,一拉起肚子来就没个完,半夜的时候,刚睡下就要爬起来上厕所,折腾了一整晚,又没有睡好觉,加上山区水土不服,早上起床的时候,两只眼睛肿得水泡。

    本来打算今天就回去了,但是眼前的情形却不允许,我还在拉肚子,而且很严重,后来那几次简直就是一泻千里,拉得我全身没有一点力气。

    没办法,我们只好再留一天,先巴大叔找来了一辆车,让达杰护送那三个外国人去他阿妈所在的那个镇上医疗站,先给凯瑟琳医治伤腿,等天气稍好一点后,再想办法送他们离开大草原,顺便让达杰带些治拉肚子的药回来。

    至于卡特怎样回来山下找他老婆的尸体,我们也就操不上心了,他的两个朋友可以帮他的忙,再说山下也比山上要安全很多,不需要我们帮助也行。

    我们等了一整天,达杰都没有赶回来,因为路程较远,又是在雪天里赶路,速度当然是可想而知的慢,我又被拉肚子折磨了一整天,到晚上的时候,实在拉得没力气了,自己灌了些盐水喝。

    这个时候,我深深地悟解出一个道理:拉肚子不是病,一拉起来真要命!

    达杰赶回来的时候,是第二天中午,他总算带回了治拉肚子的药,达杰也真是细心,为了保险,他把他阿妈医疗站里所有可能治拉肚子的药都带了一些回来。

    达杰看我拉得那么厉害,不到两天的时间,人就瘦了,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每种药片都拣了一粒出来,倒了一大杯水,我还没看清,他就一古脑地灌进了我的喉咙。

    老天保佑,那些药没有在我的肚子里再起什么不良反应,到晚上的时候,拉肚子的现象总算是控制住了,临来先巴大叔家我们就走了一天的时间,现在已经是我们离开家后的第六天晚上了。

    第七天早上,我们回去,因为下山的时候又见到了南卡的墓,先巴大叔心里对自己以前所养的母獒格外的思念,再次确认多吉大叔要送他一只小獒的事情,多吉大叔说,等开了春,小獒也断奶了,就给送过来。

    我们带足了吃的和水,重新换上自己来时的行装,忽然达杰叫住我,说:阿哥,我看你也穿不惯这些藏区的衣服,我现在都不穿这些了呢,也只有一些老人妇女还穿,这套登山服就送你穿吧,路上也好走一些。

    我说不用,反正冬天很快就过去了,达杰瞪眼,说:很快?还早呢!还有几场暴雪要下,到时候说不定就会大雪封门,你先穿着,大不了开春了,你送小獒的时候再带回来嘛!

    其实,达杰说的也对,我本来就不适合穿央金阿哥的那些藏服,很麻烦,行动也不方便,就坦然接受了达杰送的登山服,不过那块新的登山表却还是坚持还给了达杰,我虽然是个退役了的兵,并不是什么文人、诗人,但我也知道“君子不夺人所爱”的道理。

    我很着急,想赶快回到家里,我想大黑,不知道大黑现在怎么样了,她一定会拖着刚生产不久的身子,天天跑到院门外去看去等,等我们回来,看我们远远归来的身影。

    大黑的这个时候,我们人类应该叫坐月子,据说妇女坐月子的时候就是整个生殖系统恢复的一个过程,恢复得不好,会影响产妇的身体健康,而且不能吹风受凉,大黑会不会也像人类一样呢?

    我担心大黑整天跑到雪地里守望我们的归来,就心急火燎地往回赶,但是因为多吉大叔年纪大了,实在走不快,我差点急得就想背着他往回跑。

    回去的路上,天空还在飘雪,只是不像山顶上的风吹得那么猛烈了,雪片似乎也小了许多,我们紧赶慢赶,还是花费掉了一天的行走时间,天黑的时候,才远远地望见了那个小村落。
卷四 第八十章、格格被狼叼走
    我一路呼喊着大黑的名字,一边兴奋地往回跑,大黑没有跑出来迎接我,我以为是离得太远,她没有听见我的叫声,就跑得更快了,一边大声地喊大黑,大黑还是没有出来。

    我的心忽地一下就凉了大半截,比天子峰上的冰雪还要冰冷,难道不在家的这七天时间,大黑出了什么事吗?不可能!

    我冲进院子里,圈里的羊们看见我回来了,一齐放声叫唤,我看见羊栅栏散了,被人重新又捆扎在一起,捆扎得有点乱,院子里很静,没有声音,我预感到真的出了什么事,眼眶一下子就酸了。

    就在我想掉眼泪的时候,大黑忽然在屋里叫了起来,伴随着大黑的吼叫声,我还听到了铁链子在哐啷啷地直响,发生了什么事?大黑被锁起来了?

    格桑从另一间屋里走了出来,一看见他阿爸和我都回来了,就一头扑到多吉大叔的怀里,带着哭腔地说:阿爸,家里出事了!

    啥事,别慌,慢慢讲。多吉大叔拍拍格桑的背,打开房门,我看见大黑被拴在一根铁链子上,铁链被屋角地面上伸出的一根铁钩子固定住,大黑一个劲地往门口扑,把铁链子扯得笔直,她有些兴奋地冲我们叫,但是又带着一种愤怒的悲伤。

    多吉大叔走进屋里,我们放下背上的行装,我问格桑:为什么要给大黑上铁链子?说着,走过去抚摸大黑的头,大黑把头往我的怀里钻,我开始还只是心疼大黑,一进屋放下行装走向大黑的时候,发现格格不见了!

    我以为格格又被太子欺负,不知钻到了红地毡的哪个角落里去,就跑到窝里去找,找了半天没找到,我着急地又问:格桑,格格呢?

    格格被狼给叼走了!格桑几乎是带着哭腔在说。

    我和多吉大叔都不相信,有大黑在,哪只狼敢闯进屋里来叼格格?

    我连环炮似地寻问格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别吞吞吐吐的,一口气快说完!

    格桑可能是被我严厉的面孔给吓住了,也可能是想到了几天前的那场噩梦,心里害怕,说起话来就更结巴。

    多吉大叔摸了摸格桑的头,安慰他:慢慢说,这几天都发生了什么事?别着急,从头说,说仔细点。

    格桑咽了口口水,说:阿爸,你和阿哥刚走那天晚上,村子口就来了一群狼,一个劲地嚎了一晚上,第二天晚上,他们又来嚎,还冲进村子里来抢羊吃,咱们家有大黑,那些狼就不敢来,村里人和狼打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早上,我才知道扎西木大叔家的一头带羔的母羊被狼咬死拖走了,村民们的羊也有不少被咬死抓伤的,扎西木大叔抓到了一只狼,就和村民们商议,要给狼点颜色看看,他们本来是想吓唬狼,谁知惹出了大麻烦。

    怎么个吓唬法?多吉大叔忧心地卷上了一锅旱烟,吸了一口。

    格桑结巴了一下,说:他,他们给抓来的那只狼点天灯,就绑在村口的那株老歪脖村上!

    我再次问格桑:说清楚点,到底是他,还是他们?又都有哪些人?

    格桑说:是扎西木大叔,就是他家抓到那只狼的,狼是被他老婆用木棍子敲晕的,抓到后,就绑了起来,他们家人很气愤,就把狼脑壳子凿开,放了些灯芯草,点了天灯,狼被烧得一直嚎叫,附近山上的狼也一起跟着嚎,我都听不下去了,怪凄惨的。

    我听得打了个哆嗦,全身的鸡皮疙瘩都暴了出来,虽然狼是吃了牧民们的羊,牧民们抓到狼,然后打死了出气,那也可以理解,但是点天灯这种方法却实在是残酷了点,让人联想到了商纣王的残忍和暴戾。

    再后来又发生了啥事?多吉大叔吸了一口烟,眉头深锁,我看得出他眉头下深锁的不安,像一片乌云,笼罩在他的头顶上。

    后来,第二天晚上,狼们又来了,不光晚上来,白天也来,搞得大家都人心惶惶的,晚上也不敢睡,可还是被狼群袭击了村子,羊圈也被狼们拆了,羊群被冲得到处乱跑,满雪坡子都是羊,大黑就冲出去和那些狼打架,谁知大黑一冲出去,咱们家就进了狼了。格桑怯怯地说,眼睛里有点含泪。

    格桑擦了一把泪,又接着往下说:我一见狼进了咱们家,就抱着枪和狼干上了,我开枪打伤了狼的后腿,狼扑上来要和我拼命,半夜里乌漆抹黑的,啥也看不清,我被那只大狼给按在地上,枪也被扑掉了,一着急,就使劲咬了那狼一口,狼就跑了。

    我没想到在紧急关头,格桑竟然也会这样勇猛,赞赏地拍拍他的肩,问:后来呢?大黑怎么样了?还有格格?

    格桑又抹了一把眼眶,说:狼把羊圈拆散了,羊们到处跑,我把羊往一堆赶,又去捆羊圈,大黑就满山坡追着那些狼们咬,狼们也狡猾,根本就不跟大黑打架,轮流换着跑,跟大黑较劲,大黑刚生过崽没几天,一路追得直喘气。

    我后来跑到屋里一看,屋里东西被狼们刨得乱七八糟,那只小狼崽不见了,格格也被狼给叼走了,我当时就想,闯进屋里的应该是两只狼,所以只叼了两只出去,太子、王子和公主他们都还没事,我就跑出去喊大黑。

    格桑喘了口气,抽了抽鼻子,又说:我跑出去的时候,看见大黑被十几只狼围着咬,大黑本来一直就在追那些狼,我看她直喘粗气,那些狼又多,怕她打不过,就冲那些狼们开了枪,打死了一只,狼群后来突然都撤了。

    大黑跑回来,发现格格不见了,就满村子找,村里的牧民家都被她冲进去翻了个遍,也没找到格格,大黑像疯了一样,追着狼群的气味跑,满山坡地吼,一直吼到天亮,我扯都扯不住她,一扯她,她就扭头要咬我。

    后来,大黑吼了一晚上,吼得都没有力气了,我才把她使劲拽了回来,大黑使劲往外挣,我实在摁不住她,又怕她发疯,就找才让大叔他们帮我把大黑锁了起来,这铁链子就是扎西木大叔家原来拴巴顿用的。
卷五 第八十一章、獒不需要怜悯
    我听得心惊肉跳,又为大黑感到伤心,更加心疼格格,格格是四只小獒中最乖巧讨人爱的一个,我很喜欢她,现在心里却感到无比的哀伤,不知道格格被狼群叼走后,还能不能活命?那些狼叼走格格本来就是出于报复,但是叼走小狼崽……

    我心里猛然想到了什么,问格桑:来的是哪些狼,是小狼群还是大狼群,那只我们救过的受伤的母狼在不在里面?

