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街的傍晚很美丽。低矮的房屋,参天的大树都被残阳的余曷柔的涂上了一层一层的金黄色。一望无际的天空,像是少妇浅蓝色的衣裳。缤纷多彩的云块,则是这件衣服上一朵一朵盛开着的茉莉花。茉莉花浮动着,孩风嬉戏打闹,亨桐树捉着迷藏。如果你有幸来到我们西街,你一定要留到傍晚,停下匆匆的脚步,抬起头,耐心的等,静静的看,你的烦恼和忧愁就会慢慢地被西街的落日永远地带走了。
再见小刚,却是在这样一个傍晚,在西街的篮球场。我多么希望这一切是在狰狞的午后,而不是在温柔的傍晚。
由于我上了高中之后爱上了篮球,所以我总是会在放学或放假的时间去西街的篮球场任意挥洒着我的青春和激情。
这天,我像往常一样抱着我心爱的斯伯丁篮球,走向我心爱的西街篮球场。
今天是周末,怎么没有人打球呢,往常这个时候应该满满的人才对呢。当我看到北边篮球架下的那堆黑影,我才明白过来。那堆黑影就像少女洁白的脸蛋上长了一片胎记。
“还手啊!还手啊!你怎么不还手了!?昂?!”人堆里传来几声低吼,还带着拳头打在人脸上“砰!砰!”的声音。
“接着揍!揍改他!看他还敢还手不!”然后是一阵拳打脚踢,伴随着挨打者“啊!啊”的惨叫声。
有个在外围的家伙看到了我,朝我喊到,“看什么看!再看,连你一起揍!”
胎记们在少女脸上散开,朝我逼近过来。
“是你啊!你在这干什么呢!?哦,来打球呢?”
我听见一个久违了的声音,是的,是他!“哦,小刚。这……这么久没……见你了。”我支支吾吾地说不上话来。
“没事,别怕。”然后他又扭头对那帮胎记们说,“他是我朋友。”
那帮家伙们对我解除了警戒,事实上根本就用不着对我有所警戒,因为我是一点杀伤力都没有的,当然除了打篮球。
现在他们又把刚刚那个挨揍的小子围了起来,“记住!回去告诉你们老大,明天晚上这个时候在这里数头子!”
“别在这里了,去灰姑娘酒吧。”小刚抢过话说。“都散了吧。我和朋友聊一聊,一会也走了。”
挨揍的那个一只手捂着脸,一只手捂着肚子,一瘸一拐的走了。看他走远了,大家才散。
这时候天已经很黑了。只能看到我和他点着的烟。
“那天之后,你去哪里了?”我先开口问道。
“去省城了,呆了两年。你呢?还上学呢?”
“去省城?干什么去了?去打工了?”我没回答他,接着问道,他对我是既熟悉又是那么的陌生,我想起了女娲补天,我希望他的出现能填补我记忆里这三年的空白。
“去省城上学。我不愿意去,是老混蛋逼我去的。你知道的,我不爱上学。去了那里上了两年,打了两年的架。”他轻描淡写到,他现在称呼他爸爸叫老混蛋。如果他老爸资助他去上学的话,就等于是资助他去打架。我想我是最了解他的,比他老爸还了解他。也许他能听我的话也未可知,我为什么不是他老爸呢?
“然后呢?又被学校开除回来了?”我明知故问。
“昂,要不怎么样!行了,别问我了,说说你吧。张瞳瞳,你还记得不?她现在怎么样了?”他不耐烦的说要问我,结果开口却问张瞳瞳。
“我和她都上高中呢。我们俩在一个班。她谈了一个男朋友,体育特长生,家里挺有钱,你还想知道关于她的什么情况?”说完我就后悔了,他的脸色肯定很难看吧。说不定哪天要去找那个男生算账呢。
“妈的!!这两个狗男女!过两天我就去找他!做死他个狗日的!”他咆哮起来,像个发情的公狗一样。我真的很了解他,他的脾气性格,从我认识他开始就了如指掌。如果他是一匹任何人都驯服不了的野马,那我就是他高傲的主人,我能驾驭他。我可以随自己的意愿使他狂怒,使他悲伤,使他平静,使他温柔。但是他的暴力是我所不能决定,更不能改变的,这就是人的本性。就像有些人生来就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愚笨;有些人生来韭柔,而他生来就暴力。
“你做老大了吗?”对于他这几年的江湖,我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哼。我告诉你,谁都可以叫我老大,但你不能这样叫我。你明白吗?我不许你这么叫我!”他很正色道。
“哦,知道了。”我没有多想,随口答应着。
回到家躺在,细细品味着他的这番话,我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不许我喊他老大。因为如果我也这么叫,不仅更加重了他的江湖气,而且就连我自己也踏进了江湖。他大概是不希望我有半点江湖气的吧,我应该是他心中最后的一块净土。
每个江湖必有一片净土。一尘不染。纯如处子之心,洁似之身。