    格桑摇了摇头,说:那些狼不像是本地的狼,体形很大,长得很壮,像小豹子一样,毛色也深,可能是外来的,都是一大群一大群的站在一起,像点像上次在大林子里围攻我们的那些狼。

    多吉大叔的烟没有抽完,他忽然摁灭了烟袋,说:去村口那棵歪脖村看看。

    那棵老树离村子不远,就在村口前五十来米远的地方,我们过去看的时候,绑在树上的狼尸体已经不见了,可能是被那群狼们给拉走了,只剩下树杆上被烧得焦黑一片,树皮上沾着些油乎乎的东西。

    树杆上到处是被狼爪抓过的痕迹,很多树皮被剥裂了,露出了里面光溜溜的木质树杆,地上还有一些残露在雪外的被咬断的绳索。

    多吉大叔仔细看了树的周围,从雪地里捏起了一撮狼毛,看了一会,说:这些狼是从藏边迁移过来的,个头比这里的狼大了一小半,野性凶残,常常袭击弱小的同类,在冬天,甚至经常会出现狼吃狼的情况。

    我想象着这些狼的凶残,想着大黑与这些个头强壮的凶残的狼搏斗,想象着格格被狼叼走的那一晚,大黑又是何等的凄凉和伤心,以至于后来像疯了一样把全村每一户人家都翻了个底朝天,心里咯登一下凉了。

    多吉大叔手里捏着那撮狼毛,说:其实草原狼最喜欢吃的还不是羊,是糜鹿,野兔和野牛,本地狼在冬天里,一般只要打的食能够糊口,基本上很少来侵犯羊群,只有那些野性攻击性极强的狼才喜欢这样干,咱们这次遇到麻烦了。

    那些狼还会来为它们的同伴报仇?我想肯定还会来,心里有些不安,上次在大林子里时就只剩六颗子弹了,现在格桑又用掉了两颗,全村也就只有四颗子弹,村里的獒也就只有两只,而且,按理说,大黑现在还在月子期。

    多吉大叔深深地吸了口气,看了看附近的山坡,说:那些狼知道在袭击了村子一两次后,会隔一段时间再来,它们知道人们一定会加强防备,为了避免族群成员伤减,它们会选择一个危机最小的时候再来。

    可是,格格被它们叼走了,不知道格格现在是死了还是活着?格桑问他阿爸。

    多吉摇了摇头,他也很难说清楚,这群狼太凶残,这个时候,谁都没有把握来决定格格的生死。

    我为格格痛惜,为大黑感到悲伤,但是又没有办法,这几天一直在下雪,所有狼的踪迹都被大雪覆盖得无影无踪,就是追着去找,也找不回格格了。

    我们伤心地回到屋里,大黑一个劲地在挣那条铁链子,哐啷啷地响个不停,我看见大黑正哀戚地望着我,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吼叫,很可怜,两只小眼睛里像是满含着泪水,眼眶附近的毛都被打湿了。

    第一次看见大黑掉眼泪,我心疼她,喉结滚动了两下,摸着她脖子上拴着的铁链子,回头对多吉大叔说:解开吧,大黑现在情绪好多了,我相信她不会再发狂了。

    多吉大叔比我更心疼大黑,叹了口气,走过来,和我一起解开了大黑脖子上的铁链子。

    大黑感激地舔着我的手,铁链子一解开,大黑突然猛地一窜,冲出了我的怀抱,奋力向院外的雪地里跑去,她跑得并不远,在雪地里跑了两圈,大声地吼叫着,撒了个欢,然后就呆呆地站住,望着远处一片白茫茫的积雪发呆。

    我走过去,搂着大黑的脖子,抚摸她颈上的毛,安慰她,大黑没有什么反应,她没法说话,也不能表达自己的感想,只是那样无神地望着远方,神情有些木然。

    我知道大黑受了很大的打击,格格被狼群叼走,作为一个母亲,她在为自己的失职而感到自疚,这个时候,她对自己的责怪更超出了她对狼群的痛恨。

    我就知道,大黑是一只有责任心的獒,她不介意别人怎么看待她,做自己的事,过自己的生活,承担错误,从不推卸责任,就算是悲痛万分的时候,她也依然高昂着头,让自己在别人面前显得更坚强一些。

    如果你真的喜爱獒、尊重獒,那么就保留她作为獒最后的尊严,尊重她,给她自由,让她做自己该做的事,过自己该过的生活,不要把人类的意愿强加给她,獒就是这样一种自尊、自重、自立的动物。

    我更知道,我的怜悯其实是对大黑的一种侮辱,她不需要别人的怜悯和同情,就像所有的獒一样,每一只獒所期望获得的,并不是主人赏赐的华屋玉食,而是自由和尊重。

    多吉大叔从来就不会像我这样去悲伤大黑,他知道怎么样让大黑保持她最原始的天性,人类永远也不会知道一只獒有着怎样的思想,那么就不要再去猜测或强加,就让獒保持天性吧,即便是它们受伤的时候,既然是勇猛的獒,那就让它们自己挺过来,这才是对獒真正的敬重。

    我回屋去了,大黑还不肯回去,依然那样悲哀而孤独地站在雪地里,她一直把目光望向远处,远处是积满厚雪的山坡,什么也没有。

    据说,母獒生出的第一只獒是最勇猛的,而在最后出生的那只小獒,往往则是最柔弱的一个,我觉得这可能是巧合,恰恰太子就是很强悍而且霸道,而格格又是那样的娇弱,她能在狼群中活下来吗?

    其实,我很喜欢格格,她很讨人喜欢,很可爱,像个小姑娘一样,可是,谁会知道,从天子峰回来,格格竟然会落到这样的下场,早知如此,我绝不该让多吉大叔陪我一起去天子峰。
卷五 第八十二章、忠于主人
    晚饭的时候,大黑才拖着四条沉重的腿走回来,她的头依然是那样地高昂着,但神情却十分的疲惫不堪,默默地在红地毡上卧下来,用嘴拱了拱剩下的三只小獒。

    太子和王子早已经饿得哇哇叫了,他们一直在寻找他们的母亲,只有公主懒懒地蜷在一边呼呼大睡,像个毛茸茸的小肉球。

    太子和王子都饿坏了,两个小家伙一找到奶头就猛吸起来,一边吃还一边抢,互相用爪子扑打对方,我这时才有了一点心情,凑过去看兄弟俩打架。

    忽然,我发现太子的两只眼睛睁开了一条小缝,王子一爪子抓过去,竟然把太子的眼皮给扒拉开了,露出了一对圆溜溜的小眼睛。

    本来獒的眼睛就是天生的细小,还没睁眼的小獒看起来就不怎么好看,现在太子的眼睛一睁开,虽然还有些朦胧感,但是却有了獒的雏形,它两眼上方各有一小撮毛竖立着,就像人横眉怒目的样子,虽然獒还小,但看起来却也蛮威猛了。

    我唤多吉大叔和格桑过来看,说太子睁眼了,大家都很开心,跑过来瞧。

    多吉大叔说:小獒一般在出生七天后睁眼,如果七天后还紧闭着没有睁眼的话,就要看一看它的眼睛是不是有问题。

    我摸了摸王子的小脑袋,让它的眼睛朝向外面,王子正在吃奶,还以为有人在跟他抢奶头,就野蛮地用两只前爪使劲按他母亲的肚皮,两条小腿一个劲地往后蹬。

    我只好放开王子,把公主拿起来,捧在手里,公主还在睡梦中,一下子被我弄醒,不满意的哇哇叫嚷,大黑不知道怎么回事,着急地来拱我的手,后来见我们没有什么恶意,才又放心地睡了下去。

    公主很聪明,甚至有那么点狡猾,她知道抢不过两个哥哥,就换了个策略,每天太子和王子吃奶的时候,公主就睡大觉,等睡醒了,两个哥哥也吃饱了,没人跟她抢奶头了,她再跑过去吃奶,吃饱了又睡,所以公主是四只小獒中间长得最肥最壮的一个。

    公主的眼睛还没有睁开,但紧闭的两片眼皮已经有些松松的小裂缝,多吉大叔用手指轻轻一拨,两只小眼睛就睁开了。

    我问多吉大叔:大叔,你上次和我说,纯种獒一般一生只认一个主人,那就是它们记忆中的第一个主人,是不是一睁眼看到谁就会把谁认作主人呢?

    那当然不会。多吉大叔摇了摇头,说:刚睁眼的小獒还没有视力呢!它们的视网膜还没有发育完全,这个时候不可以见亮光的,得过一段时间,让它们的眼睛适应外界的光线,一般獒认主是在断奶的时候。

    我对于獒最深刻的印象就是獒的忠诚,所以很有兴趣,又问多吉大叔:那怎么认主?

    多吉大叔想了一下,说:打个比方吧,你要想让小獒认你这个主人,以后都忠诚于你,首先,你得让小獒熟悉你的气味和声音,你得天天抱着它,陪着它,喂它吃的,带它出去散心,陪它聊天说话,让它熟悉你了解你,每天至少花五个小时时间和小獒在一起,这样它很快就会把你认作是它的主人,以后就会只对你忠诚。

    虽然,在我离开大草原的时候,我不可能有机会带一只小獒走,我也没打算要带它们离开属于它们的大草原,但我还是想让几只小獒多熟悉我一点,也许,几年之后,我再回来这里,几只小獒都已长大,变得威猛,即使它们不会过来和我亲热,但至少到时不要冲我吼,我就满足了。

    我有点贪心地把公主抱在怀里,把她的小眼睛对着我的脸,逗她玩,说:瞧瞧,记住了,我可是你第一个主人哦!

    太子已经吃饱了,但还是坚持要和王子打架,我就把太子提过来,把公主放过去吃奶,太子好像模模糊糊的有了一点视力,但看不远一样,把小脑袋转过来转过去,到处张望,我把太子凑到我的鼻子前逗他。

    太子很不满意,把头使劲地往外边扭,有点龇牙咧嘴的,伸着红红的小舌头,虽然他还没有长牙齿,但他还是努力让自己在预感的危险面前表现得更凶猛一些,并且,还在我手上撒了泡小尿,一点也不给我面子,我只好把他放回大黑身边。

    王子是睁眼最慢的一个,吃过饭,准备休息的时候,王子的眼睛还没有睁开,我有点担心,问多吉大叔要不要紧?

    多吉大叔卷了一袋烟,说:小獒睁眼慢,也不一定就是有残疾,可能王子属于那种大器晚成的吧,过两天看看再说。

    我感觉多吉大叔说的很有点道理,王子看起来确实有点内涵,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太子那样强壮蛮横,但是当太子欺负他的时候,他就会奋力反抗,毫无一点对兄长的畏惧,而且两个小家伙常常是势均力敌,打个平手,运气好的话,王子还能占到点便宜。

    就这一点来说,王子最像大黑,属于那种悠闲自得、静观其变的性格,坚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生活准则,危机来临的时候,先侦察,然后再伺机而动,而且王子的毛色也是纯黑的。

    对于离开去天子峰的这几天,多吉家发生了这么多事,我一直觉得这其中有我很大一部分的责任,是我没有考虑周全,只是急着要去天子峰,却没有想到狼群这么快就袭击了村子,最重要的是,这些狼是外迁来的,更加野性而凶残。

    晚饭之前,我就爬到瞭望台上去侦察了一会,没有发现四周有什么动静,瞭望台不是很高,视距也有限,而且也没有望远镜,看不了多远。

    吃过饭之后,我又再次爬到瞭望台上去看,还是什么也没发现,整个村子沉浸在一种不平常的寂静中,我预感到有些事情要发生,晚上吃过饭也不敢睡,我怕那些狼会在今晚再次突袭村子。

    出于对大黑的愧疚,我决定今晚不睡觉,陪伴大黑一起度过黑暗中的孤独,并且,监视门外的动静,我一直预感着今晚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卷五 第八十三章、落单的狼王
    漫漫孤独的夜,很难熬,我坐在如豆的油灯旁,忽然有个想法,虽然来的时候没有带相机,不能把大草原的美和大黑母子们的影了一起带回去,但至少我还可以把自己这么久以来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

    当我离开大草原或者将来也老去的时候,再把这些陈旧泛黄的记忆重新拿出来浏览,那会是多么温馨的一种享受。

    我从包里翻出一支笔和几页信纸,从我进藏的第一天写起,我想把我在藏区的点点滴滴都记下来,我想着写着,时间过得飞快。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半夜,我听到屋外的风呼呼地吹,风声里伴着沙沙的声音,很轻,我一下子警觉起来,丢掉手中的笔,凑到门缝前往外瞧。

    外面黑呼呼的,什么动静也没有,可能是我神经太紧张的缘故,我看看大黑,她很疲倦地睡着,做为一个母亲,真的很辛苦,我想起母亲养育我们四个儿女时的艰辛,心里很不是滋味。

    大黑身心俱疲地躺着,她可能是听到了什么声音,但是很疲倦,不太想动,她也知道我一直在守着她,就抬眼看了看我,又看看门口,扇了扇小耳朵。

    我摸了摸大黑的头,示意她躺着休息,别乱动,然后轻轻地推开门,走了出去。

    门外很黑,只有地上的雪能反射出一点微薄的光线,我努力睁大眼睛往四周瞧,倾听耳中搜集到的声音,沙沙的,像是一个孤独的旅行者,蹑手蹑脚地踩在黑暗中的雪地上。

    我也蹑手蹑脚地,像做贼一样,悄悄地向声音发出的地方靠近,声音是从扎西木大叔家屋后传来的,我悄悄地绕到屋角,探头往后面一瞧。

    一只身形巨大的狼正窝在扎西木大叔家的屋角落里,探头探脑的,想窜到前院去,又不大敢,这只狼可能是发现多吉家还有点灯光,又畏于大黑的利齿,所以没敢过去。

    我发现这只大狼有点眼熟,按今天多吉大叔的说法,这只狼应该就是那群从藏边迁过来的其中一只,狼的后尾巴梢好像短了一大截,齐崭崭的,好像被什么剪断了一样。

    狼也发现了我,扭头和我对视,我们相距不过七、八米远,借着从窗口透出的微微的光线,我看得清这只狼的凶恶的脸,立即想起了在大林子里下令围攻我们的头狼。

    没错,这就是那只头狼!头狼也看得清我的面孔,狼是有记忆的,理解人类,也懂人言,我怀疑,这群狼一定是盯住了我们,头狼更是想为它死去的五个同伴报仇。

    我以为头狼会凶恶地向猛扑过来,立即攥紧了拳头,准备一场厮杀,等了许久,很奇怪,头狼一动不动地蹲在那里,只是恶狠狠地与我对视,却没有一点要攻击我的意思。

    我猛然想起,狼都是集群行动的,头狼一般只担负一个狼群的指挥官工作,绝不会单枪匹马地一个人行动,如果头狼也有落单的时候,那就只能有一个说法:头狼被狼群抛弃了,或者说是被更强的头领给驱逐了。

    这只头狼在大林子里与大黑的一场恶战,令它丧失了一截尾巴,其实断一点尾巴,也并不能抹灭它做为一个狼群指挥家的才能,但是,狼是一种对集团能力要求很严格的族群,头狼虽然是狼群的领袖,但也更容易成为族中成员们的众矢之的。

    很明显,这只头狼不再是一群狼的领导者,而是一个落魄的孤家寡人,或者,它在被迫离开自己的狼群时,极有可能被新头领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做为一个曾经的狼王,它怎么会轻易地就离开呢?

    这只狼绝对有伤,我很肯定自己的想法,就借着微弱的光线仔细观察,的确,这只狼的毛很蓬松,一根根的乍立着,咧开的大嘴中喷出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脖子下面到肚腹的一段地方还有血。

    开始的时候,这只狼一直趴在雪地上,就没有瞧清,现在它移动了一下身子,很容易就发现,它身下的雪地都被血给染红,它的小肚子很空瘪,可能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找到吃的了。

    如果头狼一旦被狼群驱逐,下场其实很惨,自己的族群不接受它,经过别的狼群领地时,还要被别的狼追着咬,这附近的山头应该差不多都被狼们瓜分完毕,这只可怜的狼没有地方去,在经过多场拼杀之后,只好逃到了人的领地上。

    虽然这只狼曾经想过要吞下我和格桑的肉,但现在看起来,它已经完全没有这个能力了,可我还是没有放松警惕,如果它不是来报仇的,那么就是饿了,想来打点家食吃。

    受伤的狼突然猛地冲我龇开了齿,把两个肩骨高高地耸起,做出了准备扑跃的姿势,我扭头一看,大黑不知何时竟然走了出来,静静地站在我身后两米远的地方,一动不动地望着那只狼。

    看得出来,大黑对这只狼有着一种深切的仇恨,她的两只小眼睛闪着冷漠而且凶恶的光,慢慢地龇开了自己的牙齿,把肩背耸了一耸。

    在我的印象中,对这样一只受了重伤的落单的狼,大黑是不会主动进行攻击的,但这次却是个例外,那只狼还没有来得及发动攻击,大黑就抢先扑了上去,她的速度快如闪电,一扑上去,就张嘴向狼的咽喉咬落。

    不愧是曾经的狼王,头狼虽然受了很重的伤,在受到攻击的时候,第一个先保护自己的咽喉部位,它就地一滚,向旁边翻过去,大黑一口咬住了它的后脖子颈骨,正要合拢牙齿。

    大黑!一声断喝,声音不高,但却清晰而且严厉,多吉大叔披着衣服走了过来,他是被狼示威时的低吼声惊醒的,扎西木家也被狼的动静惊醒了,因为两家圈里的羊都有些骚动。

    发生了什么事?哎啊,有狼!扎西木大叔叫喊着,他一从屋角处转过来,发现大黑的嘴巴里咬着只狼,就立即随手操了个木棍过来,要打那只狼。

    先别打!多吉大叔让扎西木大叔住手,又呼喊大黑放开那只狼,大黑第一次拒绝了多吉大叔的命令,她说什么也不肯松开嘴巴,喉咙里发出悻悻的不满的声音。
卷五 第八十四章、狼和人的交易
    那只狼虽然没被大黑咬住前面的咽喉要位,但是后脖子颈骨却被大黑的利齿死死地卡住,只要它稍微动一下,脖子就要断掉,一样会送命,狼不敢动,大黑也没有动,互相僵持着。

    多吉大叔再次呼喝大黑,命令她松开嘴巴,大黑还是不肯,我觉察出大黑有点不太正常,这一定是有原因的,格桑也跑出来了,我就叫格桑来辩认。

    格桑只瞧了一眼,就惊叫起来:天啊,这就是袭击我们村子的那群狼,我认得它,断了截尾巴的!

    扎西木大叔这时才仔细去瞧那只狼,又叫老婆点了盏灯来细看,灯光在雪地上反射出一圈圈明亮的光线,大家都看清楚了,这不是本地的狼,很强壮,看起来也更凶野,即使满身重伤,一样令人感到恐怖。

    格桑,你确认这只就是袭击村子的那些狼吗?多吉大叔再次确认,格桑点头,扎西木夫妇也表示赞同。

    多吉大叔上前去,亲自拉开了大黑,在主人的亲自拉扯下,大黑终于缓缓松开了口,带着满脸的仇恨,我知道大黑是在因为格格的丢失,才会痛恨这只狼,没准这只狼就是最初劫持格格的筹划者。

    扎西木大叔举起木棍就要打那只狼,他下手也够狠,瞧准狼的脑袋使命地敲了下去,却被多吉大叔一把攥住了。

    扎西木大叔一愣,问:干嘛?不准杀狼?!

    多吉大叔叹了口气,说:小獒被狼叼走了一只,还指望这只狼带我们去找呢!

    我这时才明白多吉大叔的用意,但我不相信狼会这么听话,虽然那只狼现在畏于大黑的威猛,趴在雪地上,一动也不敢动,但是凶残冷酷的本性还在,它会听从人类的指使?

    扎西木大叔一直想要一只小獒回去,他们家也知道格格被狼叼走的事,因为还指望着多吉家能给自己分一只小獒,所以就只好同意了多吉大叔的想法。

    多吉大叔使劲扯住低声咆哮的大黑,大黑对这只狼表现得越激烈,就越证明这只狼和格格的丢失有着莫大的关联,我开始同意多吉大叔的提议,准备把这只受伤的老狼捉回去。

    老马识路,老狼识言,再说,狼本来就懂一部分人类的语言,这只深富经验的老狼就更能明白我们的意图,它可能也听懂了我们的话,我准备去捉它的时候,它竟然没有反抗。

    当我捉那只狼的时候,受伤的老狼还是有一点恐惧,它也明白,一旦落入人类的手中,它的命就不再是自己的了,它在一个劲地发抖,四条腿打哆嗦。

    我用左手攥住狼的四只爪子,右手捏紧了狼嘴,把老狼肚皮朝上翻了过来,这才发现,这只狼之所以没有反抗的力气,是因为它肚子下面的一个洞。

    这个洞是被同类的狼给撕开的,呈一条裂缝状,寸余长,里面的一小截肠子都露了出来,后腿部位的肉被抓咬的稀烂,颈背后的毛也被扯得秃秃拉拉的。

    我怕牵动老狼的伤处,担心它一命呜呼了,就叫格桑帮忙托着它的身体,一起把重伤的老狼移回了院子。

    大黑被多吉大叔强行牵回了屋里,屋里的小獒们闻到狼的血腥味,也被惊醒了,躁动地在窝里乱爬,找不到危险目标之后,太子和王子竟然又扭住厮打起来,互相发泄自己幼小的攻击欲望。

    看着这只落魄的狼王,我终于明白人类的那句话:爬得越高,摔得越狠。在狼的世界中也是这样,地位越高,在被驱逐时也就有可能伤得最重。

    这只老狼看样子快要断气了,如果再不给它治伤,估计格格还没找回来,它就要死在半路,老狼在喘气,不知道狼之将死,其心是否也会变善?

    多吉大叔拿出药膏,给老狼搽后腿上的伤,我找来针线,用酒消了下毒,给老狼缝肚子下面的伤口,为了怕老狼受痛挣扎,就事先把它的四条腿都绑了起来,嘴巴也用布条子给捆住了。

    大黑气愤地站在门口看我们,嘴巴里不满地哼哼着,几次走到老狼的身边,凶野地冲老狼龇牙,老狼不敢动,也不敢哼哼,真不愧当过狼王,也晓得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即使在针穿过肚皮的时候,它也只是抽筋似的抖了几下。

    老狼本来是不想接受我们的医治的,它开始还有些反抗,坚持自己生为英雄死也要做鬼雄的理念,不肯接受别人的施舍,可还来还是接受了,也许它又改变了想法,想在自己临死前再做一件轰天动地的大事,那就是报仇!

    报仇这两个字眼并不是只有人类才懂,在狼的一生中,报仇更是件很重要的事,狼的霸主意识很强,如果在大仇未报之前就无声地死去,对于狼来说,那是它一生的耻辱,只要有一点可以报仇的机会,狼就决不会放过。

    我猜想,这只受尽同类屈辱的头狼可能是想和我们做一笔交易,我说出自己的看法,多吉大叔笑着问我,怎么也会想到这一点?

    我说:和狼接触多了,慢慢就理解了,换个方式想,假如我是这只被家族成员驱逐出境的狼,还被咬成这样的重伤,自己又没能力报仇,就只能借用外界的力量,某些人类都知道互相利用,我想,狼也懂这个道理,虽然没有共同的利益点,但是大家却可以各取所需,是不?

    多吉大叔点了点头,笑着说:如果你是一只狼,那你一定是个狼王。

    为了这只受伤的狼,从后半夜起,一直折腾到天亮,全家都没有一个人再睡,就连嗜睡的公主都醒了,王子竟然还从屋里爬到了门口,凑到他老妈前爪边上乱拱。

    我惊喜地发现,王子睁眼了,正瞪着朦胧的小眼睛往屋外看,样子看起来有点傻乎乎的,我忽然想起来部队用军犬搜寻目标物的方法。

    其实狼的嗅觉不比狗差,何况狗就是从狼驯化来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从这一点来说,狼的嗅觉应该比狗还要强。

    天色放亮,我们准备了一些吃的,本来是想让老狼多休息两天才出发,但是怕时间耽搁久了,格格就没命了,极有可能,现在这个时候格格早已经被众狼分吃了也不一定。
卷五 第八十五章、N年后的灭绝
    大家都不敢确定格格是否还活着,但心里都还抱着一丝希望,我心里还抱着一种想法,那就是希望那群狼更聪明一点,知道用格格来做“人质”换取更多的利益,这样格格就可以暂时保命。

    因为那只老狼,大黑一早上赌气没吃东西,她在生我们的气,我更坚定了这只老狼能带我们找到格格的想法,我只好一边劝大黑,一边哄她。

    大黑似乎也渐渐明白了我们的心意,跟我们拗了一会气之后,终于肯开口进食了,虽然对那只老狼还是很不满,但是却不再主动地去攻击它了。

    我们吃过饭,就准备出发,我带上了那支枪,装好仅存的四颗子弹,带上尖刀,多吉大叔了带了把尖刀防身,还拿了一根只有手臂长的铁叉,大黑跟我们一同出行,格桑留在家里照看小獒。

    出发前,我把小獒拿到老狼的鼻子下面,让它嗅了一嗅,大黑见状,护女心切,冲上去就要咬老狼,我急忙拿开小獒,老狼也吓得后退了一步,缩着肩膀发抖,抖了一会,扭头往院外走去。

    走,跟着老狼。多吉大叔小声说,我们整好装备,跟住老狼。

    扎西木大叔竟然也跟了过来,他全身装束绑扎得紧紧的,腰里挎着刀,手里拿着个木棒,像是个猎人,又不大像个猎人,竟然表示要和我们同去。

    我猜想,扎西木大叔心里除了对狼的痛恨,可能他更想找回格格,他知道格格是只母獒,他自己也一直想要一只母獒,而且听说多吉大叔要把公主送给先巴一家,自然就格外心切地想把格格找回来。

    同行的人太多,其实并不是件好事,气味重,反而也更容易引起狼群的警觉,万一遇到危险的时候,逃跑的机率也就更小。

    多吉大叔知道扎西木一家人都是个急躁性子,就说:今天只是跟着去看看,先找到狼窝,打探下情况再说,如果狼太多,形势不允许的话,我们很快就回来了,如果人去得太多,反而不好,危险更大。

    扎西木大叔坚持要去,多吉大叔实在拗不过他,只好答应,嘱咐他到了那里之后,千万别出声,跟在我们身后走,扎西木大叔欣然同意。

    老狼见我们很久没跟来,就站在前面,回头等我们,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就问多吉大叔:万一老狼把我们引进了狼群的包围圈,那么办?

    多吉大叔笑了笑,说:你的担忧也合情理,但是,这是个无家可归的老狼,它伤成这个样子,没有哪个狼群会接受它,你别忘了,它曾经可是个狼王,再说,狼的自尊心不比人差,人类又不是它们最大的敌人,它们最大的敌人就是它们自己,半数以上的狼其实是死于互相残害!老狼现在除了饥饿就是仇恨,还希望我们去帮他报仇,大仇没报之前,它可不希望我们死,跟着它走吧,会有发现的。

    老狼可能听懂了我们的话,有点像狗似的摇了摇尾巴,站在前面等我们,尤其是看到大黑走在我们前面的时候,老狼就更不敢轻举妄动,它知道大黑能帮它很大的忙,就想向大黑示好,但大黑不领情。

    我们一边走,我一边小声地问多吉大叔:没想到狼也会在同类之间互相残害,还达到这么高的死亡率,真是无法想象。

    多吉大叔叹了口气,说:是啊,咱们国家原本是世界上狼种群最多的国家,但是,这些年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和长期以来人为的大量捕杀,狼在我国的分布区域大大缩小了,过去差不多全国都有,现在呈块状分布,听传言江浙地区已基本上灭绝,就是在咱们北方林区和草原,大狼群也不多见了。

    我接口说:是啊,到现在,我还没有听说过有专为保护狼而建立的保护区呢!可能大家都觉得狼很凶残,是害兽,所以就天生该死吧?

    多吉大叔又叹了口气,说:凶残?狼再凶残也只是吃一些草原上的动物,它们对控制生态平衡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呢!咱们人类天上飞的水中游的土里钻的,哪样不吃?狼再凶残,也比不过某些人类啊!再这样下去,说不定几十年之后,咱们国家的狼可就要绝种了。

    我个人觉得,多吉大叔说的还不全面,其实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多,人类不断地从野生动物手中抢夺土地,开发资源,狼的生存领地越来越小,自相残害的机率也就越来越大,死亡率自然升高。

    不光狼是如此,其它野生动物也是如此,我想,如果大家都不能认识到这一点的话,几十年、几百年或者再长些时间以后,地球上的野生动物都该死光了,到时候只剩下我们这些自栩为文明的人类,那人活得还有意思么?

    扎西木大叔的脸色拉得很阴郁,他可能也意识到自己当初给那只抓来的狼处以点天灯的极刑,确实有些残忍,但从多吉大叔的嘴里含糊的说出来,他就觉得很难堪,以为是多吉大叔不给他面子。

    其实,我知道多吉大叔是无心的,他只是就事论事,没想那么多的事情,我马上接口说:咱们今天跟过去看看,如果格格还活着,咱们就想法把格格救出来,要是格格不在了,咱们也别惊动那些狼群,狼在没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应该不会主动攻击我们的。

    我的意思是,待会到了狼群的领地上,扎西木大叔可千别打狼的主意,万一狼多势众,咱们可就要吃大亏了。

    扎西木大叔不吭声,脸板得铁青,咔嚓咔嚓地走着,雪地上踩出一个个沉坑似的脚印。

    老狼在前面走了一段路程,转向另一侧走去,多吉大叔说,往那边走出很远,是丛林,可能大狼群就住在那里。

    我们都放轻了脚步,也不再说话,就连大黑也放慢了速度,尽量把喘息的声音降到最小,狼群越晚发现我们,这对我们就会越有利。

    突然,老狼停住了脚步,它没有再继续往前走,而是左右地望了一望,大黑也警惕地站住了,往前走了两步,仔细嗅着空气中的气味。
卷五 第八十六章、决战颠峰
    突然大黑朝向左侧弓起了背,龇出牙齿,喉咙里发出示警的低吼声,我知道左侧方向一定有情况,提醒大家小心,一边轻拍着大黑的背,示意她放松。

    老狼把耳朵竖起,背毛也立得笔直,两边的唇向后翻过去,皱起鼻梁上的皮,露出了锋利的尖牙,弓起背,向着空气中低低地咆哮,把头一转,向着左侧方跑去。

    狼在愤怒的时候才会有这种表情,我们知道可能离那群大狼群不远了,神经都紧张了起来,蹑手蹑脚地跟在大狼身后,我怕大黑一见到狼群就会冲上去,就只好拉住她,走在最后。

    往左侧方走了很久,大黑和老狼一路走一路嗅,空气中的气味越来越重,就连我都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往左边一直走,是几个山坡子,下面是一大片谷地,连着右方的丛林,老狼把我们往山坡上带,我们还在山坡子脚下,就听到了谷地里面传出来狼的嚎叫声,很凄惨,而且还混杂着厮杀时发出的凶野的咆哮。

    狼群在打架?我想百分之九十是这样,因为除了狼的叫声之外,我没有听到其它野兽的声音,我们小心地走上山坡,找了个雪厚些的地方,卧下来,向山坡里观望。

    老狼更聪明,它与我们保持了一段距离,而且先在雪地里打了几个滚,身上和头上都沾满了雪之后,才悄悄地卧下来,一点一点地凑到山坡上面,探出滚满雪的脑袋,向下观望。

    我受到老狼的启发,在每个人的帽子上都撒了把雪,特别是大黑那颗黑乎乎的脑袋更招人显眼,她就趴在我身边,我用沾满雪的袖子把她的大脑袋盖住,只露出一对眼睛。

    这一次谷地中狼群的厮杀可谓是惊心动魄,是两队大狼群,本地狼和从藏边迁移过来的外族狼的厮杀,每一队狼都达到四、五十只,这样算在一起,几乎有近百只凶野的狼就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搏斗。

    怪不得连大黑都不敢轻举妄动,她可能一开始就闻出了这些狼的数量,从山坡下往山坡上走的时候,她尽量缩短腿脚,压低了身子。

    大黑心里很清楚,万一引起了狼的注意,两对狼就会停止战争,同时夹攻我们,在这么多狡猾又凶残的狼面前,别说什么力挽狂澜的大话,到时候就算她自己可以自保,我们这几个两条腿的动物可就不好说了。

    我们都没有见过这么大阵势的两族狼的火拼,就连在大草原上生活了五十多年的多吉大叔也惊叹得咂舌。

    面对外域迁入的大狼群,为了保护自己的领地和食物群,本地狼空前的团结在一起,在入冬之前,它们还只是五六只一队的小群体,现在却凝聚在一起,共同对外,抵抗外族的入侵和霸权。

    我深切地领悟到:团结才是真正的力量,就算你技术再先进,装备再精良,人心不聚,一盘散沙,那也只能被技术和装备都不如你的对手打个落花流水。

    但是,眼前外族狼的装备并不比本地狼逊色,技术含量也不差,可能它们在自己的领地上时就曾受到过百般的迫害和猎杀,所谓吃一堑就长一智,干脆集群迁移,用自己强壮的身体和智慧的头脑再去抢占新的领地。

    我发现老狼由最初的愤怒变成了恐惧,尾巴收起,尽最大可能把身体蜷缩到最小,以让自己不那么显眼,我就更不敢轻举妄动了,近一百只的狼可不是闹着玩的,如此宏大的场面,估计很多草原人老少几辈子也遇不到一次。

    其实,我们来晚了,错过了两队狼群最初的战术布兵阶段,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只是兵力调整后的一场混战,虽然是混战,但却井然有序。

    我仔细观察后发现,外族入迁的大狼群明显占据了很大的优势,首先从体型上就占了大便宜,它们体格强壮,体型也较大,大食量的需求就更需要大量的捕猎活动,长期锻炼之下,肺活量就要更大,狼的心肺功能好不好,在战斗中能起到很大的制胜作用。

    而且这些外族入迁的狼脑袋瓜子要更聪明一些,可能在它们的领地上,狼的生存环境很恶劣,长期积累下的生存经验造就了它们一颗智慧的头脑。

    两队狼群的头领各自站在己方的一块高地上,观察战场上的战况,随时发出嚎叫指令,指挥狼群战斗。

    我仔细地研究了好一会,吃惊地发现,入迁来的那只狼王竟然具有像人类一样的思想,这令我吃惊得简直要掉眼珠子。

    你们谁都无法想象,入迁来的狼王竟然会安排了这样的战术:它把自己的队伍分成了三拔,弱的、较强的和最强的,它指挥弱的一拔向对方狼群强势的一队进行纠缠式攻击,消耗对方体力,再用较强的一拔攻击对方较弱的一队,最后用最强的一拔去主要攻击对方较强的那一队。

    这是战国时期田忌赛马时,孙膑曾经为田忌设下的计谋!这是人类的智谋啊!狼怎么可能也运用得如此纯熟?

    很明显,在三对狼群的厮杀中,按最保守的打算,外族入迁的那队狼也能赢个三比二,何况外族入迁的那群狼中,最弱的一拔也并不弱,采取的又是纠缠战术,并不实打,根本就吃不了多少亏。

    本地狼要输!我担心得手心里捏了一把汗,但是又没办法,这就是物竞天择、自然淘汰,人类只能改造大自然,却不能扭转大自然的意志,何况这样大集群的狼群厮杀,人类也逃脱不了一部分间接的责任。

    我看着本地狼被入迁的大狼群撕咬得惨声嚎叫,雪地上到处是斑斑血迹,雪块在狼爪下纷飞,狼毛飘舞得像半空中的雪花,我从心窝里往头顶上窜凉气,狼群厮杀的惨烈让人不忍再看。

    本地头狼觉察出情况不妙,深思熟虑之后,决定调整战术,头狼不断地仰头嚎叫,并且变换自己的脚步,把头朝向不同的方位,战场上立即发生了变化。

    我立即聚起精神,仔细观看,本地头狼再次集合了兵力,采取集中优势,各个击破的方法,首先是由一队赶死队冲出,牵制住对方的优势兵力,然后剩下的所有狼集结成一个小军团,向对方狼群中最弱势的群体发动猛攻。

    在基本压制住对方的弱势群体之后,再向对方的较强势群体进行包围,并逐个击破。这一招确实很管用,虽然入迁的狼体形硕大,但是一只狼也抵不住七、八只狼的进攻,很快,入迁的狼群就吃了大亏。
卷五 第八十七章、狼的教科书
    发现自己手下吃了亏,入迁的头狼很不甘心,它也决定调整战术,重新分布兵力,仰头长嚎,呜呜咽咽的,像哭一样。

    这只是新头狼,它原本应该是受伤老狼的手下,但是在老狼被大黑咬伤尾巴之后,就动起了篡位执政的念头,狼群中新崛起的年青壮狼是夺取头狼王位最可怕的对手。

    一般来说,篡位并且顺利成功者都具有无比聪明的头脑和无比凶残的手段,人如此,动物如此,狼更是如此,正所谓,能者居之,一代更比一代强的能者之王带领着自己的群体不断地进行着优势进化,这才是保住一个团队兴旺并逐渐强大的核心力量。

    这个新头领一发现战场优势发生了转变,立即就进行了二次兵力调整。

    头狼唤回了被对方狼群牵制住的最强势的一批狼,我发现在头狼的嚎叫声中,入迁的狼群忽然像被炸开了花一样,向谷地的四面八方散去,在达到最大程度的分散之后,在本地狼还莫名其妙的时候,忽地又一起向中心聚拢起来,像一个收紧了口袋的大袋子。

    被头狼召回的那批最强势的狼就从这个逐渐收紧的袋口冲杀进去,执行放肆而无情的屠杀命令,本地狼被围在中间,一时冲不破外面的包围,突破口的地方又较小,中间很多狼冲不到前面去,只能站在原地等着屠杀,而最前面的狼已经被撕咬得遍体鳞伤。

    我的头皮发乍,感觉头发根都僵硬地竖立了起来,第一次看到这样大集群大兵团的狼群做战,而且还运用了这些人类曾经使用过的战术,我深感狼的恐怖和智慧,彻底的毛骨悚然。

    我进行了一个不太合逻辑的假想,假如数亿年前狼的进化过程再快一点,或者能赶上人类进化的程度,如果狼也能像人类一样直立行走的话,并且可以使用工具并创造工具,那么,现在地球上的最高主宰权很难说又会落入谁的手中。

    我一直在想,刚才这些狼们使用的战术都是人类在几千年征战中凝结出的集粹,为什么狼也会呢?而且它们还可以活学活用,使用得这么好?

    我知道,人们常说狗通人性,那是因为狗可以通过人类的语言和表情来揣摩人类的思想,而狗又是从狼进化来的,更何况狼自古就懂一部分人言,那么狼对人类的理解和揣摩程度就更加可想而知了。

    于是,在数千年人类与狼同时生存并进化着的时候,狼就开始观察人类,并向当时狼的天敌——人类学习生存和统治之道,因为那时人类对狼的猎杀比现在还要广泛,狼在古时就清醒地认识到: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这句话是狼从人类的语言中听来的,于是在它们的头脑中加以深化并活学活用,并将自己从人类身上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一代一代地传给后世,再于是,在狼的生命轮回中,也出现了“历史”这个词汇。

    我们人类都知道将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保存在历史教科书之中,让后代人学习并精化,狼也应该懂,我想,在狼的族群中应该也广泛地流传着一种叫作“历史教科书”的东西,它们并非存在于现实中的实体,而是狼们言传身教所传给后代的技能。

    流传、吸收,并且活学活用,知道举一例而反三则的狼是很可怕的,从人类的身上学习知识,在适当的时候再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动物所拥有的智慧远远超过人类的想象,也许,那些都只是动物为了求生存而产生的某种自然性形为,但在人类的眼中,却将它人为的计谋化或是智能化了,于是,当人们突然见识到这些动物的形为时,就会把它看作是不可思议的人性化智谋。

    我再大胆一步地猜想,如果不是现在世界上狼的数量在急剧减少的话,狼可能不会这样屈于人类的猎杀和迫害,它们也绝不会迁移出自己的领地,甚至会群起反抗,展开一场人狼游击战,这种事情,狼绝对做得出来,只要它们的队伍够强大。

    我越想心里越发颤,天不可欺呀!我们人类不应该因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者就这样按自己的喜好去划分动物的好与坏、美与丑,每一个动物每一个物种都有它存在的必然理由,让它们自然地生存、死亡,不是更好?

    我的大脑在飞快地转动,战场中的形势又发生了变化,两队的头狼都在不断地调整战术和兵力,突然,在本地狼的队伍中,我发现了一只断了半截耳朵的狼。

    这只狼看起来很眼熟,它非常勇猛,上窜下跳,像一只矫健的小豹子,我立即想起了曾经有一只狼被我用猎枪打断了半只耳朵,难道这就是那一只?难道说曾经的那队小狼群也加入了本地狼的大集团军队伍?

    我还想再接着看一会,毕竟这样大场面的群狼恶战是很罕见的,但是,那只受了伤的老狼却在顺着雪坡慢慢地往下退,它没有站起来,而是就那样趴在雪地上,把四条腿缓慢地向后移动,眼睛一边观察着前方。

    多吉大叔轻轻地碰了碰我的手,示意我赶快走,可能两队狼的头狼发现了我们的隐身之处,就算战场上的血腥味再重,暂时遮盖了我们身上的气味,但我们能隐伏得一时,也隐伏不了许久。

    我只好带领大黑,一点一点地退下了山坡,老狼一爬下山坡子,立即伸直了四条腿,尽最大的体能,用最快的速度向右侧方丛林区挺进。

    我立即明白过来,老狼这是要落井下石,趁机攻打狼群的老窝,因为一般出来觅食和战斗的都是狼群中的成年公狼,小狼、年青母狼都是要留在窝中的,由年青母狼照顾狼后所生的幼崽或小狼。

    这个时候去狼窝,正是后方兵力空虚的时候,趁火打劫最合适不过了!

    我咬了咬牙,看了老狼一眼,这家伙不愧是曾经家族里的狼王,人类被狼群恶战的精彩所吸引的时候,它却能从眼前的恶战中及时地清醒过来,时刻保持着一颗警醒的心,清楚地知道自己不需要什么,又需要什么。

    狼,真是不可貌相!说实话,如果大草原上没有了狼,獒的存在或许也就失去了意义。

    大黑也觉得在这只老狼身上对我们来说潜伏着一种巨大的危险,她时刻不离地跟在老狼的身后,一对细小却精光闪闪的眼睛不时地往老狼身上瞟视两下,随时观察它的举动。

    老狼也知道大黑一直在监视它,却故意装出一副完全不知情的样子,迈着四条腿,扑嗒扑嗒地往前跑,匀速而且很有频率,偶尔左右看一下四周的动静,其实却是在偷瞄大黑的举动。
卷五 第八十八章、三只眼
    对于大黑来说,老狼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她觉得这样奸诈的老狼对牧民们来说是个大祸害,不除不能以快獒心,而对于老狼来说,大黑更像是一颗定时炸弹,老狼可能是有某种预感,它觉得一旦带领我们找到了狼窝,大黑就极有可能先拿它开刀祭祖。

    我一步不离地跟在大黑和老狼的身后,一直在观察它们的动静,可能老狼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所以就格外的安分守己,但我还是怕它会玩什么诡计,就握紧了手里的枪,里面早己装好了一颗子弹,随时可以扣动扳机。

    我们一直跟着老狼在往右侧方走,渐渐地离那个狼群恶战的战场越来越远,不知道本地狼和入迁的狼此时打成了什么样子,到底又是谁胜谁负?

    我回头看了一下后方,静悄悄的,没有什么动静,两队狼群还在恶战,没有狼跟过来,我再回头的时候,前方就远远地现出了一大片丛林,被雪覆盖的白皑皑一片,远望过去,很漂亮,像一幅纯白的风景画。

    多吉大叔小声地提醒我们,说:到了,都小心点,肖兵,牵住大黑,别让她吼。

    我点头答应,拉住了大黑,大黑最可贵的一面就是她知道审时度势,知道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应该如何做,才能对自己的主人最有利,这也是我最喜欢她的原因,就因为她贴心。

    如果大家想养獒,那就要养这样一只贴心的獒,那些不顾主人,只顾着自己发泄发狂的獒是绝对不能养的,不但保不了主人,反而会给主人带来很大的危害。

    大黑乖巧地傍在我身边,一边盯着老狼,一边观察丛林中的动静,我们慢慢地进了林子,小心翼翼地跟在老狼身后向前走。

    老狼对这片林子很熟悉,可能就在几天之前,它还曾经是这里的王,但现在却不是了,当一个落魄的王再次回到曾经属于自己的国度,那种极欲复仇的滋味可想而知。

    但老狼很狡猾,它并没有头脑发热,反而放慢了速度,一点一点地试探着往前走,我心里很清楚,对于一个四、五十只的大狼群来说,留在窝里的狼一定也不会仅是三、两只,说不定还不少。

    忽然,“啪”的一声响,一团雪块从高高的树顶上掉落下来,正打在我的帽子上,一下子大家都不动了,站在原地,往四周观察。

    树林子里没有动静,雪块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掉下来,我们屏息凝听,丛林深处传乎传来了走雪的声音,扑嗒扑嗒的,很有频率感,这是一群狼,只有狼走雪的时候,才会发出这样及富个性和规律的声音。

    大黑警觉地竖起了耳朵,掩护在我们身前,老狼仔细倾听了一会,忽然急速后退,在一大丛树木后面隐蔽了起来。

    老狼都隐蔽了,那就绝对有大动静,我们各自寻找自己的隐蔽点,我领着大黑,躲到了一大团雪堆后面,那是两株紧挨的树之间被积雪堆成的一个小雪丘。

    扑嗒扑搭,频率感越来越强,我把雪丘最上方用手指戳了个小坑,就像枪口前方的准星缺口一样,然后用一只眼睛往外瞄。

    奇怪,老狼不是要带我们去它自己曾经居住的狼窝吗?可是从丛林深处走来的却是一小队本地狼,这队狼都不是很强壮,有些可能是年青的母狼,有些还是刚长成个体的年青小狼。

    小狼?脑子里一想起小狼这个词,我就记起了当初大黑收养的那只狼崽孤儿,那只小狼很好辩认,因为它毛色长得很奇特,全身的毛是灰褐色,却在两眼中间眉心的地方长了一撮怪异的黑毛,就像是二郞神的第三只眼。

    我一眼就从这一小队本地狼群中发现了那只“三只眼”的小狼,它现在有半岁了,已经完全可以独立捕食,一个月大的小狼就可以吃碎肉,打野食的狼自然比家狗要长得快,现在的小狼看起来已经蛮有些大狼的风度,虽然个头还不是非常强大,但四肢已经十分强壮有力。

    这队本地狼悄悄地在丛林里穿行,小狼嗅到了几个月前他曾经非常熟悉的气味,猛地停了下来,四处搜寻,大黑也闻出了小狼身上的气味,她想抬头看,却被我按住了,我不能让大黑暴露目标。

    前面的队伍继续在前行,小狼停住了没动,他发现了我,他是从那个一指宽的雪坑中发现我的,他先是紧张地盯着我看,仔细地辩认,在脑子里努力地搜索了一会之后,忽然冲我龇了龇牙,走近了两步。

    几个月不见,小狼可能是不记得我了,他也许想向我发动攻击,我看见他凶恶地瞪着双眼,两只前爪使劲地按在地上,后屁股有点向上抬的意思,这是狼攻击前的征兆。

    我摘掉了帽子,端起猎枪,瞄准了小狼,因为要瞄准,我从雪丘上方露出了半拉脑袋,小狼忽然停止了举动,收回龇出唇外的尖牙,再次地对我进行辩认,我明白了,他是因为没看清我的脸,就对我头上的那顶帽子感到陌生。

    住在大草原上的狼,对自己领地内所居住的人类了解得非常熟悉,因为草原、牧民、羊、与狼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生存关系,每一只狼都能清楚地记住自己所辖区域内的每一个人,就像我们每个人都能清楚地了解自己所生存的环境一样。

    小狼终于认出了我,虽然他从小就对我一直都没有好感,但他却知道,我不会主动去伤害他,而且,他现在好像还有着更重要的任务要去完成,看了我两眼之后,竟然不动声色地转身走了。

    小狼追上了他的队伍,而且也没有向领队的母狼报告消息,他一定是认为我对他的这支队伍不会有什么伤害,所以才会这样放心。

    我所奇怪的并不是小狼为什么不来伤害我们,这绝不是因为小狼对我们的仁慈,在狼的身上,无论如何也绝不会出现“仁慈”这个字眼,这队狼一定身负着某种特殊的使命。

    我仔细想了又想,忽然望见不远处躲藏在树后的老狼,脑子里猛然一亮!

    没错,入迁的狼虽然个体上占了优势,但是它们毕竟是外来者,对新的领地还不完全熟悉,而这些本地狼虽然体能上要稍差一些,但是对地理环境的了解却给它们带来了更大的优势。
卷五 第八十九章、巾帼不让须眉
    在公狼们都在战场上进行厮杀的时候,本地狼家族中的巾帼们带领着族里的年青子弟出动了,它们要趁机冲进入侵者的狼窝,劫持一批妇孺,然后作为要胁的资本,用政治手段来对入侵者进行要胁或者是逼迫。

    虽然气候很冷,头上根本没有汗出,我还是惊然地伸手抹了下额头,重新戴好帽子,我们决定跟住这队本地小狼群,受伤的老狼也从树后钻了出来,小心地开始前行。

    老狼很聪明,它没有因为这队小狼群的出现而改变自己的策略,相反,这对于老狼的复仇计划更有利,它可以坐享其成,我们也可以静观其变,两狼相斗,必有一伤,看来今天这把枪是用不上了。

    我们盯紧了前面的小狼群,老狼放慢了速度,不再是在前面给我们领路,而是变成了与我们并肩,越接近狼窝,危险就越近,大黑猛地嗅了嗅鼻子,忽然情绪有些不安起来。

    我觉察出大黑情绪上的变化,她可能是嗅出了某种令她感到不安的气味,这种不安有可能是危险带来的,也有可能是某种对大黑来说很重要的东西,我脑中立即冒出一个念头,或许格格还活着?

    通过这几个月来对狼的了解和多吉大叔教我的知识,我知道高海拔区域的狼一般在每年的四、五月份交配,母狼的怀孕期为六十三天,小狼出生时就是六、七月份了,小狼虽然在一个多月就可以吃碎肉,但如果有母狼在身边的话,它们也可以将吃奶期一直延长到五、六个月,一边吃肉一边还会偶尔吃些奶。

    如果照这样算的话,在这批入迁的狼群中,应该有的母狼还可以哺乳,只要有奶水,格格应该就还有生存下来的希望,何况,那些狼叼走格格,也并不是要杀死她,目的只是对牧民们进行胁迫。

    一想到格格还有生还的希望,我的情绪就高涨起来,我拍了拍大黑的头,大黑感觉到我似乎有些兴奋,她也很高兴,加快了步伐,向远处的小狼群追去。

    多吉大叔提醒我:牵住大黑,别让她自己跑。

    我急忙扯住了大黑,大黑有些焦躁,想往前冲,使了几次劲,见我没有放手的意思,她只好停了下来。

    我认为,在一批狼对另一批狼的居住地进行偷袭的时候,如果我们贸然地闯入,不但打断了其中一批狼的计划,而且另一批狼也不会放过我们,大黑身上的气味尤其浓烈,这对于嗅觉灵敏的狼来说,就更加敏感。

    深入狼窝是一件十分冒险的事情,去的人越少越好,我看见扎西木大叔有些神情紧张,两个眼珠子瞪得都要暴出来了,手里的木棒子捏得紧紧的。

    我建议多吉大叔和扎西木大叔留下来,看好大黑,我一个人跟过去看下情况,如果有必要的话,再回来叫你们帮手,没什么必要的话,咱们就回去。

    多吉大叔深思熟虑之后,同意我的想法,牵住大黑,我压低身子,弯着腰,一边借丛林里的树木作掩护,一边寻着狼队的踪迹前进。

    前面的那队本地狼越跑越快,我感觉它们可能快接近入迁狼的狼窝了,因为只有跑得越快,被狼窝里的狼发现的时间就越短,暴露攻击目标的机率也就越小。

    狼队爬上了一个小丘,领头的一只年青母狼向身后的队伍做了一些示意之后,就领头冲下了小丘,狼队蜂拥而下,消失在小丘后面。

    我急忙众树缝中穿过去,爬上小丘,还没露出头去,就听到一阵叽叽哇哇的狼的惨叫从地下的洞穴中传出来,我急忙探头往下面瞧。

    在丛林里要想寻找狼窝其实很容易,因为在狼窝的入口处一般都会有个大土堆,现在被厚厚的积雪覆盖了,就像是堆在狼窝入口处的一个硕大的雪球。

    老窝被其它族的狼给抄了,这一群外族迁来的母狼和年青小狼们格外愤怒,它们决定用自己的力量保家卫国,来保卫这经过长途跋涉千辛万苦之后才得到的领土。

    不是只有公狼才会战斗和厮杀,有时候母狼比公狼还要凶狠,俗话说,“女人本弱,为母则强”,为了自己的子女,被族里公狼们欺压惯了的母狼们发飙了。

    受到突然袭击的母狼和年青小狼们冲出了狼窝,按照年龇和个体的不同,各自寻找自己战斗的目标,在母头领的指挥下,与入侵者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

    这些狼的数量不多,两队狼算在一起,也不过二、三十只,但搏杀场面却丝毫不比公狼们的血腥战场逊色多少。

    我所见过的狼群中,等级制度比人类划分得还要清晰明了,母狼一直都是受公狼欺压的,即使是狼群中的母头领,也要等头狼吃完之后,才有机会抢一块肉吃,母狼在狼群中看起来总是畏畏缩缩的。

    但现在,在没有公狼扛起顶梁柱的情形下,母狼们自主地承担起了公狼们的角色,虽然在战术指挥上没有擅于搏斗的公狼们那样精彩,搏杀的场面似乎也有些混乱,但我还是对这些奋起反抗的“妇孺”之辈起了一丝敬意,反而忽略了它们是狼的身份。

    场面有些混乱,两队母狼龇起各自的利齿,喉咙里嘶吼着,扬起利爪,互相扑向对方,一咬住对方的皮肉就死也不松口,使足了劲,把嘴巴里咬住的皮肉撕裂下来,即使自己也被对方咬住,也要先把对方的肉咬下一块来,才肯松口。

    狼是一种目的性很单纯的动物,那就是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誓死追求成功,绝不承认失败,更可贵的一点是,狼很聪明,护崽心切的母狼就更聪明。

    这也正是为什么獒比狼凶猛,但却在数千年獒与狼的对峙中始终只能打个平手的原因,互相牵制,互相平衡,獒出力,狼却用的是智慧。

    在生与死的选择面前,只要能保住子女,母狼愿意付出所有的代价,甚至自己的性命,我听说过一只母狼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宁愿自己做靶子,被猎人打死的事情,而它的孩子却被它巧妙地藏在一堆骆驼粪里。
卷五 第九十章、老狼的复仇
    在聪明程度上,不是只有大猩猩才更接近人类,狼在大猩猩的聪明之上,更多了一层不达目的誓不败休的急智,我看着被攻击的母狼一边战斗一边后退,向离狼窝较远的一侧方向撤去。

    我猜测,这些母狼是在调虎离山,以保住自己的子女。

    本地狼果然中计,死死咬住那些母狼,越打越远,可是,我心里还有一层疑惑,同样都是母狼,本地母狼不可能想不到入迁母狼的钓虎离山之计,为什么它们会中计呢?

    我还在疑惑的时候,答案就揭晓了,本地母狼只是将计就计,两群母狼越打越远的时候,“三只眼”小狼带领着一队年青的小狼队伍来洗劫狼窝了。

    在族里的公狼母狼们都投入了战斗的时候,这只“三只眼”小狼首当其冲地自愿承当了年青头领的任务,开始对自己的一批年青手下指派任务。

    一部分年青力壮的小狼与入迁族的小狼展开搏斗,另一批小狼从狼窝的各个入口进入侦察,还有几只小狼被分派到狼窝附近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搜索,不漏掉任何一处蛛丝马迹。

    我还记得格桑说过,这只“三只眼”小狼将来长大后一定是个狼王。

    现在看来,果然不假,它完全具有着作为一族头领应有的机智和气度,而且从小就天生拥有一种格外强悍的霸主意识,智慧加上强烈的头领欲望,使这只小狼从年青一代狼的队伍中脱颖而出。

    侦察狼窝的小狼们没有搜索到任何东西,“三只眼”小狼不满意了,他先是嚎叫了两声,像是在训斥自己的新手下,然后命令它们对狼窝附近再次进行搜索,所有的雪堆和树叶子、烂树根都被小狼们刨开,雪地里一片狼藉。

    入迁族的小狼可能在入迁的途中没有足够的食物裹腹,也经历了很多艰苦,看起来就没有“三只眼”小狼率领的队伍那么彪悍,好几只小狼被咬伤了,然后被一群本地小狼驱赶着往外走,也不知要赶到哪里去。

    我到现在还没有发现格格的踪迹,心里有点焦躁,那只受伤的老狼也一起跟了过来,一直趴在我身边看着,它在等待机会,我不知道它到底在等着什么。

    入迁族的母狼们远远地看见自己的子女们受了莫大的欺负,放弃了与本地母狼的撕咬,疯了一样向狼窝冲过来,本地母狼就咬紧了不放,拼命的追,气都来不及喘一口。

    忽然,我身边的老狼蠢蠢欲动,它先是凶狠地龇出牙,压低前半截身子,两爪在雪地上一按,猛然向自己族中的一只硕大母狼冲去。

    那只母狼正扭头与追来的母狼撕咬,冷不防老狼从斜地里冲出,一口咬住了母狼的脖子,母狼拼命地扭动身体,四只爪子到处乱抓,老狼的身上被抓出一条条血痕,却宁死也不肯松口,直至将那只母狼咬断了气。

    老狼放下死了的母狼,发泄似地开始撕咬母狼的尸体,它撕开母狼的皮肉,把内脏一团团的掏出来,然后仰起头,向天嚎叫,满嘴通红,胸脯上也沾满了血。

    我立即明白了,这只老狼在受到族中新头领的驱逐之后,它的爱妻,也就是原来的母头领抛弃了它,选择留在狼群,那只母狼可能是出于对自己子女的考虑才这样做,新头领霸占了母狼,这对老狼来说,是一种莫大的侮辱。

    因为在狼的世界里,都是执行着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狼的婚姻观念非常强,只要是一对夫妻,就要誓死在一起,直到老死,但这只母狼却没有这样做,老狼虽然被驱逐出去,但心里的仇恨却迫使它再一次回来。

    现在,老狼完成了自己的复仇任务,它选择离开,走之前,回头望了我一眼,深深的眼神,没有了往日威风凜然的杀气,看起来有一种悲哀,然后拖着带伤的身子缓缓地消失在茫茫雪地里。

    我不知道这只老狼要去哪里,没有哪族狼群肯接受它,它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在严酷的大自然中讨生活,或许,它能侥幸地熬过这个冬季,也可能,过不了几天,人们就会在附近的雪地里发现老狼冻僵的尸体。

    入迁族的母头领被杀死,士气受到了严重打击,本地母狼很快占居了优势,它们把整个狼窝和附近的地皮都翻了过来。

    我感觉到这些母狼可能不仅仅是为了要偷袭入迁族的狼窝,它们好像是在找某种东西,就像我一样,是抱着某种明确的目的来的。

    混乱之中,我看见“三只眼”小狼兴奋地从一处刨开的烂树叶子雪堆下叼出一团灰不溜湫的东西,迅速地跑了,这团灰溜溜的东西不像是格格,到像是那只同样被狼叼走了的小狼崽。

    小狼崽子还没睁眼,被冰冷的雪冻得直打哆嗦,好像还有口气,这就是那只多吉大叔救下的受伤的母狼所生的小狼崽,四只死了三只,只剩下它侥幸地存活了下来。

    小狼崽既然在,那么格格应该也在,格格比小狼崽长得要强壮多了,肯定还活着,我心头涌起一阵狂喜,抱紧手里的枪,紧张地等着,只要看见某只狼叼出格格,就一枪打死那只狼,然后飞快地把格格抢过来。

    我还没准备开枪,就看见多吉大叔飞快地冲我跑过来,一边跑一边招手,神情十分焦急,我知道肯定出了什么事情,只好放弃等待,跑过去问什么事?

    多吉大叔说:快走,公狼回来了!黑鸦鸦的一片!

    我预感到大事不妙,急忙和多吉大叔一起撤退,我们跑到林子外面的时候,看见远处的狼群像是千军万马在奔腾,一路呼啸着狂卷而来。

    扎西木大叔使劲地牵扯住大黑,大黑本来对扎西木大叔就没有好感,再受到了狼群的刺激,再也忍不住了,狂吼起来。

    大黑这种做法实在很不明智,她只是气愤于我没能把格格带回来,但却没考虑到这么大队狼群所带来的后果。

    还好,那队狼竟然没有向我们撤退的方向追来,也没有在乎大黑的吼叫,而是风一样卷进了林子,向狼窝冲去,雪地上被一个盖着一个的爪印踩出一片深坑,雪沫四处飞溅,丛林在狼的奔腾声中颤栗着。
卷五 第九十一章、母狼送崽
    这些公狼在惨烈的战斗中都负了伤,为了抢救被毁的狼窝,它们决定,放我们这几个家伙一马,我们侥幸地得到了一个迅速撤退的机会。

    经历了那次大场面的狼群搏杀,和后来狼群返回冲入树林时的壮大场面,我决定再也不能冒失地就这样闯入一个狼群的领地,那不是闹着玩的事,万一出了什么事,我们一个都回不来,连大黑也无法保命。

    我为自己的自大自勇感到后怕,自以为杀过几只狼,脑子里就冒出了不可一世的英雄主义,这实在很可怕,还好大家都没事。

    多吉大叔也在惊叹,本来出发前,他预计狼的数量不会超过三十只,我们只是过去看看而已,没准备行动,哪想到会遇到这样宏大的场面,他活了大半辈子,别说遇到,连做梦也没有梦到过。

    我们都惊出一头冷汗,回去的路上谁也没有说话,大黑也无能为力,狼太多了,一只还在月子期的母獒根本起不了太大的作用,大黑也想冲过去和狼搏杀一番,但是她却比我更清醒地知道,英雄主义只会给她的主人带来更大的麻烦和伤害。

    我没发现格格,但坚信格格一定还活着,为此心里有些闷气,大黑也憋了一肚子气,一路上气喘呼呼地走在前面,谁也不肯搭理,她在生自己的气,也可能,也有点生我的气吧?

    我们不得不放弃了继续寻找格格的念头,不管是本地狼也好,还是入迁来的狼也好,它们的数量都太庞大了,为了度过这个严冷的冬季,狼群不得不凝聚成一个强大的团体,这是人力所不能抵抗的。

    几天以来,我都很泄气,我想着格格可能已经完蛋了,不管是哪一方狼,在经过一场恶劣的厮杀之后,都不可能再有心情去接受一只异类的幼崽,何况这只幼崽的本族还是它们狼族的大敌。

    这几天,没有下雪,但气候却越来越冷,地上的雪被冻成一层硬硬的壳子,踩上去,脚都不会往下陷,天气严寒,为了御寒,羊们也需要吃更多的食物来制造身体的热量,储存的干草不多了,大家都有些发愁。

    发愁归发愁,泄气归泄气,但警惕性还是不能放松,虽然狼们在大战一场之后,都需要一段时间的修整,但并不代表它们就不会来攻击羊群。

    天气冷了,食物不多了,狼群能找到的吃食不多,危机重重,我心里很是担心这个小小的偏远村落,我坚持还是每天爬上瞭望台去,向四周观望。

    这几天,一直没有什么动静,第三天早上,吃过饭,多吉大叔和格桑在屋子里烤火,一边煮酥油茶,我爬上瞭望台向远处望,赫然发现视线中出现了几个黑点。

    黑点越来越近,像是几只狼,正向村口的方向移动过来,我心里一紧,急忙跳下台子,抄起枪就跑了出去,冲到我前天在村口用雪堆起的掩体后面,往外瞄,只要狼一靠近,管它三七二十一,老子就开枪。

    几只狼越走越近,为首的狼在我的视线中越来越清晰,我发现那只狼的身上似乎有伤,伤虽然已经好了,但是结着很明显的疤,尤其是脖子下面的要害部位,一大块皮毛被咬掉,露出红红的疤印,有些恐怖。

    我对这块疤痕感到熟悉,这有点像前一阵子多吉大叔救下的那只生崽的母狼,母狼越走越近,我发现在她的嘴里咬着一团黑色的东西,还露出一点黄色的毛,像是团肉球。

    这些狼要干什么?我心里一紧张,就把手指紧紧地按在了扳机上,瞄准了为首那只母狼的脑袋,但是我又有一种感觉,来的这些是本地狼,看起来,并非像是来者不善,反倒像是给我们送什么东西来了。

    我犹豫不决地松开按在扳机上的手指,模糊地感觉母狼嘴里叼着的好像是小獒格格?

    多吉大叔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从屋里走了出来,他没有躲也没有藏,喊我过去,让我放下枪,因为那只为首的母狼发现了我,它见我怀里抱着枪,就站住了,没有再往前走。

    我放下了枪,站出来,多吉大叔走过来,呼喊那只母狼,他嘴巴里也像狼一样嗷嗷了两声,他其实也不懂狼语,只是想把母狼再引近一些,看看她嘴巴里叼的是什么东西。

    那一小群狼都站住了,不再往前走,只有母狼独自走近了我们,站在离我们十来步远的地方,它还是有点担心我们会伤害它,把嘴里的东西放下之后,就立即退后了几大步。

    大黑一早就跑了出来,因为多吉大叔怕她会过度思念格格而乱来,就一直牵扯着她,现在大黑一见母狼放下嘴里的东西,就再也忍耐不住了,使劲挣脱了多吉大叔的手,兴奋地吼叫着,冲过去,用嘴拱那团小东西。

    我们都惊喜地发现,母狼送回来的正是小獒格格!

    格格还是活蹦乱跳的,非但没有变得瘦弱,反而长得更显强壮了,瞪着一对溜圆的小眼睛四处乱看,当大黑把她叼起来的时候,格格似乎对母狼还有些依恋,不满地冲大黑叫着,挣扎着四条小腿。

    几只狼看见大黑冲过去,都紧张地向后退,为首的母狼也有些怕,但她没有退,反而又大着胆子往前走了几步,不肯离开,看着大黑母女亲热,眼神看起来有点泪汪汪的感觉,仿佛在期待着什么。

    我感觉到这只母狼似乎有难言之隐,就问多吉大叔:母狼想干嘛?她怎么还不走?那些狼不是已经把她的小狼崽救回去了吗?

    多吉大叔想了一会,说:可能,她是想让我们把其它的三个小狼崽还给她,母狼哪里知道,小狼崽都是早产,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